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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关于老鹰

“老鹰”(Eagles)是美国一支老牌的摇滚乐队。在美国的七十年代,他们曾经风光一时,最有名的《加州旅馆》一张专辑就卖出了一千一百万张,一支老鹰,短短几年光景,就为美国卖出四亿美元,让同行望洋兴叹,酸掉下巴,是摇滚乐绝无仅有的奇迹。一九七九年,乐队解散,乐手们漂流各方,直到一九九四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们心血来潮,重新复出,而且进行了他们的全球巡回演出,推出他们的新唱盘《地狱解冻》,居然宝刀不老,梅开二度,一下子卖出五百万张,让那么多歌迷依然痴迷而不能释怀,真是匪夷所思。据说现场演唱会最高门票一张要一百一十五美金,是少有的高价,二十五万张门票短短几个小时被一抢而空。歌迷同球迷一样,有时是最无法理喻的一个群体。

我找到了一张《加州旅馆》的DVD来听。重新走到一起的那五只“老鹰”,都已经老了,头发都白了,一脸的沧桑,歌声中也透着几分苍凉。现场的歌迷疯狂得让我有些吃惊,好多人岁数已经不小了,却个个像是吃了伟哥似的年轻了起来,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激情洋溢而不可遏止。我真的没听出能让我激动的什么来,我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站在海边,任他们那样汹涌澎湃,沾不湿我身上一星飞溅过来的浪花。

一身牛仔的他们唱得不错,放松得很,潇洒得很,喃喃自语一般,倾诉感极强。优美的和声不错,音响的效果也不错,尤其是几把吉他、一个架子鼓配合着幽雅的弦乐乐队和清如雨珠滴落飞迸的钢琴,此起彼伏,摇曳多姿,音乐本身显得很浑厚悠扬,作得精致而认真。但是,我只能说是不错,看他们五人鬓发斑白的样子,再怎么敞着怀,胸脯松弛的肉已经显现出来。再看他们年轻时的照片,觉得有点似是而非,甚至有点滑稽的感觉。严格地讲,他们也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摇滚,只是乡村民谣略加以改造的摇滚,很司空听惯的东西,开始会让你以为是约翰·丹佛的翻版。我实在听不出那些歌迷为之疯狂的旋律。也许,每一个音符的意义因地域不同而不同吧,就像橘易地而成枳。

每一个时代会有一个时代的音乐,这个时代的音乐就成为了这一代人的精神饮品,在当时和以后回忆口渴时饮用。便也成为了这一代人心头烙印上的钙化点或疤痕,成为这一代人抹不去的记忆的一种带有声音图案的标本,注释着那一段属于他们的历史。就像一枚海星海葵或夜光荧螺,虽然已经离开大海甚至沙滩,却依然回响着海的潮起潮涌的呼啸。

想到这一点,便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为老鹰的这盘新唱盘而疯狂。

一九七一年,当鼓手唐·亨利从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镇、吉他手格伦·弗雷从底特律、贝司手兰迪·迈斯特从内布拉斯加无所事事地在洛杉矶走到了一起,他们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胸中涌出的想法,让他们相见恨晚而一拍即合。后来加入的伯尼·利顿和唐·菲尔德,原来都是给别人的演唱当伴奏,一样寂寂无名而渴望出名,一样囊中羞涩而渴望富有。那时,他们都是二十三四岁的的年轻人,住在廉价的公寓里,坐上音乐这辆并不新颖的汽车,开始了向他们梦想的成名之路进发。

那时的美国和苏联的关系正紧张,越战打得人心越来越乱,在国内引起激烈的争论,而就在老鹰会师洛杉矶的那一年,美国的经济并不景气,有四百六十万人失业,逃避与颓废的风气正在年轻人的心头弥漫。就在这时,他们给自己的乐队起名叫做老鹰,用了美国的国鸟来比喻自己,说明他们的正儿八经,不是在玩闹。一九七二年,他们推出了第一张专辑,名字就叫做《老鹰》。他们唱的主题是神秘的英雄、逃亡者和孤独的独行人。他们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尊重、名誉和金钱。他们的音乐和他们的目标,都是和美国的那个年代那样的吻合,有那么多的人爱听他们的歌,以至那么多年过去了,只要一听到他们的歌,依然会想到那个逝去的岁月,就一点也不奇怪。

