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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悬崖菊(3)

时间像冷漠的白鸽,哗啦啦地飞过头顶。转眼,萧雪楠毕业已近半年。偶然在网上看见她的头像亮着,杜佑嘉还是会心动,还是会呆坐很长时间。

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把QQ的签名换了。他说,就算我想你一千遍,天空也不会飘落一粒沙,因为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撒哈拉。

七月,杜佑嘉去了北京。偌大的城市,竟没有一个人肯静下来陪他说说话。大家都忙,都为生活奔波得不可开交。

工作失败,房租欠缴。气急败坏的房东太太把他那间不到十五平米小屋的电源切断了。网卡上还剩几块钱,他打开电脑,终于鼓足勇气和萧雪楠说了一句话,楠楠,我想回家。

三分钟后,整个对话框里都铺满了萧雪楠焦急的应答。你怎么了?你现在在哪儿?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你什么时候回家?

呆坐在电脑面前的杜佑嘉,忽然泪落如雨。原来,还有人在另外一个城市里牵挂他。

杜佑嘉第一次打开了萧雪楠的空间。她在西安开了一家咖啡店,里面到处都是三毛跟荷西的照片。坐在收银台里的萧雪楠,安静得像个公主。

咖啡店的名字很有意思,叫没有吧。棕灰色的木制牌匾搭配宽敞的落地窗,古雅生香。门上,镌刻着一段迫人忧伤的话--如果,你不能给我相约六年的承诺,那么,我可以在这里默默地等下去,直到你回来,将我的没有吧变成有吧。

犀鸟的爱情

去年仲夏,终于有时间去了一次梦里的西双版纳。列车穿梭过了云贵高原后,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尽管旅途是那么的疲劳,可我还是选择了继续坐车到郊外一个偏僻的旅馆里面就住。因为这里有着蓊郁的树木,阳光只有在正午的时刻才能穿透到我的窗台,我只用微闭着眼睛,就可以尽情的享受着自然的气息。

清早,我被一阵轰鸣声吵醒。原本我想象的是,我该在清早时分,从清脆的鸟声中惊醒。我急急的拉开窗帘,带着愤愤的情绪。只见一只长约120厘米左右的大鸟从我窗前的树林里飞快的穿过,盘旋一周,坐落在了离我不远的对面的一棵高树上。很显然,这吵人的声音是从他的羽翼下面发出来的。

安静下来。我能够清楚的看到它嘴里衔着东西,不停的往树洞里面送。我当时有些茫然,为什么它要把辛辛苦苦找寻来的食物放到树洞里面去呢?

怀着这样的好奇,我穿上睡衣,赶了下去。

站在树下,我能够清楚的看到这鸟有着一张巨型的嘴巴,以至于这个嘴巴在与它的脑袋比较时,显得是那么的庞大。宽扁的爪子牢牢的抓着树干,靠身体前后不停的摆动来把食物送到洞里。此时我终于看到这个昏暗的树洞里,还有一只与它一样的大鸟。时不时的将它粗阔的大嘴从树洞里伸出来,迎接美味的食物。于是忽然的,我对这种鸟消除了原先的敌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别样的情愫。

我企图将这样的鸟记忆得更清楚些。它有着黑色的羽毛,覆盖着整个背部。坚硬的嘴巴前红后绿,延伸到它的脖颈和那一双深邃的眼睛。眼睛与嘴巴之间,就仅仅空出了那么一条小小的缝隙。小小的缝隙围着背部黑色的羽毛,小心翼翼的生长着,终于蔓延成了它身体上那一大块刺眼的深黄。尾羽的内部,偏中部分为橙红,其余为深黑色。最有趣的是,在它头上长有一个铜盔状的突起。这让我忽然的想到另一种动物--犀牛。

从此,每个清晨我都会从它的轰鸣声中苏醒,急急的打开窗户,面对着它们。偶尔能够看到飞来的这一只大鸟进食,颇为滑稽。它用嘴巴将食物高高的抛起,然后准确的接住,咬碎。

中午,它坐落在树干。我就面对着窗台,细碎的光斑投射到我的玻璃杯上,我用嘴唇紧紧的贴住它。然后安静的听着那一只大鸟在树顶,时不时的发出如马一般粗旷响亮的嘶鸣。接着,我就陷入了沉思中。

我开始试图要与它们接近,了解它们。于是我找来了一个笔记本,将它每天到来的次数和时间准确的记录下来。这让我原本枯燥的旅途在瞬间里生动了一些,像一笔黑白画上的水彩。

一天早上,旅馆的老板发现了我对这种鸟很感兴趣,于是在聊天中向我介绍了一些关于这种鸟的生活习性。原来,这种鸟叫犀鸟。这是因为它的头上长了一个类似与犀牛角的盔突,轻巧而坚硬。外面整日飞翔着,穿松越林的是雄鸟,在树洞中哺育孩子的是雌鸟。它们会在雌鸟产卵前期寻找合适的树洞,雄鸟衔回泥土,雌鸟就从胃里吐出大量的黏液,掺进泥土中,连同树枝、草叶等,混成非常粘稠的材料,用它把树洞封起来,仅留下一个能使自己伸出嘴尖的小洞。以此来预防哺育期间,蛇、猴子等天敌的外来侵害。

