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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写在后面的话

旅行真的是很奇妙的事情,孩提时去乡下看望外公外婆的时候坐着父亲开的小吉普车一路颠簸,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对“旅行”二字有印象吧,只是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词的真正意义。外公外婆家在乡下有土房一间,步行几十米穿过一条小溪流便能去田间闲逛,天气好的时候父亲会跳下潺潺的河水里去游泳,我呢?自幼胆小,便和母亲坐在田间看着父亲,母亲扯了不知谁家种的蔬菜洗了洗便和我吃起来。如果人生可以用最幸福的时光来形容的话,那般短暂的时光应该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日暮时分,外公在后院用木头生火烧饭,煮了米放上自家做的腊肉在灶上蒸起来。我小时候很乖不太说话,帮外公捡了柴火一根根地放进了小火炉里。那柴火伴随着火花发出吱吱的声音,木炭和大米的香味不一会儿就飘了出来。时至今日我依稀记得那种味道,家的味道。

当年经济不算发达,晚饭后几乎都是没有电的,更不用说电视、手机了。大人们点起蜡烛,泡了粗茶边喝边聊起了天,我一个人趴在烛台边玩蜡烛,没一会儿就在这微弱的烛光里睡着了。快二十年过去了,每每记起这样的画面,都感觉温馨快乐,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去陌生的地方,我叫它“旅行”。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小地方长大的孩子很卑微,家境不好,没有见过大世面,只有一颗漂泊的去看看外面世界的心。活到快三十岁说来有些难为情,一无房无车,二无存款,唯一值得炫耀的除了坚持多年的“阿Sam的午夜场”博客,便是那些满世界跑的旅行照片。那些画面早已经不是孩提时跟着父母去外公外婆家的样子,那是很大很大的世界,需要长途的飞行、需要积蓄的累积、需要很好的体力和勇气。我在想,我的天啊,我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去做这样的事情。

现在想明白了,原来是因为我的童年无比幸福,这种幸福是城市的小孩子无法感同身受的。暑假在夏蝉和青蛙的叫声里入睡,和小伙伴们去田间偷西瓜,在小河沟里钓现在城里人无比热爱的小龙虾。我的童年没有游乐场,也没有神奇的玩具,有的更多是大自然给予的一切。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大自然给予的不仅仅是这些,更让你总有一颗好奇的心去外面的世界看看。读书时不用功,一意孤行地想离开家,离开父母的唠叨,然后越走越远。25岁前我一直幻想和喜欢的人去大理开一间咖啡店,以为自己能够就这样一直漂着漂着,结果过了25岁我就漂累了,最后停在了上海。我知道爱和旅行都是离不开的事情,生活也并非一切如你所想,需要更加努力才能够去造一间咖啡店,看美丽的风景。

读书时候的旅行很简单,没有钱便打短工赚点钱,然后买长途的绿皮火车票去他城。那时我在武汉读书,去的最远的地方便是带着CD机通宵坐硬座去西安、去福州、去杭州。

我一直记得长途火车的味道,一站又一站无法入眠,偶尔停在某个异乡的小镇便下车去抽支烟,然后在火车关门前丢掉手中的半支烟在夜空里。下一站?自己都不知道,那种快乐肯定是现在的豪华飞行或者高铁无法比拟的。

大学快要毕业那一年,因为一段感情来到了上海,以为自己还是会到处漂泊,结果一晃快十年了,竟然定居在这个城市里。这十年的时间里想过放弃这个城市,但最终逃不过情字仍留在上海。我喜欢在飞机起飞那一刻看一眼脚下的城市,想着这座城市里住着你爱过的、恨过的、喜欢的、讨厌的各种人,有你熟悉的又或者陌生的地方。每一次离开其实都有可能是你的最后一次,不管在哪座城市或者和谁告别。

在漫长的旅途中我并不是一个易睡的人,失眠时喜欢喝一杯,在房间里放着熟悉的老歌,看来有点矫情,但一切都是真实的,就这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在异乡醒来的早晨,阳光穿过了气流、窗帘、尘埃,就这么照在了房间的一角。你分明可以看到尘埃在空气中轻舞飞扬,如果身边还有其他人,应该会煮了咖啡,让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没有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经常不确定自己到底身在何方。抽支烟吧,就让烟雾在这尘埃里消散而去。

从第一次跟着父亲的车离开家开始一直到现在,我偶尔会问自己,旅行到底是什么?人为何需要不停地行走而不能始终待在同一个地方?

