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830700000004

第4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说明(2)

4)满6个月无人对扣押物品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公开拍卖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5)扣押期限内,依法作出收缴或追缴处理。

3.增加了处罚前的告知程序和2 000元以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决定前的听证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申辩的,公安机关必须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不能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及处2 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还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举行听证。

4.法律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追缴、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收缴和追缴两个强制措施。

(1)收缴的适用

【适用范围】

1)违禁品:毒品、淫秽物品、反动、迷信的宣传品等;

2)涉赌、涉毒的用具:赌资、赌具、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关于“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的规定,对于通过赌博获取的款物,应当收缴。

3)法律严格限定收缴的适用范围,特别规定直接违反治安管理本人所有的工具才能收缴。

【收缴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收缴审批权限:

1)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2)派出所可以收缴物品的范围(3类): 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非法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

3)民警在实施当场处罚时,可以当场收缴违禁品。

(2)追缴适用于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

5.进一步细划了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三种:

(1)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4)交警当场收缴罚款情形与上述情况有所区别:限于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5元至50元),当事人无异议。

6.规定了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1)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2)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3)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期限。

(五)明确了行政处罚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

1.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在具体程序性规定上,要求《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抽样取证和先行登记保存,《治安管理处罚法》未作规定,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针对治安管理处罚的特殊性作出了专门规定。对公民个人,当场处罚最高额提高到200元(《行政处罚法》规定为50元以下),规定了扣押、取缔等强制措施。

2.与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的关系

(1)广义上的治安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和消防管理。

(2)《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是狭义上的治安管理处罚,不包括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处罚。如驾驶员超速行驶,行为人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共设定违法行为35项,其中比《条例》增加22项案由)

(1)破坏选举秩序;

(2)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4)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5)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6)聚众破坏选举秩序;

(7)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8)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9)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10)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11)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

(12)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13)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4)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5)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

(16)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

(17)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

(18)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19)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20)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21)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共设定违法行为50项,其中比《条例》增加14项案由)

(1)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

(2)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

(3)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

(4)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

(5)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

(6)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

(7)在航空器上非法使用器具工具;

(8)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

(9)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

(10)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

(11)违法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

(12)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

(13)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

(14)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

(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共设定违法行为43项,其中比《条例》增加14项案由)

(1)强迫劳动;

(2)非法搜查身体;

(3)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

(4)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5)诬告陷害;

(6)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

(7)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

(8)侵犯隐私;

(9)猥亵;

(10)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11)遗弃;

(12)强迫交易;

(1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14)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

(四)妨害社会管理的案件(共设定违法行为110项,其中比《条例》增加46项案由)

(1)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2)阻碍特种车辆通行;

(3)冲闯警戒带警戒区;

(4)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

(5)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6)伪造变造船舶户牌;

(7)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

(8)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

(9)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

(10)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11)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12)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

(13)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告;

(14)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

(15)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告;

(16)违法承接典当物品;

(17)典当业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告;

(18)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

(19)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20)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21)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

(22)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23)提供虚假证言;

(24)谎报案情;

(25)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26)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证件;

(27)偷越国(边)境;

(28)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

(29)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

(30)破坏污损坟墓;

(31)毁坏丢弃尸骨骨灰;

(32)违法停放尸体;

(33)拉客招嫖;

(34)传播淫秽信息;

(35)组织淫秽表演;

(36)进行淫秽表演;

(37)参与聚众淫乱;

(38)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

(39)非法持有毒品;

(40)向他人提供毒品;

(41)吸毒;

(42)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43)教唆引诱欺骗吸毒;

(44)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

(45)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

(46)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备注:统计新增加的违法行为是以案由为依据,有的案由包括多种违法行为,共计增加96种案由。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中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等4种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问题与解读

一、从法理方面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法》

(1)提高了法律的层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法规,这次由“法规”上升为“法”,使其法律地位得到极大提高,有利于执法。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将加大治安管理的力度。这并非只是在名称上变化,在内容上也更符合《立法法》的规定,以及立法的习惯。

(2)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执法上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内容。如在立法目的或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在治安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3)体现了法制的统一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衔接,增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性,便于操作执行。

二、从法律条文方面看《治安管理处罚法》

(1)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条对此专门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这是本法的立法宗旨,也是其中心所在。