最后,旅馆的老板告诉我,哺育期间最辛苦的并非是雌鸟,而是雄鸟。一般在小鸟出世之后,雄鸟的体重都会因为疲劳大减。不知怎么的,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忽然的对这种吵人的大鸟有了一种莫明的疼爱。

我更加积极的来光顾它们了。有的时候我会买来整包的干果放在树下,然后回到屋里,悄悄的看着它把所有的东西一件一件的衔走。

午后的大雨逼迫着我不得不把窗户关上。可我还是依旧的能够听到雄鸟从我窗前飞过的声音,我就这么安静着,等待雷过雨停。

瓢泼的大雨连接下了三天,将这个森林的树木洗刷的翠绿刺眼。可我的笔记本却在这三日后连续的空白着。因为在这场大雨过后,我始终没有看到大鸟再次的飞过我的窗前。

逐渐的,我的情绪由开始的等待变为着急了。我也曾试图着要将它找回来,可茫茫林海,我该从何处寻觅它的影子?它又可曾知道,洞中还有它的妻儿,它怎能就此一去不归呢?

连续五天我没有看到它的影子。我由开始的担心它转移到了担心它的妻儿,它们守在洞中,是否会被饿死?

我买来了干果,找来了梯子。我想爬上树去,将这些干果从小小的树洞里仍进去,先保住这些可怜的小生命。可我这一举动被旅店的老板制止了。

“没用的。”他沉静的说道。

“为什么?”我有些奇怪。蝼蚁尚且贪生呢。

“它们就是这样。雄鸟不回来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在外面死掉了。而雌鸟等不到雄鸟归来,也将会和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守在洞中,绝食直至死亡。”

我忽然被这一种几近残忍的等待感动了。站在歪斜的梯子上,我猛然的侧过头,止不住的泪流满面。

后来,我翻阅了许多的书籍来找寻关于犀鸟的介绍。原来这种鸟,终生只有一个配偶,倘若这个配偶不幸死去,那么另外一只也会用绝食的方式来了却自己绚若夏花的生命。

我一直都认为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可在这一刻,我却被这种原始的殉情方式打动了。因为它们所要面临的是一种超越人世常情,凌驾于时空之上的死亡。这样的死亡,不是身体的消亡,而是连带所有与你有关的东西,包括与你爱情的结晶,还有那些甜美的记忆,都一并的在等待死亡的过程中消失了。

这样的消失仅仅是因为我不能失去你,更不想承受失去你以后的生活。爱情,在犀鸟的世界里,就单纯的代表着致死,代表着不渝。

六千步的长度

重庆西南边陲之地有一座鲜为人知的千年古镇--江津中山镇。立于此镇,往南30公里,便可亲触云贵两省的交汇之林。几年前的中秋,一支户外旅行探险队曾在无意中走到了这里。

前方已没有继续行进的山路,目及之处,皆是绵延不绝的莽莽苍山。此刻,他们已经徒步了整整两天两夜。

没有腾升的炊烟,亦没有登山采药的农人。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做出沿路返回的决定。正当众人转身欲罢之时,一位手握望远镜的小伙儿忽然发出了兴奋的声音:“看哪!对面山上竟然有条路!”

路是人走出来的。此地乃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怎么可能会有拾级而上的路?

这条来历不明路,成了众人心中的导航灯。他们顺着这条布满新鲜凿痕的路,缓缓而上,足足两个小时才抵达山顶。

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支户外探险队的所有成员。在云雾缭绕,清风拂面的山顶,不但有成片的蔬菜和茁壮玉米,更有《桃花源记》中的屋舍俨然。

顷刻,身着老式蓝布衫的一男一女背着柴火从山林中走了出来。探险队的成员不禁被眼前的美景所吸引,从包里掏出张相机,眯着眼睛,咔嚓一声,照了张相。谁知,这个看似平凡无奇的举动,竟把女人吓得惊慌失措,一个箭步躲在男人身后,再不肯出来。

没人知道,在这片云蒸霞蔚的森林中,竟隐藏着一段长达56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传说。

他叫刘国江。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尚且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她,却已为人妻。当地有种风俗,换牙的孩子,如果能得到新娘的抚摸,那么,日后长出的新牙势必洁白整齐。

母亲抱着他去了。他啊啊地张着嘴巴,等待她的手指。他被大红的花轿吸引住了,全然没有注意到持续下落的口水。母亲拍拍他的后背,他猛然回过神儿来,在闭上嘴巴的同时,也狠狠咬住了她的手指。

