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事法学的概念、性质和任务
(一)医事法学的概念
医事法学(medical jurisprudence)是研究医事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逐渐从分化走向综合,出现两大领域汇流、不断融合渗透的历史趋势;20世纪60年代后期,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日渐式微,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蓬勃兴起。医事法学就是在这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孕育和成长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从医学角度来看,医事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法学角度来看,医事法学则属于法律科学中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范畴。
需要说明的是,与医事法学相近的学科名称主要有卫生法学(science of health law)、医学法学(jurisprudence of medicine)等。本书采用医事法学称谓,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基于目前世界各国对有关医药卫生法律事务的用语,一般均以“医事”一词概之,“医事”一词早已成了世界各国的一种约定俗成的法律专用术语。且与此相应的其他法律事务方面的用语,有“民事”、“刑事”、“海事”、“商事”等。所以,用“医事法学”作为学科名称,更加符合用法律术语表述法律问题的要求,也有利于与世界接轨。同时,虽然卫生法学、医学法学与医事法学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是一致的,但比较卫生、医学、医事三者的语义,不难看出卫生、医学都是作为一门相当成熟的专业学科名称来使用的,它们本身有着比较规范、明确的学科调整对象和研究范畴,其词义与医事相比,似乎显得狭隘、拘谨。而医事即医药卫生之事务本身是一个复合性词组,含义明确、宽泛,也更能反映出医事法学这一学科的深刻学术特征。
换言之,医事法学包括卫生法学或医学法学,卫生法学或医学法学已成为医事法学之一部分。因此,为了这一新兴学科的学术繁荣,使用医事法学指称比卫生法学、医学法学更为恰当。
研究医事法学,首先应该了解“医事”和“法律”的含义。
1.什么是医事
医事一词在这里应作广义的理解,即泛指为维护和保障人体生命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和社会活动的总和。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使人体在出生前后便有一个比较强健的体质;二是促使人体在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增强体质,能够避免和抵御外部环境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并保持完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对业已患病的人体进行治疗,使之恢复健康。《牛津辞典》为“Health”和“Medicine”下的权威定义分别是:“soundness of body or mind”和“art of restoring and preserving health”,即分别为“心理与机体的圆满状态”和“恢复和保护健康的技艺”。可见,西方对医事含义的理解比国人广泛。
2.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法律的含义可以从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去理解。从形式上看,法律具有公平、正义、无私、威严等自然品性;从本质上看,法律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确认、维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统治的工具。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从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地告诉人们,什么行为是合法的、可以做的,什么行为是非法的、禁止做的。
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钳制被统治阶级,调整社会成员的相互关系,从而使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到维护和发展,以实现统治阶级的阶级专政。
(1)法律的特征。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其特征如下: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制定或认可是统治阶级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两种方式。制定,就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认可,就是统治阶级根据需要对社会上早已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宗教信条等,由国家机关加以确认,并赋予其法律效力。
②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的。这与道德和宗教有明显区别。一般说来,道德是通过规定人对人的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而宗教则是通过规定人对神明的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怎样行为以及必须怎样行为;人们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怎样行为,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等等。
③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社会规范一般都具有某种强制性,但各自强制的性质、范围、实现的程度和方式不尽相同。如道德规范是由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及习惯、传统力量加以维护,但它不具有国家强制力。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法律规定人们行为所应该遵循的准则、权利和义务能否在现实中得以实施,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保证,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变得毫无意义。
(2)法律的作用。法律是阶级社会重要的社会调整器。它的基本作用是建立、维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来实现维护阶级统治的社会作用。就社会作用的范围或方向而言,可概括为两个基本职能:①政治职能,指统治阶级运用法律开展政治斗争,维护其政权统治的职能。②社会职能,指统治阶级基于其根本利益及维护全体社会居民的公共利益之目的,运用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二)医事法学的性质和任务
对医事法学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从医事法学的总体职能来理解,医事法学具有阶级性;从立法的根本宗旨来看,医事法学具有社会性;从科学技术进步和调整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来看,医事法学具有综合性;从医事法学是边缘学科来理解,它具有交叉性;从医学高科技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医事法学又具有发展性和时代性。因此,医事法学的任务就是将生物学、医学、药物学、卫生学等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结合起来,运用于医药卫生事业实践,用法律手段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二、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
医事法学以医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医事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医事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医事法学体系,医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医事法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国外医事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和如何运用医事法学理论来解决医药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的新问题等。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医药卫生管理活动内容的日益丰富,健康在人们的实际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作用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这就为全面地、系统地研究医事活动中的客观规律和一般方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基础,从而使医事法学的研究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
三、医事法学体系
医事法的内容涉及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各个方面,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医学的外延正在不断扩大,医事法的内容也在逐渐增加。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医事法典,所以医事法只是国家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要建立医事法学的体系,就必须从众多的医药卫生法律规范中归纳和总结出一般性问题而加以研究。
根据众多医事法学专家的观点,一般认为医事法学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绪论部分
主要阐述医事法学的概念、性质和任务及研究对象,医事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学习医事法学的目的、意义和方法。
(二)总论部分
主要阐述医事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概念、调整对象,医事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医事法的地位和作用,医事法的基本原则,医事法的表现形式,医事法律关系,医事法律责任,医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医事行政救济等。
(三)分论部分
主要阐述我国现行的医事法律制度,包括公共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治法律制度,医政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药政管理法律制度,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制度,中医和民族医药管理法律制度以及医学高科技发展引起的有关法律问题等。
由于医事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它的体系尚属初创,许多理论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医事法学体系将会不断发展和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