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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眷恋

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左手里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里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情至深处是通途

倪国欣

好像微风拂过桐花,潮水轻触沙石,流萤在芦苇间飞舞,繁星冲你眨巴眼睛。心于无边夜色中裂开一道缝,春天的姹紫嫣红原来是于心间喷薄而出。

“喂,你是不是只认识回家的路?”

“错!一个星期至少有那么三四天是拿着自家的钥匙去开别人家的门。”

“那你是不是只能分清任课老师和室友?”

“错!我昨天还把美学作业交给新闻评论老师了!”

我是学校里出了名的路痴和脸盲症患者。按理说,这种无伤大雅的病症还不至于令我达到“出名”的地步,但天生的活泼热情让我把学校里一大半的同学都误认成了熟人。

四月的春光正好,我背着相机出门拍风景摄影作业,临走前白芩殷殷嘱咐:“童谣,在别人跟你打招呼之前你别忙着招手。一会儿找不到回来的路就问人,北区19号楼,实在找不着给我打电话,别乱跑……”我丢下一句“知道啦”便大步流星走出寝室。

Y大学是省内占地面积最大的学校,分为南北两个区。南区是前些年才扩建的,高大的新楼林立。相比于南区现代化的建筑风格,北区算得上有年代感了。青砖墙面上攀着鲜嫩的爬山虎,八十年代的朱红大门油漆剥落,教室里老旧的黑板桌椅好像都有故事。

我在北区走走停停,至少看见三个白芩迎面而来。举着相机的手好几次不安分,极度压抑内心蓬勃的相认欲望,深呼吸几口告诉自己白芩还在寝室里恶补视听语言笔记,绝对不会这个时候跑出来的。

江南的花草在四月份简直绚烂得不像话,丁香花团锦簇,暖风拂过,连在地面上晃动的影子都带有香气似的。樱花轻薄的花瓣好像精灵一样,柔和的脉络里涌动的全是春天的味道。

我就在漫天繁花里遇见了翟越,并把他硬生生拽进生命里了。

学校的海棠树很高,我身量矮小,要踮着脚才能拍到花开最茂盛的那一簇。举着相机的手一直颤抖,摁快门更是晃动得厉害,娴静的海棠被我拍得花枝乱颤。我颓然地叹一口气,就在眼角上扬的瞬间看见了救星。

“安子,安子!快来帮我把这些花儿拿下!”安子名叫杜子安,是我两年前认识的老乡,此后寒暑假经常一起挤火车回家。后来他谈了女朋友,联络渐渐少了起来。

两米外的少年不为所动,我一咬牙,跑过去伸手打了他一个爆栗:“哟呵,我们的安子大人现在走高冷路线了嘛!有了女朋友连老乡都不认了?”

他愣了愣,皱着眉毛打量着我:“同学,你认错人了吧。”

我一听声音就情知不妙,好在经常认错人的经历磨炼了我的脸皮,我嘻嘻一笑:“对不起啊,你跟我那个老乡太像了。”随后转身指指那棵高大的海棠树,“能不能帮我拍张照?”

“好啊,你过去站好。”

“不是,我的意思是只拍花不拍人。”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可以单独完成的事情需要帮忙,我赶紧解释道,“看到那丛开得特别茂盛的花没?就拍那丛花,从上往下拍,太高了,我够不着。”

他从我手上接过相机,看了看复杂的按键:“不好意思,我不会用。”

“你用差不多45°角向下的斜角对准那丛花,然后转动镜头,调到你觉得最清晰的地方,咔嚓一下就行了。”我一边说一边做示范,“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翟越。”我没听清,但也没有再问,管你叫什么越,下次再见面还不知道被我认成甲乙丙丁。

他举着相机迟迟没有按快门,我鼓励他:“随便拍几张就好,我应付一下作业。”顺着茂盛的花朵往上看,他的手指纤长,骨节清晰可见。轮廓分明的脸庞在花影中明明暗暗,眼神透澈且笃定,身体微微前倾,鼻子碰落了一地海棠花。

似乎,比安子帅那么一点点。

看到照片的时候我暗叫了三声“天哪”,心想自己两年半的摄影课全都白上了,展开谄媚的表情笑道:“哇!拍得真棒!你刚才说不会用相机都是骗人的吧?简直就是专业水准!”

他尴尬地搔了搔头:“真是第一次用,可能是因为跟我们平时用的工程测量仪原理差不多。”

“你从南区来的?”

“对啊,来找个朋友,北区19号楼,你知道怎么走吗?”

“当然,我就住在那栋楼里。”为了报答他给我拍了高质量照片,我忽略自己致命的弱点英勇就义,“刚好我也可以收工了,顺路带你过去吧!哦,你刚才说叫什么名字来着?”

“翟越。羽佳翟,跨越的越。你呢?”

“童谣。”

“哦。”他不怎么说话,闷着头向前走,理科生真是没情调,那么烂漫的春光就在他匆匆而行的脚步中错过了。

北区的路错综复杂,我绕过了两栋青砖小楼就昏头转向,拼命寻找寝室旁边的操场,思量着找到了操场就是找到回家的方向了。翟越没有注意到我的局促,午后的阳光有些热了,他的额头上沁出了汗,折射出的光线晶亮晶亮的。

再走一阵子,我看见远处漆成草绿色的篮球架,兴奋地叫道:“看见没,过了那个操场就到了!”

“不对啊,过了操场好像是南区的体育馆。”

我一懵,找对路的洋洋自得化为乌有:“你说什么?南区的体育馆?我们已经走到南区的地界了?”

“前面那个就是化学实验楼了,我还以为你带我走近路。”翟越微低下颌,云淡风轻地看着我。

我顿足,暗骂连我这个路痴都知道南面北面水火不相容,抄近路怎么也不能从北区抄到南区啊,你明明早看出情形不对还不提醒一下是存心玩我吗?

“你,不会是故意带我走错路的吧?”他透澈的眼神扫过我的脸,我怒从心起:“故意带你走错路干吗?劫财还是劫色啊?杀人还是抛尸啊?”低头看见了挂在脖子上的相机,想起来他给我拍的照片还有碰落海棠花的俊朗脸颊,气焰又委顿下去,“好吧,我是路痴,很严重的路痴。”

“没事啦,我们一起摸索下。”

除了一些文理混搭的小情侣在南区北区间穿梭起来轻车熟路,Y大学的两个区基本处于隔绝状态。我给白芩打电话:“芩芩,我迷路了。现在在一个据说是南区化学实验楼的地方,该怎么回家?”

她叫嚷道:“童谣你有本事了嘛!没有我带路你居然敢走到离寝室500米以外的地方!”

“好啦,快点告诉我怎么走。身边还有个同伴,我把他也带迷路了。”

“你把电话给同伴,跟你说不清楚。”

“胳膊肘子往外拐!”我嘟哝一声,把手机递给翟越,“哎,指路的来了,她要跟你说。”

我听不到白芩说什么,翟越嗯嗯地作答,用脚拨弄落在草坪上的花。他的脸颊突然一红,低声说:“不是啦,我们今天才认识。”一阵风吹过,海棠粉白的花瓣乱舞,纷纷扬扬落在他的头发和衬衫上。我有一瞬间的失神,春意盎然,把心都搅浑了。

说来惭愧,最后还是翟越把我安全送到了寝室楼下。他说:“我常在南区图书馆三楼看书,那边比你们这儿的条件好,书也多,你要是想去但是找不着路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刚才已经把号码存在你手机里了。”

瞧,初次见面就给他留下了这样糟糕的印象。我笑着答应了,心想我八百年也不会去一次南区,那个路线的复杂程度让我去环球旅行差不多。

白芩的男朋友是水利专业的,她时常带着小说去图书馆陪读。周三下午没课,她扬一扬手中新借来的书:“童谣,我去陪萧萧,晚上带什么回来给你吃?”

