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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番外·爱与时光沉落海

——我叫桑文静。这一辈子,我喜欢过两个人。一个是盛晓阳,另外一个,叫赵媛媛。

1.

我爸爸是个画家,向来留一头长发,肚子很胖,像青蛙,胡子永远刮不干净,眼睛特别黑特别深,好像装进了五座山十汪海。

七岁以前我就跟着这样的老爸,在全国各地四处流浪。

我有一个塑质的书包,四四方方,是很亮很亮的红色,像超市里抛光抛得特别好的苹果那种色泽。

里面装的是我幼年时所有的宝贝。黄色花纹的玻璃弹珠,镶着亮晶晶粉钻的发夹,一把童话故事里会见到的彩绘小镜子……我喜欢如此这般所有鲜亮的光彩的东西。

有时当我像财迷一样翻着或者抱着书包的时候,我爸会在旁边静静看着我,然后用一种很不可思议的语气说:“你怎么会这么像她?”

我知道他说的那个“她”是谁。是他皮夹里照片上的那个女人。爸爸从来没有和我明说,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明白,这就是我的妈妈。

但我和她长得不像。她是单眼皮,而我的眼睛像爸爸,她鼻子高挺,我的鼻头圆乎乎的,她双唇菲薄,我的比较厚。我完全不明白爸爸为何认为我和她像,又是什么地方像。

不过我不会问他,因为但凡一提起她,他就会抽烟抽得很凶,他两手的食指和中指都已被烟火熏得黄黄,而且,我不喜欢他抽烟时那种困兽一样的表情。

我的书包里只有一样东西不是光彩熠熠的,是一张我爸放进去的中国地图。我们走过一个城市,我爸就会握着我的手用水彩笔在上面画个圈圈。或者红心,如果这里给我们留下很好的回忆的话。

当地图的边缘和折叠的印痕被磨出毛边的时候,我就快满七岁了。我爸带着我回到了C市。

很快我被送进一家小学,我爸则应聘到一个小区当门卫。每天下午我都会端着一碗香辣小土豆,或是啃着一个面包,走到我爸工作的地方。

我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算算术,填空,组词造句,写作文。我爸就坐在一边看报纸或者画画。

这个小区管理比较松散,那时也基本还没有打卡出入的设备,我爸只用负责收发信件,帮访客打电话找人,管理一下阿姨大妈婆婆们寄放的蔬菜或者小孩。

工作很轻松,可是我爸不快乐。他失去了创意和灵感,他作画的色彩越来越重,撕画的概率也越来越高。

他是个风一样的男人,他就适合飘荡在外边。而我,我是一棵树,我喜欢安定踏实,当然最好是一棵圣诞树,亮闪闪的多好看。

就像这样,小时候我对人的感觉很奇怪,在我眼里,每一个人都有对应的在自然界的位置。比如爱哭的小谢弟弟的妈妈是一只火狐狸,鞋头尖尖眼神灵活。门口卖茶叶蛋和炒瓜子的孙婆婆是一块石头,她喜欢坐在那里袖着双手久久不动,身上总是散发着青苔的味道。我们班的班长涂淼佳是我家门后臭水沟里的水,爱打小报告爱吃臭豆腐,总拿眼白看人,我不喜欢靠近她。

而赵媛媛,那天牵着她妈妈的手,到门卫室拿信件的赵媛媛,她就像一滴露珠。

一滴春天嫩黄的叶子尖儿上的露珠,清亮亮,亮晶晶。

我一眼就喜欢上她了。

我喜欢她红通通的脸,她扎着小鬏的头发,她白色的毛衣和绿色的外套,还有她亮闪闪的红皮鞋。

我想和她做朋友,可我没有开口。我不敢,当我摸着自己梳得毛毛糙糙的小辫子,看着自己灰扑扑的皮鞋的时候,我所有的勇气都消失了。我真是胆小得令自己绝望。我把自己折磨得快要睡不着觉,终于还是放弃了。

就在我放弃的第二个星期天,赵媛媛噔噔噔跑来门卫室,笑眯眯地问我:“我们玩‘藏猫儿’,你要不要一起来玩。”

赵媛媛的嘴角天生微微翘起,后来我知道人们管那叫“仰月唇”,长着这样嘴巴的人生气的时候也都是趣致讨喜的。

我没有拒绝,事实是我求之不得,我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双手藏在背后捏来捏去,咬着嘴唇点头,点头,点头。

2.

