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99200000044

第44章 圈套

赵家这些不停出的破事儿肯定不是巧合。

查来查去,就查到了朱锦城身边的红人林廷仲身上。

彼时,赵壬晴早已成为沈立的贴身秘书,并不知晓家中出了这事儿。这些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警察局的人忌惮着朱锦城手中有兵也只是随便抓了几个人顶包处理完事儿,并不细究,赵振海毕竟是上海市叫得响名字的商人,那这么大点事儿去麻烦沈立又实在说明自己太没用,所以这亏,只好一边继续吃着,一边想办法。

赵振海早是忘了朱锦城这号不入流的小人物,所以当他知道这些事时,只当是林廷仲为了报复自己出卖他的仇,想到林廷仲是朱锦城的人,于是告诉管家让他好生准备,说是打算去拜访拜访住朱锦城,好好同他说说这事儿。

然而赵振海忘了朱锦城不意味着别人也忘了,管家听到朱锦城这个名字以后就觉得好熟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听过,于是留了心,问了家中其他的下人,然后,就从看门老头的叙述中终于想起这个人的事。

当年看门的老头看朱锦城在门外一直从天亮等到大半夜瓢泼大雨于心不忍好意告诉他老爷小姐都不会见他的让他赶紧走,谁想朱锦城不但不听劝还大声嚷嚷,自己阻止他的时候还被他挖破了脸。平时来赵家的客人向来是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像朱锦城这种毫无自知之明并且还蛮横的人还是第一次见,于是他记忆深刻。

经过看门老头儿这一番叙述,赵振海这才顿悟:林廷仲,不过是一个挡罪的门面,真正跟他们赵家过不去的,指使这一切的,是赵振海。

上海市这么多达官显贵他不找,有权有势的不找,掌控黑势力的也不找,就是找自己,稍一思考,赵振海就是明白朱锦城这是为了当年的羞辱,也猜到了他如今回来的另一个目的。

于是派人打探,这一打探,果然是从朱锦城身边的人口中打探到他念着赵壬晴的消息。

找到症结所在,问题就好解决了。

第一次不知天高地厚的求婚可以用少不更事来解释,第二次还勇往直前就只能说明这个人没有起码对自身准确的认识,况且之后竟将旁人的好意提醒当作恶意,再回来时竟然使出这些下三滥手段报复。朱锦城这个人,赵振海压根就看不上。不过朱锦城他既然还想娶得壬晴,那么掌握了把柄,事情就会有回旋的余地。

因此,赵振海第一次感受到沈立将赵壬晴留在他身边并不是一件坏事儿。

赵振海暗中派人去找朱锦城,并且放了饵:说是自己心中十分愿意与他结亲,但是现在毕竟赵壬晴人在沈立身边。因为她担任的是沈立的贴身秘书,所以知道的事情太多,如若立马表明立场并表示要和朱锦城成婚肯定不能全身而退,所以作为父亲的自己便想与朱锦城合作,自己提供沈立这方的信息,由朱锦城埋伏,待到共同扳倒沈立之后,两家便变一家。

朱锦城虽然没有多少文化本事,但是他的手中还是有大把的文化人,于是很容易将这段话翻译成了大白话,那便是:赵振海要以自己女儿的婚姻为筹码,换得朱锦城对他扳倒沈立的支持。

没待朱锦城做反应,他身边的人先啐一口骂道:真是只老狐狸,竟想着坐享其成。

朱锦城这些年在外闯荡,经历的事情许多,见过的女人也是不少,虽然一直在心中还念着赵壬晴,但对她仍有感情,但对她的认识,仍是停留在若干年前。

早就听说了沈立是上海市真正的霸主,朱锦城此次的行动开始并没有夺权的想法,所以并没有必要惊动他,所以他见赵壬晴都是跟踪,但是一次又一次下来,朱锦城觉得她越看越没有曾经见过的那些女人妖娆妩媚,越看越觉得对她没有兴趣。

