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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幕 熊大 熊二 还有光头强

“喂!你迟到了,曹孟杰。”

“哟,这小子还知道来啊,不知道最近老大火气正旺么?”

“别看他,走啦走啦!”

曹孟杰就像是一个邋遢的乞丐进入富丽堂皇的皇宫那样,几个军队的文官随意的调侃他,他披着那一件灰黑色的风衣,其实风衣原本是黑色的,但是因为被多次水洗,失去了原本的色调,还有那一件黑白色的耐克运动鞋,加上一条李宁的灰色裤子。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人大多认识他,兴许会被误以为是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乞丐被门口的士兵赶出去。

这一栋大厦是新区的中央大厦,在撕裂者的灾难降临后,这里成为了军部的临时指挥部和作战营,至于为什么是作战营,待会再做解释。总而言之,这一栋三十二层楼高的大厦内充满了军队的人,之前那些在这里进行金融和股票的交易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支对撕裂者的应急作战部队。

在过道中曹孟杰撞倒了一个送文件的女孩,那个女孩是刚刚来这里实习的,学历只有高中水平,可是面试人居然是熊二那种靠不住的痴汉,估计熊二是欣赏对方妖娆的身姿才勉强让她进来这里实习,否则的话,一个高中毕业证能拿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女孩见到曹孟杰一脸凶相的表情吓得蜷缩在角落里,他也没有时间去处理那些散落了一地的文件,而是选择了一头扎进马上就要关门的电梯。

“麻烦帮忙按一下30楼谢谢。”

电梯里只有一个女孩,曹孟杰站在离电梯楼层按钮最远的地方,此时的他正忙着整理自己身上的灰尘,毕竟要见的人是老大,不好好打扮一下也至少应该穿着要得体。这个时候他整理完裤子抬头望去,发现李娅楠站在按钮处——也就是说,刚才自己的一举一动全部被她看到了?

——曹孟杰,这个时候可不能放怂啊。心里有一个声音对他说道。

“哎呀,曹孟杰,你来上班了?”

该死,自己这十八年白长了吗?这一点观察能力都没有,某个女孩就站在你旁边可是你偏偏就是察觉不到,就好像是《血疑》的大岛幸子和相良光夫,在最关键的时候,发生了尴尬的场面。刚才自己那些就像是狗狗梳毛的举动,对方估计也看的一干二净。

“啊……哦……你好,娅楠。”曹孟杰像一个犯人似的回答。他不知道为什么在称呼对方时要省略姓氏,二人的关系还没有熟到那种地步。

“我发的消息你没有收到吗?”她问道。

“消息?”曹孟杰摸着后脑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我在12:11左右给你发的消息,说是有空的话我希望你能够帮忙带一束花。”

曹孟杰感觉心中有十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他蓦地拿出手机,打开QQ,看到了那个洛天依的头像那一栏右侧有一个红色的圈圈内写着个白色的数字1。轻轻点开一看:有空的话能不能帮忙买一束矢车菊,我想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谢谢。

时间显示12:11。

之后是一个令人发慌的笑脸。

“矢车菊?为什么是矢车菊?”

“因为矢车菊的花语啊,某些地方的少女,喜欢把摘下来的矢车菊压平后放进口袋里,经过一个小时,如果花瓣依然保持平坦、宽阔,那就表示将遇见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因此,它的花语是‘遇见。’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的人,一辈子会遇见不少贵人:如良师益友或是理想伴侣等等。”李娅楠缓缓给曹孟杰解释道。

曹孟杰感觉自己就像是在上高中的生物课,又好像是在上语文课,老师在给自己将关于周敦颐为什么爱荷花,***为什么喜欢凛冽的梅花,李清照为什么喜欢杏花。周敦颐喜欢荷花是因为他爱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爱梅花是因为“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的美丽、积极、坚贞;至于李清照喜欢杏花,则是因为它的花语是少女的慕情、娇羞、疑惑,曹孟杰那个时候认为李清照该不会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少女。

他还记得那个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特别喜欢用“肢体语言”进行授课,他在讲述关于霍去病在漠北决战中,调集10万骑兵,随军战马14万匹,步兵辎重几十万人,由卫青和霍去病各领五万骑兵,分东西两路向漠北进军的场景的时候,就像是马戏团里面的小丑,从教室的东南角跳到西北角,一下子又从讲台跳到教室后面的黑板报,甚至还差点弄掉了墙上挂着的流动红旗。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解释一篇叫做《汉书·卫青霍去病列传》的语文文言文阅读。

曹孟杰在胡思乱想。

“车矢菊原来是这个意思啊,长见识了。”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子,老师说大象很大小孩子就跟着附和“哇,好大耶”;老师说长白山很漂亮小孩子也会跟着说“哇,好漂亮”。现在想想,自己真的是连一个三岁小孩都不如。

