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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誓死捍卫(1)

蜘蛛侠来了

蜘蛛侠来了,全城热映。

蜘蛛侠真的来了!网上有人言之凿凿:我亲眼看见的!他还传了一段手机视频:高楼窗外,小孩倒挂在雨篷上“哇哇”大哭,一个红色的人影从顶楼半跃半爬而下,一手扯着“蜘蛛丝”,双脚吸盘般如履平地,片刻,小孩被稳稳当当塞进窗户。看哪,那衣服,那身手,可不就是蜘蛛侠!

视频迅速扩散,看法几乎一边倒:假的!电影宣传吧?

哪能是假的呢?必须是蜘蛛侠啊!作为资深英雄迷,我一直坚信,世界那么大,一定有人因为某种机缘被变异的蜘蛛咬了一口,从此变身蜘蛛侠除恶惩奸,拯救地球。那个人,可能是摩天大厦里某个唯唯诺诺的白领,也可能是小巷子口帮人擦鞋的小工,或者跟电影里的一样只是个高中生。总之,他隐匿在普通人里。

问题是,这人是谁呢?

多方打听无果,我只好一遍又一遍地看视频,借助软件放慢动作细细观察。画面一帧帧闪过,就在蜘蛛侠伸手去够住孩子的那一瞬间,我脑里一道光闪过——这姿势好眼熟!

我急急翻找近期的采访素材,很快抽出一张照片来:就是他!张三!一个做外墙清洁的“蜘蛛人”!拍那张照片的时候,他正挂在一座高楼的外墙上,使劲伸长了手去刮玻璃上的水珠。

那体型,那姿势,几乎一模一样哇!我坐不住了,即刻飞车冲到他家。

张三开门见到是我,倒退几步:你怎么又来了?

我不说话,凑近了仔细端详,脸型有点像,下巴也是尖的……他一把推开我,你到底想干吗?

对呀,我想千吗呢,问他是不是蜘蛛侠?他肯定不会承认的。我灵机一动,把手机凑到他跟前:你觉得这人是不是蜘蛛侠?

他把手机挡开,去去去,电影看多了吧。说着“砰”一声关了门。

碰了一鼻子灰,我并不生气,英雄哪能没点个性?当初采访他的时候,就感觉这人不一般。别人被采访都是又递烟又倒茶的,他倒好,只顾****的活,跟我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让让,别挡道”。

幸好我这记者不是盖的,死缠烂打跟在他屁股后面几天后,我的报道终于出炉了:功夫小子变身高空“蜘蛛人”!你看,多霸气的标题,我要让全城都知道咱城里有这么一个在少林寺练过,还能在三百多米的高塔外墙行走的牛人!

这牛人很可能就是蜘蛛侠!

为了证实我的猜想,我决定跟踪他。

第二天一早,我套上连着围脖的毛线帽,只露出眼睛,在他家门口蹲着。看,张三出来了,荧光色工作服,荧光色环保袋,阳光一照亮瞎眼。我尾随他进了没有阳光的地铁,他这身装扮却变得碍眼,有个年轻的母亲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把小孩从他身边移开。

我假装玩手机,眼角偷瞄向他。我恨不得有个邪恶博士跳出来挟持列车,好让蜘蛛侠有机会大显身手。一拨人进来,又一拨人进来,我心急如焚:再这么下去,就算真有邪恶博士也只能被裹在人群里动弹不得吧。

忽然,一个急刹车,车里怨声一片。啪!一个穿夹克的光头狠狠扇了小孩一巴掌,小孩哇哇大哭。年轻的妈妈跟他理论,他蛮横地把她一推,骂道:臭小子踩老子脚了!年轻的妈妈被推倒在地,小孩哭得更大声了。

我死死盯着张三。他也正看着他们。

我心跳加速,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来了哇!快,脱掉那普通人的伪装!快,露出蜘蛛侠的红色紧身衣!快,把这死光头狠狠揍一顿!

