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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县城一日游(下)

马三刀又追问黄德忠道:“你说有三个异形生物,下去了两个,那另外一个呢?”

“我不知道,我没看见它下来。”黄德忠摇着头,不太确定道:“可能……还在楼上吧。”

之后三人商量一下,觉得屋里孩子太多,厨房里放着一具尸体,一旦被看见很不好。

“老二,你让孩子们都去卧室。”黄健忠用棉被把尸体裹得严严实实的,说道:“我跟马兄弟把尸体抬到楼上去,把门关好。”

尸体很轻,加上棉被一起才四十斤左右,马三刀轻轻松松把棉被夹在腋下。

以防万一,黄健忠拎了一把菜刀出门。

37层果然有一间的房门打开的,尸体被放在走廊。走廊的左手边是一间卧室,右手边是厨房,再进去才是客厅。

客厅没有想象中的很乱,只是中间的茶几碎了,玻璃渣子中趴着一副“白骨”,一柄收藏用的蒙古刀夹在头骨以下的位置。

上前查看,发现蒙古刀的刀尖刺穿了一截类似脊椎的骨头。

一边想象着房主人举着蒙古刀,一刀刺穿了这种白骨生物的脊椎骨的场景,两人一边仔细查看有没有别的发现,刚开始还有点虚。

地上的白骨跟电影里看见的人骨头略有不同。黄健忠比较专业,捡起一截截白骨来看,最后说道:“都是中空的,最里面的是骨质,中间有一层蛋白质,最外面的是白色角质层。虽然从远处看上去好像跟人骨一样,而且把它们拼起来的结构跟人的骨架也一模一样,但这个至少是一个成年人骨架的两倍粗,表面也不同。”

“不是闹鬼吧?我看头骨里面都是空的。”

“不会。”黄健忠捡起那个骷髅头,翻过来给马三刀看里面有网状的淡淡的猩红色线条。他伸出手指进去一扣,指尖沾着一些黏糊糊的东西出来,在沙发上抹干净了才说道:“这是一种地球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生物。我猜它们怕光,光的能量会蒸发他们的大脑和神经组织,这个和中空的骨头就是根据。”

可能跟职业有点关系,黄健忠做出自己猜想的时候,说起来头头是道。不过从他老眨巴的眼皮和互相乱扣的手指,马三刀知道这个人的内心充满了紧张、焦虑和恐慌。

两人回到楼下,所有人都坐在客厅。气氛很沉默,但不觉得尴尬,好像这种气氛是应该的。

黄健忠的父亲问道:“你们是做啥子的呢?我好像见过你,出事头天晚上,安居台电视里头你跟一群当兵哩在一起。”

马三刀这才想起刚才还没作完整自我介绍,于是说道:“我是飓风安保的武术教官,我父亲以前是特种部队的兵王,我大舅、二舅、小姨妈都是职业军人。”这不是马三刀要拿出来炫耀,而是他觉得人太多,混乱的情况必须有一个主事人。虽然有点“我爸是李刚”的感觉,但现实生活中这一招往往挺有威慑力。

果不其然,把职业、身份一招,黄健忠就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就好像一个事件的发生,产生了一个什么标志似的。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马三刀开始确定在大家心目中的主导地位的标志。

于是,马三刀把目标直指大黑山。

黄德忠立即提议道:“那我们现在就走。趁天没黑,那种生物不会出来。”

“不行,我们得在这里住一晚上,我需要更多的了解一下。”马三刀抬手制止,并说道:“今天晚上你们呆在屋里,我一个人出去。”

黄健忠担心道:“这样,会不会太危险了……”

下午吃了一顿饭,马三刀将狮子肉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临床经验证明,一个普通成年人保证体温不过高能吃一两肉。他的这一举动赢得了黄健忠和黄德忠两兄弟的好感。

马三刀早早地把自己藏在二楼一间茶馆,从这里可以看见那条裂缝的一角。

还没入夜,只是天色暗了下来,描述中的白骨生物已经有从裂缝中走出来。开始一两只,散步一样走在大街上。

有一个就在茶馆下的人行道停驻了许久。它看上去很呆,跟在楼上看骨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让马三刀发现它们不仅跟黄德忠说的一样,两个大眼窟窿冒着红光,而且白色角质层下面似乎有红色的液体在流动,生命感很强烈。

马三刀摔了一个茶杯,嘭地一响。

白骨生物有听觉,呆子似的望着二楼,可能在犹豫要不要上去看一下。

它的脚趾刮在水泥地上的声音很难听,马三刀躲在门后面仔细听着,细细地数着它的脚步。

白骨推开门,刚能看到头骨,马三刀一板凳砸了上去。

“啪……”

实木板凳被砸碎了,这效果还差强人意,白骨似乎被砸晕了。马三刀抓住机会,直进直打,一拳把白骨轰了出去。

白骨丰满的胸骨上塌下去一块,摇摇晃晃站起来的同时,骨节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现在,马三刀决定防守,让它进攻试试。

它的速度很快,跟想象中西幻的骷髅架子那种慢腾腾的老爷架势完全不一样,甚至比普通人都快一点。其武器是十根锥子一样的指骨,其中一根刮着马三刀的右手臂,衣服的破口跟刀切一样整齐,同时擦破了点皮。

很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马三刀发现手臂破皮的地方不仅不见红,好像还有点皮肤干皱的迹象。

