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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五讲 会意(4)

古今道德家读这首诗,一致认为兰芝至此死志已决。而作品文本只告诉读者,兰芝此时心里很乱——“是死?是活?这确乎是个问题!”(《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的这句著名台词,用在兰芝身上也是适合的。因为兰芝不仅要为焦仲卿着想,而且要为母亲和哥哥着想,很难说哪一方面对她更加重要。何况太守家已经定了迎娶的日子,母亲又央求她:“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她就更下不了死的决心。所以她很矛盾、很痛苦,所以她一边做嫁衣,一边不停地哭——“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门啼”。

在这首诗中,兰芝形象的成功和可爱,并不在于作者写出了一个贞洁的女人,而在于他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再来看看焦仲卿的言行吧。

在衙门里,焦仲卿是个小公务员,他循规蹈矩,自甘平庸。然而他的性格特点有闪光的东西,那就是他认死理儿,较真。与兰芝说话顾忌别人的可接受性不同,焦仲卿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不会拐弯。他特别不会说话,爱说使气话,换言之,他的语言特点是情绪化的。这首诗开篇时,写他听了兰芝一番数落,无话可说,便面见母亲,进行调停。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会说话的人,一定先讲兰芝的缺点,再讲她的优点,面面俱到。焦仲卿不会这一套,他打头两句话,就令母亲生气。天下没有一个母亲爱听儿子讲没出息的话,他偏偏讲:“儿已薄禄相。”也难怪母亲骂他“太区区”。天下也没有一个母亲爱听儿子站在媳妇的立场讲话,特别是在婆媳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偏偏讲:“幸复得此妇!”这两句话焦母都断难接受,因为感情倾向太过明显。“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更是以反诘作顶撞。在母亲讲出一个罗敷让他下台阶时,他是软硬不吃,并向老太太交代了他的底线:“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于是这次调停就谈崩了。焦仲卿只好回头再向兰芝下话: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

兰芝头脑比焦仲卿更加清醒,认识到她与焦母的矛盾很难调和。所以她说了“勿复重纷纭”那番决绝的话。焦仲卿这时的处境,真是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但他是一个执拗的、一条道走到底的人。他寄希望于时间,所以在回府去的路上,等到了被遣归的兰芝,钻进车中,再一次向她下话,要兰芝和他一起坚守那条底线——说好不分手。

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面对仲卿一再表态,兰芝的态度又软了下来:“感君区区怀,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这是符合兰芝这个人物的性格的,因为她总是心太软,总是太在乎别人的感受。她甚至被焦仲卿的执著所打动,不小心就说出一段山盟海誓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这就给焦仲卿留下了一个话把儿。同时她自己也很担心,因为家中还有一个强势的哥哥。所以她又有一笔但书:“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这一不祥预感,不久就得到了印证。当挡不住一场婚变的时候,兰芝最牵肠挂肚的就是焦仲卿,第六感觉告诉她,他随时可能出现在她的面前。果然,说曹操,曹操就到。

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

在焦仲卿出现之前,兰芝一定一千遍地想过,她该怎样讲话。这一段描写,再一次表现出兰芝是个会讲话的人。她旧话重提,说到过去就有的担心,又说到自己如今的无奈,最后一句“君还何所望”,把球一脚踢给焦仲卿。现在一切都取决于焦仲卿了。试想一下,假如焦仲卿态度漠然,或默认了这个现实,或掉头一走了之,这时,兰芝纵然难洗满面的羞愧,但心中一块石头也从此落地——她活了!可令人意料不到的是,焦仲卿听了兰芝的话,立即以“蒲苇磐石”之誓反唇相讥。这个老实巴交的人,说话就像刀子一样锋快:“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韧,便作旦夕间”——因为情绪化,不免言重了,却表现出他的志诚与戆直。

面对这样一往情深的指责,面对“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的表态,兰芝该哭耶?笑耶?悲耶?喜耶?兰芝从没有像这一时候一样深刻地认识到焦仲卿的可贵。作为一个小公务员焦仲卿很平庸,作为一个丈夫焦仲卿却堪称伟大。——这一段是作者的绝妙好辞,如果没有这一段文章,就让兰芝去死,就等于是让她去殉“从一而终”的观念,就必然大大削减这首诗的思想深度。真的,如果在这样关键的时刻焦仲卿态度漠然,读者实在不能断定这两个人之间会不会上演一出《上山采蘼芜》的戏剧。

