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日子里,风会有些大。
念悠悠倚在床上,细长的双腿下夹着一个绣着一只可爱猫咪的米色抱枕,猫咪有双圆鼓鼓的大眼睛,呆萌地看着天花板。她瘦若竹节的手指轻快地向上划过手机屏幕,伴随而来的便是几声清脆的微博刷新的叮咚。
念悠悠喜欢这种清脆的声响,就像她喜欢电脑键盘的敲击声一样,并且为此把手机输入法的虚拟键盘换成机械键盘,就是喜欢手指敲击屏幕的机械声响。
“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杨绛先生如是说。它以微博图片的形式存在,纸片化的阅读,作为人们的心灵鸡汤,足够念悠悠细细品味一阵的了,念悠悠用指腹按了保存,内心有所触动似的,扭头看向窗外。
她长长地吸了口气,感觉有丝丝凉意,随手把手机扔在床上,继而把抱枕扯了过来在胸前紧紧抱住。
此时,窗外已漆黑一片,一阵阵凉风涌入房间,变成了2012年秋天那一只只变换莫测的手。
刚刚结束湿哒哒黏糊如鳗鱼的季节,处于高原上的明媚之城A市迅速转换了角色,变得秋高气爽,晴空万里,清风徐徐,好不畅怀。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南方城市里,念悠悠生活了两年了,大学毕业顺利考上公务员,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架势汹汹好比草船借箭。毕业后埋头看了两个月的书,或许是得益于自己汉语言文学的专业基础,或许多半是自己少有的好运气,居然打败了那308个竞争者,于笔试成绩高出第二名36分的好成绩挤入体制内。
两年了,安稳如樟脑丸的香气还未散尽,兴奋如炽热的阳光早已日薄西山,优越感呢?还没待滋生。倒是日益滋生的厌烦情绪和天崩地裂的爱情已经轰隆隆地开始。
念悠悠一度觉得自己好像一颗鹅卵石,被人投石问路般地掷像大海,朝着汪洋大海不明所以低奔去。在滚动地那一刻,恍然知晓一切似的,却已然无从反抗。似乎一个故事也随之浮出,人生中那一个个不大不小略带玩虐性质的事故一样连同故事中所有进进出出的人。
反正百无聊赖,反正尘埃落定,反正心猿意马,反正我心依旧,反正清风还在。
两周前,办公桌上的马蹄莲的红色舌头一条一条娇艳欲滴地伸展在阳光下,就像一个虔诚的祈祷者。
念悠悠相信这个世界上必有另一个自己,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要不然,为什么有朋友的朋友在天涯论坛上看到一张照片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人,世界上没有两片长得一样的树叶,高中政治课本上的唯物史观早就告诉她,但至少极其相似。照片被朋友通过腾讯扣扣发来的时候,她嘴里啧啧不已,心里却是莫名的兴奋。照片里的那个女孩二十岁上下,穿着一件朋克的皮夹克,头低在膝盖上半蹬着,黑色皮夹克格外显眼,眼神清澈而凌厉,就是这样的眼神使她觉得兴奋,不会像自己那永远温顺的眼眸,鬼使神差的,她觉得或许自己定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但慢慢地她打消了这样的想法。小时候,她也幻想过自己不是爸爸的女儿而是某某、某某皇室失散多年的小公主。那时候大概是天龙八部电视剧看多的缘故。所有的公主梦或丑小鸭遇见王子的梦,念悠悠做过很多。
两周前的星期五早上,念悠悠在办公桌前写材料。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几盆巨大的散尾葵郁郁葱葱投下来婆娑的身影。郊外的这幢办公大楼在大风吹拂下熠熠生辉,宽敞的办公室里透着一股浓重刺鼻的油漆味道,新搬进办公楼,念悠悠一点没有喜悦,有的只有风吹过后的阵阵凉意以及极度的怨烦。
