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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王安忆:喜宴(1)

王安忆(1954年~),江苏南京人。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纪实与虚构》、《长恨歌》、《遍地枭雄》;中篇小说《小鲍庄》、《叔叔的故事》、《我爱比尔》;《王安忆自选集》等。

天下着细雨,是春雨,小岗上有人家要娶亲了。上午遣人到这贴邻的大刘庄来请,来请谁呢?请知识青年。小岗上是个小庄,只一个生产小队,大刘庄则有七个小队,第九个小队在大刘庄那一邻的小鲍庄,合成一个生产大队,叫大刘大队。知识青年都下放在大刘庄的生产队里,因为天下雨,没出工,坐在当门,看门外的烂地发呆。娶亲的是学校的老师,高中毕业生,年纪已经不小,有二十六了,这在乡里,早已过了婚娶的年龄。他为什么耽误下的?先是为了挑个好的,挑好了,又要“谈”一段,互相了解,所以才晚了时辰。这老师长了一张方脸膛儿,浓眉,大眼,方下颏,中间有一道浅浅的凹槽,嘴略有点此地人说的“妈妈嘴”,但不是太典型,正好使他笑起来带了点孩子气。他家还有个妹妹,长的也是他这样的。兄妹俩虽然是跟了一个干瘦的寡母生活,但身体都健壮,血气很旺的样子,可能是随他们早逝的父亲的遗传,并且都读了书。他们的寡母很骄傲地说,大刘大队就数他家的一儿一女最俊俏。现在,儿子又要娶亲了。

知识青年总共也不多,十一个,一个县城来的又回家去了,剩下十个,正好一桌。

他们和这位老师并不熟悉,因为老师是小岗上人,又不下地,偶尔在村道上遇到了,彼此都矜持地点点头,就走过去了。看上去,老师比知识青年更像是城里人。他穿得很整齐,口袋里插着钢笔,手里捧一叠课本,夏天脚上也很讲究地穿着鞋袜,冬天是一件驼绒长大衣,开着怀,手插在大衣两边的斜插袋里。只是无论冬夏,他都爱戴一顶单军帽,有檐的,戴到齐眉。这是“文化大革命”前期的装束,虽然城里也还有青年戴军帽,但却是浪荡的风格。或是歪着,或是将帽顶掐出边,有些像电影里“国军”的军帽,流露出红卫兵运动进入低潮时期的颓废情绪。像他这样毕恭毕敬的戴法,却是透出了土气。还有使他像一个庄里青年的,就是吹笛子。下学以后,他横着一杆竹笛,一边吹一边在小学校前面的田间小路上信步。笛声悠扬,他的身姿也很悠闲,这就有了一种牧童唱晚的情调。小学校是在村庄背后,人称“家后”,与村庄相隔有一片农田,单独的一排五间房屋,靠着进县城的大路,显得有些寂寥。庄里绝大部分农田,又都在南边,这里多少有些人迹罕至。较常见的是大路上赶路的人,匆匆走过。或走路,或赶了驴车,驴脖下拴的铃铛,叮叮地响,清脆得很,又旷远得很。

学校里还有位女老师,已经成家,五间房屋里有一间就是她的。男人又是在公社,一到星期天就走了,有时下了课也走。小学校就更显寂寥了。

他呢,又是深居简出的,极少到大刘庄来。大庄对小庄难免有些歧视,小庄呢,也有着自己的尊严。所以,除了在小学校,他就是在家中。家是很旧的三间土坯屋,低矮而且黑暗,真不知道怎么会长出他们兄妹这样两个俊俏的青年来。他住东头一间,寡母和妹妹住西头一间,中间是堂屋,迎门墙下的条案上放了他父亲的牌位。他的房间是很少有人进去的,却有一个常客,几乎每天吃过晚饭就来了,两人便扎进了他的房间,说话,或者奏乐。他吹笛子,客人拉二胡。这个常客也是小岗上人,比他低两级的同学,因为成分不好,富农,所以回乡来只能务农,并且,至今没说上媳妇,也过了此地的婚娶年龄。这位学友极聪敏,拉一手好二胡,而且会作曲。因为大刘庄上知识青年里有一个是爱文学的,所以时常去请那青年写歌词,一这样,就和知识青年有了往来。今天,学长娶亲,前去请知识青年赴喜宴的,就是他。

