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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午夜惊魂

我大概一辈子都会后悔,暑假中陪着爸爸开车跑长途的那个夜晚,我为什么不劝爸爸在前方的某个休息站多停留一会儿,多抽上一根烟什么的。又或者,在路上的时候,我干脆鼓动他开一段快车,飞快地开,哪怕被监控探头拍照了呢,哪怕被交警拦截下来当场罚款扣驾照呢,总比后面我们去经历那些可怕的事情要好很多。

因为,如果不是无巧不巧撞上了我下面要说的那件事,接下来的那些惊心动魄的变故就不会发生,我的爸爸也不会为此送了命。

不错,我是鬼眼男孩,我姐姐和我的同学们都这么称呼我。可我的感知只能够预测到将要发生的危险,却无法像科幻片电影中的无敌战士那样,“嗨”的一声拔出一把激光四射的宇宙之剑,去阻止危险的到来。很多时候,灾难和恐惧是排着队过来的,如同电脑游戏中的魔圈一样,一个环套着另外一个环,环环相扣,你不知道要如何操作才能解开圈套,逃之夭夭。

我帮不上我的爸爸,只能看着他一步步地滑向深渊。

也因此,这个悲伤的暑假,成为我生命中永远的疼痛。

我想我还是从头说起。

我今年十一岁,是白云街民工子弟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六月底期末考试刚完,我们老师借口要改考卷,把我们统统地放了野马,说是一星期之后再去学校集合,拿成绩单,布置暑假作业。

没有功课没有作业,一星期的时间怎么过呢?我爸爸正好要出个长途,去广东拉货,赶紧拽上我做陪驾。我爸常年在路上开车,想必是孤独得厉害,逮着我这个闲人就不肯放手。我妈开始不乐意来着,说我才十一岁,长途路上风餐露宿的,多苦啊,小孩子不该陪大人吃那个苦。可我爸不由分说地卷起我的几件衣物,下令说,去!一定要去!男孩子家家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行?不经风雨如何见彩虹啊。

我爸喜欢瞎用词。而且他这个人有点孩子气,真的,他想做的事,开膛扒肚也要去做。真正稳妥的成年人不像我爸爸这样,他们碰到任何事情总会思前想后,寻找一个最妥善的平衡点。

我记得我们语文老师丁文华曾经引用过的一句名言:性格决定命运。我爸爸这种不管不顾的性格,决定了他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塌糊涂是有可能的。

你比如说,他开了这么多年的车,工资和出差补贴也不算少了,偏偏就没有给我们这个家里挣下一星半点财物。原因是明摆着的,他好赌,碰到赌局,被人一激,脖子一粗,哗,口袋里的钱就拍出去了。他每个月拿回家的工资,头一天笑眯眯交到妈妈手上,第二天、第三天就会陆陆续续从妈妈口袋里一张一张地抽回去。在我们这个家里,钞票简直就是魔术家手里的扑克,它们在妈妈身上停留的时刻那么短暂,你几乎还没有看够钞票正反面的水印花纹,它们就扑楞楞地眼花缭乱地飞走了,从我们的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这样,我妈妈不得不出门打短工,挣外快,贴补我和二姐读书的费用。我大姐十三岁就辍学,一路做小工,前不久才进超市当收银员,一天站八小时班,回家总是抱怨脚肿。

我从小就是个沉默寡言的小孩,跟我爸爸妈妈尤其没有什么话说。陪驾这事是我爸硬逼着我干的,他不过是希望眼前有个听他说话的人。那好吧,他愿意说就说吧,他说我听,我听得不愿意再听时,尽管闭上耳朵想我自己的心思,我爸爸一点儿都不会介意。

此时,仪表盘上的时钟显示是晚上十点二十。我们出门四天了,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用我爸的话说,离家门口就是两脚油门的事。

