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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和小偷

人生在世,总会碰到许许多多顺心和不顺心的事,总要和许许多多可爱或者可恶的人打交道。这都是不能由自己趋避的。比如小偷,谁没接触过?一个人一生之中如果没有偷过人或者被 偷过,那简直是奇迹。所以平心而夜工,每个人都曾经或者将会与小偷结缘。

幼时家居北平。冬日的一个夜晚,全家人渐次冻醒,先是 祖母发现房门洞开,挂着的棉门帘不见了,知道不好,忙唤起父亲 。一看,糟了,衣架上的大衣、棉袍、围巾、帽子、床前的皮鞋、桌上的闹钟,凡是单摆浮搁的器物均被洗劫一空,连厕所的灯泡都被拧走了。大约是怕惊动人吧,小偷倒还没有翻箱倒柜。祖母的损失最大,她老人家把攒下来的一叠法币独出心裁地缝在棉门帘的夹层里,满以为万无一失,不料却被窃椟及珠。父亲立即到到警察局报了案,黑衣警探也来勘察了现场。他们一走,父亲便 断言:“没用,案是笃定破不了的—官匪一家。”果然,这件失窃案自此便不了了之没了下文。从此,家里只好养了一只狼狗代替警察,直到我们离开北京时,才送了人。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对小偷的体验。

童蒙未开之年,我自己也曾做过两次小偷。

借了高年级同学一套四册的连环画《十家坡》。又转借给人,还到我手中时,残缺了好几页,大同学逼着我赔,我只好认了。但九千六百元旧币的定价,令我愁肠百转。

债主天天相逼,我只好铤而走险。平时见母亲买菜买粮时打开柜锁一摸便是一两张一万元的票子,锁好后钥匙随便丢在抽屉里,大有空子可钻。一日趁她在邻居家串门时,我从抽屉里拿出钥匙打开柜锁,只见一叠印着一只轮船的淡绿色的万元钞票整整齐齐躺在一只针药纸盒里,心中一阵惊喜。惊喜之余,紧接着一种极其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霎时袭上心头,恐惧、胆怯、羞愧、自责杂糅在一起,想到母亲为了省几分钱,宁肯买成堆打了蔫的处理菜;想到两个哥哥周末回家为省几分钱,宁肯步行而不乘车……我的心像泡在醋里一样发酸,伸过去的手犹豫起来了。可一想到那位高年级同学恶语相逼的情态,又觉得不能错过这次机会,自欺欺人地宽慰自己,反正这一叠票子母亲也未必知道有多少张,反正自己只干这么一次,终于鼓足了勇气,抖抖索索拈出一张,迅速锁好柜门,钥匙复归原处。

偿还了债务,心中并不轻松,好几天里,只要母亲叫一声”宁宁“(我的小名),我的膀胱便一阵发紧,准备好要“坦白从宽”。然而没想到事情真如我之所料,母亲不是那种精细的女人,她果真并没有发现少了一张钞票。我的第一次行窃便顺利得手而终于一直没有败露,庆幸之余亦多感慨:小偷这活计真他妈不是人干的。虽然作案现场在自己的家中,虽然偷的是自己的亲娘,也让人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也正因为作案现场是自己家中,偷的是自己的亲娘,那种愧悔之情时隔四十年至今犹存。我下定决心一辈子不再干偷人的勾当了。父亲常常这样教训我们:“无志之常立志,有志之人立常志”,我并不认为自己属于那种无志之人,却偏偏不幸被父亲所言中,刚刚立了不再偷人的志之后,却无意间大偷了一次,而且偷的是金子。