(2)增加了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使社会治安有了很大的变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远远不适用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些行为在上世纪80年代没有规定,比如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再如按照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对于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该法也增加了一些处罚的行为。比较突出的还有立法打击足球流氓,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处罚的范围。

(3)增加了治安处罚的种类。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三种,即警告、罚款、拘留。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保留现行条例规定的三种处罚种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两种处罚种类。

(4)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 000元至5 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显然十几年过去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变动,200元显然起不到惩戒的作用。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 000元至5 000元处罚外,对其他违法行为罚款的最高数额,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细分为200元、500元、1 000元处罚。

(5)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拘留1天至15天以下,没有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加以区别。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应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分成3个档次,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缩小了行使治安拘留处罚权的自由裁量,避免执法中可能产生的随意性。

(16)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在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个规定体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在教育的精神。该条还规定对70周岁以上的;对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年人、妇女、婴儿的权益对四种特殊对象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7)行政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我们都讲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设立了专门的章节。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涉案场所、人身的检查,以及处罚的告知、听证程序、申请复议等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8)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共6条,专门规范民警的办案行为,强化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同时还规定了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禁止的11种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正确把握治安管理处罚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中,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要贯穿执法行为的始终。

(1)调查、取证工作要客观、全面,既要收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违法的证据,也要收集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证据。

(2)实事求是,综合分析,依法适用自由裁量权。裁决时,要对整个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充分考虑从轻、从重及减轻处罚的情节,形成符合实际的处理意见。

(二)正确运用过罚相当原则,合理适用自由裁量权

过罚相当,体现了法律公正性的要求。

(1)违法行为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当的案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应当大体相当;

(2)违法行为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差异较大的,相应的处罚也应有明显的区别;

(3)要充分运用好有关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

(三)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包括两个方面:(1)执法依据要公开。法律依据的公开方式,包括公报、报纸媒体的宣传等。

(2)执法过程的公开。即处罚的程序、处罚的内容、处罚的结果要公开,以便于治安案件的当事人知道处罚的内容,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利于教育违法行为人和对执法民警的监督。执法过程的公开,一般是指对案件的当事人公开。

1)公开办案人员的身份。主要体现为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

2)在办案过程中,询问笔录最后要由被询问人核对、签字,处罚决定前要进行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依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处罚决定要公开。处罚决定书上要记载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的依据、种类和幅度,以及救济途径和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同时,要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还要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第97条、96条)

(四)保障人权原则

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具体体现。

同类推荐
  • 特殊公共场所消防法律法规

    特殊公共场所消防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和谐社会视阈下居民与大学生社区意识研究

    和谐社会视阈下居民与大学生社区意识研究

    社区是社会的构成单元,社区的主体是居民,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社区意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居民和大学生社区意识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动力和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本书主要论述了和谐社会视域下居民与大学生社区意识研究等问题。
  • 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研究

    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研究

    《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研究》着重强调的正是西方先进的刑事法律思想对彼时中国的深刻影响。如果说中国近代刑事法律制度萌芽于清末,那么,其形成与巩固则在民国。可见,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进步意义是不容抹煞的。因此,以历史发展眼光客观地阐释与评价民国刑事法律制度无疑为当今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是本书编写的初衷,亦是作者的最终目的。
  • 精神的凝视自在飞花

    精神的凝视自在飞花

    本书分为合天人物、书香文苑、笔底烟花、美丽人生、谈天说地、随笔杂谈、艺术情缘7个栏目,收录《时间是用来浪费的》、《玉兰花开》、《半字人生》等文章。
热门推荐
  • 芸豆传

    芸豆传

    芸豆这一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初听信了刘夫人的话,入了宫……大周皇帝爱的不过是她的皮囊,当得知她曾经嫁过王虎,立马将她打入冷宫。大燕皇帝爱她入骨,这份感情是从他当质子时,就埋在了心里,江山,皇权通通都给了芸豆,芸豆运筹帷幄,杀伐决断,收服南疆,北野,实现了大燕皇帝的毕生心愿,可晚年却犯了糊涂……
  • 财神爷相公

