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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蓝色的时光(1)

我是好学生

吃过了晚饭,独自走进自己的房间。

我的房间在客厅的尽头,拖鞋打在地板上发着响声。我身后的老爸还是坐在油腻的圆桌旁欣赏着他的鸡翅,嘴巴鼓鼓囊囊的,嘴角上还悬着几滴黄油与唾液的混合物。但老人家似乎并不满足,依旧把菜盆中最后一滴汤送入口中,然后才仰在靠椅上,用手抹了一下腮帮。

了起来,几只大碗掉到了地上,只留了几根被吮得溜光的骨头躺在桌面上。我扭头瞅着这几根骨头,又瞅瞅老爸那一脑袋的头油和净是坑坑的胖手,心里止不住的一阵恶心。真的,是深深的一阵恶心。

妈妈和小弟早坐在了电视旁,屏幕闪着刺眼的光,其中的男女主角情不自禁地搂在一起啃得死去活来。小弟想看VCD,老爸前天买了一纸袋动画片原版光盘,但此刻却丝毫不敢打扰妈妈的兴头,只好眼巴巴坐在电视旁,奇怪于妈妈那一脸的泪水。

我于是不再留恋这晚饭后的“天伦之乐”,打开了自己房间的门。那门是铝合金的门框,硬塑料制的门板,门把手长长的。我总觉得这门把手像蛇的脚,相对这扇门是多余的东西,破坏了整幅画的协调。然而没有它又不行,没有它怎样去开这扇门呢?我的手指甲虽然不比女孩的短,可要插进门缝撬开这扇门也是无能为力。这门把手安在门板靠右的一边,这更显难看,不符合美术或几何中那对称的概念。应该在门中央安装把手,把手的开头最好是正方或正圆,和那硬塑料制的门板构成印象派的风格。然而,物理书上说过,门把手装在门的一侧是为了使力臂最大,开门最省力。

人世间偏偏有这许多矛盾的东西,比方这艺术与物理的矛盾。不想它了,我轻轻一扶把手,吱吱呀呀,门颤抖着开了。门内拥挤着椅子、书桌、台灯,一大摞的教参、习题、迅速成才妙招、解开高考大门的金钥匙。整间屋子里我最满意的就是这把转椅,厚厚的海绵垫,软绵绵的靠背,椅身可以旋转,椅腿下还有轱辘,可以滚动。我虚脱了似的陷在椅子里,抬起腿蹬住书桌的边缘,一用力,嗖,椅子已经向后滑了一段距离。我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我发誓,我保证,这是一天中我做的最有趣的一件事情了。

报时钟提醒我,已经八点了,我该学习了。所有的快乐、烦恼、私心杂念、酒色财气全部抛开。在台灯柔和的光下,只有ABC,只有XYZ,只有写不完的作文,做不完的习题,背不尽的公式。同学们都说我用功,每天睡得最迟,起得又最早,一心用在书本上。我承认这是事实,这真的是事实,但我怀疑自己,是否算一个好学生。晚睡早起这不符合规律,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害。其实我是怕,早睡晚起固然舒服,但人的生命似乎就都在无知觉的睡眠中度过了,人就凭空少活好多的时间。我贪生怕死,因此加倍珍惜生命。之所以晚睡早起,因为我想时时刻刻知道,我的神经,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着,都在释放着能量。这样才心安理得,才不会空虚,不会失落。我选择了深夜苦读,那再自然不过,在这巴掌大的房间,我不学习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别无它法,我不能允许时间在静坐中耗尽,可能我不是个好学生,我是个……是个胆小鬼。