二姑妈出嫁时,在饭店吃过喜筵之后,客人就都到大姑妈家休息。大姑夫是工程师,工资高而且只有表哥一个孩子,家境相对优裕一些。我吃饱喝足躺在大姑妈家的炕上休息,觉得背下有点硌,一摸,栽绒毯子下硬硬鼓着一块,顺手插进毯子下面再一摸,摸出一个核桃大小的布包来,细针密线纳鞋底一样缝得鼓鼓囊囊结结实实,沉甸甸的。什么东西?好奇心驱使我使劲拆开针线,“啪嗒”掉出一块腰表的指头肚大小的金属块来,黄黄的亮亮的,上面还有看不清的字。我断定是一颗子弹,便装进自己口袋,剩下的布包怎么也拆不开了,就顺手扔在奶奶的床下。这颗“子弹”在我兜里装了三四天,都快玩腻了的时候,被母亲看到了,问我从哪里来的,我看到母亲脸上从未有过如此惊异和严厉,直觉出事态的严重,下意识撒了一个谎,说二姑妈结婚那天在街上拣的。母亲追问细节,我说在马车辙里看到一个东西闪亮,便抠出来这个子弹。编得入情入理。母亲遂转惊为喜,认定自己的儿子交了好运。过了几天姐姐去大姑妈家闲坐时谈起我拾金子的事,想与大姑妈共同分享这份喜悦时,大姑妈下意识地伸手到毯子底下一摸,脸上顿时没了血色,她颤声央求姐姐,立即把我用黄包车接过去。大姑先塞到我手里十万块钱,强装着笑脸问剩下的那个布包在什么地方,我领她到奶奶房间里,钻到床下,那布包静静躺在那里,大姑妈接过布包嘴唇哆嗦着这才哽咽起来,她难怪,这是她节俭多半生准备给独子成家的全部积蓄呀!此时,我才省悟到自己所作所为的性质,怏怏地离开大姑妈家。大哥要揍我,父亲不让,大哥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从小就偷金,长大还不成了袁世凯?!”我那时只晓得现大洋上那胖老头是袁世凯,可大哥何以对他如此鄙夷不屑,又何以将我和他联系到一块就很让我莫名其妙。为了这事,我在兄弟们中间低三下四了好久,不敢和别人争辩,怕人家揭我的短。平生两次为窃,一次有心,一次无意;一次成功,一次败露,而带我我的都是心理上的极度不安和压抑。

参加工作,正直赶上了饥饿时期,同宿舍的胡师傅是一条壮汉,每月四十五斤定量,也也常是寅支卯少粮,一天去市里商场闲逛,把钱包丢了,钱、布票、工作证统统不足惜,让他哭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是把刚刚领到一个月的餐证也一同丢了。当下就断了顿。他如丧考妣,二目无神一筹莫展呆坐在那里。那时,人人都是大肚汉,没有一个粮食够吃的,宿舍里几个人凑几斤粮票给他不过是杯水车薪,再多了别人也实在拿不出,这位一次能抗四袋水泥的硬汉急得哭了。厂里知道了这件事,向食堂科借了几十斤粮票给他,讲定以后再从他的定量中扣除。他吃了整整一个月的窝头和红面。谁知难关就要度过,他接到邮局一个打印的通知:

* * 同志:我们在* *路邮筒中发现你的工作证和就餐劵,请 你带单位介绍信速来邮局认领。

太原市邮政局

偷儿作案以后,尚能心系失主,稍动恻隐之心,这也可算是“盗亦有道”了。

那一年,我家弟兄五人中有四个每人丢了一次钱包,除我之外,损失都很惨重。在北京读书的大哥和那位胡师傅一样,整月饭票被连锅端走,却始终收到邮局的认领通知;二哥在火车上被窃,连补票的钱也拿不出来;三哥则连户口迁移证都丢了。我的损失最小,钱包只装着八分钱邮票和几两饭票,那小偷是个笨伯,我们那一带厂矿都是每月十五日发工资,他偏在十四号行窃,效益不高是当然的。不搞调查研究,是连小偷也当不好的。前车之复,后车之鉴。被 偷之后我苦思冥想终于琢磨出一个防范小偷的秘方,今兹披露于后。那就是你一旦携款前往商店,进得门来,先稳稳稳站定双手倒背面作严肃状,目光冷冷扫视商店一周,这样,一是或可发现哪人形迹可疑,二来,你采取这种便衣警察的观察姿态,真正的小偷见了往往畏惧三分避而远之,你便可以大放宽心去购物。这方法颇灵验,反正我自己屡试不爽从此再未丢过东西,男性诸君不妨一试。

