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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 如果你还在

如果可以有来生她定要好好跟他走下去。你如若不来我便不走。可是他今生还是走了。留她一个人在这流年里狗延残喘的活着。她好多次都想随他去了。可看到她跟他生的小家伙可爱的要命每天都追她这个妈妈跑。她好次想哭却哭不出来。她好想说公孙典纪。我们孩子很乖。他长得可像你了。长大后肯定跟你一样。

这天夜里。莫白瑞又梦到了公孙典纪。她梦到他抱着她。可是一阵风吹过他们就隔得老远老远。她拼命的喊他。他却再也没出现。黑暗的地方就她一个人。她拼命挣扎醒来却是梦。那么多年过去了。她都忘不了他为她挡了那一枪。就那么平静在她怀里离开。她拼命想救他。却没有救得下他。

她恨自己那么多年。却也爱了那么离开那么多年的他。每天的夜里的这个点她都睡不下,她这些年都习惯了用工作麻痹自己,习惯了每天这个点起来给孩子盖被子。现在的她既是个单亲妈妈也是D城公孙盛世集团的女总裁。自从莫白集团跟公孙集团合并之后,她忙得连皮肤老化也没再去保养,这些年她除了往公司跑和带孩子。

她莫白瑞不知道她保养了给谁看。她爱的人也不会回来。她唯一就是遵守对他的诺言好好的跟她们的孩子世忧生活下去。看着他长大。替他好好打理好集团的事。她始终记得那年遇见公孙典纪。她就喜欢上了他。像个花痴似追他满校园跑。他总笑她蠢。可是公孙典纪不知道那时候的她因为他的话乐了老半天。

她曾像读了誓言似的在他面前许诺她要追到他。青春就是那么冲动。喜欢一个人总那么大胆告诉他。莫白瑞遇到了公孙典纪或许这就是一种青春。他跟她第一次认识是在她家。因为都是贵族她家跟他家也算是世交。公孙典纪陪着他爷爷来到她家做客。

互相认识才知道他叫公孙典纪。在D城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公孙家出了个大名鼎鼎的少爷叫公孙典纪。大多数人叫他啊纪少爷或是典纪少爷。那时的莫白瑞见到公孙典纪真心觉得他长的好看,他是个混血男孩。莫白瑞也难怪他透露着另一种外国的气息。

可是就因为混血他才那么好看。那么吸人眼球。他那么好看的双唇始终能俘获多少女孩子的心。莫白瑞的第一次心动给公孙典纪。她只知道她看了他好久。他却看也不看她一眼。也是。那时侯莫白瑞虽然是个千金小姐却长相平平,留着学生装,打扮跟个土妞似的。在公孙典纪的眼里莫白瑞就像是进城的土妞。

她主动跟他打招呼。他没鸟她。后来在离开时他冲她冷冷来句土妞。她全身的火都要炸了出来,当时就想一巴掌打在他那好看的脸蛋上,可她还是忍了。那是公孙典纪给莫白瑞的第一印x象。明明是个男神说起话来真是贱。莫白瑞想想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的公孙典纪也是三年后再第一次遇到他。

莫白瑞高中毕业那个暑假刚好18岁。那时她已长发及腰,跟三年前的她判若两个人。照着全身镜的她自信好多了。最起码她漂亮了好多,多亏校花的姐姐莫白焉怎么教她这个傻妹妹打扮。让她这些年在学校才敢微微抬起头来。姐姐跟她就是两个不同父母生下来,姐姐是越长越漂亮,莫白瑞总认为她就是只丑小鸭不小心进到了不属于她的地方。

姐姐是一代校花。她只是个会遮住姐姐光芒的妹妹。在妈妈让她跟姐姐进D城同所贵族学校时她拒绝了选择了一所不错的高中读了三年。三年里。她总能听到姐姐说关于公孙典纪的些事,说他女生缘多好,多少女生追他,他跟她多配。她才知道姐姐说这些。是因为姐姐也跟自己一样喜欢上了他。

姐姐那么漂亮。她呢。除了功课她什么都不如姐姐。她曾想放弃好了,可姐姐一说到关于他,她还是感兴趣听起来。久而久之她习惯了听姐姐说关于他的事。三年里她没见过他一面,却听了他的故事三年。她莫白瑞最想对他公孙典纪说就是,如果她不听他的故事,或许就不会喜欢上他。让他跟她互相折磨了那么多年。

18岁的生日宴会上。姐姐邀了公孙典纪,他来了。那晚的莫白瑞穿着紫色的蓬蓬裙,抹胸的。登了几公分的高跟鞋,在众人眼中走过时,公孙典纪才记起那个三年前剪着学生装的土妞,现如今都变化那么大了,他真有点小瞧她了。她变化了,而他也一样变得她都认不出,他们像陌生人,没交集。

她那晚真羡慕姐姐,她可以跟他跳着华尔滋,可以站在他身边那么近,在所以人当中他们就是金童玉女。那时侯,她真的觉得世界那么大却没有她容身之地。那是18岁莫白瑞觉得跟公孙典纪的距离那么远那么远。

莫白瑞的假期异常的漫长,闷得发慌,她不像姐姐朋友圈那么大,她就要是个大学生了,她长那么大始终一个人,在学校独来独往,在家她总把自己关在房间。莫白瑞那时候不知道她那么不爱笑了,妈妈长期在外出国,妈妈尽量在金钱满足她跟姐姐,可是,她还是想像以前一样她们三个人呆在一起。

妈妈告诉她。很多事都是被逼的,妈妈只有变强大了,才能保护你跟姐姐。莫白瑞曾以为那时候金钱是这个世上最重要的东西。但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没有什么比一个爱自己在身边好。

公孙典纪在没遇到你之前,我认为天空是黑的。可是你告诉我天空是白的。如果那么多年还在,我的天空是不是就不一样了。这么年她莫白瑞也是个中年妇女女了,也再不是那个追着他跑的无知少女。如果你还在看我这副模样,你会不会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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