原来是这么个玩意儿。仔细看那十根手指,原来上面有许多突出的小孔。

几个回合之后,马三刀发现它的动作跟街头打架无疑,漏洞百出,力气也不大。唯一出彩的地方就是十根指骨特别锋利。

这点实力,对马三刀毫无威胁,不过对付一个普通成年人还是足够。

当然,说的只是单挑。个人再厉害,蚁多咬死象。

马三刀觉得黄健忠猜得没错:它们不仅怕光,而且怕热。他把这具白骨拆了以后,从他们体内大量溜出清凉凉的液体,夹着血丝,有点粘稠感;头盖骨下面有一个大水泡,表皮很脆弱,一戳就炸,里面流出来的是暗红色的液体,味道很腥。

堵上门,马三刀藏在窗帘后面继续观察着,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白骨生物都是白里透红,有的角质淡红色,有的角质呈赤红色。

人骨架一样的造型,特别是红色,让马三刀想到了一款经典泡菜游戏的NPC怪物,所以他觉得把这种骨质生物称呼为“骷髅”更贴切。

骷髅呈白色的最多,少数是淡红色,赤红色的更少。颜色由浅到深,它们的个头也由小到大,因为角质层看上去更发达。

“颜色深的更厉害?”马三刀觉得这个想法没错,因为狗血剧情里面一般都这样。

彻底入夜之后,裂缝中走出来的骷髅并没有黄德忠说的那样多。这可能跟顾县差不多变成了一座死城有关系。

马三刀悄悄下了楼,发现一只赤红色骷髅在一间超市里游荡。

附近已经没有别的骷髅。它落单了,发现这个情况的马三刀胆儿就肥了。

马三刀饿狼扑食一样冲了上去。但他不是真的饿狼,没傻到赤手空拳的上去,而是手里挥舞着两根“大腿骨”。这两根大腿骨来自被他干掉的那只白骨骷髅,长度和质量都还将就,于是马三刀把它们抽出来当做临时武器。

因为害怕时间拖久了会引来别的骷髅,而且也不清楚这款赤红色的实力到底怎么样,所以他下手特别猛烈。赤红色骷髅只来得及抬起双臂护住头部,两根白色大腿骨已经铺天盖地的往它身上招呼。

发现对手有双手护头这个动作,马三刀就笑了:不怕你长得奇葩,就怕你思想奇葩决定行为不按常理出牌,那样变数就多了。

两根大腿骨附带着巨大冲击力的大腿骨压得赤红色骷髅站都站不住脚,止不住地往后退。

马三刀是突袭,可能占了先下手的便宜。

不过,这个赤红色骷髅的角质好硬,两根白色大腿骨“啪啪”接连两声竟然先后被砸断了。

赤红色骷髅奋力地稳住自己,两个眼窟窿泛出的红色更深、更亮,虽然没有眼珠子,但好像它也是通过这个部位来观察世界的。莫名其妙挨了顿打,它好像很愤怒的样子。

“滚你妈的。”马三刀怒骂一声,一脚踹得它撞翻了几个货架。

赤红色骷髅踉跄着要爬起来,马三刀上去又是一脚给踢趴下了。

“你还是给老子去死吧。”连蹬了两脚,发现效果不大。马三刀尝试一脚踩住它的背脊,两手扣住它的肩胛骨,使出了全力。

虽然角质层十分坚硬,但它的关节处就差远了。只听得一串很清脆的响声,赤红色骷髅的两只手臂都被蛮力卸了下来。两大泡的液体从伤口处泻下,流成了一滩。赤红色骷髅没挣扎几下,两个眼窟窿就黑了下去。

马三刀怕这番动静会引来附近的骷髅,捡了两根大腿骨就跑。

他把自己藏在垃圾桶后面,好一会儿不动不响,确定自己没有暴露,才歇了口气。这些骷髅白色的单个实力不行,虽然橘红色的要强很多,但感应器官不发达,人只要刻意回避就很难被发现。而且就算身体又坚又硬,还有痛觉神经很迟钝的样子,但关节这个弱点太明显了,也只是猎杀起来麻烦大点。

马三刀觉得差不多了,摸着步子,准备往回撤。就在路过大裂缝的时候,一个金黄色、三米多高的大个子突然从里面冲出来。

其比卡车头一点都不差的巨大体型当时就把马三刀震住了:这块头算得上史前巨兽了啊!

这个家伙不一般,浑身金黄色,角质层覆盖全身,异常的发达,再也看不出哪一点有骨架的样子,而更像古代盔甲衣胄的魁梧大将军。单看这个大个儿,完全让人猜不出它跟那些骨架子一样的生物有什么联系,但马三刀就是一眼知道:这大个子是白骨骷髅的高级进化版。

从白色骷髅到金黄色骷髅体态的巨大变化,简直就跟蝌蚪变青蛙经历的变态发育一样,太让马三刀匪夷所思了。

距离不到两米的地方,马三刀仿佛一个小矮子站在一个大个子面前。如果按照他的猜想,颜色越深,实力就越强的话,那么这个金黄色的跟赤红色的一比,中间至少跳过了“朱、绛、赭、殷”,然后从淡黄一直到金黄一共好几个、乃至十几个阶段。

其实跳了几个阶段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马三刀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完全对手。体型差距摆在那儿,这已经超出了他对自己实力有信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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