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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圣伊丽莎白的妒忌

约翰·希区柯克在纽约市哈得孙河上的拖船上工作,是一位普通的年轻船夫,正是他发现了本案中的尸体。

一九一三年九月三日早晨,约翰正百无聊赖地站在“神谕”号的船舷边晒太阳。突然,他发现河上漂着一个可疑物体—或许,本案的被害者正是想要通过“神谕”号来表达自己的不甘与控诉—这奇怪的东西乘着秋风,漂到船边,看上去像是一个日本常见的布包裹。但这里是美国呀,怎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布包裹呢?包裹上印着艳丽的花纹,里面好像装了很重的东西。拖船没有活儿干的时候,约翰自然很闲,这个包裹立刻引起了他的好奇心。于是,他抄起网兜,用钩子把包裹钓了上来。

他把湿淋淋的包裹放在甲板上,发现包裹的布其实是一块枕巾,上面的花纹也很罕见。西方的枕头很大,枕巾自然也会很大。包裹里的东西好像是圆形的,枕巾只打了一个活结。约翰蹲在甲板上,盯着包裹看了很久,最后用脚踹了包裹一下。一踹,包裹的结就松开了,整张枕巾都摊在了甲板上。约翰盯着包裹里的东西看了两三秒,突然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惨叫。

哪知秋日暖阳照耀下的包裹里,竟是女性尸体的一部分。人们常把没有四肢的雕刻作品称为“躯干”(Torso),而这块尸块正是这样,只有胸腔以下的下腹部与性器官,两腿都被切去,看上去就像个不可思议的多毛动物。约翰揉了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他还以为是做白日梦呢!

不钓不知道,一钓吓一跳。纽约市内的哈得孙河里经常会漂着死尸,但发现这样的包裹还是第一次。听到船夫的惨叫,船长立刻赶到甲板,结果也吓得目瞪口呆。他立刻将船全速开回岸边,拉响警笛,喊来了水上警卫队的巡查。约翰向他报告了发现包裹的全过程。警官看了看甲板上的尸块,立刻给纽约警察局打了个电话。搜查科的约瑟夫·A。法劳特警探立刻赶往现场。围绕着这块女性尸体的调查拉开了帷幕。

这起凶残的案件,震撼了整个北美大陆。

法医伊斯拉尔·法伊巴格负责对尸体进行解剖。虽然可供解剖的尸体不多,但通过这些尸块,也能发现许多有用的线索。法医认定,死者是名年轻女性—确切地说,这是年轻女性身体的一部分。死者怀孕七个月,马上就要生产了。因为是下腹部,法医只能检查生殖器官。年轻的母亲与腹中的胎儿—这样的案件越发残忍。伊斯拉尔·法伊巴格的证词听上去像是预言家的预言,可是事后证明,他的证词完全属实。

伊斯拉尔·法伊巴格在报告中写道:“凶手先切下死者的四肢,然后沿着胸膈膜将腹部分为两部分。这说明凶手具有丰富的解剖知识和一定的手术经验。”

一部分刑警认为,犯人很有可能是名外科医生。然而,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总会和法医唱反调—不唱反调的话,故事就没意思了。法劳特警官也有着独到的见解,他根据自己的推理,派手下搜寻线索。和身着西装、头戴鸭舌帽的日本刑警不同,美国警察都穿着短上衣,左胸上还缝着一枚银色徽章。他们大多身着便服,叼着卷烟,或是嚼着口香糖—当时可能还没有口香糖—刑警们前往电车车站、酒吧和公园的长椅,忍耐着报社记者的嘲笑,搜寻一切可能的线索。警方撒开了搜查网。法医称死者死后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警方动员所有警力,希望能在证据被毁灭前将凶手逮捕归案。法拉特警官自告奋勇,担起了最麻烦的任务—查清死者身份,确立犯罪嫌疑人。死者怀有身孕,凶手一定是胎儿的父亲。不管动机是金钱还是感情,总之大家都会联想到胎儿的父亲。法劳特警官挑了三位能干的手下负责此次搜查工作,这“三巨头”就是詹姆士·奥尼尔、弗兰克·卡萨萨与理查德·麦克纳。约瑟夫·A。法劳特本身也是一位能干的警探,在二十世纪初期的纽约市警方记录上常能看到他的名字。

