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茉到杂志社上班已有三个月。大学毕业后她没去成西藏,是她母亲的哭声让她退却了。母亲一遍一遍说:女孩儿家,你还没有男朋友,这样让我怎么放心?小茉嘴撅了好些天,母亲还是抹眼泪。她一赌气,跑到中文系办公室,咔嚓一下,画掉自己的名字。就这样,她留在了小城。
杂志社这份工作还算满意。报到那天,特意换上二姐那条麻灰色连衣裙,她想把自己装扮得成熟些。当她把在校期间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的几篇文学作品递给社长时,社长瞅都没瞅那一沓儿复印件,只笑眯眯地望着她说:谭老师的女公子,欢迎。那一刻,小茉心跌到谷底。原想她是凭自己实力分配的,到头来还是没有脱离父亲的影响。社长那么一说,她想往后工作也没什么意思了。
早晨上班,她八点钟从家里出发,十五分钟就到杂志社。办公大楼空空落落,同事们到九点半才陆续露面。那样一个星期下来,她看自己像怪物,在上班路上,她开始寻找地方逗留。
她上班要经过中心广场,那里有一支秧歌队。队员翻卷红绸,锣鼓声铿锵热烈。这种掺杂地方戏的戏曲曲调,对她太没吸引力。她才从校园出来,罗大佑的《恋曲1990》、《光阴的故事》还在她脑海里流连。那些响器扑入耳鼓,和她青春序曲相撞,简直煞尽风景。
可笑的是这支秧歌队伍中,有几个她的同龄人,这太不可思议。索性她就在那里看“西洋景”了。一段时间后,那几个同龄人又离开了队伍,在广场另一角开辟了一片新天地。一对教练教他们拉丁舞。电子器乐掐着时代脉搏,又招来几个拽住青春尾巴的中年人。一二三,恰恰恰,二二三,恰恰恰。那对教练肢解动作,一招一式示范。
在最后一排队伍中,她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光脚丫子穿着一双大皮鞋,大白脚掌在黑裤管下忽隐忽现,她就站在那儿低头哧哧笑。就在这时,一只大手伸到她眼前,她也没多想,随那个人步入舞场了。
那人原来是舞林高手,带几个回合,她对拉丁舞产生了兴趣。
上班三个月,她才了解到杂志社实际情况。商品经济大潮也席卷了杂志社,原来的纯文学刊物马上要改版,正一步一步向市场进军。她曾引以自豪,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的文学作品,被社长很礼貌地搁置在银色文件柜中,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那个夏末,她走在上班路上,街道两旁的桐树叶子开始飘落,蒲耕就是在那一时期走进她的生活。
多少次,在父母的追问下她都守口如瓶。她不愿意说出和蒲耕的相识经过,她不愿意告诉父母是谁在他们中间撮合。
曾几何时,她和蒲耕也不想回忆那个过去。他们心照不宣,共同保守那个秘密。
那个羁绊,那个无法打开的心结,剪不断,理还乱,他们把它一层一层包裹,置放在一边。时间像滚雪球一样推移、增长,它愈来愈壮硕,到最后,转化成了他们的眼中毒瘤。
现在看来微不足道,可他们却背负了它多少年。
那些日子,小茉父母询问、猜测、质疑,启不开封口誓不罢休,她父母千方百计要找到罪魁祸首,到底是谁把他们的宝贝女儿领进魔地?
后来日子,他们也不自觉地开始躲避,在心中强制自己将它遗弃。可那个秘密呀,一个实实在在个体,就像星球上的物质,谁也无法剥夺它存在的权利。
你和蒲耕怎么认识的?谁介绍的?
那时小茉父母一直这样问她,可她怎么能说出事情真相?
她和蒲耕曾经是子弹和驳壳枪。只要是同一型号,他们能和任何一方自由组合。他们彼此能搭配并不是唯一,是一个叫邢兵的射手把他们归置到一起。
天哪,她终于说出了那个名字。
小茉和邢兵并不熟悉,只是在一起学跳拉丁舞。
小茉很快掌握了拉丁舞技巧,跳得很娴熟,时不时还有人请她带舞。有一天,邢兵在舞场边,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
一段舞曲结束,邢兵招手叫小茉过去,说:“这是我蒲哥,刚学会拉丁舞基本步子,你带我蒲哥熟练熟练。”
小茉当然义不容辞。
他们跳了几个回合后,小茉说:“对不起,我要去上班了。”小茉松开手,然后找邢兵打招呼,却已不见了踪影。
这个男人说:“邢兵有事先走了,我叫蒲耕,在交警队工作,你在哪个单位?”
小茉说:“桐乡文学杂志社。”
蒲耕说:“咱俩单位正好是斜对门,我也喜欢文学,就是入错行了,明天早晨来跳舞时能不能把你们杂志拿过来让我拜读?”