我白了她一眼:“萧萧,萧萧,叫得恶心死人。香肠炒饭吧,多放点辣椒!”已经是暮春天气了,撇头看见寝室外墙上的爬山虎生机勃勃,翠绿的叶片攀在阳台窗户上。我突然想起那个叫翟越的少年,初次见面的那个清晨,这种藤蔓植物才刚刚舒展开。海棠花开得正茂盛,他的脸颊在花影里像一幅画,好看的手指不小心打到花枝,海棠花就下起了雨,轻灵且妙曼。我的心猛地一动,仿佛暮春的花朵全都凋零在了我心里,铺了一层厚密的五颜六色。有些欢喜,又有些落落无着。

“我跟你一起去吧,等我一下。”我迅速换了衣服,把乱糟糟的头发束成马尾,描了淡淡的眉毛,随便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专业书,“走吧!”

“今天怎么那么好学?不是你一贯的风格啊!”白芩看了看我手上的书,“《新闻采访与写作》?我说童谣,这都大三了你还在看大一上学期的书有点说不过去吧?”

“听说南门外小吃街上的瓦罐面特别好吃,待会儿你走了我找不到路,只能浪费一下午时间盯着你了。”

南区的图书馆很大,我跟白芩道了别就径直上了三楼。明亮的落地玻璃窗外是密密的水杉树,影子投在桌椅上摇摆不定,我深呼吸几下,内心忐忑得像水杉晃动的影子。顺着书架往里走,油墨清新的味道让我头脑一振。在后排的窗户边看见了翟越,他低着头,左手撑着下巴,右手在纸上写写画画。

他斜后方的桌子上空着,刚想轻手轻脚绕过去就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转头看见一张俊朗的脸庞,黑框眼镜,笃定的眼神里有一丝难以言喻的惊喜。

“翟……翟越?”我试探着问。

“你怎么一个人找到这里来啦?”他把我拉到书架后面小声说话,示意不要打扰正在用功的同学。

“我……我来看书。”我察觉到自己的手好像举着单反拍海棠花那样颤抖得厉害,紧张的声音暴露无遗。该死!二十岁的人了碰到男生还会小鹿乱撞。我朝窗户边努努嘴:“刚才,我还以为坐在那边的人是你。”

翟越粲然一笑,牙齿闪着大理石般的光泽,鼻翼微微翕动,呼吸似乎因为兴奋而稍显粗重,格子衬衫的衣角被风掀起,他那样好看。

“拜托,那个人的头发比我的长两倍,而且他的嘴唇比我厚,眼镜也不是同一个颜色嘛。”

“我要是能把人体特征分得那么清楚当时就不会认错人了。”抬头,眼神迎上去有点撒娇的意味,我赶忙侧过身子拨弄书架上整齐的书籍。

“你是来找我的?”

“不,不!我来看书的,听说南区图书馆的学习氛围比较好。”我理了理刘海,掩饰慌乱的情绪。

“去我那边吧,刚好有空位。”他顿了顿,“你一进来我就看见你啦。”

“还以为你是学霸认真学习呢,谁知道还眼神乱转关注闲事。”

“我以前的确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的脸一阵发烫,跟着他去座位上坐好,然后掏出手机给白芩发短信:“晚上你们先去吃饭,我有艳遇。不要多问,回去跟你说。”白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回了我三个感叹号。

专业书枯燥无味,我翻了几页就昏昏欲睡。午后的阳光平添了几分慵懒,趴在桌子上眯着眼睛打量翟越,他柔软的头发粘着阳光的细碎颗粒,嘴角微微扬起,签字笔划在纸上的声音空寂而寥廓。

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迷蒙地睁开眼,翟越歪着脑袋看我。暮春向晚的光线温柔得不像话,他的眼神像棉花糖一般将我轻轻拥住。

“书中自有安眠药吗?”翟越在桌子对面低声说,温润的音色里有一些戏谑和宠溺。

我揉揉眼睛不理他,晚归的鸟儿扑棱棱拍着翅膀掠过高大的水杉树。南区的林立新楼里竟然也有这般文艺的时刻。又或者是,对面少年的眼神和笑给这原本平庸乏味的世界加了一层让人欢喜的滤镜,似乎,很多东西都不一样了。

“一起去吃饭吧,睡了一下午也该饿了。”我看了看手机,五点十八分,慵慵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走出图书馆,落日正悬在水杉枝头,飞鸟的翅尖都被镀上了一道金边。

南门外是小吃的天堂,烤猪蹄和铁板鱿鱼的香味叫人垂涎欲滴。我吞下最后一颗章鱼小丸子,指着盘坐在地上弹吉他的歌手叫道:“翟越,瞧,又是一个你!”

唱的是那首经久不衰的九十年代老歌:“前尘往事成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连说过了再见/也温暖不了你的视线……”

“你听,唱得多好,说你长得跟人家相似是夸你呢。”

“童谣,我真的长了这么张大众脸,辨识度那么低?”

“你以为呢?”我随手抹了抹嘴角的油渍,翟越递给我一张面巾纸:“怎么跟小花猫一样。”幸好小吃街灯光昏暗,看不出我的双颊已经一片酡红。

我们买了烤串边走边吃,回到学校,天色已晚,月牙在流云里忽隐忽现。翟越带我走的小路很静谧,琼花枝子扫在脸上,温温凉凉的,灌木里偶尔传来几声清越的虫鸣。

“童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我才能把你送回寝室。”翟越搭着我的肩膀,他的掌心有汗,透过轻薄的春装触碰到我的皮肤。

“还敢挟制本姑娘了?没有你我照样可以走回去。”我明显底气不足,“好吧,你先说说什么事。”

“为了你能够随时到南门外吃小吃,不再担心找不到寝室,我决定做你男朋友,护送你并且陪伴你,你只需要答应配合我就好。”

好像微风拂过桐花,潮水轻触沙石,流萤在芦苇间飞舞,繁星冲你眨巴眼睛。心于无边夜色中裂开一道缝,春天的姹紫嫣红原来是于心间喷薄而出。

我怔在琼花树下,花影在月光下游移,那样不真实。翟越搂了搂我的肩:“那么好的事,在犹豫什么?”他的眼神里满是热切,手却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

“这是逼我就范,算不得真的。”我兀自嘴硬,心跳的每一个节拍都在说着我愿意。

翟越的手掌潮湿且温热,牵着我恍恍惚惚走到寝室楼下。

“来了一次就认识路了,真是不简单。”

“谁说只来了一次?好多回走到这里想和你求偶遇,哪知道我的路痴小姐那么宅,一次都没碰上。”他屈起食指刮了刮我的鼻尖,“你知道吗,童谣,我最担心的是你明早起来不记得男朋友长什么样了。”

“喂!我是脸盲症又不是白痴!”我捶了捶翟越的胸口,他将我揽在怀里,“扑通扑通”的心跳敲出一世长安的钟声。

待到初夏天气,漫天晚霞将Y大学映照得如诗如画。我换上纯白色连衣裙,系一条栗色丝带,将披着的长发束成马尾。没有给翟越打电话,心血来潮地去南区找他。

广玉兰已经开花了,馥郁的香味飘荡在向晚的霞光里,白色的裙裾也被染成了绯色。我默默记诵翟越写给我的“寻夫指南”:出门向左,走到第一个路口右拐,顺着法桐大道走两百一十七步,会看见一个日晷,向日晷的方向走六十六步……

走到这里我已经有打退堂鼓的想法,路线比《孔雀东南飞》更叫人难以记住。翟越刚巧给我打来电话:“童谣,我买了美人指,给你送点过来,在日晷那边见面好吗?跟室友约了打篮球,就不送到你寝室楼下了。”

翟越大概知道,走到日晷处已经是我的极限距离了。

我放下手机,日晷塑像下的翟越也将手机塞进兜里,他柔软的短发染上了晚霞的颜色,脸颊被这柔和的光线勾勒得越发轮廓分明。我蹑手蹑脚走过去,从背后揽着他的腰,银杏树的光影在脚下耳鬓厮磨。

他转过身,手在即将覆上我额头的时候一声惊叫:“童谣!”我一个激灵,不良的预感朝阳般冉冉升起。

“安子?”我将双手从他的腰间撤离,尴尬地吐了吐舌头,“你也在等人?”

