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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与此同时,他也开始脱离只是帮父亲抄抄方子的阶段,而进入独立处理病人的阶段。每当他有不够了解或无法解决的难题时,他才去向父亲讨教。每当他自己治好一个病人时,他心中那种宽慰的心情,就更无法形容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时珍的兴趣开始发生了变化。小时候因与父亲上山采药,所以对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一虫一兽,他都感兴趣。但他对治疗病人所用的药物,比对疾病的兴趣更浓一些。

为了满足自己这方面的兴趣和志愿,李时珍开始阅读古代那些专门论述自然界各种事物的书籍,像《山海经》、《尔雅》等,都是他阅读的重点。有些专门论述自然界花草虫兽的书,像《竹谱》、《香谱》、《菊谱》、《兽经》、《龟论》等等,以至于历史书、地方志、小说、炼丹书、药方书、笔记、传记、博物志……他都感兴趣。换句话说,只要他能看到的书,他就要拿来看。他还边看,边摘录,边做笔记和写心得。

就这样,他在家中关门读书达十年之久,据说连大门也不出。他十年内读书多达800种。这个数字现在看来不算太多,但在四五百年前的明代,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他在27岁那年,还以医术高明,被推荐入朝,在北京当上了太医。这对他自己来说,倒不是什么值得引以为自豪的事,但他自己倒觉得这是读书的好机会。这是因为,在当时那种条件下,有许多宝贵的好书,在民间根本看不到,只有在朝廷的藏书处才能看到。李时珍正是利用这个机会,收集到许多十分宝贵的医药资料的。

李时珍知道,书本上的知识是前人的亲身经历所记载下来的十分宝贵的资料,但他自己也觉得这些资料可能会存在不少不正确、甚至是错误的东西。例如,梁代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亦多谬误”,唐代的《新修本草》“亦多驳误”,而宋代唐慎微著的《证类本草》也常常“草木不分,虫鱼互混”。他还举出一些例子,如他指出书中把“萎蕤”和“女萎”混为一种药物,其实前者是草本,后者却是藤本植物;而前者是补益性的药,后者却是排浓、消肿的解毒药。更为严重的是把有毒的钩吻误当成能补益身体的黄精。这些都是严重的错误。

李时珍深深知道,医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如稍一不慎,用错了药,那就会是害人而不是救人,这种事是医生所绝对不许可出现的。

神圣的责任感,促使李时珍立下志愿,要重修一本新的本草书,也就是中药学著作。

在李时珍以前,历代的本草学著作,重要的就有四五十种。他为了超过前人,除深入钻研前人的本草书和参考其他各类著作以外,还重视实践,用亲身经历的第一手资料来补充前人的不足,纠正前人的错误,发挥自己的新知。

在广泛阅读前人著作的基础上,他决定到自然界去,做实地调查,亲自实践。他除了在自己家乡各地巡游学习、为人治病以外,还不辞辛苦,跋涉万里,足迹踏遍几乎大半个中国,包括河北、江苏、湖南、安徽、河南等地。通过实地考察,获得了可贵的第一手资料,这就大大增加了写作的科学性。

李时珍就是这样,前后用了近30年的时间,读书、实践、实地考察,最后投入著作。他把自己的著作取名《本草纲目》,全书52卷,190万字左右,书中共收药1892种,其中374种是前人没有提到过,由他新增加入本草书的。书中还绘有药物图1000多幅,治病验方10000多个。

由于书的篇幅过大,刊刻出版困难,直到他去世以后3年才得以出版。

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为了研究每一种药物的效用,使读者能得到正确的知识,并在临床时准确地应用这些药,李时珍除了大量查阅前人已取得的成就并加以利用外,他还对自己认为尚未研究清楚,或还存在疑问的地方,都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最后才得出应有的结论。

