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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兄弟情缘(1)

转眼,水生在小娟的哥哥家已经住了两年多。这期间,他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周身上下处处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举手投足间又多了一份成熟男人特有的刚阳之美。如果不是腹部那条让人触目惊心的疤痕,谁也不会相信,他是一个动过大手术的人。

他的头疼病也基本被控制住了,除了上坟那次以外,只发作过三四次,而且一次比一次轻。特别是这半年来,一次也没有发作过。

唯一让人感到着急的就是,无论小娟一家及长江如何提醒、诱导,水生就是想不起一丁点以前的事。这也难怪,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江浩,根本不可能想起江浩经历过的事情。可是,小娟一家和长江并不知道,他们一直以为水生就是江浩。

一年多以前,水生就应聘到镇政府做了一名办事员。每天负责打理一些无关痛痒,消磨时光且重复繁琐的事情。本来,他很反感这种老牛破车一样的工作节奏,他喜欢生龙活虎、痛痛快快地大干一场,哪怕是体力劳动也比这强。可是,无论是小娟,王子明还是长江没有一个人同意他离开镇政府,更不同意他去痛痛快快地大干一场。他们都还替他担心,怕他刚恢复的身体承受不了过份的劳累。他们都劝他说:这份工作虽然不好,但毕竟轻闲,你先干两年,等把身体养好了再走也不迟。水生也觉得他们说的有道理,所以也就留了下来,干这份对他来说并不适合的工作。其实他心里清楚,他之所以决定留下来,多半是因为小娟。

经过两年多的朝夕相处,他和小娟早已经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了,并且已经开始为他们的婚姻做着准备。

日历翻到九八年。

苗云云已经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了,到了秋天,就要升入大四。

两年来,云云一直保持着很有规律的作息方式。每天放学以后,她都会立即走出学校,坐公共汽车到王子明的住处辅导吴欢。在她看来,吴欢还算聪明,只要用心学,将来考个普通高校还是没有问题的。辅导完吴欢之后,她就到王子明的肉串摊上去帮忙,给王子明打下手,晚饭就和王子明一起在摊子上吃。八点多一点,她必须坐末班车赶回学校。除了特殊点的日子之外,她的生活基本上都是这样度过的。每天周而复始的日子并没有让她感到厌烦。两年来,她没有回过一次家。两个春节,四个假期,所有的星期天,她都是和王子明,吴欢,还有水生他们一起度过的。

乏味、枯燥的生活,一样滋润着云云,使她出落得越发漂亮。玲珑匀称的身材,小巧而富有个性的五官,以及她身上洋溢着的那种南方女子特有的灵秀之气,使她看起来是那么的青春迷人。在美女如云的医科大学里,云云是男生公认的美女中的美女,以至,不少系里系外的男生都把她当成第一追求目标,频频对她发起进攻,但云云对那些追求者一概不理不睬。好在她对谁都是一视同仁,所以还没有引出什么因吃醋而争风的事情。

不过,事情也并非那么简单。本系一个叫张健的高个子男生,虽然被云云当面拒绝了两次,但仍然花心不死,对云云穷追不舍,并已在同学面前夸下海口:她清高什么,你们看吧,用不了多久,我一定要把她搞到手。这话被同学们传到云云的耳朵里,使云云对张健更加反感。

张健是系里唯一的一名走读生,家在本市,是独生子,性情上有些狂妄自大。他有着和王子明一样高的身材,一样宽的肩膀,就连长相也有几分相似,正是因为如此,云云才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结果煽起了张健心中的希望之火。

凭心而论,云云并不十分讨厌张健,只是反感他的那种狂妄。但这并不是云云拒绝他的主要原因。真正让云云拒绝张健和其他男同学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云云的心里一直装着王子明。虽然她也说不清自己对王子明的那份难舍之情到底是亲情,还是爱情,但她清楚那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一种感情。对王子明的信任与依赖是早已超出了她自己的想象。她只记得以前对父母都没有这样信任和依赖过。在学校里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她都忍不住要和王子明说一说。每次,王子明都静静地听完她的讲述,然后再旁观者清地开导她一通。每次她都能在王子明开导过后重新快乐起来,她甚至非常喜欢听王子明开导她时的那种亲切的语气。平时,王子明还会像个大哥哥一样告诫她如何防备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比如一个星期天,云云独自呆在王子明的住处,到了下午,王子明和吴欢送啤酒回来,发现院门没插,房门也虚掩着,于是就含蓄地告诉她,这样做危险,谁也不能保证周围没有心怀歹意的人,告诫云云以后一定要注意。其实,那天云云是听到了他们的声音之后才悄悄打开院门的。但在王子明告诫她时,她并没有把真相说出来,她想在王子明面前表现得单纯一点。那样,她就能得到王子明更多的关心。她喜欢这样被王子明时刻关心着。