赵媛媛和同伴在一起时,同跟她妈妈在一起时规矩乖巧的样子截然不同。

她是孩子群的头儿,威风霸气,敢作敢为,连那些男孩子都让她几分。时间长了,我渐渐知道,她之所以那样为所欲为,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身边常常相伴的那个大男生,盛晓阳。

盛晓阳就像他的名字那样,是大早上一跳一跳升上天空的太阳。

他有一双特别特别漂亮的眼睛,眉毛浓浓的,斜飞入鬓,这让他的脸看上去像小姑娘一样秀气,又透出一股青锋出鞘的英气。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学校旁边的巷子里。

他在揍人,揍一个小胖子,小胖子比他敦实又比他高,却被他骑在身下,让拳头打得杀猪一样嚎叫。

他大概觉得打够了,站起来,看小胖子不叫了,躺在地上哭得煞是可怜,盛晓阳扯下红领巾擦擦脸上的汗水,说:“哎,我也不想打你,但你为什么要扯赵媛媛的头发,还往她衣服上甩墨水呢?啧,别哭啦,你好烦,我爸说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你怎么这么怂啊。以后别招惹我们媛媛就好啦。”

说完,他摇摇头,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冲小胖子挥挥拳头:“记住,真的别再招惹她了,不然,我把你的脸打成包子!”想了想,他补充一句:“大包子!”

他和我走同一个方向,穿过巷子,再走过两个街口,上公交车搭三个站点,就到爸爸工作的小区门口了。

这是捷径,平时走的人不多,这时只有我和他。夕阳从巷口那边照过来,我就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对一个男孩子产生心动的感觉。我的异性审美萌芽于此,而我当时想的是,啊,他的后脑勺长得真好看。

出了巷口,他突然蹦蹦跳跳地跑开,他跑向一个小女生,她穿着洁白的衬衫和背带裙,衬衫手臂上落着一串醒目的墨点。她嘟着嘴,站在卖凉粉的推车旁边等他。

他跑近了,傻呵呵冲她笑。

我走过去,假装要买凉粉,听见他们对话。

“晓阳哥,我脚都站酸了,你干什么去了,一定又被留堂了吧?”她抱怨他,声音糯糯的,真好听。

“呵呵呵呵……”他继续傻笑,挠挠头。

她把手里端着的凉粉递给他:“快走吧,回去晚了妈妈又要说我了。”

“你腿酸嘛,我背你。”他说。

“这叫夸张修辞,你上课又没听讲了吧。”她推他一把,咯咯笑着先跑走了。

他们的笑声在夕阳中洒了一路,开出叮叮当当,闪闪亮亮的小花。

那是我正式认识赵媛媛的前两天。

3.

那两个月,是我整个童年最快乐的时光。放学写完作业以后,各种节假日,我都和赵媛媛他们一起玩儿。

跳绳,丢沙包,跳房子,还有爬树,扇画片,甚至是打电子游戏,女生的,男生的游戏,我们都一一玩过。不过除了跳绳,其他的我都不喜欢,我最喜欢的其实是赵媛媛在游戏中那种双眼发亮的表情。

她穿着漂亮的裙子,蹦蹦跳跳欢欢喜喜,扎成各种花样的辫子在肩头晃晃悠悠,像一个小公主,把我所有的梦想都披挂在身上。

可惜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那一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爸爸告诉我,他要重新开始在山河和城市里采风画画的生活,他要把我送到爷爷家。

我很惶恐,但并未反抗。爸爸眼中的山河变得萧条,快要干涸,我看出他的不快乐。

放假的前一天,我和赵媛媛他们去建设局家属区后面的工地上玩。

那时不知为什么那里停工了,我们跑去水磨石堆里面找宝石——在许多乳白色的石砾里有时会发现一颗透明的,对我们来说那很稀奇。

那天盛晓阳也在,我看得出他其实一点也不热衷这样的游戏,可是他是我们之间找得最勤恳的一个。每当拣到一颗,他就抛给赵媛媛。赵媛媛宝贝地看一眼小石头,笑得两眼晶晶亮,他就很满意地看着她,也笑了。