为了证实鱼类有发声的功能,他特地到海边向渔夫请教学习,终于获得了这方面的知识:渔人们总是认真倾听水中的声音,如果声音如雷声轰隆隆,这就是石首鱼群来了;如果水中发出轧轧声,那是黄颡鱼群的声音。

为了证实猎人捕蛇的方法,并看看白花蛇身上的花纹的结构,他特地去拜访猎人,并与猎人一同去捕蛇。他看到猎人在石南藤下面铺上沙堆,等白花蛇爬过来盘在沙堆上,便用叉子把蛇捕住。他亲自把蛇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证实这种蛇身上的确有24块方格的花纹。

古代有一本书叫《诗经》,在描写一种细腰蜂的生活时,写下这样的诗句:

“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教诲尔子,式壳殳似之。”

这首诗说的是一种细腰蜂(蜾蠃),又叫做,自己不会繁殖后代,它总是到螟蛉这种昆虫的窠里,把螟蛉子衔到自己的巢里,并且会念念有词,不久就把螟蛉都变成自己的后代,变成小蜂,用这种方式来繁殖后代的。

这段诗经故事,历代有许多争论:一种意见认为《诗经》所说的就是事实;另一种认为这是错误的,螟蛉不可能变成细腰蜂。在历代本草学家中,也有这两种意见在争论。梁代的陶弘景主张后一种意见,而宋代的苏颂则是前一派的拥护者。做为一个本草学家,如何解决这个争端,证实和判断哪一种意见是对的,李时珍采取认真的态度,亲自到细腰蜂的蜂巢里去解剖,打开蜂巢。他发现:在蜂巢里,有很小的小蜂,它们把螟蛉虫咬住、撕碎,并且把虫子咽下去。原来,它们是在吃虫子,把虫子作为自己的粮食。李时珍说:我“屡破其房”,也就是不止一次地破开蜂房,来证实细腰蜂自身具有繁殖后代的能力,从而否定了《诗经》的说法。而古代把那些自己没有孩子的人,向别人要个孩子抚养的义子,称为“螟蛉子”的说法,当然也是基于错误的认识的。

为了证实铅对人体是有毒的,李时珍曾亲自到铅矿井,与工人一起下井采矿。他还看到采矿工下井以前,总是先吃许多肥肉、狗肉,并喝一些酒,然后才下井去采矿。矿工说:如果空着肚子下井,必然会中铅气的毒,日久就浑身瘫痪,面色发黄,贫血而死亡。李时珍把亲自见到的情况记了下来。

像这样的记载,《本草纲目》多不胜数。过去好多本草学家都没有这样认真负责的精神,所以不是记得不确切,就是缺乏记载。李时珍在这方面大大超过了前代的本草学家。他记载了矿工常发生汞中毒,煤矿工人发生煤气中毒的症状都十分确切,这些在我国是最早的记载。

然而,一部载药1892种的大部头的本草书,一个人是不可能样样都亲自去实践和试验其功效的,更何况其中还有不少是域外、异国的物产,更无法去一一检验。对于这类问题,李时珍只好如实地加以记录,并提出个人的见解和建议。

如有一种药叫麻勃,古书上说凡患疔疮的人忌见到这种麻勃,如见了就会死去。李时珍对此表示怀疑。他说,不知为什么这种病人不能见麻勃,这是“理不可晓”。

古书上记载两种植物,一种叫白龙须,一种叫万缠草。这究竟是些什么东西,李时珍自己根本弄不清,他知道这是古人有时故意给植物起的暗语,所以他说:“二树名皆隐语,无从考证。”他不敢随便乱猜,不懂装懂。

还有一种奇怪的说法,说金刚石是“鹰隼”把沙子吃进肚子后,然后由粪中排出,在河北的沙碛石间变化而成的;还有一种叫“撒八儿”的东西,是玳瑁这种动物遗精在水中,被蛟鱼所吞食,经过多年才结成的……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多数都是外国传过来的说法,是无法肯定其真假的,李时珍只好说,这些事“无所征询”,但对它也不敢随随便便就加以否定,只好说“理外之事,容或有之”,也未可知,只好留待以后搞博物学的人进一步证实,再加以肯定或否定了。

