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枫桥镇第一首富的家,门前两座石狮精雕细琢,两眼有神,看起来威猛无比,嘴里似乎喊着一颗透明的珠子,趁着周海去敲门之际,莫长歌好奇的上前一看,光滑的珠子,圆润饱满,大概一个手掌刚好能握住的大小,翠绿且泛着浅浅的荧光,只是屋外太过光亮,将这浅光给掩盖了过去。
这时身后响起了南宫傲那磁性且具有诱惑力的声音,“你喜欢这珠子?”
莫长歌点了点头,道:“还可以,这是什么珠子好特别?”
南宫傲嘴角一勾,邪魅无比,“这是夜明珠,你若是喜欢等回京城我送你,正好我那里还有不少,你想要多少都可以。”
莫长歌眼底闪过一抹精光,道:“这便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啊,那晚上真的会发光吗?”
“自然,有时候我若是无聊便会用这夜明珠照着看书,还挺亮的。”
“那好,等去了京城你送我一颗好了,等我以后有钱了在还你。”莫长歌虽然喜欢,但她可不喜欢贪陌生人的小便宜,不过这珠子怕是不便宜吧,在这没有工业开采的古代,怕是要弄一颗这样的珠子,肯定要比现代花更多的工夫,所以她敢肯定这珠子一定是天价。
“不用给钱,我送给你的,便是你的。”
莫长歌柳眉微蹙,道:“这么大方你一定很有钱吧?”
南宫傲闻言嘴角一扬,笑得无比灿烂,好似那三月的春光,“那是,我的钱财虽然称不上北楚首富,不过买下一座城池还是可以的。”
莫长歌一听嘴巴都张大了,差点合不拢,“一座城池?你是在开玩笑的吧?”
南宫傲见莫长歌如此夸赞的表情,心情煞是愉悦,面如桃花,很是得意,“骗你作甚,我见你一个小姑娘在江湖行走,没钱很多事都做不了,若是你不嫌弃到了京城去我家坐坐,包吃包住,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莫长歌咽了口吐沫,古代人都这么热情好客?一点坏心眼都没有,看来她命好竟然能遇到这么个大户,而且还包吃包住。
“这可是你说的,我若是去了你那里,你可不能到时候翻脸不认人,我可是牛皮糖,真的会去你家住的,而且我食量大,肯定会大吃特吃,到时候你会不会嫌弃我将我赶走了?”
见她同意去他那住,南宫傲顿时心中大喜,“放心我有的是钱,你爱吃多少就吃多少,吃不夸我的,保准把你养的白白胖胖。”
“噗嗤——!”莫长歌一个没忍住笑喷了,道:“还白白胖胖你当我是猪啊,哥们你真好,我莫长歌算是没白认识你,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了,若是有用的到我的地方,尽管开口,我这人别的能力没有,杀人到是一眨眼功夫,招招致命。”
南宫傲听到哥们朋友四字霎时脸拉了下来,头顶乌云密布,这也让他暗暗下定决心,日后定要她改了这称呼。
“你一个女孩子家的还是不要整天喊打喊杀的好。”
莫长歌瘪了瘪嘴,耸肩道:“习惯了,一个人若是习惯某种生活便很难改掉,罢了,我以后会慢慢改的,反正人生还很长。”
不知为何在莫长歌说出此话之后,南宫傲有种莫名的心疼,心疼这十几年来他没看到小长歌的生长,亦是心疼她吃了不少的苦。
想来她也只有十七岁,这个年纪虽然已经是做人妻做人娘的年纪了,不过她给自己的感觉却是有些沧桑。
“快滚,什么东西还想见我家少爷,也不看看自己几两重。”这时传来刺耳的怒吼声,顺势看去,一个看起来黑黑小小的男子将周海推了出去,一脸不削。
用力一拉便要将门关上,好在周海动作比他快了一步,一手低在门上,一手掐住他的脖子,“快去喊人,否则便掐死你。”
那男子一脸惊愕,被掐的有些疼,他甩了甩袖子,便丢下一句话将门关上,“有种你给我等着。”
莫长歌笑了笑,“好嚣张的下人,果然有钱有权就是不一样,就连一只看门狗都鼻孔朝天。”
南宫傲亦是被莫长歌的话给逗笑了,“确实,不过那也得看人,像我就不会,我们家的下人亦是不会这等狗眼看人低,看来这是教养问题。”
“说的也是,你若是那等狗眼看人低的人,也不会收留我了,更不会好心救我。”
南宫傲很满意莫长歌对自己的看法,周海一脸无奈,听着这两人的对话他越发觉得他家王爷变得有点不像他了,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去哪了?
莫长歌抬眸一看,这才发现门上竟是用金子雕刻成的高大苍松,这精细的雕刻,与赋有艺术感的设计,让莫长歌惊叹,古人的巧手绝对比现代机器做的工艺要精致的多,她伸手摸了摸,道:“这是金子吧?真奢侈,有钱没地方花了,不愧是土豪。”
“你若喜欢我以后就把自家的门弄得比这个气派。”南宫傲道。
周海闻言霎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心中暗道:“王爷你这么宠着女人,真的好吗?”
“那到不用,不管怎么说也是你家,你应该要按照你自己喜欢的去弄,弄我喜欢的干嘛,我以后还是要离开的。”
南宫傲脸色一沉,也不说话了,他现在很无力,更没有资格去反驳,本来莫长歌跟自己也没有关系,虽然他心里已经将她看作是自己的王妃了,可人家不这么认为,将他看作一个陌生人,这种感觉令他很不爽。
周海见南宫傲吃瘪,暗爽,他终于找到他家王爷的克星了,若是这女人最后真成他家女主人,怕是王爷日后会是一个妻奴,所以他只用讨好女主人便可,王爷什么的要靠边站了。
片刻,大门突然打开了,走出来一位身穿艳丽紫色长袍的男子,袍上绣着大朵大朵的牡丹花,红的刺眼,可以用俗不可耐几个字形容,莫长歌直接都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