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尚云绮忧心如焚,恨不得自己能插上翅膀飞过去。金泽,你不能有事,不能!你可以永远都不属于我,可是,千万别死。
在夜路上狂飙,闯了无数个红灯,到了医院门口,她顾不上锁自行车就冲进医院。正与一人撞个满怀,她道过歉看也不看对方,一味向前跑去,可她却钻不进去,那人已将后路毒死。
“Jack,金泽在哪儿?他怎么样了?”尚云绮看清来人,便揪住他胳膊,焦急的问道。
“我真不明白,你这么在乎他,为什么当初不要他?”他撇着嘴顾左右而言他,“难道对你们女人来说,等待就那么可怕,没有人陪就活不下去?”
她突然明白了,松开手,脸色铁青,“他没事,你在骗我!”真想抽他一个大嘴巴,尚云绮压抑住怒火,冷冷的瞪着他,“难道国外流行诅咒自己的朋友?没事都被你说出事了,真不愧是最佳损友!”
“谁说他没事,他现在也离死不远了。”Jack轻蔑的慢眨眼,耸了耸肩,“出车祸那是在国外的事了,现在他正躺在糖果的包房里,醉生梦死呢。”
原来是喝醉了,这与她何干,当她是陪酒小姐吗?
尚云绮掉头就走,胳膊却被抓住,她气恼的一甩手,跳下台阶,厉声呵斥,“你们happy的时候,请不要来骚扰我。”
“他喝多了,却不肯回家,又要了一打百威,喝了吐吐了喝,我们劝他,根本油盐不进,只有你的话他能听进去,他醉成那样,还一直叫着你的名字,抱着我们又亲又摸——”
“Stop,他是个醉鬼,需要回家休息,而你半夜三更骗我出来,是为了让我帮你们抬他上车吗?请问你们这些喝过洋墨水的人左脑进了哇哈哈吗?”
“尚云绮,你这个女人太冷血,太无耻了,枉费Raymond他对你一往情深,在英国的每一天都要搂着你的照片睡觉,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根本不值得他为你付出那么多!”
这个男人疯了,她务须和一个疯子计较。尚云绮扶起摔在一旁的自行车,骑上要走,车后座却被牢牢的拽住。
“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不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有义务听你说侮辱我的话,你快点撒手!”
“我侮辱你,才怪!就是你红杏出墙,你耐不住寂寞找了别人,Raymond才会伤心的回英国,才会出了车祸,导致他的左臂粉碎性骨折,肌肉严重萎缩,连饭碗都端不起来,连给宠物接产都做不到,他现在就是半个废人!”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尚云绮彻底呆掉,明明是他先背叛的,那个金发碧眼的美女就住在他的公寓里,她说他是她男朋友,他们住在一起。自己受骗了吗,一切只不过是个误会?
不可能,不可能?
到底发生了什么?
