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俑坑出土的将军俑情况如何呢?
第一:三号俑坑是一、二号俑坑军列的“指挥部(古名军幕)”也就是将军部。在指挥部的“长廊和南北厢房内有武士俑六十四件,作夹道形排列。武士俑手执仪卫武器铜殳,由此可知,这些武士的身份是担负警卫的卫兵”。在这个指挥部里没有将军俑出现,也没地位较高的属官出现,仅是一批卫兵,在三号俑坑中部(第二单元)虽出土指挥车一辆,车上有彩绘饰,又有圆形华盖,但车后的4个下级军吏仅是御后和负责战车的小官。
第二:已出土的6个将军俑均在一、二号俑坑队列之中(其中一个正在修复)。
第三:将军俑的装束:一是一号俑坑指挥车上的将军俑,着红色中衣,罩深紫色或绿色长襦,披彩色鱼鳞甲,下着紧口长裤,足登翘尖履,戴鶡冠,佩长剑。二号坑第四试掘方出土的将军俑,其装束是鶡冠,长襦,外为鱼鳞甲,下着紧口长裤,其履为方口齐头翘尖。衣袖半绾,双手交垂于胸前作拄剑状。二号坑九号试掘方出土的将军俑为红色中衣。绿色长襦,朱红色长裤,赭色履和冠;甲衣的颜色最华丽,赭色甲片上缀着朱红色甲钉和甲带,甲的前后胸及周边着精致的几何彩色图案花纹,双肩及前后胸并有八朵用彩带扎起的花结。另外的将军俑装束基本相同,只是其中一件未着甲。
用关于将军史料的记述,与秦俑坑将军俑的情况相比较,可以说明下列几个问题:①指挥部中没有将军俑出土,是将军尚没有任命,符合“出军命将”的规定;指挥部中也没高级属官俑出现,说明高级属官也没有委任。②出土的将军俑都在队列之中,只是整个队列中一部分部队的指挥官,不是统帅一、二号俑坑的将军。③一支军队中有一个或两三个将军是可能的,但现在已出土六个“将军俑”,将来全部发掘完毕。将军俑会出土的更多。一支军队中有那么多将军,将难于解释。④出土的将军俑中,没发现一个携有将军印,也没有一个结紫绶于腰的。⑤将军俑的服装,不尽合乎将军服装的要求。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二、三号俑坑组成的这支军队中,没有将军,自然也不应有将军俑。
(二)中级军吏俑和下级军吏俑解
现称的“将军俑”应是什么衔级,中、下级军吏俑又属什么衔级?要解决这个问题,需先弄清楚秦国的军事组织情况。
秦国的中央级官吏,是皇帝之下设置的三公九卿。三公中的国尉,是全国军事方面的最高官吏,“金印紫绶,掌武事”,但他并不具体管理军队。同级的将军,不为常职。属于九卿中的卫尉,是掌宫门卫屯兵,“多以博士、议郎为之”,属官有公车司马令(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和卫令。除三公九卿外,还设有若干其他官吏,或分别隶属于三公九卿,或自为一独立机构,其中的中尉,“掌徼循京师”,属官有侯、司马。
地方官吏分郡、县两级,县下还设有乡、亭等。郡的军事长官叫郡尉,又称都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平时负责训练本郡军队和壮丁,战时领兵打仗。县的军事长官叫丞尉,或称长吏、少吏,掌管全县武事,平时训练战士,维持治安,战时参加打仗。
作战部队的最高统帅是将军。设将军,往往是战争规模大,参战人数多。一般战争则由校尉或郡尉率军作战。“将军之下则按各兵种各郡编制在一起,其下大体是按十和五进位制形成许多级”。
将军之下还有哪些级,哪些官吏?见于文献记载的有:
校尉:《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四十九年正月,(王)陵攻邯郸,少利、秦益发兵佐陵。陵兵亡五校。”《史记·陈涉世家》:“秦左右校复攻陈,下之。吕将军走,收兵复聚,鄱盗当阳君黥布之兵相收,复击秦左右校,破之青波,复以陈为楚。”《史记·黥布列传》:“布乃引兵北击秦左右校,破之青波,引兵而东。”《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乃拜灌婴为中大夫,令李必、骆甲为左右校尉。”