回家的时候突然下起阵雨,小伙伴们都跑散了。我跟着赵媛媛和盛晓阳,我还没跟他们告别呢。

结果赵媛媛掉进了一个沙坑,我试图拉住她却被她带了进去。

赵媛媛跌伤了脚,盛晓阳趴在坑边很紧张地看着我们。这个坑其实不深,可对还是小孩子的我们来说却视之可观。

盛晓阳伸手要拉我们,却只能够着手指头。

后来,我抱着赵媛媛,将她托着,盛晓阳终于把她拉了上去。

“你等着,我找到人就来救你。”盛晓阳对我说,然后背着赵媛媛走了。

这一等,我等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开工的工人发现了我,才把我弄出去。

他们找到我爸爸,爸爸把我送去医院,因为整晚挨寒受冻,我得了重感冒,而且加重了我的心脏病。这时我才知道我有心脏病,那是妈妈遗传给我的。

哦,原来我是这里像她。

那天以后,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再也没有看见过赵媛媛和盛晓阳。

4.

我转了学,到了爷爷家,爷爷和叔叔家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他们相处得并不和睦,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中学校长,大概习惯了指挥命令,退休以后他的脾气变得特别不好。

爷爷觉得叔叔不孝顺他,婶婶觉得爷爷无理取闹。而且大家都不直接表达心中所想,总是借题发挥指桑骂槐。

比如爷爷习惯了节俭,不安装天然气也不买煤气罐,而总是颤巍巍地一意孤行地烧他的蜂窝煤。

他又不擅长,以前那些事都是奶奶做的,奶奶去世后他才学着弄,生煤球的时候常常弄得满院子都是烟。

这种时候,婶婶就会从屋里冲出来,指天说地地发泄一通。

那种烟尘覆盖着喉咙和胸腔的感觉,我也不喜欢,这导致我后来有事没事总爱咳嗽两声,永远有一种嗓子不干净的感觉。

可我也不会告诉爷爷,我只会悄悄地在做家务的时候,往煤堆里洒点水,让爷爷生煤球的时候更困难,扬起更多的烟。而那种时候,我就会悄悄溜出家门。

那时我已经在那个总是堆满杂物,灰暗破旧的院子里住了八年。

那八年中的某一天,爸爸在外地结婚了,比我妈妈不告而别再无音讯好一点的是,他还会每年寄回来一些钱。这些钱保证了我不被爷爷赶出去。

我觉得,我的心,快要变得和那个院子一样了。灰暗破旧,毫无生气。

然后有一天,我遇见了张天。

我不记得是谁说过,一个人的命运就在于他遇见了什么人。仔细想一下,偏颇了一点,再仔细想一下,却也有些道理。

比如张天的出现,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命运。

5.

那天我在商场的内衣部游荡。爸爸的钱在给了爷爷一部分以后,刚好足够我的学费和生活费。此外毫无富余。

可我是个青春期的女孩,即便我压抑了我所有少女的虚荣和渴望,一些生理必需品也需要金钱支持。

比如内衣。那天我在那里晃了好久,晃到售货小姐都忍不住对我侧目,我还是没有找到适合我又适合我口袋里的钱的内衣。

最后我终于发现,即便是标价最低的一件,我也无力支付。我叹了一口气,不得不作罢。

我转身的时候,看见了张天,他大喇喇地打量着我,全然不顾他身边紧紧贴着他站着的女人。

我也不理,他一副看上去就是流氓的打扮,谁理他谁就是蠢的。

在我已经走到一楼的大厅,一个人撵上来,拍拍我的肩膀,我回头,看见是刚才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

她跟我扬扬她手上的购物袋:“你忘了东西了。”

我说:“这不是我的,你认错人了。”

“不懂事,我们天哥送你的,收着吧。”我顺着她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了笑得得意促狭的张天。

购物袋上标着大大的某个品牌内衣的牌子。亮闪闪的金色,底色是优雅矜贵的紫色。

给你你想要的东西,代价是要你出卖自己,你会吗?如果你不会,那么恭喜你。不是因为你拥有高贵的灵魂,而是这证明了你不是一无所有。

我会,我什么都没有,甚至一个过分为我伤心愤怒的人也没有。

在接过那个袋子的时候,我得承认,我无耻地感觉到了一丝兴奋和轻松。

6.

