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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欲交换国父灵肝

大汉奸褚民谊也是在苏州的江苏省高等法院接受审判的。

褚民谊是陈璧君的妹婿,或许是法院有意安排,褚民谊的案子审判与陈璧君的判决安排在同一天——4月22日。

那天下午一点半,法警去看守所向陈璧君和褚民谊出示提票,两人同时被带上囚车,陈璧君先上,褚民谊在后护着,嘴里还连连叮嘱“当心”。

褚民谊出庭时身穿褐色花纹绸夹长衫、黑皮鞋,他当时已64岁,头发花白,面容显得憔悴。

在一周前,江苏省高等法院已完成对褚民谊的罪行的侦查,对其提起公诉。

褚民谊当时对自己的罪行再三进行辩解,他也像陈公博、陈璧君那样自写了辩护词,不过他的辩护词繁冗琐屑,读了三个多钟头,到晚上7点钟才退庭。

22日,对褚民谊的宣判过程十分简单,前后仅用了10分钟,审判长孙鸿霖当庭宣布:“褚民谊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民权终身,所有产业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褚民谊也许没想到会判自己死刑,他的脸色顿时发白。宣判完毕,他强作镇静地对法庭说道:

“我有数言要说,方才听审判长依照惩治汉奸条例判我死刑,本人觉得满意,并且检察官亦可以满意,而一般高唱惩办汉奸者亦可满意,本人已判死刑,不求复判以减轻罪行,惟本人去死不远,将来无发言机会,请求一尽所言!”

审判官们一听褚民谊又要“一尽所言”,褚所言起来没完没了,急忙制止。

但褚民谊不肯罢休,竟从口袋里掏出一份早已准备好的演说稿,铺到了面前的案板上。

审判长再度下令停止,叫道:“按照法令,你不能再行申辩,如有意见,可在10天内递呈本院由本院转至最高法院,现在不必多说。退庭!”

法警闻令上前拉扯褚民谊。褚大声叫嚷起来:“你们压制民声,专横!专横!”

褚民谊最初两天精神紧张,不思饮食,整天眼望着天花板发呆。可是大约过了三天,他的情绪稳定下来,居然在放风时打起了太极拳。饭量也大增。

难道褚民谊真有勇气面对死亡?恰恰不是,他怕死,他要尽最后的努力挽救自己的生命。在他的指使下,其妻陈舜贞匆匆返回南京,请了两位律师讨论如何在复判中挽救褚民谊性命。

想来想去,律师认为在法律上难以申诉,只有另辟蹊径,在政权最高层上下功夫,他们最后想出了一个“以功折罪”的办法来救褚民谊。

褚民谊是汉奸,他有什么功劳可以折罪呢?原来,在偶然机会中,褚民谊从日本侵略军手中得到了孙中山的遗肝脏和孙中山所著《建国大纲》的手迹,上述两件物品都是极其珍贵的,褚民谊得到后,将其收藏保管,后送至博物馆珍藏。孙中山是国父,保护国父的遗物自然是有功之人了!

褚民谊的妻子陈舜贞请律师拟好声请减刑的诉状,送交了江苏省高等法院,要求转呈最高法院。同时,她又以重金贿赂蒋介石面前的美国军事顾问巴特勒,请他在蒋介石面前替褚民谊说情。

巴特勒曾任过美军中国战区司令部参谋长,他有一位朋友曾经与褚民谊一同在法国留学,凭这层关系,陈舜贞最后找到了巴特勒。

美军顾问巴特勒看不懂陈舜贞所拟之诉状文绉绉的语言,他也知道这种诉状含有水分,就说:“你们能不能跟我说得明白一些,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

陈舜贞想了想,便向巴特勒透露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1925年,孙中山在北平协和医院割治肝癌后,该院声称已将割除的肝脏火化。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协和医院被日军接收,发现孙中山的肝脏泡有酒精保存着。

孙中山的肝脏不久落入日军师团长山路秀勇手中。褚民谊得知下落后,前去北平找日军华北派遣军司令下村定,向他提出索回孙中山肝脏一事,下村定与褚民谊私交不错,结果把肝脏从山路秀勇手中要回来了。

孙中山所著《建国大纲》手迹落在日军第一军司令官澄田崃四郎手里,褚民谊前去太原见澄田时,澄田已将手迹钉入一只木箱内,准备运回日本。褚民谊向他索取,他不肯,后来又要用物品交换,褚民谊给了澄田几十斤大烟膏,换回了孙中山的手迹。

巴特勒听完陈舜贞的细述,感到很精彩,说:“像我们美国的传奇影片,很刺激的!行!就凭着褚先生当时的勇气,我想蒋委员长也会受感动的。这样吧,我见到蒋委员长,一定把你们的诉状交给他!”

巴特勒还真把陈舜贞写的诉状及附带的照片材料很快地转交给蒋介石。他对蒋介石说:“请委员长阁下过目,褚民谊先生是好样的,我殷切希望委员长能够宽大处理他!”

蒋介石当时没有立即表态,说:“我要看一看这些东西,如果褚民谊果真做过这些事情,我会考虑从宽处理他的!”

