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结构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现状提出了对其解释的需求。从股权关系看,金字塔结构和平行结构是企业集团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Almeida and Wolfenzon(2006a)从新公司成立的角度解释了金字塔结构较平行结构具有融资优势。Riyanto and Toolsema(2008)注意到金字塔结构较平行结构下终极控制人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对陷入财务危机的子公司进行支持(Propping)。李增泉等(2008)认为与平行结构相比,金字塔结构可以产生负债杠杆效应,通过子公司的债务融资可以增加整个公司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进而增加公司集团控制财富的规模。刘启亮等(2008)指出在投资者保护较弱的情况下,公司治理的强势原则诱使有实力的股东进行集中投资,进而通过金字塔结构的财富放大效应进行掏空和寻租等以获取控制权私利。
与企业集团相关的另一种结构是企业分部。如美国的多部门(multidivisional)或M型结构。Morck(2005)发现在19世纪30年代金字塔类型的组织结构在美国普遍存在。当时的罗斯福政府认为这种结构可能导致公司逃税、获得强的市场力和经济权力的过分集中等公司治理问题,其颁布实施的公司间所获利润强制重复征税制度导致了美国金字塔结构公司迅速消亡,并代之以多部门结构的兴起。
企业多部门结构与企业集团的重要区别在于企业集团下各企业相互独立,具有有限责任的优势。金字塔结构和平行结构企业集团的重要区别在于不同结构下终极控制人调集内部资源能力存在差异。第二章的文献综述已经表明,控制权私有收益对于企业组织结构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本章首先考虑有限责任、信息不对称和控制权私有收益三者影响情况下,构建一个企业组织结构选择的算例模型,对金字塔结构、平行结构和企业多部门结构进行区分,对金字塔结构的财务柔性价值进行分析。其次略去有限责任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将融资约束广义的融资约束泛指企业融资不能被满足,狭义的融资约束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外部融资成本比内部融资成本高,而使公司融资不能被满足或公司不愿进行外部融资。为了简化问题,本章第3至第5节中的融资约束不考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特别指由于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存在,导致项目共有收益较小,而使得项目不能够获得足够融资的情况。书中其他地方的融资约束一般考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指狭义的融资约束。与破产危机本书中破产危机一方面指公司发生财务危机的概率,另一方面指公司发生财务危机时为了避免公司破产而须获得的资金支持。置于统一的研究框架,深入考察控制权私有收益对公司组织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本书拓展Almeida and Wolfenzon(2006a),Riyanto and Toolsema(2008)的工作,建立终极控制人对公司控制权结构选择的决策模型。具体考虑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假设新公司成立后自身不会发生破产危机,已建公司也不会发生破产危机;第二种情况假设新公司成立后自身有ρ的概率发生破产危机,而已建公司不会发生破产危机;第三种情况假设新公司成立后自身不会发生破产危机,而已建公司有θ的概率发生破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