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1997年秋,我收到一封从厦门寄来的信,信封上字迹是娟秀的女人字体,没有详细地址,我大略一想与厦门没有通信关系的熟人,是谁写的呢?打开信一看越发糊涂了,信的大意是,今春厦门一别很是想念,那一夜情给她留下难忘的印象,感到大哥这个人很好,有档次,有水平,有一颗善良的心,本不想麻烦大哥,只因湖北家乡闹洪水,房屋冲倒,庄稼受涝,生活很困难,望大哥见信后给××××账号速汇六千元。如果大哥不念旧情,见死不救,我就向当地政府和党委揭露你在外期间的行为……
莫名其妙,今年夏天我去过厦门吗?大略一想就知这是莫须有的,我1997年上半年没外出过。再说“一夜情”本老爷子即使有这个贼心,也没有这个贼胆,这显然是敲诈。我把信给秘书看了。刚开始他还挺严肃,但不一会儿他可能记起了我上半年根本没出过门,所以就哈哈大笑起来,说这个“鸡”是找错门了!回家对老伴说起这件事,她当然给我“彻底平反”了。打那以后,我和其他主任也收过类似的信件,再看到这样的信,就没有开头那么紧张,那么多疑问了。
感悟
信封是女人手写的字体,信笺上是女人手写的复印件,这就是说,同样内容的信发出若干封,而信封上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她怎知你是个干部呢?现在信息这么发达,有人说,从网上就能查到中国所有官员的通讯录。还听说,某某还真的偷偷给类似信的账号寄过钱。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如果有些肆意妄为、放荡不羁的人那年春天正好出差到厦门,又上演了“一夜情”,你说他接到这封信敢无动于衷吗?所以,这一行买卖越做越大,如没有“效益”,他(她)们能经营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