“但是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店都应该关了门的,没有人愿意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城市里工作,况且我记得车矢菊很贵的,我身上的钱都被黄龙江的那个渔夫给骗走了。”

妈的自己怎么又在说烂话,现在可不是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

“是这样吗?我记得新区的黄先生咖啡馆附近的花店是开着门的,那里是一家老店,从民国时期就开始经经营了,好像是叫做‘凌澜小姐’花店。”

“哦哦,这样啊,对不起,一会我去见完老大就去帮你买。”

“没关系的,你要是有急事花我就自己一个人去买吧。”

“不必不必,我去就好……”

话还没有说完,李娅楠就走出了电梯,电梯停在23楼。这里是属于文职人员的楼层,曹孟杰属于战斗人员,工作地点在28楼以上。在中央的大厦内,每一个楼层的人该干些什么都有明确的管辖制度,比如侦查人员在10楼以内,10楼到25楼是资料部和资源部的人。在名为国家的机器下,每一个必须尽职尽责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哪怕是这样小的一栋大楼,也有其紧密的工作顺序,这样的条件下,最不欢迎的人就是曹孟杰这种人。

电梯门关上了,曹孟杰像是一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瘫软在地,心想都怪那个该死的渔夫,闲着没事给我玩什么“捆绑销售”,不然的话自己根本就不会没有注意到李娅楠发的消息,别说是矢车菊,就算是你要北海道的樱花,曹孟杰估计也会屁颠屁颠地跑去日本,摘到最新鲜的樱花,然后再用液氮封存坐飞机赶回沧海市。但那样不行,首先是日本已经在几个月以前被撕裂者攻陷了,一个侥幸通过安检的感染者坐飞机来到了大阪,那里的警卫发现他已经变成怪物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骄傲的日本人自诩为岛国,以有天然的日本海作为屏障,撕裂者不可能到达日本为理由,没有修筑“墙壁”,但却没有想到就这么栽倒在自己的自大中;至于第二点,为她跑到北海道买樱花的人,绝对不可能是自己……

世界上的单身狗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不幸福希望别人也不幸福;另一种是自己不幸福但是希望别人很幸福,这样的话自己也许会幸福一点。曹孟杰觉得自己属于后者。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光头强。”

曹孟杰坐在地上没有注意到电梯还在缓缓上升,等他回过神的时候,他见到的就已经是电梯门外一脸吃惊的熊二,而熊二眼中见到的则是一个邋遢的流浪汉兼二货。

“你干什么呢?这一副表情,死了爹还是死了妈?”

“跟这个也差不到哪里去。”

曹孟杰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熊二也没有理会他的吐槽,伸出手拉起曹孟杰。

熊二穿着整洁的黑绿色军装,再加上他那硕壮的胸肌,简直就像是年轻时候的施瓦辛格。不仅如此,这个家伙还戴着一副白手套,自己脏兮兮的手把它弄脏了,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也是罪该万死。

“对不起,你的手套。”

“没事,兄弟就应该互相帮助。手套脏了可以再换,但是人废了就不能换了,你下次可别再当一个‘家里蹲’成为一滩腐朽的烂肉,人不能在家里躲一辈子的。”

曹孟杰听着熊二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踢球弄坏了别人家的窗户,被父母训斥。

熊二是曹孟杰的兄弟,一直都是。熊二只是外号,他的原名叫做陈逸峰,不仅人长得霸气,名字也很霸气,要说颜值,那就更霸气了。用熊大的一句话说,陈逸峰就是那种只要被丢进夜店就会被无数美女簇拥的那种类型,即使把他扔去撒哈拉沙漠,骆驼和仙人掌都会爱上他——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陈逸峰有一个很严重的缺点,就是说话不圆润,讲话都是一针见血,而且有些中二;初中的时候他曾经写过一篇叫做《黑暗骑士与光明武士》的中二小说,但是因为家里人反对,底稿都没留,就被家里人烧了。

是的,陈逸峰家里很有钱,他的家族在山西是煤矿大户,而陈逸峰这个名字也在沧海一中叱咤风云:陈家的大公子、篮球场上的健儿这些名号都是属于他的,陈家据说是英雄陈广的后代,躲避战乱才逃难至沧海市。陈逸峰的父亲给他办了一张黑卡,那是美国运通百夫长黑金卡,像是什么在马尔代夫买下一个岛屿、在香港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定制一套符合自己品味的总统套房、邀请某个明星在自己家里面开一个演唱会都不是问题,所以在沧海一中他一直是一个阔绰公子,但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个没有品味的暴发户。

