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程逸所在公司的路上时,夜歌给程逸打了个电话,是以当夜歌到达‘流锦’之时,便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清俊男子坐在前台大厅沙发上,手执财经书。
而在大厅负责接待的两名前台小姐及在大厅工作的其他几位女性皆呈‘入定’状态,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这位清俊男子。
然而男子却似毫无所觉般,专心看眼前的书。
夜歌走进大厅时好笑地摇了摇头,继而缓步朝清俊男子走去,快近身时,才朝男子喊:“程逸!”
程逸听到熟悉的声音,这才抬头向夜歌看去,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之后,扬起笑脸,却没有出声,只是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随后做示范般先夜歌一步走入电梯,夜歌紧随其后。
到了程逸的总经理办公室之后,两人入座。
却是程逸先开口,“还有两天就是‘流锦’在T市的五周年庆典,你既然来了,庆典过后就再留几天,休息一阵子吧!”
对于发小的事情,程逸还是清楚的,他也知道夜歌已经对当年救他一命的女孩儿产生很深的感情,甚至可以说,夜歌爱上了那个女孩儿!
虽然他觉得夜歌这样的感情来的有些莫名其妙,却也知道他的性子,认定的人或事便不会改变,如此,他只有支持,但愿,那个女孩不会辜负夜歌如此的深情!
夜歌却是摇了摇头,“我现在来你这儿,是为了告诉你,庆典过后,我会待在这边,而且时间应该不会短。”
“因为,我找到她了!”
程逸还没有消化掉夜歌即将留下的消息,紧接着就听到如此重磅的‘炸弹’,表情显得呆楞莫名。
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她是谁?”
夜歌看到好友如此的神情,有些想笑,却是忍住,认真的解释,“我是在来T市的路上遇见她的,当时,她出了车祸,我把她送进医院,医生对我说,她没什么事,今天早上她醒来却失忆了,让医生检查后,说是她的后颈伤的太过严重,淤血积聚,又不能动手术,只能等它自然化掉,在淤血未化之前,她会一直处于失忆状态。夜影在她事发处找到一份简介,真实信息却只有她的名字!”
“所以,到现在,我只知道,她叫杨千夏。”
“杨千夏?你说她叫杨千夏!”
程逸听完他的诉说,对于那女孩儿出车祸表示很意外,因为T市治安一直很好。
夜歌在八年前开始创建‘流锦’,用了三年将‘流锦’推到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之后五年更是令‘流锦’散布在各国各市。
而他,因为厌烦了帝都那种靡乱的生活氛围,便毛遂自荐的来到T市担任‘流锦’新一任总经理。
他虽然待在T市‘流锦’里才两年,却早早的调查了T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四大财阀。正是因为调查过,他才会对‘杨千夏’这个名字起这么大的反应。
“兄弟,T市其实也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杨千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