还没听到回答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拖离了事故现场。这次是翟越本人,他好看的眼睛要喷出火来,我的手腕被他紧紧捏住,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走,棉布裙子勾在灌木丛上被划开一道口子。

“好啦!我认错了人。”我挣脱开他的手掌。

“你是有多笨才连自己的男朋友都分不清楚!”这是翟越第一次用这么气急败坏的声音跟我说话,黄昏的光线渐渐冷了下来,他的眸子如霜般清冷。

我拽了拽他的衣角:“是安子,我第一次就是把你误当作了他。你们长得真的好像。”翟越的瞳孔急遽收缩,眉毛锁成了“川”字:“这么说来,你跟我在一起,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和他长得像?”

我愣了半晌才明白过来翟越会错了意图,念及自己有错在先,强压内心蠢蠢欲动的怒火:“真的对不起,他刚好也打完电话,逆着光,我先入为主以为是你。”

“我打球去了。这个给你。”他将手中的美人指递给我,转身离去。修长的身影被橙黄色路灯光拉变了形,风将我破损的长裙掀起,手中的塑料袋在微风里猎猎作响。翟越的身影在转角处看不见了。理科生的沉静像黑暗一样叫人猝不及防,我满肚子的委屈还没吐露,他就一言不发地走了。

Y大学的路到了晚上更叫人捉摸不透,我踩着高跟鞋绕了几个圈圈后完全丧失了回寝室的方向。干脆坐在路边的凳子上,身后的树木枝叶繁盛,依稀是那棵初见翟越牵线的海棠。初夏的晚风还有些凉,随手捡起落在凳子上的广玉兰花瓣,手指甲一掐就是一粒锈色的斑。

大约过了四十分钟,翟越来了短信:“去南门外的小吃街上找到我,今晚的事就既往不咎了。”我将手中的广玉兰花瓣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和理科生谈恋爱跟做题一样,一步一个脚印,连撒娇的机会都要靠自己去争取。

我给白芩打电话:“芩芩,你要不要去看俞子萧?顺路把我捎上吧,我在有木凳子的那条路上,对对,往前走不远有个湖的。”没过多久白芩就骑着单车停在我面前:“怎么?被翟越甩了啊?这身白裙配上哭丧脸的表情是要COS幽灵吗?”我没理会她的毒舌,小心地将裙子上的口子遮掩好跳到车后座上。

南门外的小吃街上依旧熙熙攘攘,我买了牛奶燕麦粥边喝边四处寻找,许多个像翟越的身影被我排除掉,他今天穿了一件纯白色T恤,头发没有那么长,个子似乎要稍微矮一点点。好像做数学证明题,条件一一罗列开来,全部符合的才是少年翟越。

歌手仍坐在地上唱歌,他剪了奇怪的发型,拨弄吉他弦的手指纤长有力,睫毛在眼睑上投射了长长的影子。如果不是发型太奇特,我大概又要把他认成翟越了。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我想带你骑单车/我想和你看棒球/想这样没担忧/唱着歌一直走……

与翟越相似的音色在唱着情歌,而他却因为我的无心之过放任我在陌生的街道上徘徊无措。烧烤摊子上热辣辣的烟熏了我的眼睛,泪水不知不觉滑到嘴角,再吧嗒吧嗒砸到路面上。

“笨蛋!无缘对面不相识吗?白唱了这半天歌都没瞧出来是我吗?”歌手从地面上站起来,他的头发那样滑稽。我仔细看了他的脸,鼻翼左侧两厘米处有一颗芝麻大小的黑痣,右眉梢有一小块淡淡的伤疤,黑框眼镜后的眼神清澈且笃定,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担忧和宠溺。“你……你怎么把头发剪成了这样?”

“刚刚去理发店做的新发型?怎么样?辨识度够高吧?”

“可是,只剪半边真的太奇怪啦!”

“奇怪打什么紧?只要我的脸盲症小姐以后再也不要认错人就好。”

我扑到翟越怀里,白T恤上还沾着刚剪下的细碎短发,发渣刺在脸上麻麻酥酥地:“就你古灵精怪,我已经把你的面部特征都背下来啦。鼻翼左侧两厘米处有一颗芝麻大小的黑痣,右眉梢有一小块淡淡的伤疤,眼角稍稍往上翘,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

还没说完就迎上翟越的唇:“我就是要变得独一无二,消灭你认错人的可能性。”

我们的故事,时光最终会澄清

沈嘉柯

这样的日子久了,麦卡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她一开始就是与乔勒交往,当中从来没存在过一个叫裘逸的男生。

【夏之末尾】

十一月的天空亮得像玻璃,路面上空荡荡的。麦卡一直低头走路,直到上了第三层的楼梯,她看见一个男生埋头坐在台阶上。台阶上那么多灰尘,这个男生的衣服沾染得一团糟糕。怎么就半点不爱惜?麦卡皱了下眉头,就绕了过去。

但是,走出几步,麦卡就闻到一股气味,虽然淡淡的,但却能够令心脏紧张。莫非是失恋了一个人在哭?大男生也不害羞。麦卡倒退回去,蹲下问那男生:“你究竟怎么了?”

男生反而很酷地抬起头:“说没事没事。”他有一张鼻青脸肿的脸,两只手指还捏着鼻子。麦卡先是想笑,接着就惊慌了。因为血顺着男生的手指往下欢快地流淌着。

接下来,麦卡第一次知道搀扶一个男生有多么费事了,太重了。还好这个大男生此刻乖乖地像一只小动物,任凭麦卡折腾。麦卡忽然脸红了。

坐在校医院的白色椅子上,男生还在嘀咕:“这有什么,他只不过把我揍得鼻青脸肿,我把他揍得一个星期来不了学校。”

校医在旁边用白眼翻来翻去,校医是个中年阿姨,绝无半点慈眉善目,倒是很有金刚怒目的架势,不停地教训:“又是你这个小子,你不烦我就不行吗?就不能够不打架吗?”

