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下,政府既是城市轨道交通的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大多来源于财政资金,导致建设资金日益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北京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外,目前国家政策环境使北京市政府的一些投融资渠道受到限制。1994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禁止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95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为突破城市轨道交通资金瓶颈和法律障碍,提高北京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资金融通能力和资金配置效率,北京市政府顺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历史进程,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国有资产经营进行了战略性调整。1997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下发后,为实现城市建设领域“政企分开”,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北京市组建了隶属于政府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初步形成了以京投公司为专业平台的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模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网站。
(三)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成立的必要性和意义
1.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成立的必要性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成立的必要性如下。
(1)从制度方面看,成立投融资平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北京市政府通过组建专业化公司,并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产权(市级)划转国有专业公司,建立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的清晰界定,统一的规划管理,产权的有效约束,使企业真正成为城市轨道建设的主体,实现北京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化建设。
(2)从融资用途看,成立投融资平台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需求。投融资平台能够突破经济建设中资金不足的“瓶颈”,放大政府资本金,完成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融资任务。
(3)从偿债来源看,成立投融资平台具有政府财政偿债担保性质。投融资平台以北京市政府财政作为偿债担保。在北京市政设施和投资环境改善后,周边土地增值收入和招商引资带来的地方财政增收也可以作为偿债来源。
(4)从经济发展看,成立投融资平台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地方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加,地方政府未来还本付息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为投融资平台增信,提高获取各种渠道资金来源的能力。
综上所述,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相关政府部门指导下,投融资平台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放大政府资本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需求紧张局面,不断促进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发展,缓解北京城市化速度加快与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
2.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成立的意义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成立的意义如下。①投融资平台的建立,可以完善政府投资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由投融资平台负责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是北京市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有利于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监督和管理。②投融资平台的建立,是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创新。以城市财政规费和土地增值收益为主要还贷保证,投融资平台构建了贷款银行、承贷主体、还贷保证等要素齐全的投融资体制,有利于理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体制,多元化筹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创造条件。③投融资平台的建立,可以盘活存量资产,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股权出让、特许经营等方式逐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和资产经营的新模式,更好地完成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任务,为北京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④投融资平台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对北京市政府投资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以往北京市政府的财政性建设支出基本上由政府各主管部门分别安排和管理,一般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主管部门确定项目,财政负责安排资金,往往既缺乏项目投资建设上的统筹安排,更缺少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效监督和跟踪管理,造成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分散、建设不配套、政府投资浪费及损失严重等问题。投融资平台将政府安排的财政性建设支出统管起来,在政府指导下,由投融资平台进行专职经营和管理,有助于消除现实存在的市政建设部门分割、财政资金分散安排等问题,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提升政府执政水平。
由此可见,构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十分重要。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框架图主要包括投融资平台的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功能定位、运作模式、融资方式等段晓梅,刘红.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框架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8(152).,如图6-8所示。
(四)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功能定位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的主要职能是代表政府集中发挥融资职能、投资职能、管理职能,从事于资产运作、资本运营、资本保值增值等。
(1)融资功能。投融资平台可以依托政府信用、土地资源和其他优良资产,与外界开展各种合作,广泛应用贷款、企业债券、特许经营、合作合资、股票及ABS等融资方式,遵循效率原则确定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确定资金筹措方案,提高融资效率。
(2)投资功能。投融资平台负责政府指定项目的投融资开发,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市场规则加强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控制项目投资进度,以充足投资资金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负责偿还政府指定项目的贷款本息,盘活资产存量,使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形成完整循环的过程。
(3)管理功能。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代理人对北京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行使管理权,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参与政府指定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变更、验收、决算管理,实行全面财务管理,保证项目经济效益。
(4)资本运营。政府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所有权转交给相应投融资平台,由其代表政府管理资产,进行资产重组,进行整改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将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所有权转为持股人所有,实现股权结构的重整与改革。
(5)实现企业盈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投融资平台要以实现企业盈利为目的,为再投资和企业发展奠定基础。根据政府授权,经营政府优良资产,通过执行以上职能,最终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刘建军.地方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2010(14).。
(五)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运作思路与模式
1.运作思路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以京投公司为载体,构筑适合资本运作的母子公司体制,通过项目融资方式集聚资金,保证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步伐。目前,京投公司已逐步发展成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的资本运作、资产运营和资金监管中心,它把政府协调职能与京投公司的公司化运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经营开发的双重职能。在不断加快北京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融资新体制。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的运作思路是:政府主导、市区共建、多元化运作、多渠道筹资。
(1)政府主导,就是由政府制定规划,确定建设目标,下达轨道交通线路建设任务,并提供一定比例资本金。
(2)市区共建,就是在项目资本金筹集上,发挥轨道交通沿线各区积极性,将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开发结合,与各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市政府投入一定比例资本金的同时,区政府也安排一定比例资本金投入。
(3)多元化运作。就是改变项目由政府独家运作的模式,广泛吸收国内外企业投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由企业与政府共同筹集资本金来运作轨道交通项目,进行市场化投融资。在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可以与政府进行PPP、BT、TOT等各种方式合作,政府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法规体系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4)多渠道筹资,就是进一步扩大筹资渠道,广泛利用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贷款、企业债券、国外政府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筹集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
2.运作模式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运作模式如图6-9所示。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领导班子,分别行使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相互制衡、协调运转,接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北京市国资委和财政部门监督。目前,京投公司基本运作模式包括以项目作增量模式、以资源作依托模式、以存量换增量模式及资本市场借力模式。
(第三节)模式创新:“三位一体”投融资创新体系之“道”
在北京城市轨道交通“三位一体”投融资创新体系之中,模式创新是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支撑,是各种成功投融资实践(如PPP模式、BT模式、保险债权等)和探索性投融资实践(如TOD模式、市政债券、境外人民币债等)的载体,是“三位一体”投融资创新体系实施的途径与路线图。
一、模式创新是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