郡尉(都尉):《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荆人因随之,三日三夜不顿舍,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曰:“此郡尉将兵从伐楚者也。”《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从攻围东郡守尉于成武,却敌,斩首十四级,捕掳十一人,赠爵五大夫”,“攻武关,至霸上,斩都尉一人,首十级,捕掳四百六十人,降卒二千九百人。”《史记·曹相国世家》:“其后从攻东郡尉军。”
司马迁《史记·曹相国世家》:“西击秦将杨熊军于曲遇,破之,虏秦司马及御史各一人。”《汉书音义》曰:“御史,监郡者。”《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樊哙)与司马尽战砀东,却敌,斩首十五级,赐爵国大夫。”
车司马:《史记·傅靳蒯成列传》:“(靳歙)又战蓝田北,斩车司马二人,骑长一人,斩首二十八级、捕掳五十七人。从定三秦,别西击章平军于陇西,破之,定陇西六县,所将卒斩车司马、侯各四人,骑长十二人。”略梁地,别将击邢说军菑南,破之,身得说都尉二人、司马、侯十二人,降吏卒四千一百八十人。张晏曰:“车司马,主官车”。
军侯:《史记·项羽本纪》:“章邯狐疑,阴使侯始成使项羽、欲约。”张晏曰:“侯,军侯。”《索隐》:“侯,军侯,官名。”《史记·曹相国世家》:“南救雍丘,击李由军,破之,杀李由,虏秦侯一人。”《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樊哙)击破赵贲军开封北,以却先登,斩侯一人……”
骑长:《史记·傅靳蒯成列传》:“(靳歙)斩……骑长一人……所将卒斩……骑长十二人。”张晏曰:“骑之长。”
校尉、郡尉、司马、车司马、军侯、骑长等,是秦军中经常出现的官职名称,说明秦军组织系统是按这些官职排列。他们的排列序次,《史记·项羽本纪》载:“梁布置吴中豪杰为校、尉、侯、司马。”《秦会要订补》云:“其所部署,盖依秦制也。”但《史记》的记载,往往又把“司马”放在“侯”的前面。如《史记·曹相国列传》:“参功: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楚国卿号)、郡守、司马、侯、御史各一人。”《史记·傅靳蒯成列传》:“……略梁地,别将击邢说军菑南,破之,身得说都尉二人,司马、侯十二人……”《后汉书·百官一》:“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侯一人,比六百石。”由此看来,“司马”在“军侯”前排列为妥。
校尉、郡尉是同一级的军官。《西汉会要》卷三十七《职官七·秩禄》:校尉(包括大郡都尉),秩禄二千石;一般郡都尉,秩禄比二千石。就是说郡尉与校尉官职相比,是同级稍低。校尉、郡尉都直接受将军指挥,但校尉一般统领的是常备兵(正规军)或某个兵种,如“左右校尉”“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胡骑校尉”等;郡尉则统领的是郡县兵(地方部队),军司马是配合校尉和郡尉管军队,车司马是主管战车。军侯是校尉和郡尉下一级的军队组织的统领。
秦俑坑的军列,是象征着驻扎在城外的军队,即守卫京师的宿卫军,这支军队平时保卫京师,战时出征打仗,是属于作战部队,俑坑出土的军吏俑,按等级分,大致有下列五种:
第一种:原称将军俑,共出土两件。一件在二号俑坑(第九试掘方)车、骑、步兵队的左后方。特点是戴鶡冠、前胸着三角形的彩色鱼鳞甲,前后胸甲及其周边绘着精致的几何彩色图案,双肩及前后胸有八朵彩带扎起的花结,神态威严、肃穆、刚毅。身旁出土铜剑柄一段,为将军俑原执武器;俑前出土指挥车一辆,是为将军俑备乘的。
另一件将军俑出土在二号俑坑(第四试掘方)的弩兵队左后方。特点是头戴鶡冠,穿的铠甲与九号试掘方出土的将军俑相似。不同的是前后甲片略大、行数较少,不够华丽,后背少一个花结。位在第九试掘方将军俑前边的队列中,是弩兵队的统领。