我知道我爸说话没准头。刚刚路过一个加油站时,我看了路边的公里牌,距市区还有三十公里。三十公里是两脚油门的事吗?如果按照时速一百公里算,起码还得开上二十多分钟。

我迫不及待想回家。用语文老师的话说,是“归心似箭”。我想洗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想吃上我妈妈做好的热腾腾的饭,还想摊开手脚舒展筋骨睡在我的那张小床上。出门几天,我真正体验到了爸爸的辛苦,偶尔他赌盘棋,放纵一下自己,也是应该的,以后我长大了,要好好孝敬他。

可是现在,我实在厌倦了漫长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旅途。我把半个脑袋探在车窗外,一边享受热风呼呼吹过来的惬意,一边努力辨识路边飞掠而过的景物。雪亮的车灯像两只怪兽的眼睛,疯疯癫癫又蛮横无理地冲撞开高速公路上的黑暗,撕裂着原野中弥漫的薄雾和灰霾,一路往前。在车灯浑浊的、橙黄色的光柱中,我能够清晰地看见那些惊恐逃窜的夜蛾子、蠓虫、叩头虫、放屁虫、瓢虫、象鼻虫……它们中间的一部分在灯光照上去之后慌忙闪退了,另外一部分却慢了半拍,昏头昏脑地撞上了车窗玻璃,发出噼里啪啦的令人心颤的声音。每隔一小段时间,我爸爸就必须打开雨刮器喷水,清除那些黏糊糊的灰白色的小虫尸体,免得它们阻碍视线酿成大祸。他不停地嘟囔,骂骂咧咧,训斥眼前不知死活的小东西们,就好像夜虫们能够听懂他的埋怨。

我估计这也是长途司机的毛病,他们总是孤独地开车,习惯了对着空气唠叨。

路边黑乎乎连绵一片的是树木,这个我在白天都看熟了——杨树、柳树、槐树、榉树、松柏、香樟树,无非是这些。如果在白天,经过城镇时,还能看到大片大片绿茵茵的草地,花团锦簇的街心公园,路边被修剪成各种形状的常绿灌木,以及拿大小石块垒出来的假山和雕塑。现在是夜晚,城市已经被黑暗隐没,变成了连片的闪烁的灯光,神秘莫测又令人遐想。我使劲猜想那些亮灯的窗户里面有着什么样的场景——是家人聚集在一起其乐融融地看电视呢,还是小孩子愁眉苦脸地写作业?现在是暑假,恐怕没有哪个小孩愿意晚上写作业吧?那么他们又在干吗呢?网聊还是打游戏?玩魔兽还是玩西游?

我们家里至今还没有买过一台电脑,我二姐有时候会偷着去网吧,她玩过之后会炫耀给我听。我几次央求她带我去,她总是耸着鼻子吓唬我:“警察专门抓你这种小屁孩,抓到了关监狱!”

我才不相信,警察不会关我们小孩子的监狱。再说二姐就比我大三岁,她难道不是小屁孩吗?她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

关键还是我胆小,我二姐敢做的事,我不敢。我这样的性格,用二姐的话说,一辈子都会没出息。

“嗨,儿子,说说话,闷头闷脑多没劲。”我爸爸骂完了小夜虫,开始撩拨我。“出来几天了,说说看,开车好玩不好玩?嗯?比你窝在家里写作业要来劲儿吧?要不要跟老爸学开车?嗨,你把头转过来,先看看我是怎么踩油门的,我左脚离合器,右脚油门,拿脚尖这么往下一压!你听见什么没有?哈哈,发动机吼起来了!吼这么大声,它不服气我指挥它!不服气也得服气,我叫你快你就得快,不飞也要飞!飞起来啦!爽不爽?你说说爽不爽?儿子,跟你爸爸学开车吧。”