除了偷人和被偷之外,我还有一次抓获小偷的光荣经历。

八一年我们的刊物还名为《太原文艺》,那时我兼做编务。有一天听说五一路邮局报刊门市部有私人兜售最近一期刊物,我心中明明知道这期刊物尚未出厂,怎么就会到了私人手中?此中必有蹊跷,便径自奔向那里看个端的。一进门,见窗旁一个二十多岁的后生脚下放着满满一提包《太原文艺》在叫声,我尽量沉住气慢慢接近他,还是给他觉察出来,抓起提包便逃,我抢上去一把抓住他的后脖领,另一只手攥住他的右腕,我那时正值壮年,气力比一般人也还大些,个头块头亦属中上,一卡一攥,那后生自觉不是对手,放弃了挣扎,说愿跟我去,任凭到什么地方。对面就是市公安局后门,我毫不懈怠扭着他过了马路。走到小巷中,后生扭回头来,恳求道:“师傅,山不转水转,太原市就这么大个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你别把事情做绝,放我了这回,我好好谢你。”他说这话时,面色戚戚却目露凶光,而且言辞之中既有威胁又有利诱,落到这步田地还如此嚣张,我毫不犹豫地把他送进了公安局。原来他是印刷厂的一名临时工,收入不敷挥霍,偷了两捆书补贴,不料栽到我的手下。

这件事,单位上上下下都知道,我自己也觉得作了一次孤胆擒贼的壮举,为自己的英雄行为着实自豪了几天,尤其是当有人问我“你就不怕小偷捅你一刀”而我付之不屑的一笑时。我原以为单位领导会对我奖掖一番起码表扬鼓励一下,谁知后来渐渐被人们淡忘了,妈妈的!

最近一次遇到小偷是大约两个月前和友人去饭馆吃饭的时候,他去买酒,将公文包放在椅子上,我刚一扭头,只见一只黑手以眼镜蛇攻击目标的速度将包掠走,扒手见我发现了他立即又无事一般将包放在椅子上。按照当代智叟的一般做法是,公案至此可以了结,双方相安无事作罢。我偏多了一句嘴:“你要干什么:”扒手是个五大三粗的黑胖子,二十五六年纪,凶眉恶眼挺身凑上来,反问道:“你说我要干什么?”此时,我看到七八步远的地方,他的一名同伙已经很敏捷地绕过餐桌来接应,准备二打一了。我当时有点慌神,友人正挤在买酒的人丛中对我这里近在眉睫的危机毫无觉察,即使觉察也鞭长莫及。而我自己已一把白求恩的年纪,两个人怕也不是那黑胖后生的对手,可又不甘示弱服软,便故作镇静地说:“那是你的包么?”黑胖子理直气壮地说:“给你放下了你还要咋?”他的蛮横竟激得我连些许的恐惧也忘了,大声嚷道:“难道我还得向你道歉不成!”不知是我的高声引起了诸多就餐者的注视,还是这简单的道理开了黑胖子的蛮窍,两人摆出一副不愿惹事的样子走开了。

回来以后,亲人友人都说,小偷既已放下东西,便不要再追究,免得吃眼前亏。可我即使再碰到类似情况也难以那么理智,谈不上什么见义勇为与否,只是身不由己而已。然而倘若真的冲突起来,我肯定一败涂地。我已不具备与这等顽劣相抗衡的身手与体力,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想到这些,无奈之余,心中也油然泛起一丝苍凉。

小偷大约今后还会有缘相逢,我知道自己决无充当见义勇为为主力军的角色了,但我坚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倘若真的事事处处正不邪,那我们中国人还活个什么劲呢!

(补遗):前几日,看电视小品,笑星侯跃文假小偷之口说:“……现在,我作案有目标了,偷了他,他都不敢报案,一报案,把他崩了,把我放了,为什么?咱帮公安局破了大案呀!”此时掌声雷动,这掌声真乃意味深长,不知读者诸君作何感想。

(原载《都市》1992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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