想必来的次数多了,连名字都不用登记,校医阿姨直接翻到某一页某一栏,拿红蓝墨水画圈。在一边的麦卡哭笑不得,一眼瞥过去,看见两个字,乔勒。

麦卡心想,这个叫乔勒的男生大概不是什么好学生,不过,这与她没多大关系。他也没什么大碍,弄破鼻子而已,别的只不过是皮外伤。帮人已经帮完了,麦卡小心翼翼地站起来说:“那我要去教室了,再见。”

那男生被医生扯在椅子上上药,动不了身体,在后面大叫:“等等,你叫什么名字。”

麦卡迟疑了一下,说:“我叫夏默。”

【寻人启事】

本来,只要麦卡愿意,他们不会发生任何联系,就算乔勒把寻人启事贴得到处都是。因为他贴遍整个学校,都不大可能找到麦卡,麦卡根本就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她只不过是临时过来找同学,找完了同学,自然就回自己学校去了。

麦卡在南街中学。

从南街中学过来,不堵车的时候,坐公共汽车大约要一个半小时,叫计程车则只要半个小时。堵车的话,时间自动翻倍。这个城市太大了,隔着一条长长的江。

大概,麦卡的潜意识还是愿意的。人就是这样奇怪,自己觉得不应该做的事情,还是做了。麦卡是想编造一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名字来欺骗乔勒,但是,她到底还是说了另外一个名字,夏默。她要找的同学夏默,和乔勒在一所学校。一切就变得容易了。

乔勒脾气很好地等在教室外,等夏默出来,然后笑眯眯地凑上去,我想找你打听一个人。夏默当然认识乔勒,本校有名的坏男孩。夏默退后了几步,说,你这样认识女孩子的套路太老了,没效的,我不会对你这种不上进的人感兴趣。

真的,见过了麦卡的乔勒,格外好脾气,他说,我是认真的,我不是来找你,你肯定认识她。眼睛很大,跟猫似的。

这么一说,夏默就想起来是谁。

乔勒把当时情况很细致地描述一遍。

夏默就微笑了,夏默笑起来总是很迷人的,但是夏默看不见乔勒的视线有半点凝聚在自己身上。看来他确实是对麦卡感兴趣了,而不是对她。

夏默仰起头,故意不看他,只看云。一朵两朵三朵……乔勒很有耐心地靠到柱子上,也看头顶,说,今天的云很美,是吧!夏默“扑哧”一声笑了,说,你老实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告诉你她叫什么名字,是哪里的学生,还有怎么去找她。

你问。锲而不舍的男生迅速地说。

夏默就问了,我和她,谁比较好看?

乔勒说,你好看。

夏默又问,那为什么你不追求我?

乔勒耸耸肩膀,我只需要回答一个问题。

她叫麦卡,南街中学。夏默遵守约定。

好,谢了。乔勒冲到不远处斜靠花坛栏杆的单车,骑上就走。夏默看着渐渐变成小小的黑芝麻一样的背影,叹了口气。夏默对着空气说,傻瓜,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原谅】

麦卡是有男朋友,但却到了关系最微妙的时候了,摇摇晃晃地随时会从钢丝上坠落。半个月前收到男友裘逸的信,他已经决定继续读德国的大学。麦卡很失落,没有回复邮件。从学校中途退学,跑到国外留学,裘逸没有跟麦卡商量。

没得商量,裘逸说他不能够违背家里的安排。那她算什么呢?难道就一点不值得考虑吗?麦卡打了一个国际长途的电话,半个小时,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

麦卡问,我还要继续等吗?

裘逸说,只要你愿意,再等两年,两年就好了。麦卡就掐了电话。如果电话能被掐死,肯定已经被麦卡掐死了千百回了。

宿舍楼外有人一声一声地喊着她的名字,麦卡,麦卡,你出来。

麦卡往下望去,是终于找到南街中学这里来的乔勒。他放下小单车,仰头与麦卡对望,很有信心麦卡会下来跟他见面。

麦卡真的就下来了,说,你是想要我做你女友吧?

麦卡的直接让乔勒有点舌头打结,不过很快就流畅了,没错,你答应了?

我答应了。麦卡答应的时候,看了看头顶,有一朵云正在消散。麦卡不打算告诉乔勒,裘逸的存在。

夜晚麦卡接到了夏默的电话,夏默是麦卡最好的姐妹,所以她就直接问,你们怎么样了?她了解麦卡,远远胜过麦卡自己。

我要做乔勒的女朋友,麦卡说,你不会反对吧?

夏默问,裘逸呢?

麦卡沉默了许久,说,我想知道被人追求的滋味是什么样的。

什么样的呢?很幸福吧。

周末,乔勒手里捧着这个季节里最清甜的沙田柚拿给麦卡吃。麦卡却感冒了,不能够吃生冷的食物。乔勒一摸麦卡的头,就按下她,叮嘱不许起来,好好休息,他马上去买感冒药。等到乔勒回来,麦卡把感冒胶囊拆开,一颗一颗吃里面的彩色的微小药球。从小就没学会吞药丸,药丸卡着喉咙,满口苦苦的感觉,麦卡刻骨铭心。麦卡看着乔勒,忽然冒出一句古怪的话,你对我真好。

乔勒一旁看着,很体贴地笑,你是我女朋友呀!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呢?从前恰恰相反,这样的照顾都是麦卡对裘逸做的。

麦卡觉得自己很幸福,打电话给夏默汇报自己的幸福,顺便问,在你们学校,乔勒是什么样的男生?

“典型的bad boy啊,蛮横、常常与人斗狠,不过听说他家很有钱。”

那么,乔勒已经被爱情驯服了,在她身边,乖巧的像是一只小狐狸,时刻揣摩着自己的喜好。麦卡说不许再跟人打架,乔勒就把这句话抄写下来,写在自己的衣服上,逗得麦卡哭笑不得。

这样的日子久了,麦卡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她一开始就是在与乔勒交往,当中从来没存在过一个叫裘逸的男生。两个人的距离太厉害了,会改变当初的浓厚的恋情,变成了现在白开水一样的节日问候。

十二月来临了,麦卡提前收到了裘逸的贺卡,祝圣诞节快乐。麦卡也回了一张贺卡。

事实上,麦卡也没有过问裘逸在国外会不会有一些金发碧眼的小情人,也没有告诉他自己身边有了新人。麦卡觉得,很多事情谁也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如果哪天裘逸忽然回国?那么她还会回到他身边吗?那么乔勒怎么办?

乔勒会原谅自己吗?

不知道。

【渐渐变得模糊了】

天色灰暗,学校操场上,乔勒面孔充血,涨得通红,扯着裘逸的衣领叫嚷,你想抢我女朋友,然后一拳挥了出去。斯文的裘逸,鼻子开始流血。裘逸根本不擅长打架,但还是一把扭住了乔勒,摔在地上。麦卡在一边看着,却一点也不惊慌,好像一个电影观众一样冷静地看着大银幕上的演员在打打杀杀痛苦流血,全当欣赏。麦卡却看见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不远处,手足无措,大声阻止,又阻止不了,伤心大哭。麦卡看不清楚那个女孩子的面孔,走过去,靠近,再靠近——麦卡惊醒了。原是一个古怪的梦。

原本看得很清楚的那个女孩的面孔,一下子全忘记了。麦卡不明白为什么看着两个人争斗,自己却无动于衷。最要命的是,怎么也想不起来梦中的女生是谁了?

没有睡好觉的麦卡,无精打采地去见乔勒。乔勒约她出来,很神秘地笑,说是给她准备了一份圣诞礼物,想知道是什么吗?

麦卡只是“哦”了一声,在暖气充足的KFC餐厅,走神了。乔勒推了推麦卡的肩膀,麦卡才回过神来,说到时候我就知道了。乔勒问,你肯定没睡好吧。麦卡撒谎说,我昨天晚上通宵看了一本小说,太吸引人了。

麦卡很吃惊自己说谎这样流畅,一点也不结巴。

回去的路上,麦卡决定跟裘逸说分手,她现在不需要再留一个位置给他了。原本是有拿乔勒当空虚的替代品的意思。可是现在,麦卡觉得自己应该是99%喜欢乔勒,剩下的1%,只是对裘逸的一点回忆。

裘逸是麦卡主动追的。那个文静的,俊秀的,就知道用功念书的男生,站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演出会台下,维护秩序,不让人随便搬走盆栽的鲜花。这样的好男生,麦卡迷恋上了,老爸老妈的家教,谆谆教诲了十七年,就在片刻之间瓦解了。麦卡主动地约见,吃饭,很自然地交往起来。直到他以优异的成绩去了国外,直到告诉麦卡他会继续留学……裘逸太老实了,第一次牵手是在认识三个月后,还是因为下雨,他才敢拉着她的手跑。当初,不就是喜欢裘逸的腼腆和老实吗?