数日后,南京最高法院收到以蒋介石个人名义发来的一封信,信中写道:

“褚民谊附敌乃罪有应得,但念其追随国父奔走革命多年,又设法保存国父灵肝和国父手迹,此次日本投降后能够移心转志,努力维持广东治安,便于中央接管,故对他的问题可从轻议处。”

蒋介石发了话,法院岂敢不听?很快,国民党最高法院以褚民谊保存珍贵文物为由,驳回江苏省高等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理。

陈舜贞得到这个消息,顿时喜出望外,认为蒋介石毕竟还是顾念老交情,下了这样一道手谕。褚民谊不会被枪决了,至多是无期徒刑,只要活着,日后可以想办法请求特赦。

陈舜贞忙与请来的律师商议,抓住蒋介石手令的精神,又设法弄到许多新的有利证据,由陈舜贞出面再度具状。

8月6日上午,江苏省高等法院开庭重新审理褚民谊一案,消息传出,到场的新闻记者和旁听比前两次审讯判决时人数还多,达八百多人,有三百多人无座位可坐,只好站着。

8时55分,褚民谊由法警押解到庭。他剃了胡须,上身穿一件比较干净的深灰色长衫,下身着西装裤,脚穿棕色皮鞋,眉宇间洋溢着死里逃生的喜悦。

9时整,审判长孙鸿霖宣读复判书,他念道:“查褚民谊虽然叛国投敌而罪恶昭著,但纵览他的人生,从事革命是主要的,其设法保存国父灵肝及《建国大纲》手迹,为党国立了大功,日本投降后,对自己的犯罪深有悔悟,维持广东治安尚有功绩。鉴于此,本法庭决定将褚民谊的死刑改为有期徒刑20年。”

孙鸿霖念完复判书,问褚民谊:“褚逆民谊!你是否还有话要说?”

褚民谊答道:“有。我今年已经64岁了,还判我20年徒刑,我这多病的身躯能活到84岁吗?我势必死在监狱里。当局这样,等于变相判了我的死刑,只会增加我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不如立即处决我痛快!因此,请法院重新量刑。否则,我的家眷还会向最高法院专请复判。”

审判长此时不再与褚民谊多纠缠,高叫一声:

“复判到此结束,退庭!”

蒋介石的干预和法院对褚民谊的减刑,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慨,社会舆论给予尖锐的批评。如当时的香港报纸就发表这样的社评:

褚民谊叛国投敌,罪行昭彰,在人耳目。江苏高等法院宣判其死刑,经最高法院核准原判,已成定事。却不料这一桩千目所视的公案会变卦,江苏高等法院两次裁定再审,先后由死刑改为有期徒刑20年,再改为6年。尽管褚民谊仍然不服,但他却在狱中每天打拳练字,生趣盎然了。怪事年年有,无与今年多。谁能想到国父灵肝和手迹,竟会救起这个不肖的叛徒加汉奸呢……褚民谊不过是汉奸队伍中一个丑角,死不死也没什么!偌大的中国,也不吝惜那几石大米。但为了保留一条汉奸生命,而丧失国法的尊严,鼓励道德的堕落,开恶例,活群奸,结果忠奸无界,是非混淆,中华民族的前途就不堪设想了!

这篇社评措词激烈,当时全国许多报纸都转载了。

也有一些骨头硬的法官站出来主张正义。当时,江苏省高等法院检察处检察官李曙东,组织其他检察官联名提出抗议,反对对褚民谊改判。

蒋介石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决定不再保护褚民谊,他让手下人通知巴特勒:褚民谊的事情到此为止,希望巴特勒不要再卷入。

1946年8月9日,南京司法行政部对新闻界发布消息:

“最高法院维持对褚民谊死刑的原判。本部对此案一经核准,即将直接致电江苏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执行。”

褚民谊难逃惩罚,其妻陈舜贞奔走了两个多月,成了一场空欢喜,蒋介石的手令最终成了空头人情。

褚民谊被处决那一天是1946年8月23日,清晨,苏州狮子口监狱刚刚开门,褚民谊正在与囚犯们一起练太极拳,忽然见四名法警走过来,站立在他身旁不动了,褚民谊觉出死期将至,就问:“是不是提我去执行?”

法警摇了摇头,没有答话。

褚民谊呆了一会儿,又坦然地打完了太极拳。

过了一会儿,看守长出现,命令褚民谊去监刑室。在临时法庭里,典狱长对褚民谊说道:“核准判决书已经下达,你还有什么遗言要说吗?”

褚民谊回答:“遗言很多,说了也无用,不说了。”

“那就请用早膳吧!”典狱长指了一下早已摆放在小案上的酒肉。褚民谊平日节制饮酒,这时拧开了酒瓶盖,一口气喝下去半瓶,又连吃几口菜,然后放下筷子,说声:“够了,多吃了浪费!”

与陈公博被处决时的场面有所不同的是,成群的记者这时已赶到刑场,实地记录褚被处决的情景。有些记者过去与褚民谊熟悉,便大声地呼喊褚的名字,褚这时尚能调侃,居然与摄影记者招呼,嘴里说:

“胶卷很贵,节约!节约!”

褚民谊还未走到草地的中央,执行的法警乘其不备,突然在他的脑后开了一枪,子弹贯穿脑壳而出。

照一般情况,脑后中弹的人,一定是直扑倒地,而褚民谊却在中弹后突然来了一个鸽子翻身,面向法警,把开枪的法警吓了一跳,连退两步。褚挣扎了几下才仰跌在地,经过一阵抽搐,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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