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有人胸怀治国济天下的大志,但眼高手低。对于“小打小闹”不以为然,认为那些事普普通通,没什么了不起,小菜一碟,形同虚无。
其三,“熟人效应”。周围的人对大家来说,太熟悉了。要么,就是区区小事,不足挂齿,不用说什么;要么,就是熟视无睹。每天我们走在干干净净的马路上去上班,都觉得无所谓,脏了该骂清洁工。父母为你呕心沥血,碾平了生活道路上的坎坷,我们却只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们在你眼里是“隐形人”。同事、亲戚、朋友时时都在关照你却受之泰然。
以上这些态度都是应当克服的。
就小事而论,它的确没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用辩证法的观点去考察,却会发现一件小事往往会引发大事,几件小事加在一起就有可能产生意料之外的形态和意义。
一位巡警巡逻时发现仓库门口的灭火器坏了,及时报告给总经理。总经理安排相关负责人买了新的重新布置好。一晃半年过去了,谁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有一天库房因电线短路突然起火,被及时扑灭,忙乱中,总经理首先想到的是那位细心的巡警。如果不是他发现灭火器坏了,及时更换,那么库房恐怕完了,公司也保不住了。于是,总经理及时赞美了这位巡警,并代表公司向他致谢,号召全体员工向他学习。事过半年了,总经理在日理万机中竟然还记得巡警的报告。如果把事情割裂开想,一个小小的巡警恐怕早已被遗忘在某个角落里了,谁也不会发现报告的重大意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滴水珠可以拯救沙漠中的失落者,小事的确不可小视。要从小事赞美别人自己首先得做一个有心之人,善于发掘赞美的材料,看到小事身后的重大意义,这就要留心观察,细心思考。
小事犹如一块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如果你没有一双识别它们的慧眼,细心鉴别,它就永远埋在山野石林之中,人们很难发现真价值所在。
你了解你周围每一个人的长处短处吗?你每天有没有看到周围细微的变化?你是否发现别人哪怕是一丁点儿的优点?……
无数的小事和有数的大事组成了我们繁杂的生活。如果我们只是睁大眼睛注视后者的“重大意义”、“历史性的价值”……那么你会发觉生活很大程度上是虚空的,是乌托帮,我们的社会就像艾略特笔下的荒原。相反,如果人人都去关注自己的周围,去发掘一滴水中的世界,那么在彼此的赞声中,人们获得的将是世间荡漾着的温情。
无论你是何许人,你的那些闪光之处(哪怕微乎其微)就会在明察秋毫的赞美的滋润下,使你获得了生存的真正感觉。
该重奖的一定要重奖
业务骨干做出一些令管理者引以为荣的事情,这时管理者应及时的给他们喝彩,调动业务骨干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加努力和干好每件工作。否则,业务骨干的努力得不到管理者的赞美、肯定,那么他们还会努力的为你工作吗?你还有什么成绩可谈?上司又会对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美国的有家有限公司是发展迅速、生意兴隆的大公司。这个公司办有一份深受业务骨干欢迎的刊物《喝彩·喝彩》。《喝彩·喝彩》每月都要通过提名和刊登照片对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表扬。
这个公司每年的庆功会更是新颖别致:受表彰的业务骨干于每年8月来到科罗拉多州的维尔,在热烈的气氛中,100名受表彰的业务骨干坐着架空滑车来到山顶,领奖仪式在山顶举行,庆功会简直就是一次狂欢庆典。然后,在整个公司播放摄影师从头到尾摄下的庆功会全过程。工作出色的业务骨干是这种欢迎、开心和热闹场面中的中心人物,他们受到大家的喝彩,从而也激励和鼓舞全体业务骨干奋发向上。
美国一家纺织厂激励业务骨干的方式也很独特。这家工厂原来准备给女工买些价钱较贵的椅子放在工作台旁休息用。后来,老板想出了一个新花样:规定如果有人超过了每小时的生产定额,则在一个月里她将赢得椅子。奖励椅子的方式也很别致:工厂老板将椅子拿到办公室,请赢得椅子的女工进来坐在椅子上,然后,在大家的掌声中,老板将她推回车间。
美国的一些公司,就是这样以多种形式的表扬和丰富多采的庆祝活动,来激发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这两家公司都能注重运用荣誉激励的方式,进一步激发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创造性和革新精神,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的绩效。荣誉激励,这是根据人们希望得到社会或集体尊重的心理需要,对于那些为社会、为集体、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给予一定的荣誉,并将这种荣誉以特定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既可以使荣誉获得者经常以这种荣誉鞭策自己,又可以为其他人树立学习的榜样和奋斗的目标。因而荣誉激励具有巨大的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能使公司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凡是有作为的公司管理者无不善于运用这种手段激发其下属的工作热情和斗志,为实现特定的目标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业务骨干工作勤恳卖力,使老板的公司蒸蒸日上;业务骨干为你的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那么作为管理者,你千万不要吝惜自己的腰包,要不失时机地给他们以金钱奖励,大奖明奖,小奖暗奖,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多付出一滴汗水就会多一分收获。奖励可分明奖及暗奖。我国公司大多实行明奖,大家评奖,当众评奖。
明奖的好处在于可树立榜样,激发大多数人的上进心。但它也有缺点,由于大家评奖,面子上过不去,于是最后轮流得奖,奖金也成了“大锅饭”了。同时,由于当众发奖容易产生嫉妒,为了平息嫉妒,得奖者就要按惯例请客,有时不但没有多得,反而倒贴,最后使奖金失去了吸引力。
外国公司大多实行暗奖,管理者认为谁工作积极,就在工资袋里加钱或另给“红包”,然后发一张纸说明奖励的理由。
暗奖对其他人不会产生刺激,但可以对受奖人产生刺激。没有受奖的人也不会嫉妒,因为谁也不知道谁得了奖励,得了多少。
其实有时候管理者在每个人的工资袋里都加了同样的钱,可是每个人都认为只有自己受了特殊的奖励,结果下个月大家都很努力,争取下个月的奖金。
鉴于明奖和暗奖各有优劣,所以不宜偏执一方,应两者兼用,各取所长。
比较好的方法是大奖用明奖,小奖用暗奖。例如年终奖金、发明建议奖等用明奖方式。因为这不易轮流得奖,而且发明建议有据可查,无法吃“大锅饭”。月奖、季奖等宜用暗奖,可以真真实实地发挥刺激作用。当每个员工都想成为业务骨干的时候,你的公司就不缺人才了,就能办好公司。
奖惩的原则
管理者应当掌握哪些奖惩原则呢?