所以现在赵振海提出这个合作计划,其实对朱锦城来说并没有太大吸引力。

不过在与参谋们商讨之后,朱锦城让人同赵振海带去话,说是同意。

当初决定回上海是为了两件事:一,要得到赵壬晴,二,要搞垮赵家,以报当年赵振海看不起侮辱自己的仇。

如今第一件事已经没了兴趣,那么,就直接做第二件事好了。

并且,朱锦城对沈立产生了兴趣。

林廷仲希望借用他的力量除掉沈立,赵振海也希望借助自己手中的力量除掉他。那么这个沈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迄今为止,根据打探到的消息,沈立掌握了整个上海市中大部分的黑色实力,并且整个上海市都没有人敢公然与沈立作对。那么如果自己成功杀了沈立,自己,便可以掌控他手中的所有,不过毕竟能让这么大城市中的大部分人听到他的名字噤若寒蝉,这个人,肯定是不能小觑,想来想去,朱锦城越发想要解决沈立以夺取他手中所有,于是便叫齐了自己所有的参谋,一同商谈这件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算朱锦城在招收参谋的时候表现出一副极度谦虚的态度,但由于他本身处事的风格以及说话方式文化程度的局限性,愿意在他麾下的文化人,并不会有太有能力之人,所以听了朱锦城想要杀了沈立夺取上海市黑色势力头头的初步打算之后,他的参谋们并没有提出多么具建树性的意见,只是一致乐观得表示:沈立的势力再大,毕竟只是会耍手段用权力整人,最厉害不过是上山找些要钱不要命的土匪来撑撑场面,怎能比得上朱锦城他们真刀真枪的上过战场的士兵。

他们说的十分有道理,于是,朱锦城就在他们不断地恭喜声中,下定决心,与沈立对立,并且将他取而代之。

当然,赵振海让人送来以赵壬晴为为筹码的交易还有自己回应表示十分愿意同他合作的事情,朱锦城并不会让林廷仲知道。

赵振海,朱锦城,各自心怀鬼胎,各自想将对方作为沈立的对手,却没想到,沈立的耳目,已经渗透到他们内部,并且将他们的种种的沟通一丝不漏地汇报给了沈立。

所以,之后赵振海自以为是收买到了沈立身边几个心腹得到的消息,其实全是沈立早早为他安排好的圈套,待他将那些信息再小心翼翼提供给朱锦城,便只是等着朱锦城带着人往套子中钻罢了。根据赵振海的信息,朱锦城打掉沈立的据点成功地多失败得少,于是愈发狂妄认为沈立不过是纸老虎并无太大的威胁性而行动更加肆无忌惮起来,殊不知,其实这一切,都是沈立为他们排好的一场戏。

朱锦城真心实意骚扰并威胁赵振海的事情发生在救下林廷仲之后,而当朱锦城给了林廷仲一些人马让他去刺杀沈立时,赵振海派人来同朱锦城讲以赵壬晴为筹码合作的事情,接着朱锦城与赵振海达成合作意向开始合作并且貌似合作得愉快时,恰是林廷仲则因为刺杀失败而沈立愿意留他性命将他送给赵壬晴故而被供养在赵壬晴的公馆中的时候。

因为十分陶醉不断顺利捣毁沈立据点的成功假象中,朱锦城的胆子越来越大,因而,便有了后来干脆炸了赵壬晴的公馆救出林廷仲的事。

乱砸乱摔是真的愤怒,当知道杀了林鸿生毁了林琅琅尸体的人就是赵振海,并且赵壬晴还执意坚持要将所有罪责揽在赵家人的身上,口口声声说这些事情与沈立无关,说是要报仇全部算到她一个人身上,并且表示一定不会协助自己杀了沈立并且还劝自己也放弃报仇时,林廷仲简直要崩溃了。

林廷仲唯一能想到可以解释这一切的原因便是:跟在沈立身边的赵壬晴,她爱上沈立了,或者说,赵壬晴与沈立,他们相爱了。

细想,真的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按说这贴身秘书的工作应是沈立强迫来的,可是赵壬晴留在他身边并无半分抗拒抵触,而是十分的从容与乐意;沈立明明下了狠手将与林家有丁点儿瓜葛的人都收拾得干净,却因为赵壬晴的原因愿意放过自己;沈立他如今要权有财,是上海市随时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自己一个依附于人曾经是通缉犯的人,怎么比得上;最重要的是,便是赵壬晴一遍又一遍向着沈立说话,说是让自己放弃找沈立报仇。