张天是个十成十的混混。他抽烟喝酒赌博玩女人,什么都来。

他整个人一站出去,就是小流氓的最佳范本。只有一样,似乎和混混流氓不挨边。

那就是热爱看电影。除了枪战武打片,他有时还会看一些风花雪月的片子。

比如,《泰坦尼克号》。

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十六岁。

那时我还不知道它曾经何等地惊艳过世界,我和它相遇在一个昏暗浑浊的录像厅。

我不是个喜欢看电影的人,可是这部电影好像还不错。我很认真地看了前半部,看到一半,Rose和Jack牵着手跑到行李舱的时候,和我一起看电影的张天把手伸到了我的胸部。

等他从我身上起来的时候,我匆匆穿上衣服,马上把注意力都投入到了屏幕上。

是配音版,靠听的,我勉强跟上了剧情。那时已经演到Rose一个人走到甲板,把“海洋之星”扔到了海里。

噗通一声,价值连城的宝石永沉海底。

“真TM的浪费,值多少钱呐,送给你你说多好?”张天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将烟雾喷在我脸上,勾起一边嘴角,自以为帅气地对我笑。

我很穷,不过那一刻我没有想到与钱有关的事。我想的是,哦,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她把海洋之心放在身边数十年,它见证了她所有的喜怒哀乐逝水年华。它成为她的另外一颗心。她把它送去和他重逢。

任何事情,一旦能捱得住寂寞的煎熬,它就升华了。

她对他的爱,不求朝朝暮暮,早已超脱寂寞。

他永存她心,生死也不能把他们分隔。她爱他至深,从未有一刻将他忘怀。

那天下午,我失去了我的童贞,然后我触摸到了我憧憬的爱情的形状。

7.

我对张天的厌恶一天比一天掩饰不了。刚好他与人合伙,正筹备一家酒楼开业,不再常常都来找我。

我尝试慢慢地脱离他。说是脱离,是因为他有一种很强烈的控制欲,对他认为是属于他的东西,他不能容许半点背离和染指。

有一次跟着他的一个人和我多说了两句话,几天后我再看见他的时候他满脸青紫,走路步履不稳,那以后他更是一看到我就站得远远的。

这让我觉得压抑和恐惧。

我把他给我的手机扔了,远离他经常出没的地方,而且以前我从没有让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摆脱他了。

可是有一次在街上,我还是撞上了他的人。

那天很混乱,我在逃避他们的追逐时闯进了路边的体育馆。那是市里的老体馆,设施十分陈旧,平时只有一些中学的学生会去那里打友谊赛。

那天刚好有人比赛,当时是中场休息,我没有往观众席走,而是跑向了球场边,绕过球场,对面有个小门,从那里出去就是另外一条街。

当我路过篮球架后面的时候我听见很纵情的一串笑声,我不禁看过去,球架下站着一个穿着背心披着校服的男生,一手拿着白毛巾,正比手画脚和他的同伴说着什么。

他的笑容明朗透澈,洒脱淋漓,他还长着一双特别特别漂亮的眼睛,好看得秀美,却配着一对飞扬入鬓的剑眉。

这一分神,我不禁顿住脚步,并一时忘记了身后的威胁。

是他的同伴先发现的我,他拍拍他的肩膀,指指我,挤眉弄眼了一下,转身先走了。

他与我对望了几秒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问我:“你有事?”

我已经认出他来,如他的名字一样,他像一束阳光,照进我迷暗困顿的青春,童年里那些短暂却永恒的时光顿时涌回我的心头,让我倍觉温暖。

晓阳哥哥。我正要这样叫他,手臂却被人猛然紧紧抓住。我回头,看见张天的手下,有一个我叫不出名字的短头发没好气地用力拉了我一把,我踉跄两步,挣扎了一下,却没有成功。

我认命,预备和他们离开。我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看见盛晓阳,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他一眼。

不知道我的眼神表现出了什么情绪,当我和张天的人走出几步后,盛晓阳突然冲过来,将我扯开,和那群人扭打在了一块。

我愣在那里,不知所措。盛晓阳突然回头冲我说:“你快走啊!”

他的嘴角被打破了,头发和衣服都扯乱了,有些狼狈,我却感觉心脏被击中,眼眶不禁发热。

看见他的队友冲了过来,我又看了他一眼,转身从小门逃走了。

8.