早上五点钟,天还灰蒙蒙的,窗子上刚刚露出一点黎明的颜色。窗子外的天空沉重而诙谐,仿佛一个悲剧的童话中突然出现的小丑。让人在苦恼和伤感中叹一口气,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这段时光真是美妙,连小弟也不来打扰我,没有鸡骨头,没有电视中那惺惺作态的镜头。我在昏暗中摸索起来,从枕头下扯出一双雪白的袜子。班中的男生,只有我的袜子这样雪白。第一,我从来不踢球,第二,我的皮鞋从不褪色。老爸肯花300多块装饰我的脚,这一点还真得感谢他。我思索了半天,该把哪一只袜子穿在哪一只脚上,我就这样苦苦地想,苦苦地想,直到对面三楼的灯光啪的亮了起来。“哎呀,这是袜子,不分左右脚。”我一边诅咒自己的愚蠢,一边盯着对面的三楼。那个阳台上的窗子打开了,一个穿白睡衣的女孩站在窗口前,手支在下巴上,身子弓弓的,像一只伸懒腰的小猫。“她的身体一定是软软的,皮肤一定是自白的。”我越想她的形象越可爱。那一定是个漂亮的女孩,虽然我的高度近视看不清她的脸。“她一定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那长长的眼睫毛就像蒲公英的茸毛,忽闪忽闪的。”

我已经注意这个女孩好久了,十天?二十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我只知道每天早晨她都要穿一身白色的睡衣,打开阳台的窗,用手支住下巴,呆呆地望着冷清的大街。她要在窗口站一个多小时,一动不动,嫦娥仙女般的玉洁冰清,西子捧心般的楚楚动人。而且,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还唱歌,咿咿呀呀地唱。那歌声真是动人,像清泉一样,流淌在我的心里。她唱的歌很流行,总是最近的上榜金曲,这几天唱的是梁咏琪的《新鲜》和许茹芸的《真爱无敌》,她惟妙惟肖地唱,我的心随着歌声不住地颤抖,我陶醉了。阳光升起来,我也兀自不醒,仿佛和那女孩一样,消融在又一个明媚的清晨。“一天之计在于晨”,受了这翻感动与鼓舞,我迅速补充了能量。我要拟定这一天的奋斗计划,我怎能不开心呢?老师颁布了第四次模拟考试的排名与成绩。我还是班中的第一名,没有人能赶得上我,就连第二名的分数和我比起来也是天壤之别。这时老师开始表扬我,说我如何如何用功,如何如何扎实。于是同桌也随声附和地拍两句马屁。当然也有人不高兴,有的大呼冤枉,老师少算了二十分,有的抓头发,扯衣襟,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有的直直地盯着满卷子的红叉,痛定思痛……我知道他们怎样想我,羡慕、嫉妒,却又无奈。这班级第一那么容易得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受之无愧。我把卷子重新研究了一遍,找出几条做题的新招,又牢记了几个典型的题目,然后才满意地抬起头来。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同学考不好知道上火,又烂嘴唇又发高烧的,却不知道把错题好好弄清楚呢?我正寻思间,一个小角落里,世界上最不起眼的隙中,传出了一句话:“有什么好傲慢的,不就第一吗?老子还不稀罕。”我的身体猛地一抖,才意识到自己的头抬得过高,于是马上泄了气,身形缩小了二分之一,全身的支点放在胳膊上,把头埋起来。眼睛不敢乱扫了。“的确,我没什么值得骄傲的。”我心里嘀咕。“可也不必挖苦我,考第一难道有什么错吗?”

“儿子,考了第几?”我一进门,老爸就大声大气地说话。我先放下书包,理了理额前的头发。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老爸公司的小王叔叔到家里来了。桌子上摆着一袋水果和两瓶茅台。老爸手中夹着一支“石林”,满面红光。他的另一只手插在衣袋里,衣袋都鼓得要裂开了。“儿子,考了第几?”他又问,我没有回答。考了第几关他什么事?没外人在,他什么时候问过我的成绩?他只在乎明天又到哪去喝酒吃菜,他只在乎单位中哪个犟脖子没有拜访过自己,他在乎上司的微笑和下属们弓弓的腰,他在乎大把大把的钱和一堆堆的礼物。我考第一,他说不错;我不参加考试,他说这才像他儿子。在他眼里,我是孬种,不会偷懒,不会享受,远不及弟弟那么狡猾、顽皮。我因为没有继承他性格上的“优点”而备受冷落。他只知道给我钱,我和他的父子关系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钱这个东谣也真怪,我每次逛书店,那个营业员都想方设法掏空我的口袋,甚至不顾羞耻,半老徐娘还管我叫大哥。“儿子,考了第几?”我在小王叔叔面前,公然不给他面子,他气得脸发紫。第三次发问时,语气明显包含了愤怒的味道。“第一。”我轻描淡写,然后进了洗手间。