他们的搜查方法与古代捕头无异:向普通百姓打探消息,顺藤摸瓜。

法医认为凶手拥有高超的外科技术。然而,三位警官对法医的见解不以为然。

“屠夫也会用小刀切肉,不一定要局限在外科医生上。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查出那块枕巾的出处。”三位警官商量之后,作了这个决定。

法劳特与其他三位警官一起定下了搜查方针。这时,女性死者的另一部分又从哈得孙河里被捞了起来,立刻就被送往搜查科。这一次,尸块是用建筑用烟油纸包着的。尸块是在河的下流,由水上巡逻队的一艘小型蒸汽艇发现的,距离约翰·希区柯克发现尸块的地方很远。

法医一眼就认定这两块尸块属于同一名死者。

新发现的尸块是尸体的胸部,两个小碗一般的乳房也完好无损。警方还是没发现尸体的双手与头部。但无论如何,尸体的躯体部分总算是凑齐了,只缺四肢和头部,就好像雕塑家经常用来训练的胴体像一般。肩膀下方长有腋毛,而下腹部中央也有阴毛,两种毛发硬度、颜色一致。尸块的双乳微胀,下腹部突出,肤色白皙。通过这些相同点,法医确定这两块尸体属于同一死者。法医认为,新发现的尸块体现出了凶手高超的手术技巧。

一部分刑警认为用来包裹尸块的建筑用烟油纸更重要,认定凶手是建筑工人、技师、建工、泥水工等从事建筑行业的人。而法劳特和他的三人组则认为包裹最初发现尸块的枕巾更重要。一般的枕巾都是白色的,这块枕巾的颜色却非常鲜艳,还有大块格子花纹。会选择这种布料当枕巾的人,品位一定很奇特。何况枕巾的布料可不便宜,岂止不便宜,这种布料在普通的布料店里都买不到!那是一种特制的布料,应该是高级床上用品商店的商品。使用这种枕巾的家庭,估计是上流社会。会使用这种色彩鲜艳的枕巾的人—无论男女—必定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也有独特的个性,定会吸引周围人的眼光。只要加大调查力度,总能听到一两条有用的线索。法劳特与他手下的三位刑警经过思考,得出了以上结论。

搜查的第一步至关重要。刑警们决定从枕巾开始调查。要是什么线索都没发现,再从分尸的手法入手,对附近的肉店与外科医生进行调查;或是从烟油纸这个角度,清查建筑业人员。

法劳特警官将那块重要的枕巾切成四块二寸见方的布片,作为样本。他们将市内所有的床上用品店列成一张清单,四人拿着样本,分头进行调查。四个大男人拿着布片,每天从早问到晚。这一调查方针立刻引起了其他刑警的批判。人们指责他们的搜查是“徒劳,白白浪费时间与精力”,是“值得纪念的愚蠢行动”。还有报纸声称法劳特把这起重大刑事案件当成儿戏。

“神秘女尸事件发生后,当局立刻对合众国的纺织业进行了彻底的调查,真是可敬可畏!”

当时,报纸将这起案件称为“被肢解的女尸之谜”(The mystery of the Dismembered Woman),闹得满城风雨。

床上用品、窗帘、地毯的销售商、制造商,大大小小的工厂、样本室、零售商遍布全市各地。纽约是个很大的城市,平民区里的商业地区就不用说了,市中心也有许多独立的商业街。即使他们四个人分头调查,可要一间间调查这些店铺,也是一桩力气活儿。四个人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从一栋大楼走向另一栋大楼,进行地毯式搜索。他们走进事务所讯问销售商,向销售商取证,敲响零售店铺的大门。他们要寻找杀死怀孕中的情妇并将其分尸的男人。事件的起因在卧室的枕头上,枕边发生的罪孽,自然要先查清枕巾的来历。然而,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每个深夜,四人总是失望而归,回到警局重开作战会议。

法劳特警官的第六感告诉他,只要沿着“枕巾”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就一定能到达终点。

“如果我在纽约找不到织布、卖布的人,”他也有些丧气了,“那我就算踏遍全美国的工厂,也要找到!不管要花多少年,我一定要把布的出处查清楚!”