二号俑坑象征三军中的中军。其兵种有独立建制的弩兵、骑兵、车兵和车、骑、步兵合编的部队;其装备也比较优良,战士基本都是穿铠甲(弩兵队的立射俑除外);车兵队中每辆战车,只有甲士三人(车左、车右、御手),步卒和徒尚未配备。由此看来,二号俑坑的兵俑是属常备军,所出土的两个将军俑,应叫“校尉俑”。第四试掘方出土的将军俑,亦可叫“弩兵校尉俑”。
第二种:原称将军俑,共出土两个,分别在一号俑坑的第二方和第十方。所戴的冠、穿的铠甲和身上的花结,与二号俑坑第九试掘方出土的将军俑完全相同。
按秦国军制,作战时往往调用郡县兵参加作战,由郡尉带领,建制不打乱,置于将军领导下,郡县兵中也有常备兵,但大多数还是由经过军事训练的农民临时征调来组成的。如秦二世时,就“尽征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秦俑一号坑,人数多,场面大,但兵种只有步兵和车兵,轻装士兵俑数量比较多。看来一号俑坑的军队就是若干郡的郡县兵组成的。
在一号俑坑中出土的指挥车(第二方将军俑乘用的),车绘几何纹图案,上有圆形华盖,并悬挂有甬钟和鼓。按《尉缭子》:“鼓之则进,重鼓则击;金(钟)之则止,重金则退”的记载,这个车上的指挥官有下令进攻和退却的权利。所以,一号俑坑第二方、第十方出土的将军俑应叫“郡尉俑”或叫“都尉俑”。
第三种:原称将军俑,在一号俑坑第一方内出土。其特点是头戴鶡冠,身着战袍(无着铠),无花结;乘一般战车,车上无华盖,也无甬钟和鼓;位置在郡尉俑前边的队列中。秦始皇陵西侧出土的两辆铜车马,两车上均有御官俑,头戴踌冠,腰佩剑,身穿长襦,与一号俑坑第一方的将军俑装束相似,称为“奉车郎”。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郎中令的属官中有“郎”,负责“掌守门户、充出车骑”。郎:又分议郎、中郎、侍郎、郎中。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如淳说:“主车日车郎。”从这段记载中可知,“奉车郎”的俸禄是千石,与“司马”的俸禄相同,即“奉车郎”与“司马”是同一级的官。由此可以说明一号俑坑第一方的将军俑应叫“司马俑”。
第四种:原称中级军吏俑。装束有两种,一种为胡服,着齐边甲;一种为汉服。着胸甲。如一号俑坑第十九方出土的一个中级军吏俑,戴双版长冠,穿胡服,革带束腰,着前后摆平齐的鱼鳞甲,腿裹胫缴,两臂微曲,手均平握,左手作握剑状。二号坑第四试掘方出土的中级军吏俑,也是头戴双版长冠,而穿交领右衽长襦和缀有边饰的前胸甲,着长裤,登翘尖履,左手作按剑状,右手半握。这类俑应叫“军侯俑”。
第五种:原称下级军吏俑,已出土数十个。特点是戴长冠,身穿铠甲(比战士的小而密)或不着铠甲,腿扎行腾,左手作按剑状,右手持长兵器或弓弩。这类俑应属于:“卒长”或“乘长”以及其他同级官吏的俑。
在二号俑坑试掘过程中,骑兵队中尚未发现任何级军官。骑长的衔级问题暂且不作研究。
二、士兵俑试解
士兵俑中应该有等级,也应该有基层军官。为了说明这两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秦国的两种兵役制和秦军队的基层编制。
(一)郡县征兵制和常备兵制
春秋时期,卿大夫都有自己独立的宗族部队或“私属”部队,靠着复杂的从属关系组织起来。军队的主要成分是各国领主阶级的宗族、私属和“国人”;同时还征发隶属的农民随军作战和服劳役,称为“卒”和“徒”。
到春秋战国之际,随着社会制度大变革,各国领主阶级被新兴的地主阶级所代替,旧的隶属性的农民被新兴的农民阶级所代替,旧的以领主宗族和“私属”为骨干的军队逐步解体,被地主阶级国家政权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组成的军队所代替。继而就出现了郡县征兵制和常备兵制。