这番生诀,与前番盟誓,有异同、有呼应,使全诗在结构上显得丰满而匀称。“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于是读者看见了兰芝个性刚强的一面。“黄泉下相见,无违今日言!”——这是一锤定音:死,可不要到时不死啊!“执手分道去,各各还家门”,壮颜毅色出现在他们脸上,不复有“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的缠绵。这番生诀,实际上已促使焦仲卿自己突破“终老不复娶”的底线,决定与兰芝一道采取更激进的方式,对家长制度以死抗争。作者的高明表现在并不事先设定事件的发展方向,而按照生活的逻辑,将悲剧表现为底线的突破。于是真压倒善,真摧毁美,成为悲剧。

作者的绝妙好辞还没有完。在写焦仲卿殉情之前,又写了上堂拜母的一场,最终完成了焦仲卿性格的描写。

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

像焦仲卿这样一个一是一、二是二的人,是不能死得不明不白的,所以他必须把话讲清楚。“勿复怨鬼神”,那么该怨谁呢?这是不言而喻的。自己都“故作不良计”了,还请母亲保重身体,等于说:“祝母亲寿比南山,我要去寻死了!”——这样的话,真是比刀子还要锋快。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在这出悲剧中,焦仲卿这一人物实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一人物形象具有新人的性质。在汉代,“百行孝当先”是一种主流的伦理观和价值观,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按照这样的观念,一个男人在母亲和妻子之间站队,应该无条件地站在母亲一边才是。然而,焦仲卿却违背了这样的伦理,此其一。在整个封建时代,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社会,加上生物学上的原因,“痴心女子负心汉”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焦仲卿却扮演了一个“痴心汉”的角色,此其二。

诗中反复提到一个字眼——“自由”——这可是一个重大话题。焦母强加给兰芝的罪名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她对儿子声称:“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总之,只有家长的自由,没有子女的自由。尽管兰芝自称“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但自由化的帽子还是要落在她的头上。一个承认家长制的人被家长逼死,较之一个反对家长制的人被家长逼死,更能暴露家长制的罪恶,也更具有悲剧的意味。而家长的专制,又是整个封建社会专制的一个缩影。

总之,这个伟大的无名作者,以其冷峻的生活观察力、深厚的同情心和力透纸背的描写,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感天动地的寻常夫妻间不同寻常的生离死别的故事,是汉乐府中最厚重的作品。这是一部真正的悲剧,而且不亚于莎士比亚的水平。

【按语】

对《焦仲卿妻》的通常讲解,往往把注意力放到“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类的描写上,殊不知——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全在“对话”中。通过对话的分析,本文指出焦仲卿这一人物在悲剧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以及这一人物形象具有何种新人的性质,这是发人所未发。由此可见,会意就是对生活的洞察,对作品意蕴的洞察。

蝉(唐)虞世南

垂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蝉,一名知了,其幼虫在地下吸食大树根汁长达数年至十余年之久,始于夏夜出土上树,蜕变成身体丰满而翅膀透明的蝉。雄蝉求偶时,能发出亢奋的嘶鸣,成为蝉的一大特征。虞世南这首咏蝉之作,除首句刻画蝉的形象和习性外,其余三句就都是从蝉声上作想的。

一首咏物诗大体有两个层面:一个是表示的层面,是诗的本指,须贴切;一个是暗示的层面,是诗的能指,须浑成。只有第一个层面的咏物诗,不能算好的咏物诗,同时具有这两个层面的咏物诗,才算好的咏物诗。

先看表示的层面,即咏蝉的层面。首句,“垂”二字写蝉的形象,是拟人法。“”是什么呢?是古代绅士结在颔下的帽带,又叫冠缨。一说:“蝉首有触须,如人之冠缨。”(刘永济)读者多信而不疑。然而端详蝉的标本,便觉其说不妥——蝉的触须在头顶,而且是短短的两根,像角、也像眉,怎样也不像冠缨。一说:“蝉喙长在口下,似冠之也。”(孔颖达)按,蝉喙细长如带,部位又在颔下,所以说法成立。接着,“饮清露”三字写蝉的习性。古人不知道蝉吸食树汁以存活,以为它餐风饮露。诗非科学,无妨出以想象。次句,始说蝉声:“流响出疏桐”。蝉栖高树,梧桐是其中的一种。“流”字状出一种声声不息的感觉,暗逗下文的“秋风”。“疏桐”则暗逗下文的“居高”。三四句就蝉声发议论——“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两句耐人寻味,通向暗示的层面,即借蝉喻人的层面。