“可恶!”法劳特就像是有声电影的主角一样,骂了一句。

然而,他们调查了很久,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所有接受调查的商人都说从没见过这种布料。他们也都赞同说这种枕巾的布料很好,比普通的枕巾用的布料要高级许多。根据城里经验丰富的织布工说,这块布原来不是用来做枕巾的,可能是某位太太心血来潮,把这块色彩怪异的布改造成了枕巾。如果真是如此,一切都将变得不可预测。枕巾这条线索几乎是断了。接受法劳特调查的织布相关人士都劝他放弃这条线索,换个角度试试看。法劳特警官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对枕巾简直是一无所知,然而在调查的过程中,他对枕巾的制造过程、销售过程等都掌握得一清二楚,逢人就说:“枕巾这个东西啊……”然而,仅靠这些,是不能查清死者身份的。

枕巾的调查进行了很长时间,是时候出现重大突破了。

法劳特警官终于发现了一条重大线索。

法劳特警官一直没有放弃对枕巾的搜查。他终于有了回报。他们几乎跑遍了清单上的所有商店,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就在此时,法劳特警官来到了哈得孙河对岸的布鲁克林区,那里有一座小纺织工厂,他找到工厂的销售负责人布什,向他出示了布片样本。店员与负责人一眼就认出了这块布:

“这是我们厂的产品,绝对不会错的。”

法劳特喜出望外。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负责人对这块布的印象很深:他们因为这块布,吃了不少苦头。

法劳特趁势问道:“这么高级的布料,一定是提供给一流商店的吧?”

说不定这起事件正是发生在腐朽的上流社会—一九一三年的上流社会,确实非常腐朽—的丑闻。然而,负责人布什的回答大大出乎了警官意料:“不,这不是什么高级枕巾。这块布虽然是我们生产的,可是我们最后卖给了城里的三流小店。”

“啊?你们没有卖给高级商店?”

“没有,要真能卖给上流社会的人倒好了,唉!”负责人遗憾地说道,“我们原本的确是那么打算的,所以才会用这么好的布料。这种布料我们以前从没用过。织出来的料子,绝对没的说,可就是花纹太难看了。颜色也好,花纹也好,都很失败。太花了,有点儿俗。上流社会的人肯定看不上。搞到最后我们一块布都没卖出去,真是愁死了。这些布料在我们的仓库里整整囤积了两年,最后还是决定折价出售,处理给了普通的杂货店。”

既然卖出去了,应该会留有票据吧。还是说……“那……有没有账本……”

“应该有,我去找找。不过,都是现金交易,票据可能被我们清理掉了。”负责人走进办公室里,找了起来。

幸运之神再次站在了法劳特警官这边,负责人找到了送货票据的复印件。从布什的仓库发到了哪些店铺,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总算找到了重大线索。

包裹是在哈得孙河里发现的,从地理位置上看,地处哈得孙沿岸且靠近曼哈顿城区的小店比较可疑。搜查范围一旦缩小,接下来的搜查工作就轻松了不少。根据布什提供的送货清单,警探们来到西部住宅区的小店,一家接一家地调查。这项调查并不费力。清单上的大部分店铺都没能卖出一块布,进的货都还放在仓库里,数量也和清单上的完全吻合。很多店铺都以“跳楼价”出售这种布料。不过,布料在有些店铺卖得还是不错的,但大部分都是附近的居民买走的,买家的身份和住处也能查到。刑警们紧接着对这些买家进行了调查,哪知他们都能立刻拿出当时买回家的布,数目也和销售记录上一致。

调查至此又陷入了瓶颈。法劳特与他的三位部下很可能是空欢喜一场。他们要找的人很明确:在小店买了布,却无法提供给警方,也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人。这种人才是警方要找的嫌疑犯。然而,刑警们在调查过程中没发现类似人物。不行了,这条线索到头了,难道真要从其他角度来搜查?就在此时……一位名叫乔治·萨奇的男子,在西区八号大街上,经营着一家销售室内装潢用品的小店。

