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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来乍到(一)

这个星期天林晓还是和往常一样,早上六点起床。陆黎月看见林晓起床便睁开自己睡意朦胧的眼睛,“林晓,今天准备去哪,上个星期你脚崴得那么厉害,还没好你又不闲着,不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吗?”说完陆黎月翻了个身,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我的脚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这次我就在校园里到处走走,不出去了,你就放心好了。你也知道我没什么爱好,我打发打发时间。不过上次还多亏了刘南东,要不是他,我上个星期天还不知道怎么回来呢。”林晓一边从墙角把画板拿出来一边回头看了看陆黎月,然后做了一个感谢的姿势。

上个星期天林晓自己背着画板坐了很久的公交车来到郊外,星期天又是夏季所以来郊游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结伴而行,只有林晓是自己一个人。林晓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摆了画架,又看了看远方的田野和蜿蜒的小河,心情也舒展开来。可能是天气太好,小孩子又难免顽皮,撞倒了林晓,也撞倒了画架,画架硬生生的砸到了林晓的脚踝上。小孩子的父母连忙道歉,刚开始林晓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这件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慢慢地脚踝有点疼的感觉,当林晓再去看自己的脚踝的时候她的脚踝已经肿得像馒头一样大了,林晓疼得不能走路,便打了电话给黎月,但是黎月正在拍照,没法赶过来,所以就让自己的男朋友去救了林晓。

刘南东赶来时看见林晓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又看了看林晓的脚,把自己提前准备的冰袋拿来敷在林晓的脚踝上。又把林晓的画架拿上车,然后又背着林晓慢慢来到车前。后来刘南东带着林晓去了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只是崴了脚,并没有什么大碍,回去养几天就会慢慢好了。这下刘南东才放心把林晓送回学校。

“那你今天自己去哪转转啊,要不要我陪你去。”陆黎月大概是趴累了,又转了回去,平躺在床上。

“我自己转转,要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大概一会儿就回来了。好不容易有个星期天,你去和刘南东出去逛街,吃饭吧。”林晓觉得恋爱就应该每天在一起才对,可是陆黎月和刘南东似乎有点反常,但是陆黎月总有一套自己的说辞。

“我和他天天在一块都待烦了,今天先睡个懒觉。”陆黎月翻了翻身。

陆黎月是林晓上大学以来最好的朋友。黎月大学主修计算机,但是陆黎月对计算机专业没有多少兴趣,每年争取不挂科就好。陆黎月还有一个身份是ME公司的签约模特,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的时间黎月会去ME做兼职模特,黎月美丽的外表和曼妙的身姿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黎月似乎也很喜欢这个职业,所以对于这件事来说黎月是风雨无阻。

林晓的宿舍是一个混合宿舍,一共住着四个人,分别是不同的专业。平时林晓和黎月厮混在一起的时候比较多,林晓和黎月的关系自然亲密许多。

“哦。我今天下午要去图书馆,晚上一起吃晚饭怎么样?”林晓一边整理床铺,一边说。黎月没有说话对于林晓来说就是默认了。

林晓和陆黎月说着话其他的人也都起来了,看着林晓大早上就收拾出门都习以为常,相互间说了几句问好的话。因为是周末,除了林晓其他的人都没有打算起太早的意思,都在床上玩手机。

“我走了。你们记得晚上一起吃饭啊。”林晓收拾完毕就背着画板走出了宿舍的大门。

“去哪啊?”陆黎月刚要问,林晓已经走出了宿舍的门只听见一个遥远的声音好像是要去操场。

林晓大学读的是化学系,画画也是高考之后为了解闷学了两个月而已。只学了两个月,所以林晓的绘画水平也仅此而已,大多数的时候只是自娱自乐。但坚持下来了,已经是一年的时光了。林晓想,总要留下一些美好的东西,可以以后用来回忆。

“去操场吧,学校的那片人工湖不错。我去看看。”林晓大概走了二十分钟才来到操场。自己已经来学校读了第二个学期了,居然忘记上一次来这里是什么时候。要怪就要怪学校太大,林晓太懒。林晓看了看偌大的一片操场和着朝阳,出起神来。

“你是来看我打球的吗?比打球的人来的还早。”男生清晰的声音传到林晓的耳朵里,声音有点戏谑,林晓不喜欢。但是陆黎明就是这样,一个玩世不恭的公子哥,黎月的哥哥。

“原来是你们啊。”林晓看着声音的主人公和刘南东慢慢走近,“好巧啊。”