之所以和熊大这样的人交朋友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因为陈逸峰家族在改革开放后大做房地产经济,被认定为只会花钱但又没文化的地主。而熊大在沧海一中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艺青年,曾经拿过全国中小学作文大赛的一等奖,如果他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别人说他是一个暴发户的话也会相应的认为他是追求文艺素养的人。陈逸峰在高中时期收到的女生情书听他说可以塞满整整六十个纸箱,曹孟杰当时质疑他:全校的女生加起来还不到一千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

陈逸峰当时是这样回答他的:有些女生平均一天给自己寄一份情书,所以当然就有这么多啦,而且不仅仅是女生给自己寄情书,就连男生也有。曹孟杰听到后不得不开启了吐槽属性:大哥啊,还是您牛逼,不仅勾搭妹子,就连男孩子也勾搭上了——这样子岂不是就连那迪卢木多·奥迪那都只能避忌三分?(迪卢木多·奥迪那:凯尔特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右眼拥有能够让任何女孩看上他一眼就会爱上他的爱情泪痣——作者注。)

对于曹孟杰这种吐槽,陈逸峰也没有生气,反而赞扬曹孟杰这种高调而又好不夸张的比喻,虽然有一句古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但陈逸峰就是那种必须要牛逼才能够彰显自己的那一类人。只不过陈逸峰说过,自己在高中并不想找女朋友,只想去世界各地旅游,然后邂逅一段美丽的爱情,就像是《罗马假日》里面的约翰遇到了安妮女王。只可惜这个愿望最终还是泡汤了,高考结束后,他考了382分,比曹孟杰还要低,只能够上普通的技校。陈逸峰的爸爸告诉他不要担心,说爸爸会用自己的关系帮助陈逸峰去美国找一个大学,但是陈逸峰却认为自己没考好不能让父亲来帮自己擦屁股,况且他也不想学英语,就和曹孟杰一起留在了沧海市。

至于熊大,他的名字叫做李耀辉,似乎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故事,他的名字听着挺光辉,但是实际上却一点也不光辉——他不知道为什么,时时刻刻都板着脸,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人知道他以前都经历的一些什么,即使是最好的朋友陈逸峰和曹孟杰问,他也不会回答,只是不停重复“我是一个弱者”,“曾经有某个人像是项羽那般破釜沉舟,但是我却逃跑了”这些无厘头的话,倒是有些孔乙己的格调。而事实上他却是一个与孔乙己性格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他与陈逸峰不同,走的是文艺路线,虽然他从来不打篮球,但是经常去健身房练功,陈逸峰有六块腹肌他却又八块。

李耀辉很少说话,绝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和曹孟杰一起坐在教室的后排写文章、写小说,甚至时不时会发出和鲁迅一样的感叹;虽然颜值李耀辉陈逸峰都差不多,但是因为感觉李耀辉是一个基本没有感情的怪物,所以基本没有人愿意去接触他。曹孟杰倒是无所谓,自己的同桌安安静静的,至少不会吵到自己。

曾经也有过女孩试图邀请李耀辉出去约会,但是无一例外地都被他那种思维跳跃的方式彻底打败,他虽然写文章但却是理科生。你和他说着北海道的樱花潮,他会突然跳到南美洲某个国家的饥荒;上一秒还说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装束,下一秒就变成了印度的开斋节……曹孟杰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是精准和快速,因为李耀辉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一台精准无误的机器,实际上李耀辉自己也试图将自己磨练成一台机器。他很少接受别人的委托,但是只要他答应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做到。

有一次曹孟杰放学被街边的小混混收保护费,第二天将这件事在上课时无意间告诉了他,没想到李耀辉听到后,却说自己一定要帮曹孟杰出气。曹孟杰当时说:喂兄弟,对方有二十多个人呢,而且有两个人拿着刀,你赤手空拳的怎么和别人打?别忘了虽然你空有一身肌肉但是实质上却是一个文艺青年啊。

曹孟杰以为李耀辉说帮自己出出气只是玩笑话,没想到他第二天就上了《沧海新报》的头条,内容是一个十八岁不到的少年一个人在黄龙江港口的仓库附近一个人干翻了二十多个人,其中三个人肋骨骨折,其他的则是各种各样的皮外伤,要不是陈逸峰靠着自己家的关系帮了他一把,李耀辉可能就要进少管所了。后来听李耀辉以前的初中老师说,李耀辉以前是跆拳道的冠军、散打和柔道也练过,曹孟杰当时心想的“人果然不可貌相”啊,李耀辉就像是一头熟睡的狮子,只有在关键时刻才会爆发出自己的力量。

“我从来不惹事,因为我惹的那些不叫事,叫新闻。”这句话是李耀辉说的,当时曹孟杰觉得这句话是世界上最霸气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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