这位乔治·萨奇是个一丝不苟的人,只要是来买过东西的人,他都会事无巨细地记下来。法劳特与卡萨萨刑警来到店里,取出样本给他看了看。

“你有没有从布什的店里进过这种枕巾?”“啊,这个啊!根本卖不出去啊……哦,不对,好像卖了两块。”老板如此回答道。“你知道那两块枕巾卖给谁了吗?”“当然知道。他们是……”据说,来买枕巾的是一对年轻的新婚夫妇。根据店老板的观察,两人结婚的时候好像非常匆忙,所以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的很年轻,还有些姿色。男青年很有诗人气质,甚至有些神经质,总之有些奇怪。他身材高大,脸色苍白,就像病人一样。褐色的眼珠散发着激情,令人印象深刻。

萨奇老板的叙述非常详细。枕巾的送货地址是布拉达斯大街的一栋公寓。据说两人在那栋公寓里租了一间大房子,房间号是三楼三十八号。除了枕巾,他们还买了一些小家具。萨奇还清楚记得房间里的情况与两人的态度。

终于找到了!法劳特与卡萨萨警官立刻从萨奇的小店赶往布拉达斯大街的公寓。

两位警探最享受的就是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的瞬间。

事件发生九天了,在这个周六的早晨,警探们通过“枕巾”这一条线索,终于找到了布拉达斯大街二一一号。两人发现这栋公寓的房间小而精致,里面住的都是些手头富裕的店员或小学老师。管理员兼看门人则住在地下室。警探们立刻找到他,打听了住在三楼的那对小夫妻的情况。

据说,他们是八月三十日搬来的,的确是新婚宴尔。然而,管理员除了在他们刚搬来的时候帮他们搬过一次家具,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了。两人好像经常出门游玩,平时都不在家。这栋公寓里,每天早晚都会有服务生推着小车收各个楼层的垃圾。只有这对年轻夫妇住的三楼三十八号房,从来没有扔过垃圾。据说他们只是回来睡觉,平时都在外面吃饭,所以基本没有垃圾。

警探还向公寓的其他居民取证。几个女人异口同声地说,她们曾在这对夫妻刚搬来的时候见过他们两三次。月初时,三楼的那个房间里亮过两三次灯,可之后房间里就没动静了。这两天更是连开门的声音都听不到。

警探敲了敲门,果然没有人应。直觉告诉法劳特刑警,这里就是他们要找的地方。

然而,管理员非常顽固,硬说这对夫妻已经付了一个月的房租,没有他们在场,不能把备用钥匙交给警方。卡萨萨刑警见状,便威胁他说,我们是警察,有权进去,你要是不给钥匙,我们就撞门进去,说着就摆出一副要用蛮力撞门的架势。管理员这才老老实实交出了备用钥匙。

警探们走进房间,环视四周,越发肯定没找错地方。

地上摊满了女人的衣物和日用品,床上还放着一块鲜艳的枕巾,和哈得孙河上打捞起来的包裹布一模一样。萨奇说他卖出了两块,还真是一点儿没错。被子被揉得乱七八糟,被套也不见了。

法劳特走进浴室一看,更确定了这里就是惨案的现场。搪瓷浴缸里,有无数褪色了的斑点。警官根据长年的办案经验断定这是人类的血迹。看来,凶手一定清洗过犯罪现场,却因为太过仓促,留下了许多痕迹。警方总算发现了犯罪现场:布拉达斯大街二一一号,公寓三楼三十八号房。警方从一块枕巾,查出了有关“神秘女尸事件”的重要线索。然而,查到这里,法劳特警官突然没了主意。下一步该怎么办?他毫无头绪。他一直以为只要能找到案发现场,就能发现许多线索,可现实并非如此,这让法劳特顿时没了方向。就在这时,卡萨萨警官在起居室发现了一个行李箱,行李箱里装着一个女用手提包,包里的小夹层里有一张类似证书的纸片。他在行李箱里还找到了一沓书信,这让法劳特又看到了一丝光明。

