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
得手书,知沪上友人有意把《两个伊凡的吵架》印成单印本,我同意你已经代我同意了的话:让年轻的演剧同志们手头多这样一小册剧本不是无益的。
是真的,要不是你来信提起,我可已经把这个译本忘记了。与上次回上海时,你谈起健吾兄在旧书铺中买的《流火》,和你代我收集的《乱婚裁判》等等一样,完全记不起来了。
讲到这个剧本的翻译经过,我记起的,是那时对“情节戏”、“服装戏”的小小的反感。先“戏译”了伊马鹈平把果戈理的小说改编的单纯朴素、风趣盎然、神韵逼肖的《两个伊凡的吵架》,后来又“戏作”了《上海屋檐下》。
从你简短而深长的孤岛演剧通信中,觉得我那时所谓对“情节戏”、“服装戏”的小小反感,不幸非但未能不存在,而且有“于今为烈”之感。
抗战三年来,悲壮热烈、惊天地泣鬼神的现实而又似神话的题材,真是写不尽的。可是我们有希望有成就的年轻剧作家,还“偏爱”着走“出奇”的路,写虚构的“曲折的情节,巧合的人生”,他们甚至复制着“乱伦”之类的故事,我想说这实在是“太浪费”了。这与“金玉其外”的“服装戏”同样是“不足为训”的。
由于这个原因,我更同意你已经代我同意了这个小剧本的出版:让年轻的演剧同志们手头多这样一本小书,不是无益的。
一九四0年十二月写于桂林
(载《两个伊凡的吵架》,一九四○年上海旦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