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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养过一只叫阿青的野猪。我的名字即由此而来,当然,如果你非要说那头野猪就是我,我也不反驳。
阿青是纯种野猪的后代。据我父亲说,当年他们兄弟两在月夜之下,与阿青的母亲血战半个多小时,也没能将其生擒。按照我父亲的描述,那场血战大概是这样的:母猪的前脚踩上了夹子,但这夹子并没能够牵制住它。于是我的父亲朝着野猪开了一铜炮枪,枪的沙子飞溅,散入野猪的一只眼睛,自此它便失去身子一侧的视线。虽然失去一只眼睛给野猪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并且同时它的前脚还被铁夹子套着,但野猪仍然不要命地跑。铜炮枪在月夜里又响了几声,野猪失去眼睛的一侧血肉淋漓,但仍然没有倒下。最后野猪干脆咬断了拖着铁夹子的一只前脚,仍然不要命地跑。他们一路追赶直至山顶一处断崖。野猪掉转身子,明眼一侧朝着他们,另一侧朝着断崖,僵持了一分多钟后野猪纵身跳下了断崖。由于断崖极深,最终他们也没能捕杀到那头野猪。不过却意外地找到了野猪窝。野猪窝里有几个崽子,忙乱中两人各抓住了一个,余下的全逃走了。
以上就是他们扑杀野猪的经过。父亲对我说的时候,语气里不是对抓不住那只野猪的遗憾,而是夹着一种钦佩之情。不过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英雄末路,不免悲惨,还让人失笑。这一点我可以用一件事情来证明。那就是我上高中的时候,曾经见过他开过一次铜炮枪。那次他是站在茅坑边上,肩膀顶着枪托,侧着头闭上一只眼睛瞄准了一只野鸟,我站在一旁准备目睹英雄的风采,看他一枪把远处的野鸟给打下来。只见他一扣扳机,砰地一声,连人带枪一个潇洒的后滚翻翻进了茅坑里。而那只野鸟应声飞起,毫发无伤。我大笑着跑回去朝着我母亲宣告:我爹掉厕所里了!
这件事情让他颜面大扫,以致于此后我叫他说,走打鸟去,他都摆摆手说,不去不去。
我父亲抓回来的那只小崽子,就是阿青。拉回家之后,父亲并没有把它杀死,而是专门为它造了一个坚固的圈,把它养了下来。驯化阿青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父亲的暴力驯养并没有生效。反倒是我,每天都去看它个几十次,喂它吃喂它喝,有机会也摸上一摸。这种软化的方法很快有了起色。阿青虽是野猪,但毕竟还是只小猪仔,凶恶也凶恶不到哪去,相反,在我看来,它十分可爱。
我十岁生日那年,我父亲说,把阿青当礼物送给我。
所以,十岁之后,我就成了我们村里的浪漫骑士。我从小就想当一个骑士,我希望有一匹马,有一把剑,有一壶酒,有一挂红色披风。但始料未及,有一天我会成为骑着野猪在田野间飞奔的浪漫骑士。
我削了一把竹剑,随身挂着,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阿青放出来骑上,绕着村子周边巡视一圈。遇到不平之事,便拔剑相助。这样需要我拔剑相助的事情其实不多,但也不少。比如,四棱子家的矮狗被李木匠家的大狗给欺负了,我就要拔出竹剑,助他一臂之力。又或者王二麻子家的小孩被张懒人家的大鹅追着啄的时候,我也要挺身而出,用剑与那大鹅做殊死的搏斗。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的剑从来没有对准过人,我也本不打算对准任何人。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愿与人打交道。成为了浪漫骑士之后,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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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黄昏,我独自一人,骑着阿青,背着长剑,游荡在稠红的晚霞里。
有一次,张懒人家的大鹅被村长家的大狗追着咬,我为了保护张懒人家的大鹅,把剑对准了村长的狗,连续戳了七八下,把那狗的一只眼睛给戳瞎了。当然,这件事情都没有人看见。但是很明显,除了我,这村里没有任何愿意多管闲事的人。村长家的小孩子,比我大两岁。他事后纠结了一批瓜娃子,围着我,说周五晚上放学,野猪岭下,黄泥地上,不见不散。
这蠢蛋,我从来与之不和。他也恨我入骨。最重要的一点原因就是,我不愿意做他的狗腿子。但我的战斗力爆表,他奈何不了我。很显然,如果我的战斗力弱一点或者我根本就是个软弱无力之人,再或者我的父亲在村里没有一点威望的话,我就有百分之七百的可能被他们打到脑袋开花,耳朵失灵,鼻子坍塌。这不是我危言耸听。我们村阿猪家的孩子就可以证明。那孩子的一只耳朵就是被打聋的。但他自己和他的家长怯于许多东西,都不敢出声。
他既然为了一只臭狗眼睛要和我决斗,那么我就不能示弱。这是我浪漫骑士的精神和性格。也是阿青的性格。阿青作为一头桀骜不驯的野猪,我知道它愿意和我一起战斗。我们的战斗将载入史册,我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名胯骑野猪的浪漫骑士,我的身影将在黄昏中定格成人类历史永恒的记忆。
周五放学,我瞒着家人,如约而至。野猪岭下,黄泥地上,我身披塑料麻布袋子制作的白色披风。那塑料麻布袋原是装化肥的,我把它改装了一下当作披风,上面还留着原先用红色的颜料写着两个大字:尿素。这虽然有些不雅,但却没那么不雅。相比二娃他妈用塑料袋子给他改造的大裤衩来说,我的这披风简直有点小巫见大巫了。二娃的大裤衩上留的字是:净重70Kg。黄昏的风把握的披风吹得飒飒作响,在我对面,村长家的小孩带着一堆人,吹着啤酒瓶子,拎着甩棍,小小年纪比流氓还流氓。我想这些人,长大了又是祸害。今日必须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不过他们十几个人,我一个人,我心里仍难免发虚。我心跳加速,同时又想上厕所。便张口说道:等我一分钟!我跳下猪背,朝着他们抖了一泡尿。阿青也抖了一泡尿。尿骚味一下子弥漫了整片黄泥地。虽然当时我心里有些许恐惧,但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那是我这一生尿过的最有生气的一泡尿。那一场仗也是我这一生打过的、最有英雄气概的仗。
我跳上阿青的脊背,双腿一夹,阿青便加速前进。我一手甩着竹剑,一手拉着缰绳,径直闯入那十几个人中间。他们见野猪凶悍,不敢近身,都往两边退。我趁机用剑身甩了村长家的小孩一下,竹剑身上有刺条,当时就把他脖子扯出一道红色血痕。我一回冲杀后,他们退到了我原先站的位置,我站到了他们原来的位置。我从头到尾都采用这种冲杀战术,他们只敢看,不敢近身。来回一共十七回冲杀,我把村长家的小孩挑了好几道伤口。阿青也嘴角流涎,喘着粗气。野猪岭下黄土飞扬。
我与村长家的小孩第一次交战的情景就是这样。我单剑匹猪,深入十几人的阵地,来来回回,把他们吓得都尿了裤子。虽然期间我也遭到了他们飞来啤酒瓶子的攻击,但总体上,那一场仗,我获得了胜利。虽然当时我才十一岁,但我仍然觉得那是正义对邪恶的胜利。
后来我离开村庄,到县城里上了初中。但从此我与阿青一样,成为了圈养动物。
一年后,阿青死在村长了大刀下。而我,也没有了那把可以成天背在身上,这里戳戳那里戳戳的长剑。
野猪岭下,黄泥地上,我与阿青一起抖下了我们这一生最有英雄气概的尿。
始料未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