以前看书上说,孤单的人不远行,可是我觉得自己时常在孤单或者不孤单的时候,内心都有莫名的躁动催促着我去这个世界探索一下,去看不一样的风景,去感受不一样的人。也许会经历失眠、孤独、开心、难过,最后带着所有的心情回到熟悉的城市继续工作、生活,你会发现自己的成长过程里一直联系着这样那样的地方,它们教会你的远比书本里多得多。

那一日黄昏在阿德莱德,我们开车前往山顶,山路曲折但不算颠簸,带了酒,车里播着我在二手唱片店里找到的Chet Baker唱片。这个英年早逝的才子声音低沉悠扬,爵士的小调调顿时弥漫在了整个山谷之中。不一会儿车开到了山顶,城市的灯火阑珊便在眼前。我点了一支烟看着城市的阳光慢慢落去,天际变成了红色和蓝色交替的样子。华灯初起,一盏一盏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还有一日,我们在全世界最美丽的海岸线墨尔本的大洋路上开着车。那是秋天的澳大利亚,远处的鲸鱼在海水里翻腾,我和几个朋友在寒冷的天里拿着啤酒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雨后的大海,很快出现了彩虹,那一刻我顿时明白也许人生的意义就是不断地看风景,去不同的城市遇见不同的人。

在东京的下北泽,我和好友喝醉了酒,莫名地想念爱的人,然后在街角借着酒醉抽了一支很寂寞的烟。有过很多这样的日子,拿着小笔记本记录下短短的片段,然后很多都忘记了,甚至不愿意记起。我用相机全部拍了下来,那些景色有一大半在脑海,一小半在照片里,这样,挺好。

比起文字,我想我更喜欢拍照。如果你把这本书看做像LP一样的旅行攻略,可能你会十分失望,因为它更像是鼓励着你去对这个世界发梦的第一步。你需要面对寂寞、孤单、少量存款、为自己的出行找理由。可是想到世界这般美好,世间这样荒芜,你还在等什么?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我们便是带着梦的,最终也将带着这个梦离开,只是在弥留的时候希望你不后悔自己看过的风景、爱过的人,我想那就够了。

我很早便萌生出本书的念头,一直觉得不写是因为阅历不够丰富,文笔不够优美,就像是第一次准备去旅行一样,总觉得还有这样那样的东西没有准备好,总之,时机不对。2004年年初来上海的时候便说要在家里写书,具体写什么我那时还不知道,就像是在一张白纸上幻想了很多的颜色,然后就这般过去了快七年的光景。我和喜欢的人去旅行了、独自去旅行、和好朋友去旅行了,然后在这漫长的旅途里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云南香格里拉黄昏的颜色、越南芽庄清晨的颜色、上海华山路凌晨的颜色、清迈深夜的颜色……那是一个又一个梦的色彩,这些色彩迫使着我不断地继续着我的旅程。如果梦都有颜色的话,那各种城市的颜色现在全部都映入并慢慢湿润了我的眼眶。

旅行需要看风景、挤时间、空思量,我们总是喜欢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理由,今天不做等明天,明天其实还是不会做,然后有一天便在网上遇见了催我出书的YOYO。如果不是她的不断鼓励我想便没有这本书,希望读来你也能感同身受并一起做梦,毕竟亲历的风景远比书中更完美,就像是爱情,电影情节再完美也需亲身经历。

看别人写序总喜欢感谢这个那个,我想了又想感谢朋友写不满这里,感谢爱过的人又有这般那般的顾虑,那么我应该感谢我的母亲、父亲。我记得母亲在我大学毕业那一年说因为家境不好,什么都给予不了我,我笑了笑说,这生命便是最好的给予,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去这个可怕、荒芜又可爱的世界探险。我一直想人应该是有梦想的,梦会催着你探索下去。就好像我读书成绩不好,但因为梦做了杂志;没有钱,但因为梦有了工作和收入,让我可以去看世界。这应该是书的最后几笔字,因为我的懒惰这本书从夏天写到了秋天、春天、冬天,我知道其实这一切才是我的梦的开始。

青春。梦。旅人。

阿Sam

2011年4月5日于上海华山路,蔡元培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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