(1)奖励的原则
奖励,是指对某种行为进行奖赏和鼓励,促使其保持和发扬某种作用和作为,奖励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及两种奖励的结合。物质奖励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精神奖励满足人的心理需要。为了增强奖励的激励作用,实行奖励时应注意下列技巧性问题:
①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进行奖励,不能搞“金钱万能”,也不能搞“精神万能”,应当把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②创造良好的奖励气氛要发挥奖励的作用,就要创造一个“先进光荣,落后可耻”的气氛。在获奖光荣的气氛下奖励,能使获奖者产生荣誉感,更加积极进取。未获奖者产生羡慕心理,奋起直追。而在平淡的气氛下奖励,降低了奖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很难发挥激励作用。
③及时予以奖励
这不仅能充分发挥奖励的作用,而且能使职工增加对奖励的重视,过期奖励成了“马后炮”,不仅会削弱奖励的激励作用,而且可能使职工对奖励产生冷淡心理。唐代著名的政治家柳宗元认为“赏务速而后有劝”,他主张“必使为善者,不越月逾时而得其赏,则人勇而有焉”。他说的“赏务速”就是奖要及时的意思。同时,奖励要及时兑现,取信于民。“信”是立足之本,言而无信,当奖不奖,职工就会感到受骗,从而产生反感情绪。
④奖励要考虑受奖者的需要和特点奖励只有能满足受奖者需要,才会产生激励作用。因此,奖励者应注意摸清受奖者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根据不同需要给予不同奖励。
(2)惩罚原则
惩罚的作用在于使人从惩罚中吸取教训,消除某种消极行为。惩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检讨、处分、经济制裁,法律惩办等。惩罚作为一种教育和激励手段,本来是一般人所不欢迎的,因为它不是人们的精神需要,如果掌握不好,则容易伤害被惩罚者的感情,甚至受罚者为之耿耿于怀,由此消极和颓唐下去。但是,只要我们讲究惩罚的艺术性,不仅可以消除惩罚所带来的副作用,还能够收到既教育被惩罚者又教育了别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效果。实行惩罚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惩罚的目的是使人知错改错,弃旧图新。因此,要把惩罚和教育结合起来。这个结合的常用公式是“教育———惩罚———教育”。就是说,首先,要注意先教后“诛”,即说服教育在先,惩罚在后,使人知法守法,知纪守纪。这样做可以减少犯错误和违纪行为,即使犯了错误,因为有言在先,在执行法纪时,也容易认识错误,乐于改正。如果不教而“诛”,则人们就会不服气,产生怨气。其次,要做好实施惩罚后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正确对待惩罚,帮助他从犯错误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②一视同仁,公正无私惩罚对任何人都要一视同仁,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感情用事。对同样过错,不能因出身、职位、声誉和亲疏缘故而处理不一,表现出前后矛盾,甚至轻错重处,重错轻处。这样的惩罚只会涣散人心,松懈斗志,毫无激励的价值。
要做到公正无私,首先要“惩不畏强”。不能欺软怕硬,惩弱怕强。要敢于碰硬,特别对于那些逞凶霸道、蛮不讲理之徒,要拿出魄力,看准“火候”,敢于惩治那些害群之马。这样做,能够警醒一批协从者,教育一些追随者,使广大正直的人们为之拍手称快,干劲倍添。其次,要“罚不避亲”。要做到“亲者严,疏者宽”,对于亲近者的过错更要果断而恰如其分地处理,不徇私情,必要时要“大义灭亲”。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从而激起人们的工作热情。
③掌握时机,慎重稳妥一旦查明事实真相就要及时处理,以免错过良机,造成更大危害。适时是指掌握恰当的时机,瞧准火候。什么是惩罚最佳火候呢?其一,事实已查清,问题性质已分清;其二,当事人已冷静下来,对问题有所认识;其三,其错误的危害性已为群众所意识到。具备这三个条件,就是惩罚的恰当时机。这三个条件要靠惩罚者去创造,不能消极等待时机。惩罚,还应注意稳妥,不能一味蛮干,有的适合放一放,以免激化矛盾。特别是对一个人的首次惩罚,更要慎重稳妥,要十分讲究方式、方法。当然,也不能久拖不行,否则,时过境迁,就会降低惩罚的效果。
④功过分明
功与过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要素。功就是功,过就是过,不能混同,也不能互相抵消。因此,在实施激励时,有功则赏,有过必罚,功过要分明。决不能因为某人过去工作有成绩或立过功,而对他所犯的错误姑息迁就,搞所谓以功抵过。这样做对他自己、对集体都没有好处,只有害处。同样,也不能因为一个人有了错误,而一笔抹煞他过去的成绩,或对他犯错误后所做的成绩不予承认,不予奖励。这样做也是不利于犯错误者进步的。对于一个人犯错误以后做出的成绩,更应注意给予肯定和奖励,这样才能使他们看到自己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