所有人都笑了。他记住了她的名字,徐朝清。

十几年后,丈夫病逝,她成了身系四儿的苦命寡妇。他毅然不顾家人反对,誓要娶他为妻。但在那个思想保守的年代,没人能够接受一个年轻壮士的小伙儿与年长其十岁的寡妇结合。

村里流言四起。那些恶毒的话,直到今日,他仍然记得一清二楚。

为了躲避红尘纷扰,在一个下着清幽细雨的夜里,他勇敢地牵起她的手私奔了。

从此,他们的世界里只有孩子与荒坡,只有流云与山峦,只有六千万年前的褐色丹霞地貌与侏罗纪时代的桫椤树。

她越发想家了。她对他说,想回家看看,毕竟来世一遭,不论如何,皆不可六亲不认。可她已不复当年的矫健女儿身。为了圆她这个日渐苦涩的梦想,他决定为她修一条回家的路。

她得照看年幼的孩子,兼顾家务。没人能够帮他。因此,开山凿石的重担,全落在了他一人身上。一个人要修完一座高山的石梯,而手边却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工具,只能依靠最原始的铁锹和铁凿--这项庞大工程的难度,丝毫不亚于精卫填海。

从此,他早出晚归地开山修路,累得几乎瘫倒在地。他从没想过放弃,尽管争分夺秒地干一年,也只能敲出百米之距。

他记得,他修第一级台阶的时候,尚且是个黑发健齿浑身蓄力的小伙子。敲着敲着,头发白了,再敲着敲着,牙也掉光了。

时光荏苒,五十年的岁月悄然而去。终于有一天,他发现梦中的路,竟在不知不觉中修成了。为了送她一条回家的路,他把铁锹凿烂了23根,铁镐刨坏了45把。

林中多雨,山路易滑,他怕她在回家的途中摔跤,因此,在沿路的峭壁上凿出了许多扶手,好让妻子在行走的时候能有所依靠。

我想,世间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形容,当他第一次牵着她的手走下这条用尽一生为她修的山路时,那些在她心中澎湃不息的心疼和感动。

没过几年,他去世了。临终前,他左手握着生前修路用过的铁镐,右手紧紧擒住她的手。成年的孩子们都哭了,因为不论如何努力,都拉不开母亲执著的双手。

这六千步的长度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是一座耸立在浮华时代天地之间的爱情丰碑呢,还是为我们真实丈量了一位平凡男人如何从健硕青年走到蹒跚白发的苍茫?

总统的守身如玉

若时光能退回到1819年的明媚之夏,我们定然会看到,28岁的他,经历百般磨难之后,终可与自己一生最心爱的女人订婚了。

他双眼含着热泪,牵着她修长的右手,在一棵无名树下许下了动人的誓言。他说:“这一生,我非你不娶!”她笑笑,心里顿时溢出了无数张细密的小网,将困顿的心层层包裹。她坚信,这是可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

婚前之恋是他一生里最为甜美的时光。他们不曾料到,这段本可暖却一生的爱情,竟会在短短的几日内恍然夭折。

那时,他是个贫困的律师。而她的父亲,在兰斯特开办了一家大型的炼钢厂,赫赫有名,身价百万。她是百万富翁的娇女,掌上明珠。于是,她的父母毫不犹豫地坚信,这个贫穷的律师一定是看上了自己的财富,想通过女儿本身来谋取自己想要的利益。不由分说,淡漠地取消了这门婚事。

她开始了以泪洗面的生活,并试图通过劝说的方式来让父母知道自己非他不嫁的心意。但均已失败告终。他绝望极了,整日浑浑噩噩地过着,似乎,生命已然到了尽头。

1819年12月2日。他们终于得以见面。可一向温柔懂事的她,竟然会忽然变得蛮横起来。他们莫名地小吵了一架。他不知道,那是她的良苦用心。她希望这样,他便能放开她,去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

他丝毫不曾放却,每日都在小楼的不远处等待着她。他相信,有那么一天,他的父母会被感动,会明白他之所以爱上她,全然不是为了金钱。他想,他可以这么一直等下去,直到白头。

1819年12月9日,也就是他们别离后的一周。她在费城无故逝世,死因不明。有人说,她是吞服鸦片过量而死,也有人说,她是因情悲绝自杀。

他的生活顿时天崩地裂。他不知道要用何种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深处缠绕不去的忧伤。百般无奈之下,他鼓足勇气给朋友写了一封啼血之信,信中如此说道:“没有她,生活现在对我来说成了凄凉的空白。我的希望全被切断了,我觉得,我的幸福将和她一起葬进坟墓。”

为了表示他的真挚之情和无限哀思,他给她的父母写了信件,要求出席葬礼。但遗憾的是,这位身价百万的父亲不仅毫不领情地将原信退还,还把女儿的死因归结在了他的身上。于是,他在凄惘中发誓:“既然她已死,我将终身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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