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答应你了?”
这是下午放学后的时间,李特在回去的路上对史密斯讲了他和斯嘉丽之间发生的事情。红色的跑车正发出野兽般沉闷的怒吼,风驰电骋般冲过街道,史密斯伸手关掉了充斥在车内的劲爆摇滚乐。
“暂时还没有。”李特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可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这么说你准备和乔什抢女人?”史密斯专心扶着方向盘,“伙计,我知道这难度很大,但我一定会支持你!”
“前面路口右拐,我的现在的住处在洛帕克大道2066号。”李特卷起手中的报纸,他快要到家了。
“我猜你一定给自己买了套高档公寓,等我找了女朋友,可以借你的房子用一晚吗?”史密斯曾经在一所豪华公寓里住过一个晚上,他睡的那间屋子里,有张悬着意大利热诺亚丝绒的大床,他发誓自己以前从没有睡得那么舒服过,“我保证绝不会弄坏你房间里的任何东西,你知道我和每个女人的第一次,对我来说都非常重要。”
“可我……”
李特还没有把话说完,一辆银灰色的商务车像匹脱缰的野马,突然从前面路口冲了出来。
他大叫一声:“小心,前面有车!”
“喔,该死!”
史密斯猛踩刹车,跑车四个轮胎在路面上留下数道深深的印痕,这才堪堪避过和对方迎头撞上的惨剧。他生气地一拍方向盘,从车窗里伸出头,对着那辆扬长而去的汽车骂了一句很难听的脏话。
李特的后背重新靠在座位上,长长的舒了口气,不过脸色依旧惨白。
“我告诉过你的,这车的刹车真的很烂!”
“可这不是我的错,你也看到了,是那个该死的家伙逆向行驶……”史密斯正解释着,远处街道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碰撞声,而后便是一声惊天动地、气浪翻滚的爆炸声。
两人同时回头,街道尽头处的路口,刚才那辆银灰色的商务车底朝上横躺在路面上,车身已经被浓烟和火焰包裹。
呆呆的愣了半天,史密斯这才手忙脚乱的想起找手机打电话报警。
史密斯刚准备拨号,一辆警车呼啸着从旁边疾驰而过,他只好讪讪地收起手机。
“我……”
“闭上你的乌鸦嘴!”李特没好气的拉开车门,走了下去。
史密斯伸出头对着朝路边走去的李特高喊:“嗨,伙计,你得相信我!这绝对是个巧合,我保证后面的路上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李特没有理会史密斯在身后的呼喊,径直走到一个车库门前,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类似遥控器的东西,全自动的车库门缓缓打开。
回头看着目瞪口呆的史密斯,李特耸耸肩,“欢迎来到我的新家!”
——
“这就是你住的地方?”
史密斯接过李特抛来的一罐冰镇可乐,开始认真打量起这个被分割成数个区域的大型车库。拥有一个小型的录音棚、数台电脑组成的工作室,靠墙的桌子上摆放着数台摄像机,角落里堆放了很多灯光器材、运动组合拍摄器材,诸如灯架,吊杆和可伸缩灯杆吊杆,加个单系统录音机,一些电缆插头,混音机,甚至还有升降机、拍摄轨道之类的大型器材。
“天哪,难道你想拍电影?”史密斯发现自己从进入车库嘴巴就一直没有合拢过,此时他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惊讶的问道。
几把塑料椅子,一张玻璃小圆几,这就是李特的客厅,他拉过其中一把椅子倒着坐下,双手搭在椅背上,说:“没错,我确实正在筹备着准备拍摄一部电影。”
史密斯将可乐放到小圆几上,自己也找了把椅子坐下,“我记得你给纽约大学电影学院写过申请,难道你真准备做一个导演?”
李特点点头,“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自己拍一部电影……这件事以前我和你说过,但你肯定已经忘了!”
“可你为什么要住在车库?”史密斯不解的看着他,“别告诉我,你把所有钱都花在购买那些设备上?”
“别担心,这些设备只是我租的。”李特摆摆手,示意史密斯不要激动,“要真正的拍一部电影,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我粗略计算了一下,拍完这部电影,我手里的资产至少得减少三分之一。”
“喔,我的上帝!”史密斯一只手痛苦的捂住了脸,“你可以忍受自己住在这么个破地方,却愿意花钱拍一部自娱自乐的电影,你觉得这么做值得么?”
“因为这是我的梦想!”
说完这句话,李特和史密斯忽然都沉默了。虽然沉默的时间异常短促,但其间,两个人的内心活动却是异常复杂的。
史密斯举起可乐,“好吧,我收回刚才说过的话……伙计,你肯定能成功的。”
——
史密斯走后,李特走进自己的临时卧室,从枕头下翻出了一盘DVD。这是他昨晚用日记邀请到的某位客人临走前留下的,24小时内这东西就会自动消失,要把上面那部电影的内容完全转化为剧本,留给他的时间可不多了。
李特将光碟放进播放机,又给自己泡了杯咖啡,一手拿着遥控器,一手抓着笔杆,开始了辛苦地“创作”起剧本。
李特对影视制作一直抱有浓厚的兴趣,经常在学校图书馆里借阅这方面的书籍。他知道以自己在学校中的表现,想被一所正规的大学录取可能性几乎为零,而他又没有史密斯那样的运动天赋,弄不到体育特招生的名额,想要上大学只有剑走偏锋。
写剧本对李特来说并非难事,寄给纽约大学电影学院的入学申请材料中就有他自己写的一个剧本。
一开始李特确实是想按照常规剧本的写法来还原光碟上的电影,可后来他发现将镜头画面转换成语言文字太费劲,剧本也不写了,直接把电影的分镜头脚本弄了出来。
“分镜头剧本”又称“导演剧本”,一般都是先由编剧提供剧本,导演在拿到剧本之后,根据自己的构思,将整部影片分切成一系列可摄制的镜头,进行影视语言的再创造。虽然分镜头脚本也是用文字写出来的,但它和画面很接近,或者说它是可以在脑海里“放映”出来的画面,已经获得某种程度上可见的效果。
而李特要做的事情刚好和这相反,他有现成的电影画面,却要把它转化成剧本,两者都要经过分镜头脚本这么一个中间环节,只有笨蛋才会老老实实地去写剧本。
连上昨天晚上抄录的那一部分,李特总共花了10个多小时,这才将那部来自未来的电影整个记录了下来,他还没有来得及回过头将整部电影重播一遍对照细节,电视屏幕上的画面刷的变成一条白线,最后完全消失,跟着播放机就提示信号源缺失。
连续抄写了6个多小时,李特此时已经疲惫得要命,上眼皮不断和下眼皮打架,他裹了一条毯子,甚至忘了关电视,靠在沙发上就熟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