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7285700000095

第95章 工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94)

第五十四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五十五条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六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执行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

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第六十七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

第六十八条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六十九条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或者作出笔录要点,笔录要点可以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十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第七十一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七十二条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七十三条涉外仲裁规则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附则

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仲裁暂行规则。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第七十七条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第七十八条本法施行前制定的有关仲裁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本法为准。

第七十九条本法施行前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组建;未重新组建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届满一年时终止。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仲裁机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终止。

第八十条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经营的企业事业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第四条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五条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修改;如果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应当责成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

第七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国家机密。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

第八条统计调查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统计调查项目编制。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拟订,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报国务院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拟订,或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发生重大灾情或者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原定计划以外进行临时性调查。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计划,必须同时制定相应的统计调查表,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查或者备案。

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必须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第九条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十条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以保障统计调查中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方面的标准化。

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制定。

国务院各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法和国家规定编制发布的统计调查表,有关单位有权拒绝填报。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二条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分别由国家统计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乡、镇统计员统一管理。

部门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由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

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资料,由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核定,并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请审批。

第十四条属于国家机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员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具体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国家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这些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第十八条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企业事业组织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或者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第十九条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二、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

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四、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乡、镇统计员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第二十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部门和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组织、协调本部门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工作,管理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表。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二十二条统计人员有权: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

二、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三、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统计人员应当具有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对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统计人员,应当组织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计机构、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照国家规定,评定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保障有技术职称的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可以对有关领导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四、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自行编制发布统计调查表的;

六、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核定和批准,自行公布统计资料的;

七、违反本法有关保密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有上列一、二、三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暂停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法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七条国家统计局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法自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六三年国务院发布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即行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同类推荐
  • 魅力经济学

    魅力经济学

    经济学是简单的,一杯咖啡、一辆汽车就可以解释它。经济学是迷人的,它的理论充满智慧,也不乏诗意的想象。经济学是体贴的,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形影不离。经济学是实用的,从柴米油盐到经营管理无所不包。经济学是精彩的,从温莎公爵的旷世恋情到惊心动魄的货币战争。
  • 酒店经营管理

    酒店经营管理

    酒店经营管理策略。酒店业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开放以来发展最迅速、国际化程度最高并将持续发展的朝阳产业。本书内容涉及:酒店概念、酒店管理基础、前厅服务管理方法、客房服务与管理实践、餐饮服务与实践、康乐中心及其服务管理、酒店营销管理、酒店理财管理、酒店人力资源管理等内容。
  • 搞通财务出利润

    搞通财务出利润

    阅读本书,您可以:读懂各种财务报表,发现企业管理中的问题;掌握有效提升企业利润的方法;利用财务指标进行财务分析,洞悉财务数据背后的问题。财务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它为管理者提供了深入洞察数字中财富信息的方法。每个企业的管理者都可以利用财务数据作出决策、分配资源和进行费用预算,从而为实现企业利润服务。
  • 经济学的诡计大全集

    经济学的诡计大全集

    本书分为九大编,分别介绍了消费、生产、职场、理财、爱情、婚姻等方面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既新颖有趣,又能启发读者思考,引人入胜。我们力求让读者认识到经济学“诡”计多端的一面,从容看清商家使用的花招,以及经济学到底在我们身边布下了什么迷阵,到底生活中都隐藏了哪些秘密。到底工作中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同时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例子,来介绍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并且让读者把经济学的智慧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去,让你既能在精神上得到知识的愉悦,在诡计、陷阱和谎言背后读懂经济学,更能学会在工作和生活中以经济学家特有的”法眼”识破一切机关,从而避开陷阱,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 什么样的城市是最好的城市

    什么样的城市是最好的城市

    本书主要收录了城市品牌:软实力、影响力、传播力、快速城市化给基础设施带来新挑战、突发事件与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尊重城市规律回归地产价值、深港共建世界城市是深圳未来30年发展的战略选择、成都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等内容。
热门推荐
  • 泫鹓