暑假有一天晚上我给爸爸打电话,我说我要转学,并且住校。

他没有怎么考虑就答应了,而且很快挂了电话。通话的时候他身边一直有个男孩的声音在跟他撒娇耍赖,那也许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可是他没有跟我介绍他,甚至没有说一点客套的叮嘱,就切断电话。

从电话亭里走出来,看着城市车水马龙的夜景,我心里突然升起一刹那沧海一粟的感觉,冷而孤清。

我转到了市二中。就是盛晓阳在体育馆穿的校服背后标注的中学。

报道那天,当我在教学楼间游荡的时候,我遇见了盛晓阳。

他路过,远远的,我喊他:“晓阳哥哥。”

他走路的速度很快,听见我的声音,刹住脚步,看向我,微微皱眉,突然恍然:“哦,是你。”

不,我知道他一定没有认出我,他想起的是体育馆的事。可是我走过去,歪着头对他笑:“对啊,是我,桑文静。”

果然,他又困惑了两秒,才不断地点头:“啊,桑文静,桑文静……咦?你也在这里读书,怎么以前没有看见过你?你读几年级?”

“今天才转过来,马上读初三了。”

“哦。”他挠挠头,有一点不自在。

“我在找初三老师的办公室,一直找不到,你能带我去吗?”

“行,走吧。”他爽快地说,“我们学校初三高三的学生都在老校区,离这里不远,我这就带你去。”

我们一路无话,我稍微落在他身后,看着他的侧影,我突然感觉天真蓝,风真清。

我没有想到和赵媛媛是那样重逢的。我瞥见她踩在凳子上,举手去够墙上的锦旗,凳子瘸了腿,摇摇欲坠。我不由惊呼一声。盛晓阳两三步抢上前去,刚好将她接在怀里。

当她从他肩头抬起头来时,我认出了她。她脸色刷白,笑容却依然美好,眼神一如既往地清澈,她整个人,剔透灿烂得像春天叶子尖儿上的一滴露珠。

我突然很想咳嗽,感觉喉咙口的烟尘味道又重了几分。

盛晓阳一看见她,脸都笑成一朵花。他跟她说起我,可是她一点也记不得我了。

我不由得感到一丝气恼,看出他和她之间的微妙,就忍不住说些话去刺激她。

结果很快她和她的朋友离开了,看着她的背影,我感到一点莫名的失落。

盛晓阳什么也没听出来,没感觉到,他反而有些开心地和我说起了小时候的事。

他说起那个我们掉在沙坑的夜晚,他背着赵媛媛离开,因为赵媛媛腿伤得厉害,需要做手术,忙忙乱乱中,他就忘了我。等第二天他想起来,才发现我已经离开了。

他说,这些年,有一些时候,他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对不起我。

我说:“没关系,真的,一点都没关系。”

我想,幸好是这样,不然,也许连你也不会记得我了。

9.

我和赵媛媛同班,但我们从来不说话。盛晓阳有时会到班上来找她,接她一起放学,见到我的时候我们会相视一笑,但也不说什么。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阳光再好,如果不属于我,我也不会恋栈。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虽然依然一无所有,但渐渐有了一些自尊和骄傲。

有一个星期天我坐车去城市南边的动物园看熊猫,公车路过某条街的时候,我突然看见在街上狂奔的盛晓阳。

他与我坐的车反方向,流星一样转瞬即逝,但已够我捕捉到他脸上仓惶惊动的表情。

我立刻下车,可是目力所及的地方,哪里还看得到他的身影。

我只能沿着他去的方向,漫无目的地走。

我走了两个小时,发现我已经走到了老建设局的小区附近。我抱着一线希望走进去,前前后后绕了一圈,终于在住宅楼背后一棵高大的老梧桐下面找到盛晓阳。

他躺在树下,脸色苍白,布满可疑的水痕。他旁边躺着一个草帽,一只虎皮小猫在喵呜喵呜地在啃他的鞋带。

我等了很久,他没有动静,好像是睡着了。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无声地看他的脸,那上面布满遭受重大打击的痕迹。他怎么了呢?

