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正是草原上最好的季节,湛蓝的天空飘过几朵白云,如棉絮,缱绻在天地之间,使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
孙若离来到敖汉镇已经有一周有余,住在巴图大叔家的客栈里。
客栈是一间很有特色的蒙古包,天幕状的屋顶,让她夜里躺在床上时,仿佛置身于天地之间,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她静卧其间,仰望苍穹,顿时觉得,心底无私天地宽,陈息是个大混蛋。
她出来时,便是两个人在相爱第二十五个月时的第二百五十次吵架之后。这种频率算下来,应该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每次吵过之后,孙若离都觉得自己犹如困兽,想要逃离陈息给她建造的爱巢。
有时候孙若离觉得,陈息给她的不是爱巢,是以爱为名义的牢笼。他不停地怀疑她出轨,吵过之后,又信誓旦旦地说爱她。两人言归于好之后,便进入下一轮的怀疑和释疑中。
这种爱,让孙若离感觉累。她骑着巴图家的蒙古马,想到草原上策马奔腾,好让自己彻底轻松一下。
可是,无论她怎么抖动缰绳,马就是不服从命令,不听她的指挥,小跑着跟在另一匹马后面,向镇子中心跑去。
等到追上那匹马,这马却站在旁边,再不肯挪动一步。孙若离骂了一句,“麻痹!原来是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她恹恹地跳下马,过肩的长发如缎子般一甩,然后整理一下白色的衬衫,摘下遮住了半张脸的墨镜,四处张望。
敖汉镇地处大草原腹部,镇子上的居民并不多,街道也不宽,她下马时的甩发,摘下墨镜那副精致的五官,以及四处张望时,那双欢脱的黑色眸子,似好落在对面的两个年青男子的眼里。两个男人像是等什么人,背后是一辆加长款林肯。
两个男子均是一等一的相貌,一个身个子足有一米八五,另一个略矮。高个男人着一身浅灰色手工黑装,西装裁剪恰到好处,既突显男人高挑完美的身型,又不失时尚典雅。
男人的手也是极其好看,修长白皙,手里夹着一根烟,却并没有吸,也没有弹掉烟灰,眼神被墨镜挡着,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矮个男人看到孙若离却是一笑,“陆总,我们要找的人,不会就是她吧?”
男人沉吟片刻,嘴角微微上扬,飘起无声的嘲讽,“不是。”
话音刚落,从前面过来一群人,男男女女大约有二三十个。因为镇子只有一条十字街且不宽,这二三十个一起而来,就显得浩浩荡荡的,阵势十分宏大。
孙若离看到巴图大婶走在前面,正欲上前招呼,却见这帮人直直地向对面两个男人而去。高个子男人见状,夹烟两根手指轻轻一松,燃了半截的烟带便飘落在地,后面停着的车里,呼啦一下跳出七八个光头青年。这几个人均身材高大,着黑色T恤,戴墨镜。
孙若离也听说敖汉镇来了个大老板,要买几千亩草场,巴图大婶不愿意。
她马上明白了,这就是那个大老板,他们来强征牧民的草场了!
孙若离顿时热血沸腾,这些人太坏了!强征了草场,牧民喝西北风去吗?果然有钱人没个好东西!还有那个有点小钱的陈息,都特么是混蛋!
她一股热血冲脑,双眼滴溜溜一转,看到脚下有颗小石子,便毫不犹豫地拾起来,冲那个高个子男人扔过去,并且配着那尖锐而高昂的女高音喊了一嗓子,“打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