糖果KTV,305室,外人退场,只剩下一男一女两个都市夜归人。
金泽正吞着话筒,声嘶力竭的吼着不成调的《死了都要爱》,根本没注意到室内发生的变化。
尚云绮按下切歌键,结束了他的鬼哭神号。然后,静静的来到他身边,金泽眼色迷离,目光涣散,半倚在她腿上,手一松,话筒砰然倒地。空出的双手搂住她的腿,脸颊贴着她的小腹,口中轻轻呢喃着她的名字,当声音轻到听不见,他便已呼呼睡去。
她轻揉着他头发,发梢的坚硬微微刺痛她的掌心,人如其发,他原本就是这样固执而倔强的人。
伸手捉住他的左臂,她只摸到了一根芦柴棒,而他的左手也瘦削枯干如鸡爪。当初的这只手是怎样的结实有力,他曾用它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他曾用它揽着她的腰,揉乱她的头发,假装为她捶背松骨顺便揩油占便宜,现在它什么都做不了了,也无法帮他的主人实现为宠物做手术挽救生命的梦想,它残废了,因为那个残忍的误会。
他,金泽,是个左撇子,他,残废了。
她根本没有错,是命运在捉弄人,可是此时,她不想找理由给自己开脱,他那根羸弱的手臂就像一根钢钉,狠狠的钉在她心上,命运造就的大锤一锤一锤的砸下去,她的心在流血,她泪流满面。
苍凉而悲悯的音乐响起,下一曲竟是那首老歌——《追梦人》。
还记得与他初遇时,她就是哼唱着这首歌的。‘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那一年她十七岁,刚上高二。
景云小区离市实验高中很近,中午回家吃饭,她通常不背书包。吃过午饭,尚云绮边拎着几本参考书哼着歌下了楼。
她下到三楼,再走几步就踏上缓台,楼下突然冒出一个人,风风火火的冲上来,结实地撞到了她的肩膀。
歌声戛然而止,手一抖,书本跌下楼梯,不过,脚步不稳的她却意外没有摔倒,而是被来人的胳膊拦腰截住。
“对不起,你没事吧?”那个身材高大的男生道歉后瞧着她的反应。
尚云绮垂下头,长发遮住蔓延至耳际的绯红,向后退了一步,轻声回答,“没事,谢谢。”
“我帮你捡书。”说完他退到缓台,弯腰捡拾着。
尚云绮忙说不用,对方却拦住她,硬是独自收拾起散落一地的书本。其中一本物理参考书掉出两页,他将书页塞回原位,递到她手中,“你这本参考书不怎么样,我看你还是别用了。我住五楼中门,你住几楼,改天我给你找本经典的。”
他的好意尚云绮心领了,道谢后连说不必麻烦,就匆匆下楼。
那男生扶着栏杆冲着楼下喊到:“我叫金泽,你还没说你住几楼?”
“五楼西门。”不好继续扭捏,尚云绮答了一句,声如蚊蚋。
坐到了教室里,她还没回过神来。他们,竟然是邻居。怪不得前两天隔壁叮叮咚咚了一上午,原来是搬来了新住户。
屁股还没坐热,好友初无名就拉她去书店还书,顺便挑了几本武侠小说回来。初无名把事先做好的课本书皮包到了小说外面,上课时,她堂而皇之的读课外书。
初无名是她的死党之一,为人冷漠,性情古怪。两人上初中时就是同学,还一起考进了重点高中并分到了同一个班,可以说缘分深厚。初中时她还挺开朗,虽然总有人嘲笑她那一头橘红色的长卷发像一堆蚯蚓,她却并不在意,直到,她的父母生了个弟弟,她也得知一个骇人的真相:她原本是被领养的孤儿。自那以后,她性情大变,变得沉默寡言,并极具攻击性。
她五官精致立体,像个混血儿,以前有人说她不是她父母亲生的,她会“切”一声后嗤之以鼻,现在,谁要敢拿她身世开玩笑,她会立即冲上去把对方拆成八瓣。她原本叫初楚,很女性化的名字,身世揭晓后,她就改了名,虽然户口本上的姓名不能随意变更,但到了高中,大家都只敢称呼她作“初无名”,多数时候,没人敢搭理她。
尚云绮理解她更同情她,有了弟弟,养父母把爱转移了,而且转移得很彻底。他们还会照常供他念书,包她食宿,有时大发慈悲的赏几十块钱零花钱。初无名基本不需要钱,她可以不买新衣服,吃饭也马马虎虎,饿不着肚子就行,除了租书这样额外的支出,她基本上用不到钱。她真正需要的,他们已经吝啬的收回了。
中考发榜的那一天,尚云绮陪她坐在操场上待到八点钟,两人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的等候暮色变成满天星斗。初无名不是不想回家,她根本无家可归,她兴高采烈的打电话告诉父母,自己以高出分数线13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市重点中学,母亲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说儿子满月,他们回外地的长辈家办满月宴,叫她在外面随便吃点,然后自己回家。
她无心吃饭,吃什么都是苦的。揪掉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初无名挥动了两圈,一扬手,将它扔出了高高的院墙,扔进了阴冷的黑暗,从此,她的世界里,天不会亮,黎明不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