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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飘逝的歌谣

我上班的地方,是一个小县城,离我出生的村庄仅10公里路。这个特定的工作环境,让我找到了一种置身在精神或血脉的故土上的优越感。我不知道父母对我选择的前途,持何种态度,欣慰还是忧虑。与我的同年人相比,我的选择与他们背道而驰,他们选择了向外走,而我却选择了向内走。我坚定地认为,我的生命是属于故乡的。

每天清晨或黄昏,我骑着自行车上班或下班的路上,都能嗅到那一缕缕来自故土的泥土气息,听到那一声声传自故乡的方言俚语。有时,在喧闹的人堆里,偶尔辨认出一个熟悉的背影,他是你的亲人,儿时的玩伴,老家的叔伯,心中就多了一种涌动的激情和温暖。家的概念便长久扎根在你的灵魂深处。于是,童年的记忆,在你脑海中复活了,你找到了体内血液流动的方向,以及生命的根源。

每逢传统佳节莅临,诸如端午、中秋、重阳、春节。我都会兴奋得及早买上两瓶烧酒,携上一袋粽子、两盒月饼,几包糖果,急冲冲赶回乡村家中,与父母团聚,共享温馨家庭的天伦之乐。每次回家,只要看到母亲因长久劳累而显疲惫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看到父亲浑浊的眼眶里,依然流露出对子女永不褪色的关切目光,我心中就会升腾起一股感动的热流。想到在如今这个充满快节奏和诱惑力的时代,若能抛开生活的重量与繁琐,静下心来单独陪陪自己的父母,与他们快乐地吃完一餐饭,共度一个周末,竟然需要鼓足强大的勇气和魄力,不免让人心酸。

因为过节,我回到家园。母亲取下房梁上平日里舍不得吃的腊肉,翻出柜子里珍藏了一个冬季的花生,亲手为我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然后,我便与父亲拿来瓷碗,斟满烧酒,从正午饮到日落。父子团聚,酒中恩情,一醉方休。醉眼朦胧中,我和父亲一起掉进了记忆的迷宫。醉酒后的父亲更加坦率和语丰,他用长满老茧的手紧紧拉着我嫩白的手,像牵着我儿时的手,在田野的风中散步一样。开始讲述过去的故事,他讲古井旁的那棵老黄桷树,讲村边那条亘古不息地流淌的河流,讲跟了他很多年现在也像他一样老的黄狗……最后,他谈到了村庄近来的情况:玉米的收成,肥猪市场价格的迭涨,农业税的增减,根子爷的死,我一个小学同窗的婚事……父亲谈话内容的滔滔不绝,使我对自己的身份有了更加明晰的确认:我是一个乡巴里的孩子。就像那盏山坡上随风摇曵的金盏菊,永远在故乡的胸脯上成长或绽放。

在父亲那醉态模糊的表情里,我看到了自己多年后的样子。

小县城的天空是低矮的,它所表现出来的生活的从容散淡,使我迷恋上了它的黄昏。我喜欢在下班之后,一个人推着自行车静静地在幽寂狭长的小道上漫步,沐浴晚风,心旌荡漾。此情此景犹如行走在自己身体的纹理间,轻嗅着从自己生命深处散发出的清香气息。较之大都市的繁华与喧嚣,小县城更多的是一种冷清与孤寂。在我的潜意识里,县城的每个角落都充满着梦幻色彩和忧郁气质,这使我对它明亮内部生活的每一个场景充满猎奇。县城的生活更接近生活的真实。白天,除了上班,我敏锐的思维更多时候却像蜗牛的触须,深入县城的中心,去体察那些来自生活底层的影像。我习惯性地伫足街边,观看两个老人棋盘上的谋略厮杀,坐在路边的夜摊上,看喝着啤酒的男人或女人洒脱与豪爽的性格,我还会有意识地去窥视一个三轮车夫表情中的复杂含义,揣测一个擦皮鞋的妇女和她身旁那个小孩之间的关系。我坚信,这些展现在我故乡的人和事,一定与我本人有着某些必然的联系,无论生存观念或是情感意义上。从那时起,我开始了写诗和散文。

