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候的一天,江宁(今江苏南京)上元县有甲、乙二人一起喝酒。开始时两人称兄道弟,酒喝到半醉时,两人不知因什么问题,越说脸越红,继而争吵起来,加上酒精刺激,两人各不相让,后来厮打起来,一直闹到深夜,最后朋友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们拉开,各自晃晃悠悠回家睡觉去了。深夜时,甲的妻子大喊大叫,邻里们赶过去一看,只见甲被人砍断了双脚,屋子里到处都是血。此时,甲因伤势太重、流血过多已经死了。甲妻说是乙和她丈夫喝酒时吵架打架,后来又仗着酒性把甲杀死了。于是,众人把乙告到了上元县衙。元绛当时担任上元县衙审理刑狱的推官。他接到案子后,带人去现场勘察,作了备案记录,把乙先关了起来。第二天,元绛就把甲妻传来对她说:“你回家后赶快给你丈夫料理后事吧!乙已经承认自己杀人了,本官已把乙关进大狱,案子的供词都已整理好并封了卷,等几天就把乙定案判刑。”甲妻连忙拜谢,面露喜色地回去了。随从们听后不理解,私下里说:“这元大人怎么这样办案,只是让我们去现场勘察一下、作个记录,也不审乙,也不开堂,就给乙定了罪,这案子办得蹊跷,里面有问题。元大人怎么这么不为民着想啊。”过了几天,元绛派了一个可靠的小吏,让他暗地里跟踪甲妻的行动。过了两天,小吏回来报告说:“我潜伏在甲妻家周围日夜观察,甲妻外出,我跟着外出;甲妻回来,我跟着回来。我发现有一个和尚迎着甲妻微笑,俩人还凑到一起窃窃私语,样子很亲密。”元绛听完小吏的禀报后,就命令一班衙役将他们提到县衙,把和尚关在一间屋子里,把甲妻关在另一间屋子里,进行单独审问。经过审问,甲妻终于交代了她与和尚通奸,并合谋趁酒醉之机杀死丈夫然后嫁祸给乙的作案经过。事后,人们问元绛是怎么识破甲妻的,他回答说:“我看到甲妻虽然哭她的丈夫却不是非常悲伤。再者,她和甲同睡一张床,甲流了那么多血,床上地上到处都是,而甲妻衣服上却没有一点血污。还有,我在案发第二天跟她说已经破案、乙已经承认杀人后,她不但不悲伤,临走时反而面露喜色。通过这些细节,我判断她有问题。所以就让她放松警惕,而后暗中派人跟踪她,果然发现了线索。”人们听后,都说原来元大人善于观察,有心智,真是令人佩服。
很多审案者常常恨不得立即把问题搞清楚,把当事人给定罪。而实际上,这样做并不一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聪明的人则不急于求成,他会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将案件嫌疑人放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使其放松警惕,经过细心观察来寻找线索,然后顺藤摸瓜,抓到作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