可是一一他也没有动。女人拽住光头,光头又踢了她一脚,他——还是没有动。我一股血涌上来,扑过去抱住光头,他手肘一甩撞到我脸上,我一阵晕眩,手却还死死箍住他。周围的人见了,纷纷帮忙按住光头··-

我不知道自己的鼻子在流血,只知道心在滴血:张三根本不是什么蜘蛛侠!这世上真没有蜘蛛侠!

我的英雄梦,碎落一地。

第二天,我行尸走肉般上班时,却发现自己挂彩的照片在网络上传开了,还被冠了个很煽情的标题:蒙面英雄勇斗恶徒,保护妇女儿童。

蒙面英雄?我这才想起来昨天戴了一个严实的帽子。我暗暗羞愧,没那帽子遮脸,我恐怕还真没那个胆。正好愁没料写稿呢,我干脆写了这样一篇文章:甭管张三李四,你离蜘蛛侠只有一个头套的距离。

万万没想到的是,文章刊登后,城里接二连三有人拍到了蜘蛛侠:一个矮胖的蜘蛛侠出现在消防梯够不着的高楼上,解救被困的老人;一个戴眼镜的蜘蛛侠跟劫匪单打独斗,帮夜归女夺回手包;一个女的蜘蛛侠在地铁上擒住了小偷……蜘蛛侠套装供不应求。

哎哟“额滴神”,蜘蛛侠真的来了!

火焰锁

十八个山头的人都说,王,是神。

王确实是神,嗜血擅战,战无不胜,一对百斤重的流星锤舞得遮天蔽日,唯见他脸上长长的伤疤闪着诡异的光。

邻山的恶匪说,不可犯,不可犯,王比狼还凶呢。传说王曾赤手空拳与一群饿狼抢猎物,最后不仅扛回猎物,还带回好几张狼皮,脸上的伤,就是那时的头狼留下的。

山外的军队说,不可犯,不可犯,王武功高着呢。叱咤江湖的双叉火凤凰,就是被王降服做了压寨夫人。二人一个手持双锤,一个手握双叉,从白天打到晚上,从洞外打到洞内,最后就打进洞房去了。

山里的弟兄说,不可犯,不可犯,有王在才有活路。每到月末,王马蹄“滴答”扬尘去,马蹄“滴答”扬尘回,大伙手上就大包小包,大半月吃穿不愁。

这天,马蹄响过,却没有大包小包,只有一个竹笼子横跨在马背上。大伙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猎物,凑近一看,竟是个捆着手脚的娘们儿,瞪大眼惊恐万分。小喽罗们面面相觑,不敢开腔。

王冷冷丢下一句:“谁也不许伤了她,我要纳妾。”

纳妾?开什么玩笑!那火凤凰夫人能同意?

果然,夫人扬着一对钢叉气冲冲进洞来,边走边骂,边骂边砸。王也不拦着,等她骂痛快了,砸痛快了,还是那句话:“筹备筹备吧,我要纳妾。”

夫人不可思议地张大了嘴巴,半晌才回过神来,她一把捏起她的下巴,这模样嘛,还算端正,谈不上美艳,哭肿了的眼睛像死鱼眼。更离谱的是,这女子肚子微微隆起,分明珠胎暗结!夫人气得直跺脚,你品味让狗啃啦?

忽然,夫人像中了定身法,直勾勾盯着女人脖子上一个拇指大小的银锁,锁上刻着的一束火焰正幽幽泛着蓝光。这,莫非这就是王说的火焰锁?她疑惑地望向王,王什么也没说,只微微冲她点了点头。

“赖子,你说,这女人哪来的?”夫人问。

“回、回夫人的话,俺们路过时,他们正要拿她浸猪笼呢。王让俺们动手掳回来。”赖子腿一软跪倒在地。

“浸猪笼?”夫人皱了皱眉,忽然平静地说,“你们都出去,我要给二夫人梳妆打扮。”