要家没家,要爱人没爱人,要自由没自由,除了一条烂命,再无其他。所以,林廷仲才会绝望到自愿整日沉迷于酒香女色,自甘堕落。

不过总有清醒的时候,就算绝望至极点,就算不断得迷惑麻醉自己,林廷仲也知道自己在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全是工作一天回来的赵壬晴耐心照顾自己的。尽管不断说服自己这是赵壬晴因为赵家人对自己家人犯下错误的愧疚才做的,但是仍免不了,心乱如麻。

不如就干脆想法子离开这里罢,从这郁闷绝望中脱身,被沈立供养的秘书赵壬晴圈养,总归不是长久。

于是,林廷仲借着出外去大上海百乐门挑当天带回来的姑娘的机会,向朱锦城求救。

早就听说林廷仲刺杀失败并且还被送到赵壬晴住处的事了,但是朱锦城能打探到的消息也仅此而已,沈立的人个个口风极紧,若不是因为恰巧林廷仲行动的那天赵振海去他那里商谈事情,这些,他都打探不到。

并不知其中具体,所以朱锦城也并不敢肯定赵壬晴与林廷仲如今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地步,究竟有没有反目成仇。就算如今朱锦城不再对赵壬晴感兴趣了,作为赵壬晴对自己“不忠”的报复,作为赵家妄图利用自己的报复,朱锦城希望赵家的每个人要么被杀要么极度痛苦。

既然无法确定赵壬晴与林廷仲之间的关系,如今又得了林廷仲向自己的求救,那么干脆,就由自己,来主导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反正,林廷仲不会轻易放过沈立和背叛过他的赵振海,这样,就可以利用他打头阵,利用他让赵壬晴痛苦,因此,朱锦城才决定,接受他的求救,救他。

同类推荐
  • 蔡徐坤护你为王

    蔡徐坤护你为王

    前世的南宫徵羽本有幸福的一切,却没有珍惜,抑郁而亡。重生归来,发誓护那个在无尽黑暗中带绐她光明的男孩,让他不再如前世那样背下那些莫名奇妙的罪名。可谁知一不小心成了蔡夫人……蔡徐坤:“老婆,我不想拍戏了。”好不容易找到好剧本的某人:“你再说一遍,嗯?”……
  • 泡泡女王:于少天价买宠妻

    泡泡女王:于少天价买宠妻

    薛沁雪跟父母大吵一场,就因为自己被别人买了。她离家出走,醉酒后,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男人的床上!“你……流氓!”“你已经被我买了?还有什么不行呢?”“那我还不答应呢!”“那…”男人邪恶一笑,准确的对上薛沁雪的樱唇。绝对宠文,霸道总裁上场!
  • 童话之外

    童话之外

    她是命途多舛的善良女孩,尝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有着没落的童年,残酷的青春,辉煌的现在。她为他逃离婚场,原谅因他的过失所导致的父亲的死亡,母亲的身残,他却将她推入黑暗地狱!历经辛苦,以为可以相依相守,但为爱,她却只能逃离至天涯,他千里追寻,却一度错失。身家利益,权位,亲情,爱情,孰轻孰重?本书为你讲述一份生死不渝的爱情,一种情有独钟的执着,一场命中注定的劫数......
  • 乖乖还是乘乘

    乖乖还是乘乘

    许从乖中学时就并不是个模范生,她只是懒,懒得功课,懒得复习,平时脑袋瓜挺机灵的。特别是对上江瘾的时候。按剧情发展吧!我也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但可能会偏一点女二……
  • 直播后我火遍全宇宙

    直播后我火遍全宇宙

    (新书已发《反派就是我的小宝藏》欢迎收藏!)好不容易放假的奈何在玩了许久后,接到了公司高层发布的新任务,直播。一向听从公司安排的她,坦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去了任务地点,23世纪…不过,在到了23世纪后却有几件让她发愁的事。家里人都想她结婚?——她不想结婚啊。这个人为什么老是跟在她身后?——一直跟着我?好吧好吧,那你就当我的小跟班吧。还有最重要的是,所以人看着他们的目光都这么奇怪?——唉唉唉收起你们的想法,他只是我的小跟班啊。结果,在有一天,她自认为的小跟班突然向她告白了!【已有完结文《你似光芒如骄阳》有点虐,喜欢也可以去关注一下~】希望大家可以喜欢我吖~
热门推荐
  • 橙天游记