在我蜗居的小城,我或许是惟一写诗的年轻人。为此,我以诗歌来对抗黑夜的孤寂,诗成了我内心表述生活的一种方式。当我的同龄人在县城的滑冰场、音乐茶座里享受青春的欢乐,渲泻青春的激情时,我却伴着一豆清灯,执起手中的笔,记录着我的故乡人的生存状态。我在写诗的过程中,再一次看到了自己成长的过程。写作将我内心的浮躁转化成了安静,我怀着一种圣洁的心情,伺弄着根植在我故土大地上的文字。诗让我聆听到了来自心灵深处的声音。

县城的生活,激发了我极大的创作热情,曾经,为能静心书写那些纯洁而高尚的文字,我竟然向单位撒谎,请病假。惟有如此,我才有避开俗事纠缠的充足理由。然后,退回到出生我的村庄,体验失眠的痛苦和欢悦。万籁俱寂的山村,裸呈出幸福般的宁谧与祥和,独坐在童年写过日记的房间,隔壁传出的是父母睡梦中的鼾声,我找到了写诗的最佳状态。我的大部分诗文,都是在山村的家中诞生的。只有心在与自己的父母,自己的故土,靠得非常近的时候,我才真正有了生存的大自在与大欢乐。

那是一个阳光很好的上午,我坐在办公室里起草一份文件。突然,一个清秀的女孩如翩跹的蝴蝶般飞落我的案前,一股爱的潮水正在向我敞开的心扉涌进,来不及防范。“你是佳骏吗?”声音甜润。羞红的脸庞衬托着她碧蓝的眼波,清纯而灵异。“我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你工作的地方,我喜欢你写的诗。”随即,她背诵出了我的一些诗句,我被这个女孩的诚挚与美丽所折服。那天上午,我的办公室一直流动着阳光般暖人的诗意。

女孩说:我喜欢你诗中生命意识的觉醒,忧郁气质的张扬和人文焦虑的复苏。我觉得这个女孩就是我的缪斯,她真正理解我诗歌的本质和写作的状态。从那天起,我心灵土壤里爱的种子萌芽了——我爱上了这个女孩。一个有着冷峻智慧与伤感心绪的女子,是很难不被人爱上的。

自然,我的诗歌创作更加勤奋,女孩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创作灵感。我常常在信中与她交流写作心得,她每次都能对我的诗作,提出全新的理解和独特的剖析。慢慢地,我意识到我的诗歌不仅仅是为故乡而写,也为我理想中伟大的爱情而歌唱。

县城的风景是单调而枯燥的,你甚至分不清它的夏天与秋天明显的区别在哪里,一切都被淡化了,以致在它的天空下发生的故事往往还未出现高潮就已接近了尾声。

无事可做的日子,我牵着女孩的手,邀她去文化宫看演唱活动,领她去河滨公园欣赏夜景,为她朗诵我新写的诗作,带她去县城最具浪漫情调的餐厅吃夜宵。我试图以诗歌的思考方式去穿越县城平庸的生活,寻求更大的生活激情,保持住爱的纯洁度和绵密性。我与女孩的交往更多是精神层面上的,我想,这便是我今生追求的爱了。我和女孩的爱情在县城柔美的黑色中花儿一样纷芳。我相信,这是诗歌的力量。

风从县城的上空刮过。从春到冬,我都在用诗歌编织我的爱情前程,抒写我故土生活中的人物风情。我坚信,诗歌的力量一定能战胜生活的落寞——直到我发现它的脆弱。

同样是个阳光很好的日子,我照常在办公室写着那些永远也写不完的文件。一封信依然像蝴蝶一样飞落我的桌上,不过它与蝴蝶的轻盈相比,多了几分沉重和笨拙,信是女孩写来的。

佳骏:

诗是美的,但它与现实之间永远存在着差距,你的诗使我对生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现在,我要从非现实的虚幻中抽身出来,我们分手吧。

我要离开县城了,幸福在远方。

走后,我还会喜欢你写的诗。谢谢你!