车速太快了,车子真像要飞起来了。我回过头,有点惊恐地看着爸爸。我看见他脸上灿烂的笑容,看见他得意扬扬地眯缝起来的眼睛。他大概有好几天没刮胡子,下巴黑森森的,像糊着一圈泥巴。他的烟牙龇出来,每条牙缝里都积着厚厚一圈牙垢,显得有点傻,没心没肺。还有,他身上这件松松垮垮的无领汗衫起码穿了三天,我一吸鼻子,就能闻到浸透在棉纱里的烟味、汗味、汽油味、方便面的调料味。

“你看你,余宝,看你吓成这个熊样!你真不像我儿子。放心啦,我不会现在就换你坐驾驶座的。”他用脚尖点了下刹车,让速度慢下来一点儿,摇着头,脸上一副不以为然的样。

接下来他又自言自语:“哈,我真混,我儿子不是开车的料,我干吗要让他学开车?儿子是念大学做学问的料呢。开车算什么活儿?当科学家才叫了不起!”他转头对我说:“余宝,你听着啊,你要好好念书,一路往下念,念到硕士博士,将来做钱学森、邓稼先、袁隆平。”

他居然还知道这几个科学家的名字。

摇头晃脑,得意了一会儿,他又开口:“可我还是要说,余宝你太懦弱。懦弱这性子像谁?肯定不像我,或许像你妈?我跟你说,我十岁就在村里偷开手扶拖拉机,那时候发动机器不像现在这么简单,要拿手柄摇,把吃奶的力气扑上去摇,我摇啊摇啊,拖拉机还真就轰轰轰轰发动起来了。我一看有戏,爬上去就松手柄,突突突一口气开出五里路,从我爷爷家一直开到我外公家。我外公听见声音出门,看见拖拉机上只挂着我一个小孩儿,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大呼小叫地往前奔,过沟坎一不留神,咕咚绊个大跟头,差点儿摔折一条腿!”

我爸边说边嘎嘎地笑,一只手快乐地拍着方向盘,把喇叭拍出嘀嘀的怪叫声。

我忍不住地提醒他:“当心后面的车!”

“没事。”他大咧咧地耸下肩,“就这条高速路,闭着眼睛我都能开到家。”

我只能再一次扭开脸,装作没听见他的话。这个时候我千万不能顺着他的话头搭腔,一搭腔他会更起兴。我怕他只顾八卦,忘了看路,稀里糊涂弄出一场事故来。我想我既然跟了爸爸的车,就要保证把爸爸平平安安带回家。

车窗外风声呼啸,因为迎着风,我的头发被吹得一根根倒竖在头顶上,刷啦啦发响,那些灰尘啦草籽啦小土块啦什么的,忙忙碌碌地穿梭在我的发根中,弄得我头皮生痒。热风不停息地扑面而过,呼啦地一下,呼啦地又一下,脸上的油啦水分啦被风带走了,留下一张干得发燥的脸,脸颊和鼻尖都被皮肤绷得很紧,用劲眨眼时整张脸都在丝丝拉拉地疼。

还有我的衣服,那更有趣,因为我上半身探在窗外,袖子就被疾风鼓成了一个小小的充气包,一路上都在噼噼啪啪地甩动,活像袖管里面藏着一条活蹦乱跳的鱼。

每隔一小会儿,我的额头或者脖子上就会倏地一下被刺痛,火烧火燎一样,那是我被夹在风中的细小的石头子儿打着了。也有可能不是石子,是小虫子,因为速度的缘故,原本软塌塌的虫子会在一瞬间变身为微型小炮弹,打人没商量,这是我从二姐的初中物理书上看来的。关于这个原理,书上还列了一个公式,可惜我没记住。等到我上初中,我要好好学物理,把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弄明白。

夜晚的气味闻起来好丰富!这跟太阳落到地平线下有没有关系呢?反正,我的鼻子里嗅到的,有时是路边稻田被阳光暴晒后的稻香味,有时是农家肥料的腐殖味,有时是化肥农药味,有时是河流湖泊中的清香的水草味,有时还是附近化工厂飘出来的刺鼻的氨臭味。我忽然想到,在这样的夏天的夜晚,即便是一个瞎子坐在车上,如果他熟知地形,光凭着这些气味,他也能够知道自己走到了哪儿,离家还有多远的路程。