    财神爷相公

    一个小伙子流落到了一个荒村浑身是伤,一个小姑娘把自己的点心和随身的银两都送给了他,她为了帮他疗伤独自爬到山崖去采药,回来时洁白的衣裙一道一道划痕,手上还受了伤。可当她看到地上点心一点未动,银子也还在远处,唯一是那个小伙子不在了......小伙子非常感激小姑娘:“我可以实现你任何一个愿望。”小伙子其实就是本文的男主柳天,小姑娘嘛则是女主陆芯晴。两人一个天庭仙班一个魔族后裔,会演艺怎么一段爱情呢?......柳天为了陆芯晴判出天庭,创建了天魔教,成为混世主教,玉帝大发雷霆,于是上演了继西游记以来第二个大闹天宫的故事......柳天法力高强,智谋双全,能伸能屈,在与如来以及太上老君的战斗中不幸重伤,女主感到时,柳天已经独自离开了,独自创建了第四界~~天魔界......天魔九重天......《财神爷相公》,界时三清承认三界变成了四界。
  • 曹魏烟云

    曹魏烟云

    醉望三国百余年,江湖之中的百姓还在默默繁衍,庙堂之上的帝王将相却已经更迭不休,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犹如一部无声相机,记录着每个惊艳史册的瞬间,并最终传承为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
  • 今天开始造马甲

    今天开始造马甲

    本书别名【我的姐姐有毒】来到聚集四方气运主角的世界,顾析一出门就走上了人生巅峰,开始了一边造马甲,一边宠姐姐们的日常。然而姐姐们太厉害了,自己到成为那个被独宠一身的公子爷。剧场一“你说那个只靠一双手就登上了主播一哥的人,是面前这个帅破天际的美男子?!”“你说我们学校有一位神童?而且就在我的宿舍里?”“全息网游创始人还未满18岁?你在逗我?”“我们的公主殿下特别招待的人居然是个华谊男孩?!”令修真界大佬齐声喊前辈,令各路神通齐声喊大佬。随着自己偷偷造的马甲,一个个被路人甲扒出,顾析无奈摊手,哥向来低调,只是没人知道。当姐姐们知道以后,表情是这样的:Σ(?д?|||)??
  • 我想与天肩并肩

    我想与天肩并肩

    脑回路特别奇葩……嗯,你们会领略到的,还有就是我有点懒????
  • 重生之妖妃祸国

    重生之妖妃祸国

    她为他媚帝祸国,换来的却是他对她的赶尽杀绝!万般绝望之下她自焚身亡,却意外重生七年前!上天既然给她重活一世的机会,那她就定然不会辜负了上天的这份恩情,虐妒妇,斗恶人,踩渣男,绝不手软!帝王的一颗真心为她倾倒,她一夜白头,帝王为她天涯海角奔走,踏遍万水千山,两颗心相互依偎,她收获了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那年的薄荷青春

    那年的薄荷青春

    楔子在一片灰色的城市里,你梦如朝阳般的微笑照暖了我冰冻的心。暖暖的,那个寒冷的地方第一次射进这样温暖的东西,她想要把他一直留住,甚至占为己有。可是,果然……还是妄想么?………………清脆的声音,是窗前那盆清新单纯的薄荷草;堪比柠檬可爱的脸,却没想到是黑夜里诡秘的夜来香;我用真心去喜欢你,又得到了什么把真心封起来,又有什么所谓?又走过那个熟悉的转角,树还在,路还在,可是你不在了;水干了,花谢了,只有我还跟不上时间的脚步停留在回忆里。为什么要遇见你。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就不会喜欢你。如果当初没有喜欢你,是不是就不会心碎了……
  • 产后养生宜忌

    产后养生宜忌

    我们都知道妇女在产后一般身体都比较虚弱,这个时候我们都建议妇女要多进补,但是同时我们也知道因为身体的虚弱所有也需要忌口。
  • 修道凡尘间

    修道凡尘间

    莫名其妙来到了一个正在进行灵气复苏的世界,从强力玄幻侧到来的楚周原本只当自己乖乖修炼,便能在日后“飞升”回老家,最大的任务就是打理好原身遗留下来的烂摊子便好。谁知道一处变,处处变,树欲静而风不止。等着被新世界的天道坑了一波之后,他才明了自己的使命——感情要来帮这个修行断绝几百年,早就改爬科技树的地方重新兴盛仙道啊!要他一个外来的“高材生”指点这里的小学生修士,当个老爷爷?为了早点搞定任务,返回老家,楚周倒也认了。只是没想到这边修行界的水还挺深……
  • 无遇

    无遇

    一个从开始就是错的故事,能会有一个好结局吗?错过的人也永远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