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半小时后,二哈带大侃从企业出来,神情郁闷,比雾霾还郁闷。上车后,二哈告诉大侃:“最近在企业监察,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国家颁布实施的生态环保法律有近三十部,但是不少企业法人对此不够清楚或一知半解,在违规建设、违章操作、违法排污受罚后,觉得很‘冤枉’,由此被追究、被问责的,还有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政府官员。刚才这家钢铁企业,十几年前从小作坊干起,买了好大一块地,那时不需要环评,跑个手续就干。近些年,国家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企业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新项目,导致当地污染加重,这家企业的情况,我们回去汇报,它将被严厉处罚。”
后来大侃了解到,现实中,很多已成规模的企业,都是从过去的小作坊、小企业发展起来的,许多企业法人头脑中的法规信息也还停留在几年前、十几年前。在许多企业违法违规案例中,除少数企业属于知法违法,恶意妄为,不计后果外,多数是企业法人按“老黄历”办事所致。
企业法人不学法、不知法,已成为一些地方违法排污事件屡禁不绝、企业转型升级难以实施的主要因素。去年某地发生的数起私自倾倒化学危险废物、违规在水源地周边建养殖场等事件,经查企业法人基本为环保法盲。
追问这些企业法人为什么不知新法,很多人诉苦:天天为企业经营东奔西跑,行在车上,忙在路上,吃在外边,听广播、看电视的机会都很少。过去政府部门要求企业订报纸,如今政府为企业减负,很多企业连报纸都不订了。有的老板书柜内藏书很丰富,说起环保法律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知法才能守法。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企业法人特别是私营企业法人,平时考虑企业如何谋利赚钱多,了解生态环保法规少,这也是现实。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有责任帮助企业法人学法知法。
为此,大侃主动给局党组建议,提出采用集中辅导、网上教学、编印学习手册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联系实际重点学,让企业学了有用,明白哪些政策法规是红线、是底线、是高压线。其次,要严格执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不守法者吃点苦头。在执法中深刻分析违法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其他企业举一反三,增强其学法守法的责任心、紧迫感。企业法人的环保法规意识增强了,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违法违规事件,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推进转型升级。
事后,二哈表扬了大侃,“你真给我做脸,你写的建议受到了局长的表扬,他还说:‘大侃的建议,必须马上落实,误了事,对不住企业,也对不起大侃。’”
二哈告诉大侃,“我和在环境执法岗位上工作多年的老同志都深感,2013年是环保执法腰杆子挺得最直、力度最大的一年;从年初到年末,环境执法由过去上压下顶难落实,冷热不均难使劲,转变为力度持续加强,亮点至少有四方面:一是上压的重力转‘行’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开始对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有了新的更高认识和更大支持,五级书记抓环保的局面已形成,基层政府从改变片面追求GDP做起,大力支持环保一票否决权,支持环保严格执法,心变带来‘行’变,‘行’变带来事变。二是下顶的怪力扭‘转’了。‘两高’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明确了污染环境罪入罪标准,为从严治理环境污染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使违法排污者变得不愿排、不敢排、不乱排了。三是执法的能力提‘速’了。市县两级政府对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加大了力度。一方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设,使全市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有环保机构,处处事事有人监管、有人监督、有人举报的局面。另一方面,从环境监察、监测车辆、器材保障上加大了投入,保障执法拉得出、能到位、管得好,特别是下半年进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阶段,良好的设备保障千余次环保执法做到了不迟到、不误事、打胜仗。四是公众的动力换‘气’了。面对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困扰长时存在,期待难以实现,过去,公众参与环保多是以抱怨、赌气、上访、网吵来督促政府和环保解决问题。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问题的解决,公众的参与逐步由‘赌气’变为‘顺气’,由观望,转变为心平气和地支持环保执法,参与环境治理,敢于揭发违法行为上。”
大侃听后,正要赞叹二哈,二哈却抢过话头接上说:“我这是小官说大话、小官操大心,小官不知天高地厚,哈哈哈……”
二哈还沉浸在自我嘲讽中,大侃的思绪已经又“飞”向了另一个问题。
“马队,我最近还发现一个问题,我感觉很多环境案件的受害者,正被起诉难、胜诉难和执行难所困扰着。”
“你说得对。环境诉讼起诉难,首先是因为司法救济在绝大多数环境侵害案件受害者的眼中,并不见得是一个最优先的选择。受害者在经济地位和知识水平上,往往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考虑到诉讼成本、法律专业知识和信息等因素,大部分受害者都不会选择司法救济。群众往往有一种‘息诉’心理,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即便有人勇于去打官司,但受举证难、鉴定评估难和环境保护审判人员专业知识性不强等因素影响,也常常导致受害者很难胜诉。同时,在一些案件中,受害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获得胜诉了,但事情却并没有结束。在没有执行到位保证的情况下,胜诉的判决书仍然是一纸空文。这种‘法律白条’的现象确实大量存在。”
二哈话毕,大侃接上说:“是,在整个社会出现执行难的大背景下,环境案件执行难也不新鲜。在旷日持久的‘拖’和‘磨’之中,有多少受害者被迫放弃了诉讼,有多少环境违法者得不到处罚,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确定的:环境侵害案件受害者对人民法院的权威、对司法的信心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会一点点地被‘磨’没喽。”
“大侃呀,你来的时间短,还不是很清楚,我工作这十多年,有的官司甚至从我一上班开始就在打,有的连污染企业都没了,有的原告都去世了,可是官司还在祖辈传着打,这样的官司,即便是胜诉了,执行也是很难的。如果法规衔接不到位,解决这些问题只能是一条路:等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