我爸爸又坐不安稳了,他只用一只手操作方向盘,另一只手腾出来在腿上打拍子,摇头晃脑地哼唱着周杰伦的《菊花台》:

菊花残

满地伤

你的笑容已泛黄

花落人断肠

我的心事静静躺

……

周杰伦的歌其实蛮伤感,却生生地被我爸唱成了兴高采烈的摇滚,真叫有本事。

我爸唱了一阵,眼角往我这边瞄了一下,不见我有什么反应,很明显地表现出失望。他一向对他的唱歌水准充满自信。要是他有钱,出得起路费,他很可能就要报名上《星光大道》。

“我们两个人应该倒个个儿。”他气呼呼地哼着鼻子说,“你是老子,我是儿子。”

“爸!”我喊了他一声。我知道他有点伤心了。

“真的,你话少,我话多,我啰唆半天,你一点儿不动声色,外人看起来,好像我比你幼稚得多。”他仍旧愤愤不平。

我把手伸过去,放在他腿面上,表示安慰。他只穿了一条沙滩裤,腿上的汗毛硬扎扎的,像摸在一团鸟窝上。

我一有表示,他马上开心起来,咧开嘴巴:“嗯,话说回来,还是你这种性格好,沉得住气,稳重。做大事就得你这样的人。余宝,你千万别跟爸爸学哦,要好好念书,以后做大事成大人物哦。”

说话间,我们的车已经按照指示牌右转下了高速。接下来的路段我很熟悉:收费站一过,往前再开两个路口,便是通城大道。顺大道走不多远,左拐,有一个在建的高层公寓楼盘。绕过工地,很快会看到一排旧得不能再旧的灰砖厂房,然后是一幢挂满了空调外机的砖红色四层小楼,再然后是一家用白色瓷砖贴面的简陋的汽修商店,最后就到了运输公司的停车场——树林边上一大片围墙加铁丝网马马虎虎圈起来的水泥地坪。我爸爸会在那儿停车,找人卸货,清点过秤,办妥一应交接手续,最后从车上拖下一包汗臭的衣服鞋袜,手里拎一串叮咣作响的钥匙,嘴巴里再哼几句郁钧剑的《小白杨》或者是小虎队吴奇隆的什么歌,晃晃荡荡地带着我回家。

收费站里白天坐着的都是小姑娘,说话声音轻声嗲气;夜晚一到,齐刷刷地换上了小伙子,而且愁眉苦脸的,像是心里憋了多大委屈一样。这使得长途奔波后的爸爸有点郁闷,递钱过去的时候顺便往窗外吐了一口唾沫。

收费员小伙子马上拧紧了眉头瞪他:“哎,随地吐痰要罚款。”

“罚多少?有发票吗?”爸爸索性把半个身子趴到车窗上。

收费员不想惹他,赶快把找零的钱和收据扔进车窗里,嘴里嘟囔:“什么人啊。”

我爸爸开车开得烦,正想挑点事,大声嚷一句:“哎,注意态度,当心我投诉你!”他还示威性地伸出一根食指,用劲朝对方戳了戳。

我坐在旁边,有点为我爸爸脸红,这样的行为很不文明。人家收费员也是出来打工的人,一宿一宿值夜班多辛苦,开车的应该体谅收费的。

我正想探过身,把我爸伸出去的手指抓回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忽然慌了一下,像心脏无故地停摆了,又像是整个人呼啦地一下子从高处跌落深渊,弄得我难受无比。紧跟着,我的脑袋开始轰隆隆作响,仿佛头皮里面开着火车,又仿佛有人拿一把锤子在我脑袋里一下一下地敲着,疼得我心慌,想吐。

我忍不住地“哎哟”一声。

我爸以为我不高兴,赶快踩一脚油门离开,又回头对我解释:“开个玩笑嘛,我还真投诉他?”