信的收信地址如下:

美国纽约市第二大道

圣伯尼菲斯教堂

教区事务所

安娜·奥姆勒小姐

警官一共发现了十一封信,其中有九封信上印有匈牙利的邮戳,另外两封则是从纽约市内寄出的。

而那张证明则是纽约市颁发的结婚证,很常见。证书的颁发日为六个月前,也就是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然而,结婚证并没有填满,右上侧的“经办人”一栏还是空着的。不过从另外一张教堂的结婚证明中可以看出,这对年轻夫妇凭这张结婚证,在教堂里举行了正式的婚礼。

他们从市政厅领到这张没有填满的结婚证之后,在教堂里举办了婚礼。

第二张结婚证也很常见,是由公认的牧师出具的证明。证明上写道:“圣伯尼菲斯教堂牧师馆内,安娜·奥姆勒依据罗马天主教教会的教义与仪式,在神坛前举行婚礼,其婚姻有效,特此证明。”

“卡萨萨,这事可怪了,”法兰特盯着结婚证看了许久,“我本来是这么想的:他们两个因故不能结婚,女方怀了私生子,男方想让她堕胎,见她不肯,就只能把母子俩一起解决掉。可是照这张结婚证来看,他们居然真是夫妻!”

“结了婚就是夫妻啊!”

“你胡说什么呢,他们半年前就结婚了,既然是夫妻,怀孕了也没什么问题,这说明我的预料完全错了。真是的,早知道就不当侦探了。”

法劳特从附近的分局调来了一位警官,负责守在公寓。

他和卡萨萨则赶往第二大道的圣伯尼菲斯教堂。教堂的牧师名叫J。S。布朗,教堂里除了他,还住着他的妹妹(帮忙干点家务)和一位女佣。周六下午,法劳特与卡萨萨造访了这三个人。

看到法拉特手中的结婚证,神甫点点头说,安娜·奥姆勒小姐年方二十一,以前在这所牧师会馆里当女佣。她于一九一〇年圣诞节从匈牙利来到纽约,带着伯母的介绍信来到了这所教堂,从那之后一直在教堂里工作。她出生于匈牙利的奥登堡,由虔诚的伯母一手带大。通过伯母的朋友,安娜移民来到美国,住在教堂里,在布朗神甫的监督下工作。

从一九一〇年十二月直到次年夏天,她一直都在教堂里工作。之后她辞职离开,然而在一九一二年感恩节那天又回到了教堂,希望能继续在教堂里工作。神甫和妹妹都很喜欢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而且她干活儿也很麻利,就答应了她的要求。安娜一直安然无事地在教堂里工作,直到八月三十日失踪。据布朗神甫说,安娜突然说自己结婚了,要和丈夫一起去俄亥俄州,之后便飞也似的逃跑了。此后,神甫和神甫的妹妹都不知道安娜身在何处。

安娜在纽约只有一个亲戚,是个叫伊格拉的表兄,他就住在教堂附近。据说安娜经常上门做客,他很有可能知道一些内情。“那我这就带你们过去吧。”说完,神甫起身要走。可是法劳特在牧师馆还有事要做,他必须问清楚安娜·奥姆勒住在牧师馆的时候,她的情夫有没有上门拜访?

或者有没有对她心怀好意的男人?比如附近的年轻人、教会的信徒、助手、传教士,一切出入教堂的男子中,有没有可疑的人?