后来我发现他手上握着一支钢笔,笔头的一侧有一个紫红色按钮,和普通的笔有点不一样。他握得很紧,指节发白。

直觉告诉我,他今天的反常和那支笔有关系。

我费尽心思,从睡着的他手中取过那支笔。

我摁了一下按钮,从里面传出的声音让我愣了一下,这是支录音笔。

录音的内容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起身,站得远一些,听完了录音。

录音以一声巨大的撞击结束,我顿时感觉头皮发麻,手心冷汗直冒。

“把笔还给我。”

我回头,看见盛晓阳已经醒了,他苍白得好像虚脱,直直地看着我。我把笔递还给他,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身体在发抖。

“被撞的那个人……是你的爸爸?他死了吗?”我忍不住颤声问。

他没有回答,坐下来,看着地上的猫儿在花草间闻来闻去,它真天真无邪,而属于人类的世界却复杂得多,比如像录音给我演示的一桩冷酷的谋杀。

“和他的通话的人姓赵,他叫他赵局长,难道,那是……”我被自己的猜测震惊了。

“你闭嘴!”盛晓阳瞪着我,眼神绝望又惊痛。

我了然,不知为何突然觉得特别难过。

“你准备怎么做呢?”我看他要走,问他。

“这事和你无关,你也不要和任何人说起。”说完这句话,他就离开了。

那是我这一生看过的最黯淡的一个背影。

10.

选择,有时是一件轻松的,带着甜蜜的无奈的事情,比如决定这个早上吃牛肉面还是杂酱面。而有时,它是很残忍的。

盛晓阳在众多选择中,选择了对他最难的一种。面对因掩盖经济犯罪的痕迹谋害自己父亲的人的女儿,他若无其事,渐渐疏远背离。而这个人,却是他非常非常喜欢的人。

很多年后,当我回头去看岁月河流里那个青葱飞扬的少年,一夜之间蜕变成沉默冷静的人,也还是忍不住惊佩他的克制和隐忍。

也许是太难,他央求我和他一起欺骗赵媛媛。

那天晚上月色很亮,我们站在阳台,大瓷盆里的蜀葵开得特别好看。可是他的眼睛更令我转不开视线。

我答应了。面对那样一双眼睛,绝望到哀求,我仿佛一伸手就摸得到他的伤心,飘在空中。我不忍心拒绝。

当赵媛媛寻找他的声音传来时,他一下吻住了我。

我心跳狂乱,脑中空白,就在那一刻,我确知了我的心,原来我喜欢他,不是一般的喜欢。

赵媛媛的反应出乎我的预料。原来她那么坚强那么勇敢,也是那么喜欢他。

我看出盛晓阳的为难,于是我决定,这个坏人,我来做。

而在我使坏的时候,其实我已经分不清,我哪些是在帮盛晓阳,哪些又是出于不由自主的嫉妒。

在江边的那个晚上,盛晓阳总是看着赵媛媛,别人都没发现,因为只有我也那样一直看着他。

于是,我脑子一热,拙劣地陷害了赵媛媛。

我没想到的是,我的心脏病突然发作了。我之前告诉了盛晓阳我有病,而且和那个雨夜有关系。

我知道,我是想要他的一点同情和歉疚。我得到了,而且他说,他会赚钱,替我治病。

终于,我感觉到了赵媛媛的放弃。

与盛晓阳的落寞相比,我的心却再一次无耻地感觉到了兴奋和欢喜。

11.

这时,张天却找到了我。

那天,他把我堵在一个巷子里,和我一起的,还有盛晓阳。我看着他被人打趴在地上,无法动弹,心都要停止跳动了,我怕他们真的会把他打死,就一直求张天。

他脸上写满鄙夷,我挑战了他的尊严,这让他很火大。他还说他“那么喜欢我”,对他来说,这就是喜欢吗?那我宁肯他恨我。

后来路过一群人,他们好像是和张天认识的,打了一场,说了几句话,就各自走了。那边领头的那个人临走时,看了盛晓阳一下,他问我,需不需要送他去医院。盛晓阳摇摇头,我就拒绝了。

那人笑:“你可真逞强。”他的笑容有一种镇定人心的力量,他们离开后,我把盛晓阳扶起来,我说:“晓阳哥哥,不如,我们离开这里吧。”

他看我一眼,伤痕累累的脸上写着不解。

“你说过毕业了就去工作,我们去沿海吧。我婶婶的弟弟就在那边,我听他说过,那里有很多机会。”

“你不读书了?”