我没说话,开始大张着嘴巴喘气,我估计我的脸也像抹布一样皱成了一团。

爸爸这才觉得我不大对头,放慢了车速,慌慌张张地问:“怎么了怎么了?几天都没晕车,到家门口不行了?”

我的世界已经被黑暗彻底地笼罩。有一团漆黑而冰冷的浓雾在我眼前弥漫,劈头盖脸地,裹粽子一样把我包裹起来。寒气像无数条小蛇一样钻进我的皮肤、肌肉、骨头、肠胃,我抱紧双臂,簌簌发抖,并且胸腔里翻江倒海,恶心要吐。我赶紧把头伸出窗外,身子抽动,干呕,眼泪鼻涕随之而出。

比死还难受。可能比发高烧、骨折、生癌症什么的都要难受。

我明白我们出问题了,有危险正在向我们逼近了。我是鬼眼男孩,这样的异常反应不止一次在我身上发生过。

爸爸看到我这样,慌忙把车靠边,停在通城大道的路肩上,伸手拍我的背。“小宝!小宝!”他喊我,“余宝!余宝哎!儿子哎!”

我簌簌地发着抖,喉咙里痉挛着,没法答应他。

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轿车飞快地从我们的车身旁擦了过去,车漆在路灯下闪出一道凌厉的亮光,带着一种骄傲的、目空一切的气势。车灯像两把利剑,恶狠狠地劈开夜空,毫不留情地斩断前方的一切阻拦。从车身呼啸而过的声音来判断,车速最起码超过了一百码。通城大道不是高速路,一百码绝对是极限。那么快的车,从我们的车旁“呜”的一声经过时,空气仿佛都被挤压得变了形。还有,开车人非常混蛋,把车子开得趔趔趄趄像飘移,又像扭着秧歌梦游,让我们看得心惊胆战,看得汗毛都要一根根地乍开。

“我的天,找死啊!”

我爸爸被这辆二五兮兮的车子吓了一大跳,嘴里不由自主地蹦出一句粗话。

他是怕我们的车好端端地停在路边被撞上。要是那样的话,事故不会小,他一个月的工资肯定会泡汤。

我也跟我爸爸一样被吓着了。原本我还难受想吐,那一刻胃里竟变得空空如也。

紧接下来的一件事,是我们听到前方不远处响起了尖利的刹车声,那不是一般的“嘎”的一声响,而是有人将一把电钻塞进了我的耳朵,再通电刺进我的耳膜,声音之离奇,让我的牙齿都渗出了口水,肩膀不由自主地缩进了胸腔。

再然后,我就看见一股青烟从前方微微腾起,跟着飘过来的是橡胶和铁腥混杂在一起的气味,焦苦、臭,还滚烫滚烫。

慢慢地,青烟过去之后,我才看清楚远处那辆汽车稍稍侧扭的屁股。它还真皮实,刹车刹得这么急,不过在路边上打了一点横,要是差不多的小面包车,或许就会乌龟一般翻过身去了。可是它显然也被惊得不轻,车身隐藏在路灯够不着的阴暗处,身子一抖一抖,在喘息,犹豫,惶恐未定。

我下意识地喊了一声:“爸,你看!”

我的左肩忽然一麻,原来是被我爸爸的大手一把抓住了,他抓得死紧死紧,指甲几乎要掐进我的肩凹处,并且还在持续用大力,压根儿没想到我会疼得受不了。

我不明白爸爸什么意思。他大概要我看清情况再开口。

于是我两眼紧盯前方,观察前面的一举一动。我看见黑色轿车的两侧车门同时弹开,慌慌张张窜出两个男人,又一同慌慌张张奔往车前。他们去干什么呢?查验车头有没有受损?可我并没有见到车子撞上什么东西呀。这两个慌张奔跑的人,一个是从驾驶座上冲出来的,微胖,胖而且高,用一个课本上的词,那就是“魁梧”。还有一个之前坐在副驾驶座上,也就是我一直坐的这个座位,偏瘦,瘦而矮小,难怪只能做陪驾。胖而高大的那个,穿一件淡色T恤,出车门时吓得路都走不稳了,脚底下直打绊,身子东倒西歪,幸亏一伸手抓到车灯,才算没有跌倒。倒是瘦的那个动作快,一窜就窜到了前面,我还看到他一只手抬起来捂住胸口,吃惊不小的样子。