这些,渐渐变得模糊了。

麦卡的心很乱。

突然,麦卡的面颊上,发出一点声响。是乔勒的一个吻。麦卡愣了。

乔勒说,这就是我的礼物,怎么样?我喜欢你,我决定把自己送给你当礼物,你要不要?

【十倍回报去爱】

麦卡去了乔勒的家。

冬天的寒冷,也不如乔勒家里的寒冷。房子很大,什么都有,但是没有人气。乔勒很无所谓地告诉麦卡,他爸爸再婚了,因为妈妈病逝了。

麦卡明白了。坏孩子的诞生,原因都差不多。麦卡没有围绕这个话题说下去。打量着许久没收拾过的房子,麦卡就说,我们来做家庭卫生吧。乔勒点头。

汗水淋漓的劳动了两个小时后,麦卡瘫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休息。有一阵轻柔的触觉在麦卡的嘴巴上像羽毛一样拂过。麦卡知道是乔勒,知道他在做什么。麦卡面带微笑,拿手指戳乔勒的肚子。受不了痒痒的乔勒,哈哈大笑,像个小孩子。不知为什么,麦卡觉得乔勒渐渐变得很像裘逸了。不是外表打扮,而是内心。

脑袋里想事情的麦卡动作缓慢下来,被乔勒一把抱住。乔勒喃喃自语,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打架吗?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人在乎我。以前是那个学校的医生阿姨。后来,我遇见了你。你是第一个关心我的女生哦!

一个有人爱了、祛除了暴戾与怨恨的坏男孩,和普通的好男孩,就没什么区别了。麦卡却笑得很勉强,她想起了那个梦。

乔勒说,我想把这个房子送给你,你要不要?

麦卡又愣了,那双眼睛的炽热,太过强烈,她要被融化了一样。

乔勒是这样的男生,如果有人爱他,他就用十倍回报去爱那个人。

【两个女生之间】

裘逸回信了,他鼓励麦卡也要用功学习,和他去念同一所大学。那么就有机会继续在一起了。

但是麦卡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以前她就做不到这样用功,现在她更加失去了用功的动机。爱人和被人爱,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情。

麦卡心里在想,也许,她可以重新做一下选择。

把裘逸交给夏默,然后,自己安心地跟随在乔勒的背后。这样好吗?应该是好的吧!夏默会愿意吗?会的,一开始,她不是喜欢过裘逸吗?只不过因为自己占据了裘逸的心,她就退出了,成为一个简单的朋友,遥远地站在海岸线上看着别人的翻滚浪潮。

世界上的事情,终究不是以谁的想法就能够左右的了的。

夏默来找麦卡了。一起到附近的甜品馆坐着,吸管慢慢运输着水果汁,相互对望,似乎都有话要说,却又没说。打破沉默的,是夏默,夏默说,我喜欢上了乔勒。

麦卡的吸管,顿时瘪掉了,那是因为太用力,空气逼迫着收缩了。

夏默继续说,可怎么办呢?我都不好意思去告诉他。

夏默明明知道,乔勒一直是在追求自己的。

但是,只要麦卡仍然没有答应他,麦卡仍然是裘逸的恋人,那么,夏默的爱慕,就没有可责备的,喜欢什么人,那是她的权利。她已经退出过一次了。现在,她不过是在恳求,恳求一个赏赐。

两个女生之间的友谊和位置,什么时候,走到了这样尴尬而奇怪的境地?麦卡呛到了,夏默就站起来,帮她拍背。

【清楚与不清楚】

麦卡啊,麦卡,你是真的喜欢乔勒吗?麦卡问自己。跟夏默告别前,她说,我一定帮你转达。一定。可是,怎么平复自己的内心呢?自己的想法,该放到什么位置?

麦卡觉得痛苦了。

乔勒远远地,又来了。还是一样的笑容,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单车,只是麦卡看着,叹了一口气。

乔勒却矢口不提他问过的问题。他似乎一点也不着急从麦卡心里,取得答案。麦卡会不会要他当男朋友?他似乎很有信心。

乔勒问,你说有别的事情找我,是什么事情呢?

麦卡看着他,终于开口了,夏默说她喜欢你。

麦卡自己都没想到,居然就这么直接地问了。问得半点也不含糊。现在,轮到她,期盼从乔勒心里,取得答案。有了他的答案,她才能够决定自己怎么做。迷茫的时候,我们都依赖别人,最希望别人能帮自己决定。

乔勒却转过了头,也只是半分钟吧。但是,仿佛蚂蚁爬过十光年的距离那么长。乔勒又回过头,笑容可爱,明朗得不像是他的性格。乔勒说,其实,我也喜欢她的呀!

乔勒说,好了,我该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他没有跨上单车,只是慢慢推着。他远远地来,又远远地走了。

你说谎,你说谎,说谎……

麦卡忽然蹲下,很仔细很仔细地看地上的一粒小石子。她想看个清楚,却怎么也看不清楚。看清楚了,又怎么样?

有人走了过来。麦卡的背上,有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

【乔勒的问题】

如果你觉得这个世界无比复杂,如果你觉得感情也是无比复杂,那么,也许只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夏默抚摸着麦卡的后背,叹息着。夏默说,我是骗你的。我喜欢的,还是裘逸。我只不过,想帮你早早看清楚。

可是,还是没能够看清楚。

夏默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麦卡站起身来,说,我们?两个女生,去看电影?夏默说,不是去电影院,就在家里,去看影碟。

看什么?

夏默回答,看了你就知道了。

电影里,女主角同时答应了两个钻石男的约会。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选,约会还没开始,她就卡在穿什么鞋子去参加约会的问题上了。在鞋店里,她一手蓝色,另外一手提一只黄色鞋子。有人跟她抢鞋子,抢蓝色,舍不得,黄色,也舍不得。那人最后告诉女主角,她抓住右手的那只力气大一点,说明想要的是黄色的。

麦卡就默默看了夏默一眼。她就像那个面对两只鞋子,哪一只也舍不得的女主角。夏默就是点醒她的抢鞋人。

麦卡头也不回地跑了,她决定给裘逸再打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却怎么也打不通。一拨再拨,始终占线。

麦卡的心莫名其妙紧张起来。奶白色电话上的蓝色按键,呈现出晕开的样子。麦卡恍惚了。镇定,镇定。不如听一下音乐。但是歌曲也听进不去,什么都听不清楚。过了半个小时,还是打不通。麦卡真的紧张了,麦卡下意识地按下另外一个号码:那是乔勒的。

乔勒赶过来了,在第一时间。

麦卡扑到他怀里,忍不住哇一声大哭了。从来没有这样难看地哭过。鼻子抽动着,一塌糊涂。会不会出事?会不会出事情,会不会……

乔勒却抱着麦卡,一言不发。良久,直到麦卡平静下来。

乔勒终于开口了,放心好了,不会有事情的。麦卡抬起头来,看见一张忧伤浓郁到几乎滴落成水的面孔。离开那个怀抱,两个人相对坐下来。

“叮呤呤!”这边的电话,打破了岑寂。

麦卡接过话筒,听见了熟悉的声音:是不是你打过来的?……这边摔了手机,所以换的过程,打不通……别担心……

可以放心了。

乔勒却躲避着麦卡的眼睛,他只是用很随随便便的语气问,如果有一天,我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你也会这样紧张吗?