小茉当然愿意这样做。
2
每年春天油菜花开时,小茉都会想起她清瘦的音乐老师,和老师白皙的北京知青妻子,梳着羊角辫辫、拎着新疆小手鼓的女儿。这一家人,总是在黄昏,在学院后墙外的那片油菜地里走来走去。
早一些时候,在音乐老师的女儿还没有出生时,小茉和一个叫孙茹的女孩子是音乐老师家常客。她俩七岁,跟着音乐老师学拉小提琴。天还没亮,她就很烦躁地被妈妈从香梦中催醒,和已经站在她床前的孙茹同学一起,顶着星星去乐器室晨练。
音乐老师只发给她们弓弦,她们就舞动着,在空气中抽拉回旋。待到晨曦出现,乐器室里屋娇滴滴传出一声“张青松,你给我开灯嘛”,她清瘦的音乐老师这才满脸欣喜,应着“我的兰兰呀,你醒来啦”,闪进里屋,她们这才许可在小提琴弦上咯吱咯吱练几下。
音乐老师的兰兰是回族人,爱喝羊奶。可在闭塞的小城,没有羊奶站。她清瘦的音乐老师,就在乐器室窗外,倚着墙围个羊圈,养了一只白山羊。她们杀鸡一样的琴声很快就把白山羊吵醒,它咩咩咩地叫着,呼唤主人快来挤奶。
后来,白皙的北京知青给音乐老师生了个女孩儿。当了爸爸,音乐老师有太多家务要做,就再没时间教她们拉小提琴了。后来,有政策下来,知青可以返城,她的音乐老师和他的妻子商定,假离婚!先一个人回京!结果,假戏真做,幸福家庭破裂了,音乐老师和他女儿留在了小城。
后来小茉把这件事写成散文,取名《油菜花开了》,发表在南方的一家刊物上。
那天,小茉就是把这篇散文交给蒲耕的。
他们不再在广场上学跳拉丁舞了,他们开始在那儿聊天。
“我文章里那个爱画画的小姑娘有原型,她现在就在学院附中上学,她妈妈后来到北京嫁给了一个老头子。”
“这太正常不过,我朋友圈儿里也有。我1956年出生,我们这批人没有赶上好时光,下乡、计划生育,很快又要下岗,样样都赶上了。”
“我二哥也是1956年生的。你属猴的吧?我二哥就是。”
“你二哥也下过乡吧?”
“在青海插队。有一次我妈带我去看他,他从木箱里取出一瓶蜂蜜,搁在炕沿儿上,还让我用筷子蘸着吃呢!我妈回家后告诉我爸说我二哥像是换了个人。”
“怎么像换了个人?”
“从小就听我奶奶唠叨我家的两个猴子,我也属猴,我二哥大我一轮,却总爱把我气哭。”
“你小时候肯定也不听话。我小妹妹就总惹恼我。有一次把筷子掉到炉灰里,让她捡起来洗,她不听,直接就插到筷筒里,气得我追她打。”
“我二哥可不打我。”
“你比我小妹妹幸福多了。你还有蜂蜜吃,我小妹妹到我插队的村里看我,什么吃的都没有,我只好给她拽柳条做柳笛吹。”
“我真羡慕你小妹妹。”
“我小妹妹属羊,比你大一岁。我见过属羊的人都挺随和的,就她例外。爱上一个志愿兵,二十岁就结婚了,家里反对,她倒先离家出走了。”
“你小妹妹可真有勇气,这事要是落到我头上,早都把它扼杀在摇篮中了。”
“那是你还没有碰到让你甘愿为他付出的人。”
他们就这样闲聊着,直到上班时间,然后相互去单位,在单位门口分手时,蒲耕约小茉晚上七点半在学院操场再见面。
蒲耕比小茉大十二岁,和她二哥生活经历相似,但又有许多不同。她二哥恢复高考后考了两次,进了青海大学,毕业后就留校了。蒲耕在内地务农,上技校,自学函授,招干,进机关当干部。
小茉从小生活在校园,周围的异性除了男教师,就是男同学,他们身上总弥漫着一种熟悉的书卷气。小茉不是不喜欢,只是渴望一种新冲击,一种她不曾见过的新鲜东西。这东西掺杂社会性、独立性,积极向上,不市侩,不官僚,具体她也说不清楚。总之,二十二岁时的小茉,对异性,需要一种全新感觉。
小茉很在意感觉这种东西。上大学时,并不是母亲知道的那些,到毕业了,她还没有谈上男朋友。小茉曾经有过两个男朋友,都是她的校友,只是做得私密,没有被母亲发现而已。
小茉的两次谈朋友失败,都是因为感觉出了问题。第一个男朋友很有才华,上学期间就写长篇小说,小茉崇拜他。他长得也不错,个子一米七八,很结实的样子。可是有一次他们中文系组织郊游,他骑自行车带她,车技那么差,车把头在乡间小路上乱晃,差点儿窜到树窝里。而且还不会从后座上车,野餐完,她得看着他长腿一弯跨过前面横梁,将屁股落到车座上,然后发号施令让她跳上后座,自行车才开始七扭八歪着前行。一个大男孩,这个样子,真叫小茉失望,没感觉了。
第二个男朋友足球、篮球、乒乓球样样精通。他先小茉毕业,分配到税务所工作,上班没几天,就给小茉送来好多头饰呀、毛线呀什么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周末拉小茉到他管辖的那片商业街买衣服时,他告诉小商贩他是前面税务所新来的,让便宜一些。听他那话,小茉心情糟透了,小茉嫌他俗气,也分手了。
