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曲情欢就骄傲的竖起了自己的‘真·金大拇哥’,又用普通的左手大拇指给右手鞠了个躬...
如果这里还有旁人,一定会暗骂曲情欢是个傻子,老自言自语不算还总做一些令人看不懂的蠢事儿。
虽然说是真金大拇哥吧,但不是你们想的那样,需要试毒的时候就把大拇哥伸进汤里。
先不说跟个神经病似的作践粮食,但是也要考虑一下烫不烫好吧?
咋的,你以为银针试毒呢?进去出来,看看大拇哥有没有变sai,变了就是有毒?
别闹了,她的大拇指是正经的大拇指好吧。
如果她误食了毒药或者吸入了毒粉,她的身体就会将这些毒素排出体内,统统的汇聚到大拇指上,然后变成指甲。
换句话说,吃了多少毒素,就会变成多少指甲,毒性越大指甲长得越快。
因此,只要将指甲全剪了就没问题了,并且唯独这个真金大拇指的指甲会停留在剪过的长度,除非直到下次吸入毒素才会开始长长。
曲情欢看着自己的大拇指哥没有变长,更是放心大胆的大快朵颐,边吃边冲自己大拇哥傻乐。
嘿嘿,真好,你没变长欸。
唔!!这个也太好吃了吧,外酥里嫩...
正幸福着,原本画风软儒可爱的曲情欢突然变得眼神犀利起来,整个人像是炸毛的猫儿。
就在她扭头的瞬间,手里玉筷就先一步飞出。
争——
玉筷高速的插入柱子上,又应声碎成粉末。
虽然曲情欢盯着柱子久久没有移动双眸,但其实她现在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任何一个细节都未放过。
许久过后,曲情欢才将双眸收了回来,又开开心心的吃起饭来。
其实她是感觉到了有人在那里窥视她的,但事实是柱子前没有人。
这就比较奇怪了,她的直觉一向不会错的。
此时的屋外的树杈上正站着一个人,红衣黑发手里还撵着一柄青狐扇,个头不高却极有气场。
哗哗——
是树叶摇摆的声音,仔细看那人被风刮起的衣袍边有一处破裂,不正是玉筷留下的痕迹?
正巧此时曲情欢抬头与那人来了个对视,但她却像是看不见对方一样,几秒后又低下头与碗里的饭菜奋斗了起来。
曲情欢正菜吃的差不多了,砸吧砸吧嘴一摸小肚皮。
嘛,我jio么着还能再来俩甜点,于是伸手就又拿了个雪黎糕。
闲着无聊,曲情欢就又回想起了今天来城主府路上发生的事情。
其实来的路上没有发生么特别的事情,非要说出一件的话,那就是碰见了李夕染。
因为府里出了事情,李夕染自然是不能再待下去的,本来说好的是提前回去,却没想到在街上碰见了她还跟着另外一名男子游玩。
李夕染先一步瞧见了曲情欢,还主动喊住了她:“好巧啊情欢。”
曲情欢诧异,她以为李夕染早就回去了呢,怎么身边还有一位同行的...
“哦,这不是来一次凤凰城挺不容易的,想自己再随便逛上几日,没想到碰上了太子,所以...”
李夕染平常大大咧咧的,可到了这个时候却娇羞了起来。
太子也看出来了,因此把话接了过去:“所以我们才一起同行,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能有个人做伴也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