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同志:
四月二十九日新华社报道,中国电影资料馆整理出了一批“五四”以来的旧影片,其中所记《女儿经》一段,须作必要的补正。
报道说,这部影片是我的作品,而其实,这是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的集体创作。经过情况,简述如下:一九三三年底,艺华影片公司被国民党特务捣毁后,白色恐怖更形严重,明星公司也遭受到了反动派更进一步的迫害。形势已经很险恶了,受“左翼”
文艺工作者支持的明星公司的编剧委员会还在苦撑,在一次编剧会议上,郑正秋先生建议拍摄一部集锦片,来一个“明星”大会串,让明星公司所有的著名演员都在一部影片里出现,也可以让每个导演负责导演一段。这个建议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赞同,因为当时明星公司已经和“左翼”合作,除出原来的编、导、演之外,各方面都吸收了一批新人,所以在一部影片中把所有导演、演员展览一番,不仅可以缓冲一下当时紧张的形势,在影片的营业上有把握,就是在公司的宣传效果上,也会有很大的好处的。
由于那个时期明星公司的女演员阵容很强,除出了当时最卖座的“女明星”胡蝶、徐来、宣景琳、夏佩珍、高倩苹、严月娴、朱秋痕之外,新人艾霞、胡萍也加入了明星,所以很自然地想到了每一段都由一个著名的女演员来担任主角的办法。接着,既然由女演员为主,洪深同志就拟定了《女儿经》这个剧名。
设想定了之后,公司就决定要我写剧本,我建议为了在一部片子中显示各种题材、风格,所以整部影片可以由明星公司所有的编导来分工合作,——即每一个编剧写一个短故事,然后由我汇总,把它们连接起来,加头加尾,结构成为一个贯穿一气的剧本。这个建议被接受了,写剧本片段的有郑正秋、钱杏邨(阿英)、洪深、郑伯奇、沈西苓,我只不过是做了一些编辑工作,把各个短故事串联起来而已。
故事开头是某一个女子中学举行毕业典礼,这班同窗数载的姑娘们就要分离了,于是有一些平时要好的小姐妹在分手的时候约定,若干年后,再聚会一次。影片用倒叙的形式开始,每一个人讲一段自己毕业后的经历,我们就利用这种方式,描写了社会百态,写出了当时女青年们的苦闷。摄制完成的影片,——特别是结尾的那一段,由于国民党电影审查机关的压迫,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和剧作的原来意图是有些出入的。
这部影片的导演有郑正秋、程步高、李萍倩、沈西苓、陈铿然、吴村、姚苏凤等,一头一尾则由老板张石川自己动手,好像赵丹同志也在一个片段里担任了一个角色。
往事如烟,忽忽已经三十年了,洪深、西苓……都已经去世了,要是洪深同志还在,他一定可以回忆得更清楚一些的。
一九六二年五月十四日
(原载《羊城晚报》,一九六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