夫人在女人房里一直待到了三更,期间不时传来女人“嘤嘤”的哭声,小喽罗们猜测:怕是夫人在给女人下马威呢。翌日天刚亮,夫人短装打扮冲进王的寝洞,二话不说动手就打,王也不含糊,翻身就接招。两人从房内打到厅堂,从洞内打到洞外,你一拳,我一脚,掌风缠绵,竟像是依依不舍的告别。末了,夫人一记草上飞钻人窸窸窣窣的长芦中,没了踪影。

王为了纳妾,把夫人都打跑了!消息爬过十八个山头,山里山外的人都打了冷战:这王冷血哪,不可犯,不可犯。

说也奇怪,自打那晚夫人与女人独处后,女人竟没再哭,安安生生做了二夫人,悉心照料王的饮食起居,半年不到,诞下个虎头虎脑的小子。王高兴呀,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完,一个接一个地砸。

砸烂的酒杯堆到半人高时,夫人忽然回来了,还带着个穿军装的陌生面孔。她风风火火闯到王跟前,指着女人娇蛮地对那穿军装的说“就是她!你带走吧,从今儿起,我把她卖给你了。”满洞的喽罗们大吃一惊,纷纷望向王,王竟像没听见似的,只顾喝酒。

夫人把抱着娃儿的女人推到穿军装的跟前,说:“快走吧,免得我变了主意又要提价。”

女人把脖子上的火焰锁取了下来,塞到夫人手里,深深鞠了一躬,随着穿军装的往外走了。夫人又大声斥道:“都给我听着,老娘我收了他十个银圆做的买卖,谁也不许再找他们的茬,坏了我做买卖的名声。”待他们走远,王把酒杯掷出个华丽的弧形,搂着夫人进洞去了。

卖妾的事,风一吹又传遍十八个山头。

有人说,看来王是玩腻了,又念上夫人的好了。大伙点头称是,那女人也就是年轻,哪有咱夫人娇俏。

也有人说,听说那女人干王有恩,王这是救她报恩哪。大伙啐道,胡说八道!王是神哪,一个弱女子能对他有恩?

更有人言之凿凿,说夫人这几个月挨个军营去打探,就是帮女子寻被掳去当兵的情夫咧!大伙赶紧捂住他的嘴,可不能乱说,不要命啦?

对于各种传言,王充耳不闻,也无暇顾及。探子来报,一伙鬼子扛枪带刀的,竟抢到咱大绵山来了!王一捏火焰锁,下令:放火箭!

熊烟滚滚,中了埋伏的小鬼子鬼哭狼嚎。

王迎风屹立,看着在烈焰中挣扎的小鬼子,又想起十年前与狼群搏斗的那一幕来。当时王难敌饿狼差点丧命,是一个猎户用火箭击退了狼群,才救下奄奄一息的王。王一个谢字也没有说过,把脖子上的火焰锁摘了下来,挂在猎户十岁女儿的脖子上。

(发表于《小说月刊》《洛神》)

誓死捍卫

一夜之间,岸上忽然冒出数十条“长”了四条腿的鲤鱼,它们惊恐地瞪大眼,四条竹签做的腿恰如其分地摆出奔跑状,像战败的鱼兵鱼将,血染河滩。

行为艺术?恶作剧?晨练的大爷大妈窸窸窣窣议论个没完。

我不能只看热闹,护城河这一块,归我管辖,我得把始作俑者找到,好好教育一番。偏偏这一块是监控盲点,怎么找?

眼看鱼快晒成鱼干,我只好捏着鼻子清扫。扔进垃圾桶的那瞬间,我忽然来了气,冲着垃圾桶踢了一脚。

一道光闪,有个穿马甲的幽灵般从桶后边冒了出来,吓我一个踉跄。

你看,你踢了垃圾桶。他说。

那又怎样?我没好气地说。

怎样?他扬了扬手里的相机,你的照片会被传到网上,不用半天,大半个中国都会认识你。他们会说你道德败坏,破坏城市建设,他们会挖出你以前干过的坏事,连你幼儿园时枪过小朋友的大白兔奶糖都知道。然后,你就会被单位逐出来,然后你就会无家可归……

可笑,这怎么会?