《荀子》“劝学篇”有这样两句话:“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说的是君子“善假于物”。什么是“善假于物”呢?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借助媒介来达到人体的延伸。“登高”、“顺风”在这里是并列的,无所轩轾的。而虞世南却别出心裁地将“居高”和“藉秋风”加以轩轾,将蝉声之所以远达的原因,归结于“居高”,而不归结于“藉秋风”。显然,“居高”和“藉秋风”,被人为地赋予了文化的意义。那么,“藉秋风”指什么呢?指外力、指运作、指广告,曹丕论文学说:“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典论·论文》)其所“不假”、所“不托”与“藉秋风”是一类范畴。“居高”呢?正好相反,照应首句的“饮清露”,可知不是指高位,而是指品格、指修养、指造诣,孔子论君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论语·子路》)俗谚云:“酒好不怕巷子深”。“身正”、“酒好”和“居高”是另一类范畴。接受理论告诉我们,同一句话出自不同人之口,其效果也不同。一方面是人微言轻,一方面则相反——说话者越有权威、话的分量就越重。“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就有这个意思,所以令人神远。一联之中,“自”、“非”二字对举,一正一反,很有力度。有人说,作者在这里是隐然自况。“诗者,志之所之也”(《毛诗序》),谁又能说不是呢。

这首诗运用了拟人法,从“垂”伊始,贯彻到底。它又是托物言志,同时具备两个层面——表示的层面做到了贴切,暗示的层面做到了浑成,所以全诗充满了神韵。以蝉喻人,在陈诗中就有——刘删《咏蝉诗》云:“声流上林苑,影入侍臣冠。得饮玄天露,何辞高柳寒。”这首诗对虞世南诗当有影响。不过,虞世南之作的后来居上,却是显而易见的。

【按语】

这篇赏析主要从拟人的角度,予以会意。因为是咏物诗,所以对蝉的生活习性有一定的了解,有助于对诗意的解会。

秋思(唐)张籍

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这首题为“秋思”的绝句,具有很强的叙事性,写旅中寄书的一段生活情事。最有意味的一点就是,寄书者在投递书信前一刻的那个多此一举的动作,把明明记得很清楚的书信,非得要拆开来再检查一遍不可,而检查的结果一定是并无疏漏。在心理学家看来,这甚至是一种心理上的毛病,叫做“强迫症”——明明知道并无问题,却始终不能放心,非要强迫自己去反复检查不可。

然而,这个情节发生在特定的时刻和特定的对象身上,又是很正常的。就像诗中这个人写这封家书,一定不是一封简单的平安家书,而是一个细心的人,对家人有着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书。他对这封家书的重视超乎寻常,生怕遗漏了重要的内容,虽然其实什么也没有遗漏。如果写他真的遗漏了什么,又补上了什么,倒把本来富于生活情趣的生动细节化为平淡无味了。

首句“洛阳城里见秋风”的“见秋风”,暗用晋代张翰的典故,张翰在洛阳“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本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心情也许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却有种种未能明言的理由,使他不能“命驾而归”,所以只能写一封家书向家人做一些交代了。

“欲作家书意万重”的“意万重”,与“复恐匆匆说不尽”的“匆匆”,是一个矛盾,其结果就有“书被催成墨未浓”(李商隐)的感觉。这个感觉,就为末句那个富于戏剧性的动作,预先作好铺垫。这使得末句的到来,显得水到渠成。

【按语】

这首诗中包含着一种普遍的生活经验,所以读起来特别亲切。

晚春(唐)韩愈

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

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

《晚春》是韩诗颇富奇趣的小品,然而,对诗意的理解却诸说不一。

题一作“游城南晚春”,可知诗中所描写的乃郊游即目所见。乍看来,只是一幅百卉千花争奇斗妍的“群芳谱”:春将归去,似乎所有草本与木本植物都探得了这个消息而想要留住她,各自使出浑身招数,吐艳争芳,一刹时万紫千红,繁花似锦。可笑那本来乏色少香的柳絮、榆荚也不甘寂寞,来凑热闹,因风起舞,化作雪飞(“杨花榆荚”偏义于“杨花”)。寥寥数笔,就给读者以满眼风光的印象。

此诗生动的效果与拟人化的手法大有关系。“草树”本属无情物,竟然能“知”能“解”还能“斗”,尤其是彼此竟有“才思”高下之分,着想之奇是前此诗中罕见的。最奇的还在于“无才思”三字造成末二句费人咀嚼,若可解若不可解,引起见仁见智之说。有人认为那是劝人珍惜光阴,抓紧勤学,以免如“杨花榆荚”白首无成;有的从中看到谐趣,以为是故意嘲弄“杨花榆荚”没有红紫美艳的花,一如人之无才华,写不出有文采的篇章;还有人干脆存疑:“玩三四两句,诗人似有所讽,但不知究何所指。”姑不论诸说各得诗意几分,仅就其解会之歧异,就可看出此诗确乎奇之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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