麦卡低下头去。

【两年以后】

裘逸回来了,把从前的朋友都叫齐全了,订好的包厢里,堆满了食物和酒精饮料。极大声地笑闹,极喧嚣地说话。还有,极其隔膜的KTV伴奏。裘逸问,乔勒呢?

麦卡笑而不答。麦卡抱着麦克风,唱了一首松隆子的《梦的点滴》。这已经是一场聚会的结尾了,筋疲力尽。

最后,所有人一起散开。这种场景,都是这样的。从极闹到安静下来,情绪高位的水流倾泄完毕,然后是无尽的空虚。裘逸拉着的女孩子,是夏默。麦卡笑着招手说再见,看着他们一起离开。他们的背影亲密到没有缝隙,仿佛可以共用一个背影。裘逸的回来,是他大学一年级的假期。他终于还是走到了夏默的身边,或者,应该这样说,夏默,才是那个始终不变、心有裘逸的人。

变化了的,是麦卡。

夏默在办理签证了,如果顺利的话,她会在下个学期,抵达裘逸所在的大学。在麦卡给裘逸的电话渐渐变少的过程当中,她不知道,裘逸究竟是怎样渐渐对夏默产生好感与眷恋的,夏默的心念,又是怎么被裘逸领会的呢?

这是一个谜。别人的爱情,都是谜语。谜底掌握在当事人心中。

只有麦卡例外。

因为那一天,她故意说出了夏默的名字,企图把乔勒引向夏默。所以,她的全部故事,夏默都是一个忠实的电影观众。忠实地留意每个情节,并且,她的存在,似乎像是被操纵好一样,协助着别人推动进程。

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问题上吧!

如果有一天,我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你也会这样紧张吗?

当时的麦卡低下头去,很久很久。最终,她是这样回答的,我看不清楚我心底的答案,但是我想由时间来澄清。

麦卡回答完了乔勒之后,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去找夏默。她没有做别的事情,只是把裘逸的电话打不通的情况告诉了夏默,然后又告诉了夏默乔勒的那个问题。

然后,人生的时钟继续走动。

两年的时间,可以发生许多的事情。

在这两年里,也确实发生了许多的事情。

乔勒在听见麦卡说夏默喜欢他的时候,难过之余,曾经信口说出他也喜欢夏默。乔勒以为,麦卡是在暗示他离开。可是,在最惶恐的时候,麦卡想到的人,是他。

乔勒在麦卡的回答之后,说,我愿意等。

再漫长的等待,他也愿意。

乔勒开始用功学习了。

乔勒说,我们读同一所大学,好吗?

麦卡说,好。麦卡问他,是为了我吗?如果最后我仍然不是爱你,那你的用功不就失去意义了吗?

乔勒这样回答麦卡,但我总是要成为一个值得你爱的人,就算你最后发现真正爱的人不是我。也不会因为错爱过,而懊恼后悔的。最冷的雪天,乔勒收到了麦卡的手工围巾。最炎热的夏天,下课了,在一起继续用功学习。

……

高考终于来临。

铃声响了,最后一门课的考试结束了。

学生们都走光了。麦卡走着,经过了学校的空荡荡的路。六月的天空,与十一月的天空那么相似,一样地明亮如玻璃。麦卡默默地想,如果,不能够考上同一所大学,怎么办呢?

七月,通知结果出来了。

【马赛克之画】

此刻,小屏幕上,主持人相互插科打诨。麦卡看着节目,笑得不停地喘气。来参加节目的一个男人送上他的礼物。据这个男人说,他每个月可以收入几十万。为什么呢?因为他用很便宜的马赛克画画。马赛克就是那些花花绿绿的,晶莹类似玻璃的东西。一小块一小块的方格子。很近的地方看,也就是花花绿绿的一片模糊,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后退几步,再后退几步,渐渐地轮廓清晰了,细节也清晰了。居然是著名娱乐主持人吴宗宪的脸……

麦卡笑了。这一次笑得平和而又宁静。

麦卡的身边,是乔勒。所在的地方与时间,是乔勒的那所大房间,在一个中午。阳光很好,麦卡回过头问,你说,趴在阳台上睡觉行吗?

男生乔勒却已经睡着了。

麦卡的回忆,已经填满了与乔勒在一起的事情。

那个录取结果出来的时候,乔勒把通知书放在背后,很倔强地望着麦卡。乔勒说,我也没考上。

乔勒并不知道,麦卡第一个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而是他的。这个念头,直到出结果的最后一天,麦卡都没有。

考砸了的是麦卡。

麦卡知道,乔勒在骗她。

还有裘逸,麦卡终于发现,自己已经许久没有想起他了。

【时光的澄清】

麦卡凝聚目光,很仔细地看着乔勒的面孔。那个天空亮如玻璃的日子,她在夏默学校的第三层楼梯,看见他坐在台阶上。她送他去学校的医务室,路上,麦卡忽然脸红了,因为个头比她高的乔勒,脑袋低垂着,面孔几乎贴到了她的嘴巴。

现在他们距离很近,麦卡在他睡得很香甜、没有烦恼忧愁的脸上,吻了一下。

很多的人,一定要在某一时刻,要一个准确的答案。那个答案却根本说不清楚,只有一咬牙,生硬地做出选择。因此,你向左走,我向右走,我们各自的背影散在光阴的旷野里。如果多一点耐心,让那些慌乱沸腾的灵魂沉静下来。

不管是一天,两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还是一年,两年……

时光终究会澄清那些迷路的爱慕。

吴蓉

以忠诚的名义

简夏感到心惊肉跳,第一次遇到男孩子跟她同时待在这样封闭的空间里,意外得没有让她本能地想逃,这是两个穴居人的奇迹吗?

简夏穿着宽松的白衬衫坐在窗台上,光洁的两条长腿并排曲起,她向来以为自己这样的模样是最性感的。这具穴居人的肉体,简夏悲哀地想,倘若再有一支细长的薄荷味的万宝路香烟,一听纯生啤酒,或者源源不绝的深寂。伏在血肉里的种子,谁敢保证不会在默片般的余生里开出鲜艳的月季花朵。

电话线被拔了三天了,手机也没开机。简夏差点决定去买票回家,但一想到母亲寡淡素净的神情,一遍遍提醒自己:“在学校一定不要同男孩子一起玩。”简夏除了回以更加寡淡素净的一声“嗯”,不再有多余的反应。

那即将是更加形似默片般的两个穴居人的生活。简夏只是想想就感到满心仓皇。

陶苇的话至今如同滚烫的火星一遍遍落在心头最柔软的地方。他说简夏,你不许逃跑,你听我说,我喜欢你。

简夏深吸一口气,逃跑了。

陶苇至今无法释怀当时女生眼里看待他如灾难般的退避。

简夏起身换上黑色T恤和牛仔裤,打算去便利超市买些速食食品。在小区出口的地方遇到那个瘦高个子的男人,简夏曾见过他进了对面楼的大门,想来是住在自己所在单元的对面。这个男人有着大众理解意义上的英俊,神色冷酷,沉默,浑身散发出兽一般的孤僻感。这样子的孤僻让简夏没有理由地对他产生了信任。简夏想来,大抵是心里默认了这是另外一个穴居人罢。