春秋时的县有“量入修赋,赋车兵、徒兵、甲楯之数”的权力。1日中国时期则改为以郡为单位征兵,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但调兵权控制在中央。如公元前235年,秦始皇征发四郡兵力助魏攻楚;前229年“王翦将上地兵下井陉,端和将河内兵共伐赵”。遇有大战时,则征发全国各郡壮丁倾国作战。像长平之役,赵国“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之上党”。秦灭楚之战,王翦带秦兵六十万伐楚,说“今空秦国甲士而委我”。但一般战争,只征发战区邻近的郡县壮丁作战,其他郡县休养生息,以备将来作战,如苏代论齐国兵役情况说:“异日也,济西不役,所以备赵也;河北不役,所以备燕也;今济西、河北尽已役矣,封内弊矣。”
战国时,除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外,还有常备兵制度。李悝曾教魏文侯“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吴起曾教楚悼王“才(裁)减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官,以奉选练之士”;商鞅也教秦孝公“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这种用禄秩“奉养”选练出来的“士”,用官爵来“显”的“耕战之士”,就是国家养的常备兵。
各国的常备兵不是任何人都能充当的,而是要经过严格考选,考选上的,给予特殊待遇。如魏国考选武卒的条件是:“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菔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轴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考选上的,可以免除全户的徭赋和田宅的租税。韩国有“披坚甲、趾劲弩、带利剑”的卒勇;齐国五都有“持戟之士”,也称技击;秦国有“锐士”和“奋击”等,都是经过考选和训练出来的常备兵。
打仗的时候,往往是常备兵与郡县兵共同作战。如齐宣王伐燕,除用常备的“五都之兵”外,还征发了靠近燕国的“北地之众”。李信“将二十万南伐荆”,有七个都尉被杀,说明郡县兵参加了作战。
郡县兵与常备兵相比,毕竟是“徒步匹夫”的农民,专门训练和御车本领都不如常备兵,征发的农民入伍后多是编入步兵。编人步兵的叫“步卒”,为战车服务的称为“徒”。《商君书新注》说:秦制,军爵一级以下的小夫,叫校、徒、操、公士。公士(一级爵)、上造(二级爵)打仗时编入步卒;簪袅(三级爵)、不更(四级爵)编入车卒(指御手和车右,又称甲士)。由此说明,在秦军士兵中,步卒等级低于甲士。徒又低于步卒。徒是最低级的士兵。
步卒和徒(郡县兵中的常备兵除外),在军队中地位低微,要听从甲士的指挥,进攻跑在前面,撤退留在后面,要负责保卫战车,还要担负各种杂役。秦俑一号坑的军列,前锋是轻装士兵俑,其中有3名甲士(铠甲俑)指挥;南、北、西三面有轻装士兵队列和车兵队列前也是轻装士兵俑,后是铠甲俑。二号俑坑的弩兵队,周围也是轻装士兵俑,队列中间才是铠甲俑。这正好说明步卒和徒是“进攻跑在前面,撤退留在后面”,“负责保卫战车”和“听从甲士指挥”的最低级士兵。现已出土的秦俑坑步兵、弩兵、车队的军列,与史书记载的情况相符合。
徒在军队中承担的杂役很重。《孙子兵法》曹操注云:“养二人主炊,家子一人主保固守衣装,厩二人主养马,凡五人;步兵十人。重以大车驾牛,养二人主炊,家子一人主守衣装,凡三人也。”这是说在一辆战车的编制中,有两人做饭,一人保管衣装,二人养马;负责这辆战车运输的大车,有两人做饭,一人保管衣装。《司马法》说:“辇,一斧、一斤、一凿、一犁、一锄,用辇加二版二筑。”锄、耜是掘土工具,版是筑墙夹土的模板,筑是杵子,斧、斤、凿是木工和金工的工具。《管子·轻重乙篇》又说:“一车必有一斤、一锯、一钮、一钻、一凿、一镓、一轲,然后乘为车。”说明一辆战车的编制中,都规定要带上这些工具。在一号俑坑中发现有铁锄,铁斤、铁釜、铁锤等工具;在二号俑坑中也发现铜锸、铜锥、铜凿、铁铲、铁锸等工具,与文献记载相符。秦军中后勤和杂役工作,都是由郡县兵中的徒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