那辆车的前方,是漆黑一片的路面。城郊公路的光照不好,隔个几十米远,基本上就成了盲区。

好一会儿之后,那两个人才从车前返回。返回到车上时,不知为何却调换了座位:高而胖的那个绕到车右边,坐上副驾驶座;瘦而矮小的那个,主动走到左边,迈腿坐到驾驶座上。想必是胖子惊魂未定,不愿意再抓方向盘。而且我还看明白了,真正的司机应该是瘦子,你瞧他发动汽车的利索劲儿:车身飞快地后退,车屁股甩出一个圆滑的弧线,像青蛙蹦跳一般,轰地一下往左边一扑,再略一停顿,闪电一般窜了出去,眨眼就没了影子。

在那两个男人上车之前,我发现他们抬头往我们这边看了一眼。这一刹那,我的心脏忽然又停跳一次,紧跟着脑袋被一把利斧生生地劈成了两半,惊天动地地疼。疼得我忍不住抱住脑袋,惨叫出声。也不知道我爸爸听到我的叫声没有,反正他是呆坐着一动没动。

又过去了约莫半分钟的时间。我爸爸的手指尖仍然牢牢嵌在我的肩胛里,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我觉得他好像是反应过度。危险都已经过去了,我们的车没有损伤,人家的车也安然无恙,他干吗弄得比自己出事还要紧张。

我拍拍他抓在我肩上的手,提醒他:“嗨!”

他一惊,终于醒过来了,吁一口气,把他的手从我肩上拿开。我刚要扭转身体活动一下手脚,他马上又口气凝重地嘱咐我:“坐着别动。不准下车。”

我爸一向没什么正形,记忆中他从没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过话。我心里咯噔一跳,感觉有点不好。

他叫我坐着别动,自己却砰地打开车门,一伸腿滑进了车外的黑暗中。路灯昏黄,我爸爸像鬼魅一样沿着路边一步一步前行,脚步嚓嚓作响,身影在光晕中无限延长又无比模糊暗淡。通城大道竣工不到半年,又位于城郊,许多过路司机还不习惯从这儿走,所以夜晚很少有车辆通行。人迹全无,气氛就显得诡异,显得危机四伏。我趴在车窗上,贴着污渍斑驳的窗玻璃,一眼不眨地盯紧住他的刮得光溜溜的后脑勺。黑夜,他穿的是一身灰黑色衣裤,灯光微弱的情况下,基本和暗夜是一个整体,比较起来,还是后脑勺的光亮更容易辨认。

其实他走过去的时间很短,我后来看车上的时钟,最多五分钟吧,可我当时真觉得很长很长,长得像是过去了几个世纪。我看到他是喘着粗气奔回来的。上车之后,他一言不发,慌里慌张地挂上挡,迅速地把车子挪到最右边的快车道上,闷头往前开,快得就像是逃窜。

我很纳闷我爸爸居然沉住了气,不说话。他刚才一定是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而没有大惊小怪,这真是难得又难得的事情。

一直到我们的车子拐向通城大道,进入那片在建楼盘的工地范围,有了灯光和人气,爸爸才慢慢地踩下刹车,挂了停车挡,并且让发动机熄了火。这时候,他还是一言不发,闷头在车上的杂物箱里找烟,找打火机,烟送进嘴巴里点着火,滋滋地连吸几大口,把烟雾咽进肚子,打一个旋从鼻孔里喷出来,这才悲哀地说出一句话:“死人了,刚才。”