简夏没想到男人也一起去了便利店,往饮料货架那边径直过去,手从上衣口袋拿出来的时候一只黑色的钱包掉了出来。简夏奇异地一下子屏住了呼吸,待男人离开以后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钱包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果然夹着男人的身份证,照片上看这个人仍然是英俊的,仿佛永生永世也不愿开口说话,上面印着的名字:时明天。

明天。简夏神经质地默自念叨。

“这是我的。”男人冷漠肃杀的声音在头顶上仿佛闷声惊雷吓得简夏浑身一颤,抬头对上男人漆黑得好比夜晚的眼睛,怯生生的:“我……捡到的,还你。”

男人接过钱包转身离开,简夏注意到他的一只手上提了一扎纯生啤酒。

就是这样没理由地对一个人产生了信任。

简夏回去后踢掉球鞋,光着脚踩在落满杂志的地板,再次面对镜子换上唯一一件宽松的非常不合身的白衬衫。她常常独自打量镜子里自己的裸体,深深地感到幸福。这具纯粹的处子之身,皮肉下等待揭露的是无以撼动的传奇。简夏深爱到感觉悲伤,她把窗帘拉开,再次坐上窗台,用惯常的那种性感的、孤独的姿势。

挣扎了很久,才决定打开手机,不出所料的短信跟未接来电提示汹涌而至。

来自陶苇:“简夏,为什么拒绝我,你说,我都可以改的。”

来自陶苇:“简夏,接我电话好吗?”

来自陶苇:“看到短信能回个电话吗?抱歉,我肯定吓到你了。”

来自陶苇:“我不至于让你躲到这种地步吧……简夏,我是真的认真想了很久才跟你告白的。”

来自陶苇:“简夏,我想念你。”

来自妈妈:“什么时候回家。”

来自陶苇:“算我求你了,给个简单的回复吧。”

来自陶苇:“我一定像个疯子,简夏,我爱你。”

……

简夏疲软地把头靠在后面,当初如临大敌的仓皇没有了,简夏是个厌倦解释的人,她也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向陶苇解释清楚。逐一删除掉陶苇的短信,然后给母亲回短信:月底。

算来还有半个月的时间,简夏一想到家里永远拿三颗苹果供奉的佛像与常年不散的檀香就感到一阵切入发肤的刺痛。母亲清清冷冷的脸上再不会有多余的任何神情,而她们仍需要同桌共食,在杯盘轻轻敲击的细碎声响里互相奉送年久日深的蚀骨的伤痛。反反复复,好像偏执的折磨。

可笑的是,在简夏可以预见的余生里,都无法摆脱这样的折磨。

简夏再次关上手机,想了想,索性卸掉电池。她看着窗户外面的月亮,仿佛古时断头人的切口,参差的边缘。她靠着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回到床上打开电视,电视是房东留在这里的又老又旧,简夏喜欢得要命。可以播放的频道不多,换到一个频道刚好在播《少年方世玉》,穿洁白长衫的李连杰抱着一捧玫瑰花轻轻越过众人头顶,玩世不恭的脸上笑容好干净好晴朗。简夏一直以为自己想要寻找的相濡以沫的伴侣会是这样疏星朗月般的少年,然而如此的陶苇站在自己面前口口声声表白的时候自己第一反应却是“离开这儿”。简夏私底问自己,为什么。同样的,她厌倦解释。

从记事起就是母亲刻板晦涩的面孔,简夏甚至怀疑自己还在她胎里生长发育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已经在不厌其烦地向自己告诫:当心那些笑容好看的男人吧,尤其是你怎样都无法从他眼里看出心机的时候。

于是简夏知道,这是因为有这样的父亲。

简夏从来没有见过父亲,但长大以后也听过不少传闻,与母亲读书时相恋,想来也曾经有过“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热烈,最终结局显而易见,母亲怀孕,父亲失踪,简夏倒意外的开阔:爱本身就是一种幻念。

母亲因为简夏退学,孤家寡人的生活,再不涉及任何婚姻。她归咎这一生的苦楚为年少的轻信,处处提防自己的女儿重复自己的命运。

简夏从不敢与任何男同学有多出一分的交集。

电影播到十一点多就结束了,简夏蜷缩进被子里面,这里整个世界风平浪静。

她要等待明天。

简夏一早去书店里打工,这样洁净的书页与新墨的香味让她感到内心平静。十点钟的时候,有人站在简夏面前问道:“这里有凯鲁亚特的《在路上》吗?”简夏抬起头,吃了一惊,那个瘦高英俊的冷漠男人,他仿佛从世纪的缝隙里千难万险地走过来,带着与人群毫无关系的孤独。

“呃……”简夏一时慌张,“你等等,我帮你查一下。”

电脑里搜索过后,简夏冲男人抱歉地摇头:“没有。”

男人注视了她两秒钟,转身欲走。

“要是你不急的话,”简夏叫住他,试探性地对他说道,“我可以帮你预约,四个工作日应该可以拿到。可以吗?明天。”她最后的两个字发出一种异样柔软并生涩的音节。

明天抬头用那种惯有的深寂沉默的眼神回望简夏,顿了顿,点头。

“麻烦你,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明天拿起柜台上的笔,在记事簿上迅速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

简夏的手指触碰到明天还回来的签字笔,竟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平静与不安的温暖。

手边的天竺葵盆栽在这个夏天绵绵不绝的冷气里吞吞吐吐地生长。简夏时常觉得自己仿佛一条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狂潮一样怒气冲冲的光阴中企图迁徙退避,天是蔚蓝色的,海是蔚蓝色的,但是世界的广阔让她感到自己一无所有。

简夏下了两本《在路上》的订单。两本,简夏觉得,她想知道这个人想要看到的是怎样的故事,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她一向表现得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但此刻的境况是不一样的——她企图去了解的这个人,同她一样的对周围漠不关心。明天,明天。她再一次默自叨念,仿佛是要念进骨子里的深情。

下班后的西园路人声沸腾。简夏在缝隙里穿行,黑色的麻布长裙,简洁的表情,在灯光羸弱的电影院门口,看到对面音像店的门口有个瘦高的黑色背影一闪而入。

简夏的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明天戴着耳机,在角落中挑选唱片,英俊的专注的侧脸惹来不少女孩子的目光。简夏甚至觉得,明天几乎不是属于角落生存的那一类人,她开始怀疑自己的直觉。而明天则是用那种永久的沉默巩固好自己的一方城池,好像生性敏感的蜗牛,随时预备缩回壳里。

简夏回到租住的公寓,踢掉鞋子,光着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她透过窗帘看到对面楼粼粼的灯火,哽咽般一盏盏亮,或者一盏盏灭。

只有这里安稳。简夏抱起腿对着床边的那一簇光,蛾子一样在它面前栖息。手机翻出来,打开,陶苇只有两条短信了:

“看来真的联系不上你了,呵呵,真失败,你一定觉得我特别烦。”

“我等你。”

简夏轻轻呼了口气,像是被此番笃定所累,三番两次地不堪其重,恨不得拿钱来等价交易,好坏都不觉得亏欠。然而在陶苇来看,简夏的躲避只是一时混乱,只要屡屡表明决心与忠诚,就能让她放下顾虑,毕竟他是毋容置疑的优秀。

夜是海藻。在纯净的柔软的黑色里面打量这个流光溢彩的城市,纠缠不清般地恨不能厮守。简夏看到对面又有一个窗户亮起了浅紫色的灯光,挨着熨帖厚重的落地窗帘,一个削长的身影剪画般直贴上去,简夏感到心脏一下子提了起来。

会是你吗?