因为下雨,这学友就踩了一双“大毛窝”,既是防滑,也是取暖。春寒,加上雨,天阴冷得很,是那种不提防的沁骨的冷。他踩着毛窝,左一划拉,右一划拉,来到这些知识青年住的地方。他们散住在各处,有的在人家里,有的是自个儿单住。他穿了一件单衣,脸冻青了,却很欢喜,笑着说:请你们赏脸呢!他因是下地做农活,所以脸色比较粗糙,头发也蓬乱,这时淋湿了,就贴在额上。他长了一张瓦刀脸,牙有些暴突,是称不上好看的,但很奇特的,他倒不土。这可能是来自于他的开放的气质。他的眼神,说话,表情,都是镇定,从容,愉快,开朗。尤其他笑起来,嘴几乎咧到耳根,这张不好看的脸一下子显得生动起来。他的口音也和乡里人有所区别,虽然也是乡音,可又不完全是,这可能与他的措辞有关,比较文面,却不刻板,还相当风趣。他的嗓音也是一个原因,有些哑,但不是嘶哑,而是有些雄浑的,是种有内力的男声。总之,这一切合起来,甚至使他有了些魅力。他要比他的学长放松和自如,这是因为有自信,虽然无论境遇,还是个人条件,他都远不如学长。现在,学长娶亲了,他还没说着媳妇。很多次相亲,都是无功而返。

知识青年受到邀请,都有些茫然,这个老师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呢?由于受到这个邀请,分散在各个生产队,来自于不同城市的知识青年便也纠结在一处,讨论要不要去。有知识青年的房东就说:既来请了,就一定要去,并且不能空手去,要带礼金。礼金的标准是,一人两元,可带小孩。房东又与他们解释:虽然你们在城里,老师在乡下,但都是上过学,读过书的,也可称得上同学,所以他才请你们。于是,大家便决定去,房东又让在他家寄住的那个知识青年带上他家的一个男孩,一同去了,这男孩大约是五六岁,看上去还更小些,却很老练地双手插在袖筒里,穿着小毛窝的脚,稳健地岔着泥,走在穿了胶鞋,打了雨伞,歪歪倒倒的知识青年前面。一到地方,就不见了人影。只见门前有一群孩子在细雨中玩耍,都是大人带来吃酒的,想是混入其间。天很暗,又下雨,这些孩子看上去都差不多。

他们进了屋,黑洞洞的土坯屋里,依墙坐满了吃酒的人,里间屋是女眷,外间屋是男客,统是袖了手,也不怎么说话,有些拘谨,又有些严肃,耐心地等待着开席。他们这一伙人,并不分男女,挤坐在当门,看着人们忙乱。门前院子里张了油布,做一个大篷,底下放了案板,等着上客。阴着的天,被油布一衬,又有些发黄。油布有些破绽,不晓得使过多少婚丧嫁娶,有碰碎了的雨点洒下来,碰巧溅到脸上,冰凉的,就缩一缩脖子。老师的学友是指挥,在细雨中划动瘦长的四肢,佝着背,跑到东,跑到西。做新郎的老师只偶尔地露面。他的骆驼绒长大衣里面是新哔叽呢的制服,口袋上还别了一朵红绒花,军帽则换了蓝呢帽。他脸膛更红了,嘴抿着,想不笑,又做不到,嘴角就一动一动的,看上去就更孩儿相了。他出来和知识青年招呼,刚说半句话,就叫他的学友喊走了,去决定婚仪中的一个什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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