当然会!你看昨天的晚报了吗?因踢垃圾桶被曝光,某小伙不堪重压自杀了。

那关我屁事!你到底想怎样?

我想一一他凑近头,低声说,我想你主动自杀。

什么,自杀?还主动?

神经病!我啐了一口,大步走了。

可事情没完。翌日一早,同事就咋呼:那边有个疯子,逮着有人踢垃圾桶就劝人自杀。

他还在呀?我漫不经心应着,边嚼口香糖边看我的《金麻雀获奖作家文选》。

可十秒之后,我就活活被口香糖噎了。踢垃圾桶,照片,道德败坏,大白兔奶糖,无家可归……这,这不是这篇叫《逃》的小说嘛?我急急翻出昨天的晚报,逐字核对:叫非鱼的作家仁慈,没给主角绝路,而署名风影的记者,却说小伙自杀了,除此外,如出一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想那人,也不太像疯子。他穿戴整齐,背着很专业的单反相机,哦,好像胸口还挂着证件?

好奇心把我往垃圾桶那边赶,我如愿见到了他。

他很雀跃,你答应自杀啦?

我扬着书和报纸问,这是怎么回事?

他置若罔闻,脸继续往前贴,你答应啦?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我为什么必须自杀?

为什么?他停顿了一下,漫不经心地说,你自杀了,那报道就真实了。

什么?

他突然愤愤起来。这帮小子,老是得我来擦屁股。

哪帮小子?

就是我们报社的记者啊,特别是那个叫风影的。

他们怎么了?

他们博览群书啊,他们文笔都太好了,好得都拿文学当新闻了。我早就说过,新闻就是新闻,真实性第一,他们偏要编!偏要编!要是发在文学版,顶多算抄袭,可他们偏偏发的是新闻版,新闻版!

你是要把事情变成真的?

当然啊,我毕业时就发过誓的,誓死捍卫新闻的真实性。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不真实的新闻存在!

你帮他们擦过很多次屁股了?

他歪着脑袋想。多,太多了,比如娱乐版那个《刘若英与村妇义结金兰》的,就是拿夏阳的《与刘若英相遇》改的,害我大老远跑去台湾,求刘若英随便找个村妇结拜。

她答应了?

不知道,他们说帮我转达,可到现在还没消息。还有前天,他们居然编了一个《气候异常,鱼长出脚走上岸》的放在奇闻版,那明明就是偷偷照蔡楠的《行走在岸上的鱼》改的,我到哪儿去找有脚的鱼啊?只好……

那些腥臭的鲤鱼又在我眼前躁动起来。我忽然意识到,他是认真的,自杀?我打了个冷战,眼睛不觉鼓了起来,我只好像那些无辜的鱼一样,撒开腿逃跑。他在后面追着喊,别跑呀,你还没自杀呢。

我躲在屋里,足足三天不敢出门。

第四天我打开门,他竟然还没走,斜躺在门边。

他有气无力地说,你快点自杀吧,我等不及了,我一会儿就要去疯人院了。

你知道自己是疯子?我惊讶了。

他瞪了我一眼,说,我当然不是。不过,从今天起,我必须是个疯子。

为什么?

他扬了扬今天的报纸,看,《本报记者被解聘后精神错乱,其行为一概与本报无关》。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嘿嘿嘿”怪笑起来,俨然是疯子了。

命 运

作为作者,我得先声明一下,这是一篇小小说,毫无疑问。

在这篇小小说里,我打算讲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大炳,是个写小小说的,此刻他正摆出一副迂腐老先生的姿态训导我:故事怎么能叫小小说呢?

有点尴尬,理论上讲确实不算。为了能顺利写完这篇小小说,我只好先把他压着,让第二主角先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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