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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我的中学时代

如果按现在要求学生的标准,衡量我在中学读书的情况,我可算不上是个好学生,除了自己喜欢的课程以外,诸如数学、理化、外语等课程,几乎从来未得过高分儿。中学时代是怎么过来的,连我自个儿也说不清。幸亏那会儿家长管束不严,学校也没有拧得像现在这样紧,不然那会儿我一准得逃学,恐怕连后来的一点知识都会跟我无缘,岂不是白白地混过那段黄金时光。不过也有值得骄傲的事情,我读书的学校是天津一中,在当时是全市数一数二的中学,就是现在在全国也排得上,可以说跟赫赫的南开中学齐名。这就使得我的在少年时代总还有点光彩。

别看这所学校这样有名气,读书环境在当时却很宽松,打个不很恰当的比喻,有点像个百树丛生的林子,什么鸟儿都有可心的枝头栖息。照现在一般人的想法,这样著名的重点学校,应该更看重数理化课吧,其实并非完全如此,就是所谓的小三门儿音(乐)体(育)美(术),我在这里上学时也颇受重视。别的学校的体育课,每周只上一堂课,这所学校每周上两次,不及格照样留级。音乐和美术课也不马虎。在这所中学读过书的科技人才不少,我在一本天津一中同学录中看到,有许多校友都是国家建设部门的业务骨干。就是文艺体育方面也出了不少的名人,像我知道的游泳健将穆祥豪、穆祥雄兄弟,男子篮球国手白金申,乒乓球国手王志良等等,都在这所学校读过书。文艺方面的人才,像著名歌唱家李光羲,已故的话剧表演艺术家金乃千,在《四世同堂》中饰演大少爷的郑邦玉,以及作家林希、赵玫(这所学校招收女学生,是在我离开以后的事情,有次跟赵玫聊天儿,才知道她在一中读过书)等人,他们的事业都是从这里起步的。

我在天津一中读书那会儿,学校里有不少的文体组织,像新闻通讯社、话剧社、歌咏队、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等等,都给学生提供了活动的机会,更使学生的爱好得到了满足。当时的天津一中,没有女学生,从初一到高三,都是男学生,演话剧的女角色,就由男生扮演。那会儿我不认识金乃千,但是他在天津一中很出名,就是因为在话剧队里,他常常扮演女角儿。后来他和我都到了北京,彼此交往也就多了起来,每每回忆在一中的时光,说到他演戏男扮女角的事,我们两人总要哈哈大笑。著名的篮球国手白金申,在一中的时候比我高几个年级,我经常站在操场看他打球,所以那会儿就知道他的大名,以及当时全校师生通称的“大白”。现在人们一说起名人来,好像非得全国皆知才算,其实无论大小地方或单位,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名人。穆家兄弟、白金申、金乃千等人,当时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就是一中的名人。他们给学校争得的荣誉,更是让我羡慕不已,暗地里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像他们那样,给学校做些有光彩的事。

当时,我比较喜欢文学,尤其喜欢诗歌,只要有时间就跑书店,找一两本诗集,抱着在柜台边上看。不需要花钱买,却能长知识,这叫看“蹭书”。艾青、鲁藜、田间、闻一多、戴望舒等新诗人的诗,莱蒙托夫、普希金、雪莱、海涅等外国诗人的诗,徐志摩、朱自清、冰心、巴金这些作家的散文,还有一些翻译的外国小说,我都是这么看蹭书蹭来的。看蹭书起码有两个好处,一是不花钱老看新书,二是不像借书那么麻烦,除此而外还有个更大的好处,促使你必须专心致志地读书。当然,那会儿中学里的功课,也不像现在的学校,安排得紧紧死死的,不让学生有个松动的余地。

说起看“蹭书”来,我想起一件事。那会儿天津有位作家叫刘云若,他写的小说大都是城市里的故事,跟我们的生活很贴近,大家自然很喜欢读。有次和几位同学读他一本小说,小说里讲的故事发生在天津马场道一带,我们几个孩子信以为真,几个人一合计,放了学就急匆匆地跑到马场道,寻找书中说的那个红门大宅院。见到一个红门大院就向里扒望,还边看边议论是不是这家,如果觉得不像好继续往别处找。正当我们几个人趴在地下,从一家大院的红门缝向里瞧时,忽然被人从背后踢了一脚,回头一看是位中年男人瞪着我们。他以为我们是小偷,要送我们到公安局去,我们一边央求一边说明情况,直到我们把一中校徽亮出来,他这才放心地让我们走开。可见那时候我们是多么迷恋自己的爱好。

孩子们都是善于模仿的,一旦有了自己认定的理想,总要悄悄地幻想着实现。我喜欢上诗歌以后,开始并不敢写诗,就先从写小稿学起,心中却暗暗地打算,争取将来当个作家。我把想法说给一位高年级的同学,他就介绍我参加学校新闻社,我想这样也不错,即使成不了作家,当个记者也很好,跟自己的理想不也蛮接近吗?从此,我成了一中新闻社的成员,跟着高年级的同学一起,在学校出黑板报、编油印报,同时向报社、广播电台投稿,课余的时间显得特别充实。

那会儿天津市的中学生,每几年就开一次运动会,一中有开展体育运动的传统,一中的运动员总要拿些好成绩,全校师生都会大受鼓舞。我们学校新闻社的成员,在这时候也格外地来劲儿,学着新闻单位叔叔阿姨的样子,分成记者、编辑、出版几拨儿人,大家分头开展各项活动。我那会儿的语文比较好,尤其是作文在年级中数得上,这时通讯社就让我当小记者,采访运动员,写大会花絮,然后发表在学校黑板报、油印报上,有的还在报纸或电台转发。这样一来就对写作的兴趣更浓了,促使自己向更高的水平攀登,一来二去地有了努力的方向。

真正想从事文学写作,是在我写了一篇文章,由《天津青年报》发表之后。老师告诉我,这样的文章叫散文,只要经常地写下去,慢慢就会熟悉了。经老师这么一点拨,我心里开了窍儿,觉得自己还能写,从此,就更加用心了,有意识地朝着这方面发展。只是自己的天份差,而且只想着写作,忽视了认真读书,终成不了大气候。说起来这些年在编辑工作之余,也经常发表些散文随笔,算是实现了早年的理想,但是跟我同时期学习写作的人比,我这些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我之所以跟同辈人拉开了距离,天份不及人家当然是主要的,但是还有个不可忽略的情况,这就是我没有好好地读书,也就是说,先天的基本素质欠缺,加之后天的勤奋不够,再美的理想,再好的向往,都很难达到自己欲求的程度。

从中学校门走出来,进入社会开始工作,转眼几十年过去了。我由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成为现在日渐衰老的长者,这其间经历多少事情,无论是喜的是忧的,无论是大的是小的,有许多事情让我激动过,但是最让我感激不尽的,莫过于中学时代的生活。这一段生活的时间,其实并不是很长,然而对于人的一生,却极为重要和关键,就如同一座房屋的根基,夯实了才会盖起高楼。回想成年以后能够做点事,学会用笔倾诉心中的话语,就不能不想到中学时的日子,因为后来从事的职业,正是从那时起步的。没有最初的爱好,没有学校的培养,就很难成为人才。

哦,中学时代—霞光一样美好,黄金一样珍贵。它是那么重要,然而,又是那么短暂。谁在这时候有个坚定的起步,一生都会拥有享用不尽的财富。谁在这时候虚掷时光,谁就会在今后懊悔莫及。这就是中学时代给我的唯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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