“现在张天知道我在哪里了,我也不可能再要求我爸爸转一次学,我不会再有安宁的日子过,那么还不如出去呢。”

当他终于沉默地点头时,我心里不禁松了一口气。其实我很担心,他会因为放不下赵媛媛,而舍不得离开这座城市。

我们到的这个城市不管在哪里,最多坐十几分钟的车就能看见大海。夏季的天总是那么蓝,蓝得使人想叹息。那么纯澈的蓝,落在我眼里却是忧郁的色彩,仿佛微风轻轻一拂,云朵就会像眼泪一样一颗颗落下来。

盛晓阳很勤奋很努力,他是那种明白了自己的责任以后就变得踏实可靠的男人。他在一家电器公司做销售,没有底薪,多卖多得。晚上他在饭店打工之余,又报名在夜校学商学电脑应用,给自己充电。我记得有一次连续五天他每天只睡两个小时,看着他那么辛苦,我也想去找工作。

可是我年龄还不够十八,打工的机会寥寥无几,因为心脏病的关系,盛晓阳也一直阻止我的想法。

两年后,盛晓阳攒到足够的钱,给我做了手术。

从医院出来那天,我看看蓝天,又看看盛晓阳,冲他一笑,飞快地拔腿跑开。我跑得那么快,风在我耳边呼啸而过,我几乎要飞起来,可是我跑得再快,那些使我们黯然使我们落泪的东西却始终甩不开。

因为,它们已经和我们不可分离,一丝一缕都早已编织进我们的命运里。

12.

赵媛媛高考那个夏天,盛晓阳决定回C市。这个决定让我不免难过,原来兜兜转转,我们还是回到了原点。

在钱柜那天,我的恶意堆积到了顶点。向岚对我针锋相对,我不加理会,我真正在意的是赵媛媛。我想让她也不好受。

于是我问她,我和晓阳哥哥结婚,你会来参加吗?

那一刻,我分明看见她眼中的溃败和难堪,她狼狈地夺路逃离。我呼了一口气,靠在沙发上,尽情领受向岚眼神的绞杀,心里却没有一点后悔。

这世上的事其实很难完全分清对错,或者是辨明在一份感情里的两个人,谁受的伤害更多。只要动了真心,谁的灵魂都是脆弱不堪岌岌可危的。

所以我只能往前看,这种情况,快刀斩乱麻显然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可是回去的时候我感觉到了盛晓阳的冷漠。他的反应令我失去了理智,他送我到家门口,我拉着他,不依不饶地看着他。

我喝了一点酒,并没有醉,但可以使我借着酒劲说一些话。我说:“晓阳哥哥,你看看我。我也喜欢你,我跟着你这么久,与你同甘共苦那么久,我从没想过要得到什么,我只要你看看我,好好地看看我,像看赵媛媛那样看看我。”

一种关系,走到这样乞求自怜的地步,真是不堪。只是我的人生又何曾堪过,我不介意。

记忆中,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展现过他一丝一毫的伤心。他最多只是沉默。可那一天,在我崩溃的影响下,他看着我,看了很久,眼泪涌出来,泪珠又多又大,全部打在我的手背上。

我只觉得一颗心,都痛得麻木了。

我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开门。

他在我背后说,对不起。

呵,对不起,世上最没用的就是这三个字啦。

13.

后来,我开始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我打了两年工,拥有了一家小小的属于自己的花店。我给了它取了一个名字:大树。

小时候,我想做一棵树,一棵闪闪发光的树,因为那时我不喜欢流浪,而且憧憬光鲜繁华。这时的我,还是喜欢树,欣赏的却是它的坚定可靠。

关于赵媛媛的生活,我断断续续知道一些。她谈恋爱了,她爸爸出事了,她失恋了,她回到了C市。

我能知道,盛晓阳自然也都知道,必然比我知道得更详尽清晰。可是他越来越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我一点也看不出他的心绪起伏。

有时候他过来花店帮忙,或者我去他家陪阿姨吃饭,我们也总是像以往一样随意地聊天,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们心里也没有任何的放不开忘不掉。

有一段时间,我以为他大概真的走出来了。可不久之后,他就进了赵媛媛家的公司。

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我比想象中冷静得多。那天我包扎花束的时候比平时都细心,都缓慢,更精致。而当我晚上修建花朵,被一朵玫瑰扎到手指的时候,我终于感知到了心脏的酸痛。

我依然很喜欢很喜欢盛晓阳,依然嫉妒赵媛媛。

我似乎毫无进步,但我好歹学会了不做反应。痛便痛吧,爱就爱吧,嫉妒就嫉妒,我不会用这些情绪和情感去伤害谁,包括自己。

后来,我慢慢明白,大家都是一样。从某一个时刻开始,我们的人生失去就开始多于获得。这是命运和造物的法则。

我对赵媛媛复杂的感情慢慢沉淀,也开始寄望我与盛晓阳,还有她之间能有一个看得过去的结局。

即使是留我黯然,我也服气。

14.