    泫鹓

    我的灵魂在黑夜里奔跑,淋漓畅快。我在明亮的灯下坐着,泪眼婆娑。
  • 买只鬼

    买只鬼

    奉劝一句千万不要在网上乱买东西,否则你有可能会后悔终生,更有甚者会付出生命。我,就是一个例子。因为一次购物,改变了整个人生。从此恶鬼缠身,奇遇不断。可是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还是另有玄机。我以为我掌控着自己的一切,其实一直都在别人精心布置的棋盘里。且看我如何打破命运,赢得人生这盘棋。
  • 石头的命运

    石头的命运

    一枚神奇戒指,且看小人物石浩如何与兄弟一起,在末世中杀出一片路!
  • 校花PK校草誓言你要兑现

    校花PK校草誓言你要兑现

    许偌,学校的校花,许家的二小姐,有一个宠她上天的哥哥,尚宇然,闵夜的老大,黑道的王,尚家的独生子,在母亲的威逼下不得已去了学校上学,一个校花和一个黑道的王,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亲们脑补一下吧!
  • 常识与洞见

    常识与洞见

    《竟业旬报》——“重要出发点”、《新青年》——自此“暴得大名”、《努力周报》——“忍不住谈政治”、《新月》——争人权的“斗士”、《独立评论》——“诤友”与“诤臣”之间、《自由中国》——勉为其难的“教父”、言论自由与个性发展、言论自由与人权保障、言论自由与民主宪政等等。
  • 主角的一万零一种活法

    主角的一万零一种活法

    "世界,不过是神随手捏出来的沙盘。生命,不过是沙盘上被操纵着的傀儡。这是一个高高在上者肆意操控凡人,让他们在罪恶与争斗中杀戮的时代。这是一个套路盛行的时代,没有人能够挣脱“神”的枷锁,活出自己的命运。掌握天地神火,誓要战破天穹的青年斗者;一世闯江湖,一世做魂师的唐家男儿;三十年搓雷暴,三十年搓龙卷的法神。体内承载着几千个来自不同世界的主角灵魂,无名在魔法幻想的世界中踏上了寻找人生意义的第一站,直到被称为“神”的造物主出手毁灭了一切。无名苦笑着,背负“主角”之名,毅然踏上了与神对抗之路。原名《主角的一万零一种死法》前期是以爱与绝望为主旋律的神经病西幻之旅,中后期是以命运为主题的弑神(作者)之路。"
  • 三生雷雨三世缘

    三生雷雨三世缘

    我,雨灵儿,乃是天上的雨神,守护一方净土,每天布雨便是我的职责,自由自在,从来不懂喜欢是什么,更别说爱了。但是,生活总会有惊喜,我遇到了那位我可以付诸生命的白衣男子,他便是新任雷神-------雷厉明。从此,我们的三世缘便开始了……
  • 重生成柳神

    重生成柳神

    刘余庆重生成柳树,赶上灵气复苏,神话再临,从此扎根彼岸天,插柳人世间,天地分身万千。探寻复苏之秘,寻找天源真相,培育金丹人形自走核弹,同远古泰坦地球竞技,收哥斯拉当小弟,杀外神证道宇宙,带克总白日飞升。我是无心仙柳,我是,道外柳神!(异兽+幕后+进化+争霸)
  • 最后一个魔女生还者

    最后一个魔女生还者

    魔女族最后幸存的少年,周游英国,搜集魔物,装到箱子里,与伙伴反抗教会拯救魔物的故事。
  • 重生带着红包群

    重生带着红包群

    重生回到十五年前,跟着回去的还有个果7和神秘的红包群。带着父母和亲人远离那些各种渣亲友,在群友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一步一步向着前世从没想到的方向进步。只是,这位大佬哪冒出来的,前世根本没听说过啊。女主男主双重生,1V1,双C,成长流,半架空。新人求收藏求票票~然后就是,我建了一个群,有兴趣的小可爱可以申请进群:88468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