保重。

×××

我的爱从诗开始,以诗结束。

那天下班后,我没有向往常那样急忙赶回住处,我在一个街边小酒店里坐到很晚。记得当时我喝了很多酒,我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直到酒店打烊,老板将我赶了出来。时间已经很晚了,街上几乎没了行人,夜的寒气像一把钢刀割着我的肉体。黑暗中,我像一尾游走在县城边沿的鱼,摸不着回家的路线。我第一次感受到县城的空虚,故乡的疲软,诗歌的无意义,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太多事故的人。那晚,我充当了一个夜游者,历经了心灵的重创和蜕变。第二天回到住处,感觉像是重新投了一次胎。后来,我在一篇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

写作是一种甜蜜的绝望。

我一个同事去了省城打工,好长时间,我心里都有种隐隐的失落。同事是位性情豁达,具有浓厚思乡情结,既传统又现代的年轻人。在单位人缘很好,工作能力强,常因工作业绩突出而受到领导表扬和其他同事首肯。在工作上,我俩是配合默契的搭档,在生活中,我俩是感情甚密的朋友。我们同是从故乡的泥土里生长而出的“麦穗”,因此,我俩都自认为是行走在故乡大地上的歌者。我们以留守生活的方式深爱着故乡的草木、河流、街道、麦地、田园,我固执地觉得,只有我俩才是故乡最真诚的儿子。直到同事远走,我才有机会静下心来,重新对故乡作了一次审视。我发现,故乡并非是一个人最温暖的怀抱,它其实与我们的生命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隔阂感。

故乡永远是一个人内心的伤和痛。

同事走的前夜,邀我在一家小酒店见面,我俩默默地对视着,长时间的沉默不语使原本就比较冷清的酒店显得更加空落。同事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呛人的烟味弥漫在酒店内的各个角落,散发出一种过去年代的陈旧气息。他的眉宇间流露出浓凝的愁绪和无奈。良久,同事终于开腔说话了,“佳骏,其实我是不想离开故乡的,知道吗?”“那就留下吧,这是你扎根的地方。”我说。“我如果继续选择留在这块土地,有一天我父母真的就老了,而我却没有瞻养他们的能力,县城里是滋生不出爱情和财富的,我不想做井底之蛙,我害怕有一天我会像他们一样终老。”同事的话让我语塞,我俩陷入了沉思。那晚的时间漫长而难熬,最后,我们在酒杯碰撞的祝福声中结束了见面。

第二天,同事走时,我没为他送行,我偷偷地躲在候车室的角落里,隔着玻璃窗目送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像一朵飘逝的云,从故乡的天空飞走了。

远行或许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转眼前,同事离别家乡已有两年。他在省城里有了自己的家。上个月,我因去省城办事,顺便去了同事在省城的家中,他的家宽敞明亮,富丽豪华,室内装修典雅新潮,具有现代小资家庭的典型特征。同事已经结婚,他的太太美丽大方,聪慧伶俐,是省城某局局长的千金,这套房子就是用他太太的钱购买的,而且,他的太太已在两个月前有了身孕。同事的脸上已由过去的阴郁变得有了神韵,周身透射出一种大城市人特有的气质,令人好生羡慕。同事说:“我原本是想到外面闯闯,挣点钱,然后再回家乡开个店,当个老板,孝顺父母,不想,一出来就安了家。现在要是再叫我回县城,恐怕不习惯也不可能了。”同事生活的骤变给我心灵带来了强烈的震撼,也对我坚守故乡的信念产生了动摇。同事说:“你干脆也别回县城了,留在省城我替你联系一个工作,比你在县里强多了,月薪是你在县城的几倍。”面对同事的鼓动劝说,生活的巨大诱惑,我的内心开始了痛苦的挣扎。一番艰难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决定利用仅十天的办事时间,让朋友尽快为我联系一份工作。我梦想的火种开始在城市点燃。

同事调动他的所有关系为我的工作操劳着,我焦渴的心在新的憧憬中跳跃着,激动让我聆听到了生命拔节的脆响。然而,美梦总是短暂而残酷的,四天后的一个电话,让我的大城市梦成了泡影。电话是远在家乡的叔伯打来了,说是我父亲在出山干活时摔折了腿,伤势严重,要我速回。情急之下,来不急向同事打声招呼,慌忙买了车票返家。事后,同事给我来了一封信,说是已在省城给我找了一份差事,只因人走,便已作罢。他还说,其实生活在故乡也是挺好的,他时常在梦中看见故乡的山水、房舍、炊烟,父母的白发,衰老的牛羊,静美的月亮……每次醒来,都泪流满面。