“不,没有,绝对没有。”神甫、神甫的妹妹与女仆斩钉截铁地说道。尤其是女仆,她与安娜同住一间房,对安娜的生活了如指掌。

那么,布朗小姐与女仆说不定能认出安娜的尸体,也就是那具无头女尸。

他们平时的生活十分简单,每天进出教堂,虔诚地祈祷。听到法劳特提出认尸的要求,三人坐在椅子上,吓得动弹不得。

女仆平时和安娜住在同一个房间里,总该记得一些安娜的身体特征吧,比如黑痣、伤痕之类的,没有头也能辨明尸体身份的记号—看见女仆吓得不住地发抖,神甫大声呵斥,她这才回过神来。她说安娜的皮肤非常好,人见人羡,又白又滑,像牛奶一样。

“她的皮肤特别光滑,像奶油一样白,我从没见过比她皮肤更好的人。”

法劳特与卡萨萨立刻交换了眼色。警方发现的两块尸体的皮肤细致柔滑,令人印象深刻。

“她身上就没有什么伤痕吗?能想起一个就行。”

女仆想了一会儿,说道:“有!安娜右肩下面有一个粉红色的小伤疤,好像是小时候碰伤的,她一直很在意这道疤。”

“好,那你要是看到尸体,能认出来吗?”

“应该能。”

“神甫,我们怀疑现在闹得满城风雨的碎尸案的死者,就是安娜·奥姆勒。杀死她的很有可能就是让她怀孕的人。安娜在你这里住了这么长的时间,您不可能察觉不到吧?”

神甫看了看两位女士,开口说道:“实不相瞒,其实……”

原来,安娜住在牧师馆的时候,曾与一位住在教堂工作的男青年发展为恋人关系。他是从新泽西来的,毕业于天主教神学院,办事认真负责,平时的工作是辅佐牧师。他一直在教堂里工作到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当时,他经常教从匈牙利来的安娜说英语,没想到两人的关系越发亲密……天主教在男女关系方面非常严格。这位天主教牧师没能抵挡住诱惑,犯了色戒。

法劳特取出公寓中发现的结婚证明,指着证明下方的签名,问道:“难道安娜的恋人就是签字的这位牧师吗?”

主持安娜婚礼的牧师,在结婚证上签了字。明明是在圣伯尼菲斯教堂举行的婚礼,牧师却不是布朗先生。签名者并不是公认的牧师。看来是牧师从市政厅领了结婚证书之后,自导自演了这场“神圣”的婚礼。都说“骗和尚要倒八辈子霉”,可骗人的如果就是“和尚”,问题就更严重了。

在结婚证上签字的本该是布朗神甫。他仔细观察了证书上的签名,说道:“没错,就是他。他什么时候做的这张假证……”

“这位助手先生身在何处?”

“他已经不是助手了,现在是一位合格的牧师。”

“这张假结婚证也是安娜的死刑执行书,看来他也不是很合格啊!”

闻言,神甫苦笑着道:“他在圣伯尼菲斯教堂晋升为牧师,现在荣升到哈雷姆教区当牧师了。教堂位于教区西一二五大街,他本人就住在教堂的牧师公馆里。”

周日早晨。去过纽约的人可能知道,圣约瑟夫罗马天主教堂位于西一二五大街与格伦巴士大道的交叉口。

礼拜结束后,信徒们三三两两地踏上归程。法劳特与刑警三人组开车来到教堂门口,一群人冲出轿车,踏着石阶,敲响了教堂的大门。

教堂的大门静静地打开了,开门者是一位高大的青年。他身着外套,脸上的胡须剃得干干净净,肤色苍白,有些神经质,闪耀着信仰的一双褐色眼睛一看就是位年轻的苦行僧。放在平时,刑警们要是见到这样一位牧师,肯定会觉得他非常优雅,可现在他们顾不了这么多。四位刑警一看到他的脸,就感到背脊发凉。

“请问您是汉斯·舒米特神甫吗?”

听到法劳特的提问,年轻的舒米特神甫点了点头。

“我就是,请问几位有何贵干?”

“请问这张结婚证上的签名,是您的吗?”法劳特从口袋里掏出证书,只露出签名的部分给牧师看了一下。

“没错,那是我的签名。”牧师十分冷静,微笑颔首。另外三名刑警交换了眼色,趁神甫不注意,将他围了个水泄不通。

布朗家的女佣早已前往警局,确认死者正是安娜·奥姆勒。警方还拜访了她的表兄伊格拉,借了一张安娜的照片。法劳特向神甫出示了照片,说道:“这位小姐名叫安娜·奥姆勒,您应该认识她吧?”