原来如此。那辆车刹车刹得那么急,原来是出车祸撞了人。那两个人下车磨蹭了好一阵,不是验看车损的,而是察看伤者情况的。

我长长地叹一口气,我刚才那么难受,真不是无缘无故。

我催他:“爸,你要报警。”

他狠命抽烟,不动。

我跳起来扑到他身上,掏他的口袋。

“余宝!”他躲闪。

我说:“爸,快报警啊,是车祸啊。”

他死命捂住口袋,不让我动手。“不能报警。”他一个劲儿摇头。

“为什么?”我惊讶,“说不定那个人还没死。”

“没死也不能报。”

“……”我张着嘴,呆呆地看他。他的脸有点扭曲,让我非常陌生。之前他不是这样的,之前他看到路上压死流浪狗都会唏嘘半天。

他终于艰难地开了口:“儿子,那是我老板的车。”

说完这句话,他扭过头,避开我的眼睛,失魂落魄地看旁边灯光闪烁的工地。“我看见车牌了。保时捷,温董新买的车,没错。”

“那个人不是温董!”我叫起来,“我看清楚了,那个人真不是温董,他比温董高,高很多,我打赌。”

“可那是温董的车!”他恶狠狠地瞪我,仿佛恼恨我的冥顽不化。

我愣着,弄不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老板的车和开车的人不是老板,这之间有关系吗?

可是,当我看见我爸爸的脸沉重得像一块石头一样时,觉得还是少插嘴为妙。

“我怕他们看见我的车了。”我爸爸嘀咕。

“有没有可能那人没死?”我一个劲儿地在心里想。

工地边的夏夜很喧闹,有轰隆隆的吊车声和咣咣的打桩声,也有渣土车来来回回的牛吼般的轰鸣声。偶尔这些机器歇下来,荒草丛中的蛙鸣和虫叫就顶上去,死活也不让你的耳边太冷清。电焊的火花在夜空迸开,一丛丛的,活力四射。远处的天角上,有一弯浅黄色的月牙儿,被工地上的灯光一衬,浅淡得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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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无人不知陆家双姝,大姐国色天香,指婚给楚王;小妹沉鱼落雁,订婚给世子。可陆家大小姐却趁楚王顽疾发作、性命垂危,连夜勾上太子,成了太子侧妃,既令楚王沦为笑柄,又坑苦了自家小妹。现代女医生陆云瑶穿越时空,好死不死就成了这个悲催的陆家二小姐,又好死不死被变态病王前姐夫掳回了楚王府。一个是病鬼,一个是医生,两人一拍即合——他帮她翻案;她帮他治病。衣:不许穿艳色,本王喜素。食:不管王府厨子手艺如何,本王要吃你做的菜肴,哪怕炒鸡蛋、凉拌土豆丝。住:原王妃院子改名藏娇院,别问,问就是便于养病。行:府内随意走、没人拦,敢出王府、打断腿。所有人都以为陆家二小姐很痛苦,但陆云瑶的快乐,外人想象不到。锦衣玉食、奴仆成群,更有堂堂楚王帮她办事。坏清誉?不存在的!就楚王那羸弱的体格,她积极配合都未必成功。仇公公名言:只许别人抢我们王爷婚事?我们王爷也抢给他们看!哼!
  • 十岁小魔医

    十岁小魔医

    她是世界第一杀手,完成任务就死了,死了后还穿越,居然是个小奶娃,被一个大帅哥抱走了。遇到一个梁上君子,初吻就没了。该死的,姑奶奶要把你踩在脚下。今天桃花又出来了,男主不爽了,一脚一个,女主却还整天被桃花追。最后依旧抱得美人归的是谁呐~
  • 徐行天下

    徐行天下

    从久远的时光中走出,得见百年前的自己,那一刻的复杂盈满全身……天地疏阔,岁月绵长,徐璐重修一生,眼里是无限的亮光,从此斩旧仇,创新生……三千世界,我欲徐行天下!
  • 正邪中原