当我把第一根头发弄湿时,就听见小王叔叔在恭维老爸:“您真是教子有方……贵公子不是清华就是北大……我那狗崽子还得托您……”老爸哈哈大笑,“哎哎!小王,你太谦虚了。”我把水笼头拧得轰隆作响,好容易才掩住了两个人的话语。我用毛巾包住了头,然后插上吹风筒,呼呼的暖风吹了起来。我把风筒对准嘴唇上面刚长出的一层黑胡子猛吹,热辣辣的有些疼。“小王,你儿子进厂包在我身上,对了,他是啥专业?噢,安全工程好了,好了,咱们安全部正好缺人……”“那可多谢您费心了。”“谢什么呢?”“下次来别拎这么多东西了,谁家也不富裕,比如我吧!这彩电还是八十年代的老牌子……”“那正好,我们家的彩电是最近新买的,您要是不介意,下次我来的时候就给您搬来。”“这什么话?我又不是黄世仁,要你家彩电干啥?”“那……”“好了,不送你了,过几天领你儿子过来,让我瞧瞧……”小王叔叔下楼去了,老爸推开洗手间的门,喜笑颜开:“儿子,过几天咱家弄台大彩电看。”我没回头,吹风机依旧呼呼地响。“这五百块钱你拿去吧,干点啥都行,哎!对了,咱家还没电脑呢,啥牌子的好?明儿个咱弄个回来,放在你屋里。”老爸把钱放在梳妆台上,哼着小调出去了,五百块钱看来是当做我考第一给他争了面子的奖励。我把钱塞进口袋里,关上了吹风机。

小弟进来时,我正在算一道很复杂的力学题,又是画图,又是受力分析,忙得不可开交。“咣啷”一声门响,吓了我一大跳。“哥,爸给你钱了?”我掏出二百扔给他,他扮了个鬼脸扭头跑了。我于是继续又画又算,却再也算不出来了。这题真难,明天得问问物理老师。妈妈开始看电视,男主角抓住女主角的手又拉又扯,女主角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妈妈哭出了声,大怨有情人为何不能终成眷属。小弟这次不想看VCD了,他坐在地上数钱,一张两张……老爸启开一瓶茅台,喝得不亦乐乎。“儿子,来,咱爷俩干一杯。”他隔着塑料门大喊。我不知怎么,心好烦,仿佛看见了小王叔叔单薄的身躯,看见了他那个扫大街的女人和大学刚毕业的儿子。心一烦,学不进去,正好老爸叫我,干一杯就干一杯,谁还怕谁呢?

今天有一件事情叫我气不打一处来。早上刚一进教室,学习委员白云一下子把我拦在了路上。“方亮,我有事找你。”“找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要说这自云可是三年级(8)班的一朵班花,人漂亮没得说,学习又好,还多才多艺。上一次香港回归的联欢会就是她组织的。然今天她确实讨厌,拦在一个不愿理她的人面前,要求商量一事。“可是,我没空。”我推开她的胳膊,拎着书包,一路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把她弄得挺尴尬。我也不太好意思,不无所谓,我又不是班干部,和她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脸红通地站在那,还伸着被我推开的那只胳膊。她呼唤别的男生时可能从未想过被拒绝,然而我……她愣愣地看着我从兜里掏自纸和笔,掏出教科书,掏出作业本,掏出辞典,这有什么好霆的呢?我索性研究起她来。胖了点,几乎是长了两个下巴,刁过据说杨玉环也是这个样子。长得很美,不过不够白,发质世不太好。身材绝对够高,哇塞,足有一米七几,再长几厘米崩赶上我了。不过令我吃惊的是,这么高的个头居然像小女生他的穿一双大厚底的鞋,臃肿不堪,何苦呢?走路不下沉吗?刻被我一瞅,脸更红了。“方亮,我真的有事。”是啦,我也希事,我有一道物理题要问老师。“她尴尬极了,临走时还是才死心地问了我一句:“中午能不能等我一下?”“到时候再谚吧!”我已经捧了习题本准备去办公室了。