那时,他们班女生大都找到了男朋友,忙着托关系和心上人分配在一起,然后成家立业。小茉觉得不可思议,新生活才开始,就重蹈父辈覆辙,把自己推向固定生活模式。小茉想去雪域高原,甚至想独身,想追寻别样生活。她对她的同学们说,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能枉费呀,做我所想,爱我所爱。大家都对她点头,可是,没有一个人按她说的去做。最后,小茉的浪漫幻想也被母亲打碎了,她还是留在了小城。
但是小茉的心没有一刻不想着离开,她又开始想象当一名草原教师,坐在嘞嘞车上,穿行在蓝天白云下,去给披着蒙古族绿袍红靴的小孩子们上课;她还想象着到北京大学进修文学专业,坐在作家班课堂上,沉思铺写。总之,小茉一点儿都不安于现状。
3
那天晚上七点多,小茉和蒲耕在学院操场上再次见面了。小茉穿件很显身条的藏青色风衣,里面套着白色高领针织衫,脚蹬一双枣红色长靴。小茉的穿着不像是才从校园里出来刚刚走向社会的学生。也的确是这样,小茉的衣服是二姐退下来的。二姐比她大四岁,人长得漂亮,也会打扮。她家衣柜里衣服琳琅满目,可是生完孩子后体重增加了二十多斤,那些衣服自然都归了小茉。
那一阵子,二姐带着孩子住在娘家休产假,每天除了给孩子喂奶,就是指导小茉如何搭配她的那些服饰。那天小茉和平常一样,遵照二姐指令穿上那身衣服,当时二姐并不知道小茉要去见谁。小茉也没有刻意去装扮,唯一自作主张的就是给自己头上戴了一条蓝底白圆点儿发带,为此,二姐还表扬小茉知道同色系搭配了。
晚饭前小茉洗了头,临出门时,头发还湿漉漉散在肩上。小茉嫌它乱,就揪出那条发带绷在头上。小茉就是这么一身打扮去见蒲耕的。进校区时,小茉碰见她的现代文学老师,老师问她很多杂志社情况,所以到操场时,就看见蒲耕已经斜靠在摩托车上等她了。
小茉走过去向蒲耕表示歉意,蒲耕看了一眼她湿漉漉的头发和头发上面的发带,小茉感觉蒲耕眼睛亮了一下,随后脸上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喜悦表情。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低着头,靴底来回在地上蹭,小茉向蒲耕解释迟到原因,蒲耕不住地对她说,没关系,没关系,你就应该是这样。
那天小茉和蒲耕沿着操场上的跑道散步,蒲耕给她讲起他的过去。
蒲耕说他人生有两大遗憾:一是没有当兵,二是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那年,他差点儿当兵,是消防兵,连军装都换了,可是第二天又收回去了,因为那天晚上他父亲受审了,后来就在农村待了两年。
蒲耕说他父亲平反后,他被送进技工学校。恢复高考那年,他正在技校上二年级,他想退学回家复习功课准备参加高考,被他母亲坚决制止,没办法,继续在技校上学,后来到工厂当了一名技术工人。
蒲耕说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都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有很多现实的东西无法摆脱。比如他父亲是领导干部,不能不说他没有受到过父亲的提携,也不能不说没有受父亲的影响。如果他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许很顺利就当兵了。如果他父亲不平反,他不可能很快就离开农村到技校上学。如果他没有吹拉弹唱那些特长,也许他不会被调到厂工会,就不会有更多时间参加函授学习,就不会取得大专文凭。如果不是他父亲位居官位,他就不会仅凭那张文凭转干,脱离工厂进了国家行政机关。
蒲耕说的话,让小茉想起自己。
她本来想按自己的想法选择工作,可母亲却以她自己的人生经验制止了她。她想着能分配到杂志社,是因为她在上学期间发表了一些作品,可杂志社领导认可的只是她父亲的威望。在父辈们面前,她和蒲耕都很弱小,他们都没有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