在县城,我去得最多的地方是书店。隔山差五,我就会往书店跑,这几乎成了我的一种生活习惯。书店也许是县城惟一具有文化底蕴的地方,虽只有几百平方米的狭促场所,藏书量与品种也不尽繁多丰富,但就是这窄小之地,却为我洞启了一扇启迪心智的天窗。在书店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忘却,当心灵飞翔在那些书籍构织的智慧宇宙中,生命就觉着有了力量,精神上便获取了某种宁静与自在。由于县城文化的薄弱,人们对书籍的需求量偏低,书店里十天半月都很难有新书上市,摆在架上的书籍大部分成了摆设,就像高挂在书店墙上那幅纸质泛黄的高尔基画像,神情一派肃穆安详,却没有人能辨识出他的面孔,这多少充满了生活的幽默感和戏剧性。

因为我的经常性光顾,我熟识了书店里两位售书的姑娘,姑娘清纯质朴,热情大方,她们知道我是一个喜欢买书的人,还因此关注到我写的诗歌和散文,在她们眼里,我成了一种文化符号或象征。渐渐,我们之间有了对话交流——关于文学,人生际遇,命运哲思,生活意义,价值取向……文化的渗透力使几颗年轻的心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这也许是我逛书店所得到的最大慰籍。

我尤其喜爱书店特有的文化氛围,坐拥书诚,思接千里,古今圣哲,尽享其中。我相信环境对一个人的熏陶是巨大的,每逢周末,不少学生进入书店,店中变得空前热闹,文化的因子被莘莘学子激活,让人看到中华文化后继有人的传承曙光。每次,我都会为这些青年人执着的求知精神生出敬佩,为自己的精神探索之途上增添了同路人而欣慰。孤寂的心情骤然阳光满怀。

一个爱上书并打算与之结伴终生的人,对生活的其它方面是会作出让步的。我常常为购买一本自己喜爱的书而省吃俭用,忍饥受寒。这是毅力与体力的较量,执著会使一个人对任何事情都变得无所畏惧,内在的坚守足以抗拒来自外在的强劲压力,这是人性的力量。

在我的乡村家中,藏有我收集的大量书籍,这些书是我人生路上积淀的一笔宝贵财富,它们真实的见证了我所走过的生命历程。在一般有文化的人看来,对我这个乡村孩子的藏书行为是匪夷所思的。而对于我那些终日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老乡亲来说,我的行为更是不可思议,他们永远不明白,我掏那么多钱买回一撂一撂“废纸”究竟价值与意义何在?惟一理解并给予我精神支撑的,是我的父母。俗话说:知子莫若父。看见我枕边案桌堆积如山的书籍,父亲始终都以一种宽容和关怀的态度对待我,面对他人的鄙夷和冷嘲,父亲硬是在劳动之余抽时间找来木料,亲手替我制作了一个书架,将我散乱的书籍工整地放在架上,精心呵护与保管,就像当年照料自己的儿子一样细心。他知道,这些书籍是他儿子生命的一部分。多少次,我被父亲的博爱感动得泪流满面。除此之外,还有我的母亲,一个年过不惑的农村妇女,我不在家的日子,她时常会用毛巾去拂去我书籍上的尘灰,就像替她远行归家的儿子擦试额头上滚动的汗珠,疼爱而慈悲。每次我从县城回到山村家中,看到我那些被父母伺弄得整齐、光洁的书籍,就像看见了父母那清澈如水的心灵。

在乡村家中阅读、写作的美好夜晚,母亲总会轻轻地为我送来一支蜡烛,然后又轻轻地走回房间睡觉,她担心自己过重的脚步声会影响我的阅读和思考。就像金秋的五月,母亲弯腰在金灿灿的麦地里劳作,我会轻轻地为她送去一盅凉水。我们同在进行一种收获。他们懂得,我的生命即是他们生命的延续,我所选择的道路即是他们希望的寄托。

父母永远是我们心中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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