    橙天游记

    橙天电能星,经历82亿年历史成功进化第二批智慧生物。那么,橙星文明是否能蓬勃发展呢?远在宇宙的万齐梦真,一心想了解生命现象的灵体。这回,他来到橙天电能星,会发生什么趣事呢,他对生命获得什么新的见解呢?
  • 斗暖

    斗暖

    真傻真呆?没准大智若愚聪明钻营?没准蠢不可及风吹了无痕?却让人记忆犹新先知未来是好是坏?茫然无措却另辟蹊径?扮猪吃老虎那也得有那条件...还好,暖风来袭,将阴霾吹散,铸造甜美生活.....
  • 机忆分裂

    机忆分裂

    联邦历3000年,距离上次全宇宙极光的异象已有500年。自2500年来,随着科技不断发展,人类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或许是过于现代化带来的后遗症,或许是思想转变的结果,又或许是人类自然演变过程避免不了的缺陷,大部分地球人都患有轻微的记忆紊乱以及过于情绪化的毛病。联邦历2590年,联邦第一医疗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出了第一粒“克洛定”胶囊,这意味着困扰全联邦人90年的顽疾有了缓解的方法!不过要不是2999年徐默无意间从垃圾场看到了一张克洛定的说明书,他可能永远不知道会有这么一种神药。然而当机甲与这药相遇,又会爆发出怎样的火花?
  • 神州纵横录

    神州纵横录

    在辽阔的神州大地上,共有三陆九个州际之地,人族世代居于北原这块富饶的大陆,衍朝姜氏统治了这片土地足有八百年之久。故事的开端,人族王朝灭亡已达六年,神州大地处处硝烟弥漫,人、蛮、巫、太、灵五族共同逐鹿,都想要夺鼎取得天下。而身份神秘的少年吕正蒙就生逢乱世,他寄居分族,被人轻视,偶然得知蛮族入侵的消息,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可他终究只是一个孩子,最终避免不了城池灭亡的命运,就此流落,闯进了天下纷争的旋涡中。
  • 美漫之哨兵

    美漫之哨兵

    肖恩来到了危险而精彩的美漫世界,他默默握拳,向着百万恒星之力的哨兵之路发起冲刺!书友群:324608437新书起航,《某美漫的反英雄》
  • 机器人异性朋友

    机器人异性朋友

    某超级大国被机器人所灭,将推行机器人帝国主义。钢铁侠陈皓阳和陈小凤,将是反帝国主义的急先锋。铁血比火烫,柔情还似水,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可歌可泣,可读性强。陈皓阳,叱咤风云的男钢铁侠。当邂逅美女孩赵莫璃,芯变得比稀泥还软,开始一辈子对她好。陈小凤,女,震撼寰宇的编程高手。当邂逅陈博学,就再也割舍不下。为了他,可以卖掉自己珍贵的苹果、腹肌,并一辈子做他的女闺蜜。遇到个机器人朋友,原来这么好!
  • 混世色女

    混世色女

    乌七七一朝穿越,从娃娃开始,由废柴做起。废柴?挺好挺好,废柴能把人打个半死?谁信!废柴炼出极品丹药,可能吗?废柴捡只落水狗是极品神兽?开什么玩笑!废柴把武学天才未来族长强了?可她偏偏就是这么幸运啊!
  • 医路荣华

    医路荣华

    傅卿和穿越了,日子有点难过。重生的妹妹觉得她是个威胁,精明的皇子想纳她为次妃。因为医术高超还得罪了太医院……幸亏她有先见之明,用一个馒头拐了卫昭这个好男人做相公。卫昭:卿卿莫怕,看我帮你打怪升级,娶你回家!【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海涛逍遥行

    海涛逍遥行

    简介:元士大陆,强者为尊。人人都想一世逍遥,不惹是非,不受束缚,并不觉得此愿望难以实现,却基本没有人能做到这点。此愿望真的简单吗,却不知人生在世,自会与人接触,则难免受到羁绊,想要逍遥一世,又该如何呢?修炼天赋远超常人的世家子弟海涛,意外获得超越神级的功法《逍遥至尊诀》,从此如虎添翼,修炼速度更是惊人,且看他如何一步步从一个低阶修炼者迈向巅峰,并且最终成为天地间至强者,唯我独尊,逍遥行天下……
  • 酒剑列侠传

    酒剑列侠传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酒在手,与天下诸君共谋一醉。剑在手,会天下各路群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