李时珍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表现出一个自然科学家所应具备的高贵品质,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他的著作之所以有很高的科学价值,为人们所推崇,这也是其中的一条理由。

为科学而献身的勇气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需要亲身实践,进行科学研究,才能取得第一手资料。在某些学科,亲身的实践有时是需要冒一定的风险的。例如搞化学试验,有时会起火、爆炸等等,没有牺牲精神和勇气,是不可能取得真知灼见的。

对一个本草学家来说,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李时珍曾经说过,要取得正确的知识,需要亲自实践,绝不能道听途说。例如有一种药叫蛇床,对男人、妇女都有补益作用,而且是比较普通易得之药,但一般群众不愿用它,而随便听人介绍,舍近求远另用它药。李时珍批评这种做法是“贱目贵耳”,就是只相信别人的话,而不相信自己亲眼所见。又如一种叫的植物,历代对它也有很多说法,他引述了历代所说的金莲等不同说法,指出古代之所以这样众说纷纭,没有一定说法,是因为他们“惟据纸上猜度而已”,这种主观的猜度根本要不得,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李时珍解决这种纷争的办法,是亲自去实践,“一一采视,颇得其真”,通过对每一种植物的采集,加以比较,才得到真实的结论。

他对于那种胡乱猜度、道听途说的做法,痛加批判,认为那种做法,不足以效法,“殊无指归”。

有些药物的作用,需要亲身去实践,如他对鲮鲤(即穿山甲),曾经自己做过解剖,以观察它是否真的是以蚂蚁为食,结果发现这种动物胃中果然是充满了蚂蚁。他就是用这种亲眼所见,亲手所做来加以检验的,所以他的著作具有很高的科学性,道理就在这里。

更为可贵的是李时珍还以自己的身体去检验某些药物的药理作用。这是需要有献身科学的精神才能做得到的。

有一种叫罗勒子的药物,据记载可以把眼睛中的异物移去,其功效究竟如何呢?是真是假,李时珍决定做试验。他先用一个碗,碗中放些水,把罗勒子放在碗中,不多一会儿,罗勒子即吸水膨大,形成一层膜,这就说明了它在眼中也能把眼泪吸收起来,这层膜就会吸住异物,所以它确有这种作用。后来他还用自己的眼睛做了试验,效果的确不错。

李时珍的献身精神还不止此。用药试眼,最多眼睛受病。他还曾试验一种药理作用极剧烈的曼陀罗花。曼陀罗花具有麻醉作用,饮用后有如酒醉,可以用来做麻醉药,开刀做手术,都没有问题。古书上曾经说过,曼陀罗花汤喝下去以后,人就会感到像酒醉一样,不由自主地又笑又闹,手舞足蹈。究竟是不是这样,要喝多少才能达到麻醉的程度呢?当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只有自己亲身试验,才能知道多少药量合适。

麻醉药有一个特点,就是麻醉用量与中毒用量常常相差不多,也许就是一滴之差,多一滴即可使人中毒,而少一滴即有麻醉作用。

李时珍深知,这个试验不能在病人身上试验。病人有病,已经很痛苦,身体也弱,不能再经受折腾,他决心自己亲自饮药试验。

他是知道用药的危险性的,但为了把药量药性搞清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亲自试验了。药量一点一点地加,他自己也以身体的感受来判断用药量,最后,他终于弄清了这种药的用量,要达到“半酣”,也就是半醉的状态,人就会不自觉地手舞足蹈,欢笑而不自主。