“有什么好巧啊,我睡的正好,这人接了一个电话之后就非要来操场打球,美名其曰锻炼身体,我也只有舍命陪君子了。”陆黎明埋怨道。

“你的脚怎么样了,不好好在宿舍躺着。你自己背了这么多东西,不沉吗?”刘南东硬生生地把话题转移到林晓的腿上,没有去接陆黎明的话。

“这还要多谢你上个星期天的救命之恩,晚上请你们吃饭吧。我已经和黎月说完了。她现在在寝室里。”林晓一边说着一边安置自己的画架,林晓的最后一句话林晓是想提醒一下刘南东。

“举手之劳而已,不要总是放在心上。”刘南东刚想要帮忙,但是被林晓拒绝了,主要也是林晓收拾的差不多了。

“我自己可以,你们去打球吧。”林晓义正言辞的拒绝,她不喜欢别人太过于殷勤,特别是刘南东,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做比较好。因为有时候林晓还会想起刘南东宽阔的脊背,她就这样靠在上面,踏实的像拥有了全世界。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有时候就是漫无目的在想。林晓也只是在表面控制着自己的情感,她不想忘掉这一种感觉。

林晓抬头看了看天空,“晚上我让黎月给你打电话。”

随着男生的背影越来越远,林晓终于可以安静的画画了。刘南东这个人是真的会扰乱林晓的思绪的,还记得刚开学的时候,刘南东的自我介绍。

“我叫刘南东,来自江北市,文刀刘,东南西北的东南倒过来就是我的名字,很高兴认识大家。”坐在下面的林晓一下就笑了出来,还有人叫这个名字,但偏偏刘南东长得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风度翩翩但又不拘一格。一场自我介绍下来,林晓也只记住了刘南东的名字。

当知道刘南东和陆黎月在一起的时候,林晓有欢喜也有一丝丝的遗憾,但是既然和自己的好朋友在一起了,当然是应该祝福。

林晓除了周末画画,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学习,不是把自己泡在图书馆就是自己在自习室里,所以林晓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林晓偶尔会和黎月一起去逛街买买衣服,自从陆黎月和刘南东在一起之后,就成了他们仨经常去逛街了。黎月身材高挑,家境不错,又会穿衣服,林晓想这大概就是刘南东喜欢陆黎月的地方吧。林晓相比陆黎月就有一些朴素了,黎月经常会送一些衣服给林晓。刚开始林晓是不收的,但是陆黎月每次都会以“这些都是之前买的,买来之后就发现不喜欢了,我也只是试穿过,吊牌都还没有摘呢。”林晓翻开衣服一看,吊牌果真还没摘,就感叹,有钱的日子就是好啊。

林晓专心画画,画上有打篮球的少年的背影。她就这样一笔一笔的画着,每一笔都带着林晓美好的向往。林晓喜欢画画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喜欢这一种宁静,可以深深的沉淀在自己的思绪里。越是不敢遇见他,越是能够见到他,画到最后林晓匆匆收尾,因为林晓听见自己心里小鹿乱撞的声音。

“你回来了。”宿舍里就剩下黎月一个人。

“嗯,有点晒我就回来了。她们俩呢?”

“她们俩一个去兼职,一个去逛街了。我哪也不想去,就拾掇拾掇,发现还挺多东西的。”

“今天我看见刘南东了,我刚到操场,就碰到他了。还看见你哥了,和他一起的。”林晓把今天遇见刘南东的情况和陆黎月说了说,“我说要请你们吃饭,顺便喊上你哥。主要是感谢你们小两口的恩情。”林晓总是说着说着话就忘了型。

“怪不得打电话给他,他也没接。我想啊,随他去吧。”陆黎月涂好了脚趾甲,和林晓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

陆黎月对刘南东一直都是采取放养的政策,从来没看见他们吵架或者是闹分手。刘南东做什么只要通知陆黎月一声,陆黎月也从来不会说一个不字。就算是提前定好的计划被刘南东临时打破,陆黎月也只会说好。脾气是出奇的好,这是刘南东身边的哥们儿对陆黎月一致的评价。陆黎月真是觉得没必要生气,日子可以再约,电影也可以再看。

中午林晓和陆黎月去食堂吃饭。其实学校大的好处就是让林晓感觉每次吃完饭走回寝室,瞬间就会觉得这顿饭已经消化在了路上,而每一次黎月总会选择那个离寝室最远的食堂。用黎月的话说就是,吃了饭之后就要多走几步,免得以后哀怨自己肚子上的肥肉。所以和黎月在一起,林晓自然而然的瘦了几斤,林晓每次站在体重秤上的时候都在暗暗的窃喜,心里无比的感谢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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