    正邪中原

    他的世界是黑暗的,没有光,也不知道什么是光,但是他却在寻找着光,追逐着光…他又是安静的,闭上眼睛,聆听着世界的声音,那些栩栩如生的景象,仿佛就在他黑暗的世界中浮现!然而,在正邪纷争日益严重的中原,他的身份又显得过于特殊,他是邪道之后,却在正道的宗门生活。在那宁静的后山中,他没有朋友,没有伙伴,他内心孤独的生活着,与这个喧嚣的世界隔绝着!原本一辈子都要平庸的生活却因为秋红叶的决定而改变,那一年,他十二岁。但是,由于身份的特殊性,他的修炼计划遭到了宗内众人的否决!在这重重压力之下,他…到底该何去何从?黑暗的世界中,到底会不会出现他所向往的所想追寻的光?
  • 潮起的历史,潮落的时光

    潮起的历史,潮落的时光

    建州三零年,一双能够改天幻日的大手拨动下,海平六部陷入了惊天动地的争夺混战,一直是竞敌的尼兰塔部落跟赫那里部落纷争不断演化成战争,飞驰的骏马,漫天飞扬的黄土砂砾,寸草不生的荒地山沟,映日的红色足足持续了一年,后来,赫那里的首领:纳布吉塔和福晋:丽琅呼伦请求了元明帝国跟西诺皇朝的帮助,元明帝派出了百万雄狮跟西诺皇朝派出的精锐炮兵压倒性的解决了战争。。。而江山代代人才出,修养生息了10年后的草原大地发生了更加重大的变化。女真部落的最年轻的首领:达木齐尔成为了元明帝国的命定的都督大人监管着海平六部的一切动向。而此时,尼兰塔部再次挑起了草原上的战争。他们以自己拥兵20万为荣,跟各大小部落纷争不断。为了巩固自己部落的和平及平定各方利益,达木齐尔率领大部与海平最古老的部落:赫那里部共同抵抗尼兰塔大军并获得丰硕的胜利。建州四二年,传闻中的草原最美丽最动人的第一格格孟古赫那里与女真都督成婚。。故事从这里开始了,又该是从哪里结束呢?截取片段:“阿娅,我们大婚有三年了,这几年来,爷就只有你一个福晋,别说侧福晋,一旁的侍女都没碰过,若不是为了与赫那里的联盟,恐怕我不会答应娶这位妹子进府的”。“乖啊,别胡思乱想,好好养身体,等你身体养好了,咱们就要个孩子吧。“达木齐尔温柔的亲了亲米娅的脸颊道。看着远处边弹边唱的女子,孟古笑了笑道:“所以公公要记得刚才的诺言哦。”最后,米娅捧着琵琶在热烈的掌声中站了起来,姿态优雅的缓缓走到达木齐尔身旁。而作为都督府女主人备胎的孟古,在送嫁来女真的赫那里大伙们的注视下,大大咧咧的站了起来道:米娅福晋果然好才艺,孟古赫那里非常感谢都督跟福晋的厚爱,孟古也准备了一首瑶儿,借此机会感谢我赫那里的勇士们陪伴我到女真,也祝愿在座的兄弟姐妹们如词儿般唱到:幸福地久天长。衣衫褴褛的达木齐尔抱着昏迷的米娅目光凄凉的看着远方低着头披头散发的孟古道:“抱歉了,丫头,爷答应过阿娅的,所以,和离书我会让人送到赫那的。。。在一次次的危险中是谁放开了谁的手,又是谁一次次的用自己的性命救了谁?匆匆十年过去了,时光依旧在流转着,在辽阔的草原上,他们一唱一跳,琴瑟和美,被黄沙掩盖了秘密,在诡异的朝廷高座上,他们一唱一和,并肩的撑起了草原第一王朝,被登记在千秋史书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