“没错,我和她很熟。”舒米特牧师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请各位稍等片刻,我去收拾一下。”

说完,他拉开门,让四位警官进入屋内。

“请进,各位是警官吧?”

“你要收拾什么?”

“我不想给你们添麻烦,我这就跟你们回警局,请容我收拾一些行李。”

“哦,看来你这个禽兽也不好意思穿着牧师的制服被捕啊!好,你就换衣服吧。别打逃跑的主意,我们早就安排人手了。”

舒米特在一行人的监视下,走进牧师馆的卧室。其中一位刑警从隔壁房间取来一件西装,丢给了他。在警官们的监视下,舒米特换上了便服。据说他当时的态度非常坦然。

“好吧,你们说的都属实!”

卡萨萨吓得不轻,他苍白的脸上带着苦笑,看了看自己的同事们。没想到这双翻阅《圣经》的手,就是将女子分尸的那双手。想到这儿,所有人不禁冒出一身冷汗。

这所圣约瑟夫罗马天主教堂里还有另一位名为汉特曼的牧师。他看到自己的教友被捕,吓得动弹不得。这时,舒米特牧师突然抱住汉特曼,激动地喊道:“与其作为一个杀人犯向警方自首,我还不如作为一个教徒,向你自首!我不得不杀死安娜!哈得孙河的尸体就是我的杰作。我为什么要杀死她?因为我爱她!安娜实在太漂亮了,我不能让她活在世上。我深爱着安娜!现在也依然爱着她。因为我太爱她了,所以我不仅要杀死她,还要分尸。而且,我无法舍弃宗教,我是个牧师,是侍奉神的人。可是安娜却要从神的身边把我夺走,我究竟该选择谁?我该选择安娜,还是神?我深爱着安娜,所以一定要杀死她!因为我爱她—我爱她—你明白吗?”

汉特曼也不能说“不明白”,只得一边点头,一边说:“我明白,我明白。”

没想到舒米特一把推开了汉特曼,说道:“哼,你根本不可能明白。”说完,他就走出了房间,“久等了,我们走吧。”

他居然还主动催促呆站在原地的法劳特等人。

在前往警局的车上,一位刑警问道:“喂,舒米特,你既然这么爱安娜,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杀害她?你干脆从教会辞职,带着她远走高飞不就好了吗?而且你不还给安娜做了张假结婚证吗?为什么非要杀死她呢?难道只是因为她怀孕了吗?”

刑警微笑着问道。哪知舒米特竟漠然答道:

“不管我怎么说,你们也不会明白的。”

他在浴缸里,用屠夫使用的锯子和刀片,将安娜大卸八块。到达警局之后,舒米特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记录中没有写他到底把四肢丢去了哪里。舒米特被捕的当天傍晚,纽约教区的主教就发表声明,解除舒米特的牧师职务,并开除其教籍。这也是难免的事。事件的真凶竟然是位牧师,纽约全城乃至整个美国都震惊了。一场战栗席卷了整个社会。

医生对舒米特进行了检查,判断他的精神没有特别大的问题,只是有些失常。他被送往纽约历史悠久的唐布斯监狱,等待审判。期间,忏悔师艾瓦士前往探监。舒米特如此说道:“我会杀死安娜,都是圣伊丽莎白大人的幽灵作祟。圣伊丽莎白大人从小就是我的守护神,我与她关系非常密切,还有过鱼水之欢。可是安娜突然出现了,夺走了我的心,圣伊丽莎白大人就发怒了,一定要让我作出选择,到最后还硬逼着我杀死安娜献祭于她。圣伊丽莎白大人一旦有什么要求,就一定要得到满足。我也没有办法。她一直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时刻催促着我杀死安娜献祭。‘快杀了她,快杀了她’。而且光杀了她还不行,还必须要弄出很多血。阿布拉汉姆的牺牲—一定要做成那样才行。圣伊丽莎白大人的要求就是这么极端。她每天都催我快快杀了安娜献祭。最后我终于听从了圣伊丽莎白大人的要求,亲手杀死了安娜。”

曹逸冰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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