比如说那首到现在依然是主打歌曲的《加州旅馆》,亨利唱的是一个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人,被引到加州旅馆,他不知道那其实是一家黑店,他在里面尽情地跳舞饮酒,最后发现自己已无法脱身。亨利最后唱道:“你任何时候都可以付账,但你永远无法离去。”这家加州旅馆,是象征?是写实?如果不是那一代和美国七十年代历史息息相关的人,便很难理解这些空洞乏味而显得颓废的歌词,居然也能够使他们如此疯狂。

《加州旅馆》也好,或者《浪费时间》也好,《昨天的女孩》也好,《一排美女》也好,《特奎拉日出》也好,《没关系》也好……他们那些歌,是那个年代遗留下来的老照片,在我们看来颜色已退面目凋零,但对于和那段历史荣辱与共的一代人来说,却是踩上尾巴头就会动的啊。老鹰的重新复出,用他们的这些熟悉的在我们听来似乎是有些老掉牙的老歌,给美国这一代人端起了怀旧的最好的酒杯。

这种情景,很像如今我们的歌迷听邓丽君、听罗大佑、听蔡琴时那种我们中国特有的怀旧感情和感觉。事过境迁之后,歌词都只是次要的,即使忘记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那熟悉的旋律蓦然间响起,就能够听得出来那过去了的生活,再遥远也立刻近在咫尺;或者说一想起那过去的生活,耳边便总能不由自主地响起与之对应的那熟悉的旋律,一下子把许多想说的话都在音乐中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了。音乐成了那段历史的一个别致的饰物,即使许久未见,只要有看见它,立刻他乡遇故知一样,引起无限青春岁月的回忆。音乐的引子只要一响起,便如泄洪堤坝拉开闸门一样,无法遏止,开了头,就没了个头。音乐的作用有时就是这样的奇特。

我对老鹰乐队的最大兴趣,是他们的年龄,因为这五个人中除了弗雷是一九四八年出生,其余四人都是和我一样一九四七年生人。应该说我们是地地道道的一代人。在七十年代初他们出道杀出一条血路,在整个七十年代他们红透美利坚的时候,我正在干什么?

一九七一年,我在北大荒插队,在那一年的秋天割豆子,一人一条垄,一条垄八里长,从清早一直割到天黑,结了霜带着冰茬的豆荚,把带着手套的手割破,齐刷刷的豆子一望无际还在前面站着。这样的日子就像长长的田垄一样没有尽头,希望消失在夜雾笼罩的冰冷的豆地里。

一九七二年,也就是老鹰出版他们第一张唱盘的时候,父亲突然去世,家中只剩下老母一人,我星夜赶回北京,料理完丧事,开始了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在北京待业生涯。

我现在在想,那时属于我们的音乐是什么?无论在北大荒漫无边涯霜冻的豆地里,还是在北京城到处流浪求生觅食的日子里,什么样的音乐如同老鹰的歌一样伴随着我呢?

我仔细想了想,有这样三部分的音乐在那时伴随着我和我们这样一代人:一是在知青中流传的自己编的歌,一是苏联那些老歌,再有便是样板戏。真是这样,在收工的甩手无边的田野里,在冬夜漫长的炕头上,在松花江黑龙江畔开江时潮湿的晨风里,在白桦林柞树林和达紫香开花的树林里……有多少时候就是那样情不自禁地唱起了这些歌,有时唱得那样豪放,有时唱得那样悲伤,有时唱得那样凄凉。记得有一次到完达山的老林子里伐木,住在帐篷里的人在一天的夜里齐声唱起了苏联的老歌,一首接一首,唱着唱着,竟然全帐篷里的人没来由地都哭了起来,哭声越来越大,以至响彻了整个黑夜。

在有人类的历史中,没有文字时就先有了音乐,音乐是历史的一块活化石,是即使我们说不出也道不明的历史的最为生动的表情或潜台词。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前几天北京的舞台上上演了一出类似老鹰复出一般让浩亮、刘长瑜、袁世海等原班人马出演现代京戏《红灯记》时,那么多人为之兴奋雀跃了。熟悉的旋律,熟悉的戏词,乃至熟悉的一招一式,都会唤起那一代人共同的回忆。《红灯记》的内容已不是什么主要的了,样板戏和我们知青自己编的歌以及那些苏联的老歌所起的作用在这时是一样的,只是作为一种象征,作为载我们溯流回到以往岁月的一条船。它们能够让时光重现,让逝去的一切尤其是青春的岁月复活,童话般重新绽开缤纷的花朵。不知道别人听到它时想到什么,听到它时我就会忍不住想起那时的待业和割豆子,在特殊的音乐的荡漾中荡漾起一代人那无情逝去的青春泡沫。

有时候,音乐就是这样的一种青春致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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