在云云眼里,王子明是没有缺点的。如果硬要找出他的缺点来,那就是他太不爱惜自己。两年来,王子明没有睡过一个整宿觉,每天五点钟起床,十二点以后睡觉已经成了他一成不变的作息时间表。

被云云一次次拒绝以后,张健似乎学精了,说话也变得谨慎了,在云云面前尽量表现得温文尔雅。他还改变了原来穷追不舍的战略战术,用投其所好的方法买通了云云的室友,为他提供云云的行踪。只要云云在教室以外的任何地方一出现,张健准会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还会装出一副吃惊不小的样子说:“呀!这么巧,你也在这。”云云对他的伎俩早已心中有数。因为,她的室友是双重间谍,她在向张健提供云云行踪的同时,也向云云通报了张健的醉翁之意。终于,在十几次这样的“不期而遇”之后,云云终于忍不住叫住了张健,“喂!张健,你别这么费心思了,告诉你实话吧,我早就有男朋友了。”云云说得像真事一样。“你有男朋友?我怎么没看见,他是哪个系的,叫出来让我瞧瞧。”张健的脸上现出了失望,但更多的还是好奇。“他不是咱们学校的,你不认识他。”

“那你也得让我看一看,我看他到底哪里比我强。”张健的口气里带着明显的不服。“好吧!明天我让他来学校接我。不过你可别太靠近,他脾气不好,小心捧你。”云云说完还冲张健挥了挥小拳头。

当天放学以后,云云回到王子明的住处时,王子明和吴欢正坐在院子里穿肉串。看见云云走进来,两个人打过简单的招呼之后,吴欢就站起来回到屋里洗了手,找出书本,像每天一样等着云云来给他讲新课。

云云并没有马上进屋,她在王子明的对面蹲下来,拿起一根竹签在手里捻着。“快进屋给吴欢上课去吧!”王子明催促着。见云云没动,他才抬起头,看见云云正双眉紧锁,若有所思。“怎么了?有事?”王子明问。“嗯,有事!”云云小声地回答着。“什么事?说吧!”王子明看了云云一眼,继续串他的肉串。

“我想让你明天到学校接我。”云云终于小心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并紧盯着王子明的脸,看他到底有什么反应。王子明的手停了下来,再次抬起头看着云云说:“是不是有人欺负你?”王子明担心的样子让云云心里一阵感动。“有一个男生总缠着我,我有点害怕。”云云小声地说,好像她真的受了什么委屈一样。“那明天我去,不行就给他点颜色看看,看他还敢不敢缠着你。”王子明看着云云笑呵呵的说。云云知道他说的是玩笑话,可还是忍不住说:“我可不是叫你去打架的,你只要去接我就行了。”

“好,我一定去!”

“说准了。”

“行,说准了。”

“记住,明天穿那套休闲服。”云云最后又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我不会给你丢脸的。”王子明边说边把串好的肉放进筐里,用布盖上。然后把炉子一类的东西装上三轮车,一切打点好了之后,他才推着满载家什的三轮车出了院子。

两年来,王子明就是靠着送啤酒和烤羊肉串维持着这个特殊的三口之家的日常开销。包括吴欢的书本费、云云的学杂费、生活费,到了换季的时候,他还要让云云和吴欢买上几件新衣服。两年来,他从未歇息过一天。冬天,他在饭店门前租上一小块地方;春、夏、秋三季则赶夜市,溜道边。有时赶上执法队清理整顿,他还要像游击队员一样推着三轮车东躲西藏。有时,跑得不及时,或是被执法队员挡住了去路,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什被没收,炉子被砸烂……

王子明也知道露天烧烤确实污染环境,政府清理整顿也在情理之中。可是,为了保证收入,维持开销,他又必须干这个。他需要钱,如果没有钱,云云就无法完成学业;如果没有钱,吴欢就是考上了大学也念不起。而只是单单维持眼下,每个月没有一千多元也下不来。如果单靠他和吴欢送啤酒的收入,连眼下的生活都维持不了,更别说攒钱了。