中午就等了她一会儿,不过这一会儿真够遭罪的。我看到了太多不堪入目的东西,同桌和几个男生围在桌子旁打扑克,赌的是“三打一”,他还学周润发的眼神呢!嘴里嚷嚷:“对不起,我手中还有一张,扣底。”另三个大骂一声,然后各自在脸上贴上一张纸条。那边有个小女生正在听歌“左扭右扭,还杀猪似的哼着”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我真搞不懂,张雨生仙逝已久,这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的人的声音有什么好听?更要命的是晨晓和钱宁这对”恩爱夫妻在班组最后一排凳子上鼓捣,不时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简直让我毛骨悚然。钱宁扯着晨晓耳朵猛拉,晨晓不但不怒反而心甘情愿,一个奸周瑜,一个傻黄盖。后来两个一起消失在桌子后面,没了声,我一下子想起了电视中的男女主角。我实在没耐心再等下去了。于是站起身,门外盒饭很便宜,两块钱一盒,有锅包肉,有粉肠,还有茄盒儿。下午上课没精神,就这样我走出了教室。

不幸的是,在楼梯上我撞到了拿着两盒饭的白云。她要请我吃饭。天啊!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呀!我只不过学习好一些嘛,又不是班干部,有学习委员请我吃饭,我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走吧!“她自然地拉住我的手,把我往班中扯,这个女孩真前卫!我只觉得她的手温润腻滑,被她握住,我连反抗的余力也没有。只好一步一步地回到班中。班中简直是龙潭虎穴,或者是充满暴力与危机的城市。我不愿进去,但她硬拉着我,我只有惟命是从了。一进屋,看见晨晓从凳子上爬起来,不好意思地冲着白云笑了一下。”完了,晨晓,赶快贿赂我吧!否则这事让我告到班主任那去,你吃不了兜着走。“晨晓被白云抢白得脸上一红一白。倒是钱宁嘴快:“学习委员别光说我们呀!咱们大家彼此彼此,心照不宣。”我这才想到,自云还拉着我的手。我一把挣了出来,把盒饭甩在老师的讲台上。“谁跟你心照不宣?”不管三人表情如何,我匆匆忙忙跑出了教室。

下乡的感觉很好。我坐在白云身边,怀中抱着我的书包。老妈知道我要去农村,以为我是去野炊,拼命地在书包里塞满了鸡蛋、火腿、面包、汽水、果酱和各种各样袋装零食。老爸问我要不要带啤酒,我摇了摇头,上次和老爸喝茅台,差点没把我呛死,老爸当即乐得全身肌肉大幅度错位,还奉劝一定要学会喝酒,否则将来走上社会吃不消。只有小弟理解我的苦衷,带那么多食品下乡是很累的,因此一把扯走了一条最肥的鸡腿,跑到电视旁看动画片去了。我告别了父母,坐上了去乡下的大客车,而且坐在了白云的身边。她很高兴,一直在寻找一个共同的话题,但我总是答了几句便不再做声。我盯着大客车项的白炽灯,灯罩上贴着一张减肥广告,广告上的女人蜂腰肥臀。于是我调侃了学习委员一下,说她太胖了,然后又不做声。我只觉得白云的手在我腿上狠拧了一把。

去乡下,感觉巨爽!车窗外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绿油油的,赏心悦目。一棵棵杨树嗖嗖地往后跑,像长了腿的卡通人,这可能就是物理书上所描述的相对运动。这次去乡上我,这就是她要和我商量的的都是班千部,白云却偏要带上我,这就是她要和我商量的事,有啥好商量的?你说了算,你是学习委员嘛!编的借口倒挺吓人:“班主任说你哪都好,就是不爱活动,让我好好帮你。”帮我?真是可笑,班中打扑克的有,搞拍拖的有,吸烟、喝酒、斗殴,哪样不罪大恶极?说我有自闭症,不管他们,倒来管我!班主任,学习委员,这两个傻瓜!我正胡思乱想,车子嘎的一声停了,原来这里就是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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