她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感到恼火,老城区的脏乱拥堵、人行道上永远扫不干净的狗屎以及小孩子的大便、新城区呢?远离老城区,永远的狂风大作、尘土飞扬,她甚至讨厌这座城市的规划布局,对这里的建筑、道路、书籍都有气。这里没有一座像样的图书馆、连一个像样的书店都没有。
每个人都讨厌这里的天气,不过她却很喜欢。
这个由规则构成的城市,显而易见比外面无限大的世界更温暖。
她的手机铃声响起,她熟练地拿起放在办公桌右角上的手机,眼睛依旧盯着电脑屏幕,一只手在键盘上滑来滑去。是顾清风,她心莫名地怦怦直跳。她对自己的惊慌感到厌烦,用眼角瞟了瞟窗外的旷野,为自己的不镇定感到自暴自弃。她放下手中的工作,站身来,定了定神,接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顾清风以一贯沉敛而带有金属质感的声音说道:我要见你。
简短几个字暧昧且犹如命令一般让念悠悠不知如何拒绝。
心更慌乱了。
听到念悠悠没有反应,顾清风胸有成竹似的说,我家,就现在。就挂掉了电话。
念悠悠刚想说什么,听到电话已经挂断,就莫名地气馁。为自己一点不懂得干脆利落拒绝的性格而感到气馁,狠狠低咬了咬薄凉的嘴唇,思考接下来要怎么办。
不需要自责,软弱不一定就坏。有时候,你自以为,你很软,很差劲,可恰恰在别人眼里,你有温柔淡然的美,就像那菊花,淡然自若,不争不抢。可谓人淡如菊,落花无言。在成熟内敛的大BOSS顾清风眼里,念悠悠就有一种雏菊一样的清新之美,毫不费力、毫不张扬的美。
清汤挂面也掩饰不了灼灼其华的天生丽质。
只是念悠悠却是有些自卑的,而多数时候却有点让人难以接近的自负感。也许是几年职场生活让自己懂得保护自己的缘由,自己为自己筑起了一层坚硬的壳。现实社会不容许自已一味的傻白甜、没心没肺。
不久前她才结束了大学时期的恋情,那是她的初恋。痛吗?肯定痛,而且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体重的速减就是证据,原本一百斤上的体重迅速地滑到了88斤,踩到药店门口的铁称上,看到如此吉祥且一直渴望而不可及的数字时,她笑开了花,自言自语道:值了。似乎失恋的疼痛早已烟消云散。
如果失恋能让自己免掉减肥药和大量运动、节食带来的不快感,那她宁愿多恋爱几次。心里的痛,能让身体掉肉,真不赖。不是失恋33天,只是三个星期。效果明显。
而初恋男友,那个他,陈陈。这个好听的名字自己在梦里无助地喊过多少次,无可计数。在纸上一遍一遍地写他的名字多少次,也无可用。很好呢,早已抱得美人归。听说是某某大学大领导的女儿,是他从他的朋友那里打听来的,这样像他的朋友打听前男友的事情,别提多丢脸了。可是,总比直接问当事人强得多。研究生毕业的他如愿留在这所学校做了一个道貌岸然的助教。
说分手的那天她虽然表面不动声色,淡淡地笑,风淡云轻地说:呵呵。祝福呀。
可是内心却坍塌了一般,镇定的外表下,有一股洪水猛兽把自己的五脏六腑撑的支离破碎。那一天,高原的天空,格外湛蓝,云朵极美。
异地恋本来就难以维系,何况自己极力维持了两年,知足了,她做到了对爱情的忠贞。单单这点,就能给自己安慰。而陈陈呢,本来就有点势力,工作的压力以及对一个月一次的见面的怨烦,早就不再心有留恋。看到念悠悠那淡定低表情和从她嘴里滑出的“呵呵“二字,略带失望似的离开了。
那天念悠悠接到陈陈的电话说要来A市,念悠悠起初有一点点兴奋。毕竟,名义上自己的男朋友还是第一次主动说来自己所在的城市,没想到却是来提分手的。她做到了分手场景自己想要的、该有的反应。不怪不哭不闹,不歇斯底里。
伤痛自己慢慢消化,已经很好了。
时间果然是最好的治愈良药啊。
见到顾清风的时候,心里真的有一种莫名期待爱情降临的感觉。若不是后来知道他是羽化集团的公子,她还真的渴望与他有点关系。
他,像她青春期里梦中的王子。金属质感的声音,轮廓分明的脸庞,天生饱含深情的眼睛,微扬的嘴角,笑起来有点点的羞涩。
念悠悠提起米色的单肩包,打了电话给她办公室主任,那个矮胖的中年妇女,说明了事由,请了假,就匆匆乘电梯下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