和两年前相比,王子明的脸色明显地失去了以往的光泽,长期的睡眠不足已经使他经常感到头晕目眩。可他必须坚持下去。“怎么也要再坚持两年。”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计划。按他的预想,两年后,云云大学毕业,就能自己挣钱了。到时候,吴欢也许已经考上了大学,那时,他的负担就减轻了,单靠送啤酒也能维持。

第二天,云云放学时,王子明准时等在了学校的大门口。今天,他穿了一套淡灰色的休闲装,原本就很有男人样的他被这身衣服一装扮,显得特别有气度。

这套休闲服是一个多月前云云给他买来的,虽然用的是他自己挣的钱,但他还是非常感动。自从父母去世以后,十年了,云云是第一个给他买衣服的人。那天,王子明本来是拿钱让云云自己去买衣服的。谁知云云转了半天,自己什么都没舍得买,倒花了三百多元钱给他买了这套衣服。

云云一出校门,就看见王子明等在那里。于是,她夸张地呼唤一声就欢快地扑过去,挎住了王子明的胳膊,嘴里甜甜地说:“等急了吧!”王子明被她突然亲热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下意识地往下拨云云的手。“别动!有人看着我们呢,我告诉他们你是我男朋友。”云云冲王子明狡黠地一笑,把他挎得更紧了。

云云天真而顽皮的样子,加上手臂与手臂间的亲密接触,一下子就触动了王子明那一直压抑着的某根神经。他停止了挣脱,很配合地握住了云云温热的小手。可说不清是心虚还是好奇,他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他看见了在离他们不足十米远地方,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小伙子正直直地朝他这边望过来。目光里充满了不服和挑衅。

这是一张让王子明多么熟悉的面孔啊!看到这张面孔,王子明的心跳聚然加快。这是一张他多么渴望见到的面孔啊!那眉毛、那眼睛、那鼻子,太像了,真的太像了,他和自己一直珍藏的亲生父亲的照片竟然惊人地相似……

这个人就是张健,他站在那里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王子明转过身来,开始仔细地端详着他。十年来,王子明已经习惯了打量别人,他总觉得这样的一张面孔会在某一天从对面走过来。而现在,他终于如愿了,他凭空的想象终于变成了现实。

“你那个同学他姓什么?”王子明小声地问云云。

“姓张,叫张健!”云云回答着,同时感觉到了王子明表情的异样,她有些后悔让王子明来接他,她怕两个面貌相像的男人动起手来。

在王子明的注视之下,张健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很坦然地冲王子明伸出了右手,说:“认识一下吧,我叫张健,我正在追云云,是你的竞争对手,确切一点说,叫情敌。”张健坦率的表白出乎王子明的意料,但他还是礼貌地伸过手去,握住了张健伸出的右手,很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我叫王子明,以后我们就算认识了。”

大概是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张健在手上徒然加力,王子明毫不示弱,他也想让张健尝尝自己的手力,所以他也在不动声色地暗暗加劲。可不知为什么,他的手却凝聚不起多少力量。他感到手被张健捏得很疼,骨头都仿佛要折断一样。幸好,张健在摸清了他的实力之后就及时地松开了手。“我看你除了比我老之外,哪一点也不比我强啊!云云怎么会看上你呢?!”张健极具轻蔑和挑衅的口气激怒了云云,“张健!你知道你哪不好吗?你太张狂!张狂得让人讨厌。”云云说完,拉起王子明转身就走。尽管王子明不情愿就这么走掉,但在云云过于亲热的拉扯和张健轻蔑的冷笑声中,他还是跟着云云向马路对面的汽车站走去。虽然只有十几米的距离,但王子明却忍不住几次回过头去,他想再多看张健几眼,尽管张健自始至终都是用那种敌视的眼光来回敬他,可是,他依然感到很满足。

“他一定是我弟弟,一定是!”王子明在心里一遍遍地重复着。他想到了“缘分”二字,他想:这一定就是缘分,从自己被苗国兴雇佣的那天起就注定了今天的缘分。

从学校回来,王子明破例没有出摊。而是马上给水生打电话,让他过来。然后,他在院子里把串好的肉串、鱿鱼之类的东西烤好。等水生赶过来之后,他们四个人一起尽情享用。并且还买了酒和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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