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难兄难弟五人,每星期的主菜就是一罐腌卤腐。一罐腌卤腐五块钱,那是九三年的事。我读高中一年级。那时我们都十分希望吃到一碗冬瓜汤,因为上面漂着些油渣,刮不出油水的胃里特需要散发着焦糊香味的油渣来熨帖一下。但是这种奢望往往是在某个特定的日子才能实现。
卤腐成了我们生活的必须,书同样是生活的必须。在物质贫乏到极点的时候,也许我们都希望做个精神的富翁,新华书店里的书太贵,不适合我们这些穷小子,每当我游走在书店外面时我就会想到在纸上画满美味,就像有点画饼充饥味道的巴尔扎克。对知识的渴求让我成了书摊的常客,囊中羞涩的我的那张脸被老板读得毫发毕现。新书是买不起的,只有朝旧书摊上下功夫。我们知道那些老板大都不大识字,从图书馆里回收的名著都是论斤卖,凭很少的钱就可以在那大块朵颐。
于是和我有共同爱好的几个穷哥们,一到星期天就会骑上我们的破自行车,一起到废品收购站去“淘金”。骑自行车的我们像一群到城里的拓荒者,招摇过市的我们成了城里一道奇特的风景。在废品收购站,我们几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花极少的几角钱买到市场上要一二十元才能买到的书。
同去买书的有老何和其他三位兄弟,说起老何的样子你一定会以为我们是去打劫:他满脸的横肉,青春期萌动得太厉害的缘故吧,他脸上的粉刺特多,又喜欢用手去挤,于是一脸的千沟万壑。说起话来,粗声粗气,和他在一起你会觉得他是你的一位长者,他说话的口气也像一位长者,他会很武断地帮你做出决定。于是我们在买书的时候往往爱把他约上,仿佛为我们自己壮胆。于是我们到收购站的时候,往往大叫着老板,我们买书来了,那势头让老板误以为有生意上门了,慌不迭地跑出来,一看是我们几个穷小子,大失所望,撇撇嘴说就你几个啊?但是老何抖抖他那件油腻已经有一指厚的军大衣,抹一把要淌下的清鼻涕,对老板说,老板我们可是照顾你的生意来了,不然你这些书啊还不是要送给鞭炮厂,要么送给纸厂,被打成纸浆,一点用处都没有。你把它卖给我们,这叫废物利用,知道吗?
老板照例撇撇嘴,不屑一顾,你们这些读书人,废话一堆一堆的,照顾生意?!我看要从你们身上抠点钱跟从蚊子身上剜出几两油一样难。于是我们自嘲似的笑,看老何,老何说不管那些了,只要有尽管拿来。那派头只会让你怀疑他就是那个《水浒传》里的鲁提辖,豪气干云,气冲牛斗。老板照例撇嘴,把事先准备好的一摞书丢在我们面前,我们四五个人仿佛遭遇饥饿很久的人,差不多就扑上去了,但在俯身的瞬间,我们又要顾及面子身份,习惯性地回首望望老板是不是监视着我们,这才发现老板早已忙他的去了,根本不把我们当回事。这让我们心里稍有安慰,仿佛我们的人格和尊严在这里得以保全了一般。
挑好以后,照例是老何去讨价还价,老何往往在最后拍着胸脯对老板说,老板我们一定会介绍更多的弟兄来你这儿,让你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老板说算了吧。于是最后我们用了最少的钱买到最实惠的书。
但是得了便宜的我们不会卖乖,还是把老何推为买书的首位功臣,于是老何满脸的横肉漾满笑意,很以为功,像《故乡》里的杨二嫂发现灰土里的几个碗碟一样的自豪。接着我们脸上的笑意昭示我们仿佛是打劫回来的山贼。那时从那些废旧的书本里居然淘出了《平凡的世界》《儒林外史》《约翰克里斯朵夫》,甚至有那时我们认为的巨著《清稗类钞》,很可惜那书用文言写成,所以也只能像饿极了的人面对满汉全席无从下嘴一样。那本巨著最后竟然不知所终,以致几许遗憾至今还留在心里,据我所知现在这类巨著大抵被精装后摆在书店里了,但是也很少有人问津,因为价格高昂,我想隔不久也会在精装的封面上落下厚厚的灰尘。
买书之后才发现生活陷入了极端的困顿,但不管怎么苦,心里总是被买书后的喜悦充塞着。
身上有了点钱后爱去逛的还是跳蚤市场,买书还是大路货,记得每次妻子去昆明学习,我都会以接她为名到地摊上去淘书,地摊上淘来的书被我装在箱子里,而妻子的衣物则被丢在一边,走路上车添了无数麻烦,妻子每每嗔怪,但是奈何我对书的诱惑缺乏必要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这时“劫”书变成劫自己的腰包和体力,拿着可谓苦不堪言,但是等坐下来却又读得天昏地暗,呵呵傻笑,纯粹一书痴。
有时为了省钱,“劫”来的书还要做矫正工作,最记得买到王跃文的《国画》盗版本后,翻看第一页就发现了很多错字,如此数次居然胃口不改,奇好!也许教书数载的缘故吧,学生的错别字拿来改,出版社的错字照样拿来改,居然也把自己的脾性磨得不温不火。看来“劫”书后的心境几趋于淡泊了。
而今有了工作,从不同地方“劫”来的书也上了架,有出书的朋友也送书给我看了,精装的、平装的,买书讲究到了书的规格和形式。但是书店里“洗劫”来的书却蒙尘了,在俗世里不断奔忙着,拿起一本,丢下一本,像钻进玉米地的猴子,好多书真正束之高阁了,甚至还不断计划着做一个大书架来安置那些书,把以前的旧书丢在书箱里,以防来人见到不雅一般。也开始为自己列一些阅读计划,但岁末检点时才发现自己真的没读什么书。书装点的的确是门面,而非我的精神世界,也才发现读书很多时候都带着功利色彩了。面对装饰精美的书籍总是小心翼翼地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放在书架上给它继续生些蠹虫之类。
时至今日总算明白了,自己所“劫”纯粹是一种对书的占有欲,没有把好书真正劫进内心,虽然在红尘中我努力做着清雅的书事,但贴不近书本的我还是一俗人。往后希望也能在“劫”之余做个像刘禹锡一样的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