赵媛媛的婚讯传来,一共两次,每一次都令我松一口气。特别是第二次,我记得那个人,在巷子里笑着说盛晓阳逞强的那个男人。他具有很好的笑容,而且自信而笃定,这样的人,和赵媛媛很适合。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我以为,我也许可以成为我的故事的开始。

可是真正的结局却来临得使人猝不及防。

盛晓阳,晓阳哥哥,他……死了。死在张天的手上。

张天落魄以后来找过我,他还是说他喜欢我,他还说是我害他变成那样。

我不知道对于他那样一个混混来说,爱情是什么样的。但真正的爱一定不是这样的!

不是!

它应该像盛晓阳那样,即使豁出生命也要保护那人的周全。那才是爱呀。我的晓阳哥哥,他拥有一颗那样擅长爱人的心。

可是,他喜欢的那个人却不会知道了。

他忌日那天,我去看他。我什么也没带,他不喜欢花,也不爱喝酒,我只拿了他的一本日记。

他的遗物是我和夏阿姨去整理的,我看到了这本日记,它上面满是他的笔记,我就把它留在了身边。

我把它们一页页撕下来,一页页在墓前点燃。

晓阳哥哥,如果我把这些日记给她看,你一定会恨我吧。可我还是很好奇她看见这些东西后的反应。她会为你哭吗?她会不会感到遗憾?以后即使她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那份幸福里也必定有一丝挥之不去的缺憾吧。

你想知道吗?

我知道你不想。

没有比你更了解赵媛媛的人,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所以,我不会那样做。

我看着他的照片,斜眼对他笑:“我不给她看,我偏不给她看。我永远不让她知道这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她胜过任何,我让她后悔一辈子。”

当我抬起头,看见赵媛媛的时候,我心跳波动了一下。我下意识去看地上的残纸断张,我发现我希望她能看见它上面写的是什么。她只消看一眼,看一眼,她就能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那整本日记,写的都是她的名字。密密麻麻一笔一划。

可是雨水已经濡湿了纸张,字迹被湮开,难以辨认。而赵媛媛,她太粗心天真,她不会注意到这些的。

有一瞬间,我几乎要说出来了,我想说给她听,他曾经是怎么一笔一划,一音一律,一分一秒地思念着她,喜欢着她。

可我什么也没说。

我站起来,接过赵媛媛递来的伞,再看了一眼照片上的他。

然后,我就要走啦。

尾声

那天我在那条河边走了很久,我找不到那些沾染了盛晓阳的血液的卵石碎砾。

转了两圈,我也觉得可笑,就坐下来,看着河水缓缓东逝。

我要来找你了,你来和我说说话吧,我相信你留在了这里,你给我一点暗示,是不是呢?

没有动静呢,那我,就当你默认了哦。

我不是不珍惜生命的人。过去一年,我十分十分认真地去生活,但每当我闭上眼睛,我就会看见小时候你在巷子里迎着夕阳的身影。依稀恍如昨日,回忆与日俱深。

我放不下你了。我明白的,对这件事来说,时间不是良药。

当我一步步走进河水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少年时看过的一部电影。

女主角把价值连城的项链扔进水里,去与她的情人相会。那是她送她的心,去与他同眠。

时间过去了一辈子,他依然永存她心,她爱他至深,从未有一刻将他忘怀。

就像那个年少时的太阳,闯进我的视野,从此,永不能失,永不能忘。

河水升上来,一寸一寸漫过我的身体,淹没我的颈子,脸颊。我胸腔里永远躁动的烟灰尘土终于被清凉的湖水浇熄,安抚。

我感觉前所未有的自由,安宁,轻盈而洁净。

我想,也许我还会看到晓阳哥哥,这让我的整颗心,都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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