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芬恩对自己的这位队长是完全无语的。毕竟他们之间还是芬恩岁数大一些,回想起在莫顿上大学时,自己还要化妆成清洁工混进大学,去保护这个“招安”的雇佣兵队长。他总是找不到什么恰当的词语去形容那段时光。
莫顿在儿时因为一场意外,父亲跟别的女人跑了,母亲重病。他不得不去“打工”。对于他来说最快弄到钱的方法就是当雇佣兵,所以他移民到中东。对于他来说,只有钱而已。他带着年幼的小“杰克”去中东参加了雇佣兵,不惜一切赚佣金,一切都是为了给母亲看病而已。可就在他们高兴的拿着凑齐的钱时,他收到的却是他母亲的“死亡通知单”芬恩不知道他当时的心情,只是知道后来他与杰克把要从雇佣部带走的用品又放回去了而已。
刚刚入大学的莫顿是非常冷淡的,虽然维和国不许他带武器,但是没有人比全能杀手更危险了。芬恩记得,那是第一学期的头两个月,莫顿就分别杀了20名学生、5名老师和1名主任。维和国方面当时是真心想把他召回来带兵,但作为“招安”的条件维和国方面也是无奈。
虽然芬恩在档案里找到莫顿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化学系的高等毕业证书。可那时他应该上高中才对,不过美国那边是联合国的地盘也不好证实。关于这点莫顿一直是微笑带过的。
芬恩对于莫顿杀人的原因更是无语:有5名学生在背后唧唧歪歪地说他,他就看了他们一眼,然后那些学生多看了他一眼,他就徒手扭断了那5人的脖子。而在当时一名政教处的主任经过,一直在训他,也让莫顿给活活打死了。之后是分别有三个美女把他的东西碰掉了,还用瞧不起的眼神飘了他一眼,就被他从10楼高的实验楼头朝下摔下去了。至于那12人吗,就是那三美女的追求者的代表,很不怕死的找莫顿理论。是啊,十大校花死了三个,哪个男的不来火,不过结果也是一去不回。不过最惨的还是老师。
虽然大家心里都知道他所说的上大学不过是耗时间,好去外国进修。但他还是一本正经的选了文学,音乐和化学,他也只有这三科会去上。准确来说是为某种爱好吧。管他呢,反正没有学籍。好像是这个“后来生”引来了维和国的大官,有不少老师觉得要套近乎了。所以为他刻意安排了一些,譬如:座位,午饭还有一些烦人的琐碎事。这一切莫顿连正眼也没看过。事实上整个学院他都没正眼看过谁,除了未来的副官——芬恩。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新同学——徐枫,希望你们好好相处。徐枫,你就坐在第一排。”班主任说到。第一排,永远给委员和学习好的“乖乖”留的。为此班主任忍痛把其中一个“乖乖”放到第二排。当然班主任不知莫顿的危险,只以为是领导亲戚的富二代。莫顿扶了扶他那副假眼镜。谁也没看,走向了最后一排。要知道教室大的会多出三到四排桌椅。他走向最后一排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之后从包里拿出《福尔摩斯》开始看仿佛从未有人跟他说话一样。班主任顿时火了。心想:“不就是个富二代吗?牛什么牛。”“徐枫!!我叫你坐前面来。你听见了吗?”“闭嘴。不然我让你永远张不了嘴。”这句话说的声音不算大但足以让所有人听见。此时莫顿依旧看书。就好像从未说过什么一样“你说什……啊……!”随着一声尖叫。一张课桌应声打到她的头。之后便是一片寂静。此时此刻芬恩正在从后门关注着一切。虽然他应该制止但他看出来了。他被惹火了。他想看看这个维和国不惜一切代价去招回来的人有多强。8米的距离他一只手将课桌精准的打到讲台上的班主任。芬恩一下傻眼了。他从未见过如此之强的人。一击致命。这是多么强的人呀!
如果是说之前的人是招着他了,那这次是真惹火了。剩下的五个老师想必不用说了。都是些笨蛋。芬恩也不管。至少他没制止。
第一学期马上就结束了所有人都准备着期末考试。唯有他没有。他清楚自己没有学籍。不需要考试,连书都是维和国给买的。但此时出现了一个人。她并不像其他那些故意向他搭讪的男女一样为他那高傲冷酷折服,也不像崇拜他的力量胆识而故意找他扩充一个强大的“哥们”。她一点也不在乎。她是老师身边的乖乖女,是老师永远放心的得力助手——赵诺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