李时珍成功了,他用自己的身体,把这种麻醉药的用量弄清楚了。

伟大的科学成就

李时珍学问渊博,对博物学有深入的研究,其中有许多成就是具有世界水平的。

就《本草纲目》中对药物的分类来说,在当时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中药的分类最早是汉代《神农本草经》的三品分类法,就是把药物分成补养作用(无毒)、治疗兼补养作用及治疗作用(有毒)三类,叫上、中、下三品。这些方法比较原始,也比较笼统。到梁代的《神农本草经集注》,就改成按药物自然属性把药分成七类,即玉石、草木、虫兽、果、菜、米食、有名未用等,这就比以前进了一步。生物学家发展史表明,分类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该学科的水平。经过近千年的进步,李时珍在药物分类学上取得了极大的进展。他把1892种药分成16部62类。就植物而言,他把1195种药分成5部30类,其中包括草部(分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杂草)、谷部(分麻麦稻、稷粟、菽豆、造酿)、菜部(分荤辛、柔滑、菜、水菜、芝)、果部(分五果,山果、夷果、味果、果、水果)、木部(分香木、乔木、灌木、寓木、苞木、杂木)等。植物的分类法,在《本草纲目》表现出相当高的科学性,例如他已经把桔梗科的沙参、荠、桔梗编排在一起;把伞形科的柴胡、防风、独活排在一起;把姜科的高良姜、豆蔻、白豆蔻、缩砂密、盖智子排在一起;还把菊科的菊、野菊、、蓍、艾、千年艾、茵陈蒿、青蒿、黄花蒿、百蒿排在一起;把蓼科的蓼、水蓼、马蓼、荭草、毛蓼排在一起。这样的排列法,说明李时珍已经对植物的自然分类法有较深入的了解,有较高的科学水平。国际科学史界有人把他的这种科学分类法,与18世纪植物分类学家林奈的分类法,也就是现在通用的拉丁双名分类法相提并论。虽然林奈的分类命名比较科学,但林奈最初的分类,仅仅有12页的《自然系统》,还不如《本草纲目》高明,而且比李时珍晚了140多年。

最值得提出的是,李时珍在动物分类学及遗传学方面的成就。

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共记载动物药444种,占全部药物的23.4%。他把这些动物药分成虫、鳞、介、禽、兽和人这几部。

为什么要这样分,必然有一个主导思想。李时珍对这个分类法,有他自己的原则,认为这是“由微至巨,从贱至贵”。微与巨,可能是指动物机体体积的大小,从小小昆虫,直至哺乳动物等巨大的兽类。这里的贱与贵最值得注意,它并不是指动物的经济价值的贵贱,也不是人们思想中关于贵与贱的含义。

大家都知道,在封建社会里,龙与凤在人们思想中是至贵的生物,皇帝自比为真龙天子,要穿龙袍,睡龙床;而皇后则比为凤凰,这样才能龙凤匹配。旧小说还认为龙是一种神物,能呵气成云,甚至呼风唤雨。如果是用这个意义上的贵贱而言,则龙、凤应当排列在诸动物的榜首,但实际上《本草纲目》把龙列在鳞类,而比龙应该说低一等的凤,书中把它列为禽类。

再看看猩猩,当时认为猩猩只是一种与鹦鹉相仿,只会学舌的动物。但李时珍却把它列入兽类,而且是兽类中最高的寓怪类。至于人本身呢,李时珍把人列在动物中最高的一级,专立“人”一部。

由此看来,他所说的“贵贱”另有所指,不是指动物的经济价值,也不是指人们思想中所认识的贵贱。那又是指什么呢?

我们具体看一下各类中都有什么动物。虫类都是一些微小的昆虫,鳞则是鱼类,介类中有爬行动物,也有两栖动物;禽类则是指飞禽包括鸡、鸭、鸟等等,兽类几乎都是哺乳动物,最后是万物之灵的人类。

由此看来,李时珍所说的贵与贱,是指动物在智力进化及生物高低方面的贵贱。他排列的这个顺序,与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关于动物进化顺序的排列几乎不谋而合,除了具体到每一种动物,可能有归类不当之处外,从总体上说,李时珍的排列正好符合生物进化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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