明天。

简夏在书到了之后就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明天。

“明天?”她听到电话那边电波的微弱杂音,也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嗯。”果不其然的,僵硬的冷漠的一声回应。好像与人类长久隔绝般的不自在。

简夏本想用“这里是西园书店”开头,就像之前与别人通电话那样,但半秒的思考后就换成了“我是简夏”。然后沉默地等待对方的反应。

沉默了片刻,对方出乎意料没有任何疑问,只是再一次生硬地回答:“嗯。”

简夏暗自松了口气,“您预订的书已经到了,请问您什么时间可以过来拿?”

又是片刻的沉默,简夏觉得明天的每一次开口似乎都是艰辛而深思熟虑过一般,只听到电话那头简单传来三个字:“十分钟。”

简夏还在发愣,电话被挂断了。

不出十分钟明天果然推开书店的玻璃门,额上的汗水微微地浸湿了略长的刘海,小麦色的健康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站在柜台前,把目光落到少女身上,良久。“简夏。”他开口。

简夏愣了一愣,紧接着反应了过来,明天的眼神孤独又冷酷,好像被阻断了与这个世界的交流似的。事实上,简夏觉得明天根本无须努力做出此类的交流,他是半兽人,在天堂与人间的山洞里栖息繁衍。他戴着孤独的王冠,只需要向漫长的黑夜觐见。简夏看着明天海洋一样清澈的眼睛,心里突然感到一种温暖。

她拿出其中一本《在路上》搁在柜台上,轻轻朝他推了过去,“喏。”

她看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拿起那本书,一切动作就像被拖成了慢镜头,在狭长的胶片里一格一格不厌其烦地拉。

他点头,“谢谢。”像是一大滴水打过芭蕉叶子,沉坠的不留余地的水声。

简夏在晚上回到家里后再一次光着脚换上那件大得过分的白衬衫,拉开窗帘坐在窗台上,外面璀璨的灯光打在她异常柔软的侧脸上,显得她那样单薄而冷清。

杰克·凯鲁亚特。简夏埋头静静地开始阅读这本书。读书的过程是非常凶悍疯狂的,简夏几乎是一口气读完整本书,凌晨一点多才合卷喘息,了不起的凯鲁亚特,简夏心情激动而沉痛。反复问自己,是这样的吗?是这样的吗?

对面楼的灯光已经变得零星无几。简夏几乎是本能地去寻找那扇淡紫色的窗,它果然亮着,像是一颗遥远的永久的星,普照这纯净的近乎荒诞的夜。

简夏在三天后才再一次见到明天,这个人同自己一样深居简出,除了必要的活动几乎都是躲在自己安全的领域里面。那天简夏路过音像店,顿了顿,折身就进了店里面,她来到上回看到明天待的那个角落,看到那里列着许多经典歌曲的唱片,黄家驹、张国荣、邓丽君……事实上简夏平时并不会去听这些歌,因而变得有点局促难堪起来。她心底里认为喜欢听这些歌的人是认真并且一往情深的,她就是那样笃信——凭着直觉。

明天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他还是凛冽孤僻的样子,干净的白色T恤,匡威经典款的帆布鞋,英俊简单。

简夏怔在原地。

静默两三秒,他首先点了下头,“简夏。”

简夏微笑着,“你好,明天。”

“挑唱片吗?”

“不是。”简夏老老实实地回答,“他们是我知道的最优秀的一群人,但事实上我喜欢孙燕姿的歌。”

明天看了他一眼,点了下头。

简夏看看他,慢慢开口道:“那本书……非常厉害。”

明天抬起头,“书?”

“《在路上》。”凯鲁亚特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把这本书写出来,被别人批评他不是在写作而是在打字,但简夏认为这样的说法是不公正的,他只是有很多话一下子非说不可。“热情,我觉得那是得有真正的热情。”

明天沉默地注视她,很久才说:“谢谢。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他似乎极少说出这么长的句子,显得有一点艰难羞涩。

简夏就只是微笑。

简夏两天后就回家了。母亲坐在洁白的大理石餐桌前专心写毛笔字,看到简夏背着沉重的黑色双肩包只是淡淡地问了句:“回来怎么没有提前说一声?”

简夏闻到屋子里经年不散的檀香味,脸色变得萧索生冷,“没必要。”然后就头也不回地往房间里走去。

背后隐隐传来母亲轻声诵经的声音,更觉得浑身僵硬,立刻就有了再次逃回学校的冲动。

晚饭前照旧是由着母亲拜完菩萨,敬上印度香,餐桌前的两个人默契得不发一声,这么多年,简夏是早已习惯了。

简夏第一次去同学家吃饭听到对方的爸爸妈妈在饭桌上对孩子问东问西,感到新奇的要命,回来后她也试图跟母亲聊聊学校的事情,但母亲永远肃静的脸上找不到任何表情的变化,在简夏嬉笑努力半天之后只是换来母亲面无表情地淡淡看了她一眼,道:“闭嘴。”简夏从此不愿在同学家逗留吃饭。

假如你们不去衬托,我又怎么会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不幸。

饭后母亲自顾自收拾去洗碗,背对着简夏问她:“读大学这么久了,有没有跟男孩子交往太亲密?”

简夏宿命地蜷在沙发里,“没有。”

“不要怪我总是追问你,我不在你身边看着你,难免会怕你走错路。”

“所以你是打算看着我一辈子吗?”

母亲洗碗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道,“我是为你好,我以为你这么大了会明白。我遭遇过的灾难,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再重复。”

“就是因为这样,这么多年我才一直生活在灾难里。”

母亲转过身注视着简夏,语气有些严厉起来,“你是在学校跟什么男孩子在一块儿吗?”

简夏看着母亲,苦笑下,“不可能的,你还不明白吗?你毁了我。”

母亲沉默了会儿,然后道:“非要你亲身经历才会明白是吧?年纪轻轻就随便相信男同学的话,往后的日子你看看我是怎么过的。”

“你会觉得我现在过得比较好吗?”

“我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妈,我想回房间睡了。”

“不要逃避话题,你从来没有这么早睡过。”

“我也从来没有告诉你我有多厌倦家里这个样子。”虔诚灰暗的脸,生硬冰冷的佛像,永远将不幸怨恨袒露出来的表情,这样死寂沉沉的屋子,简夏庆幸自己竟然还有容忍的能力。只是简夏不知道,自己可以爱人的本能,还剩下多少。“我是一个不健康的人,你也是。”简夏的最后一句话说得悲伤而痛苦。

母亲的两只手垂在身子两侧,肩膀微微颤抖起来,“你在怪我。”年少时到底是不顾一切的,因而被辜负之后才费尽心机地保护自己和女儿,曾经历过失去的剧痛与异样眼神的难堪,甚至差点被父母赶出家门,心如余烬后从此变得信鬼神卜卦,天地宿命,求神求佛,只愿余生安稳。从父母亲手里继承下一笔比较丰厚的财产,她不需要跟任何多余的人做出什么徒然的交际,她改造女儿的世界,企图她强硬聪慧,不至于沦落到她这样不敢见人的地步。可即便是这样努力,即便是这样。

“你摆脱我啊!你试试啊!”愤怒下声音变得尖锐刺耳。

“砰!”巨大的一声关门声,简夏狠狠将这个绝望愤怒的女人隔绝出自己的世界。

明天。无尽窒息感中简夏莫名想起这个名字。

冷淡地相处了半个月后,简夏终于还是提前回到了学校那边,暂别十几天的公寓看起来干净妥帖,窗帘仍然大开着,阳光泼水一样进来,简夏洗了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下楼去买泡面。

在收银处排队的时候看到明天刚好进门,四目相对,简夏感到有些愉快,“明天。”

明天有些犹豫的样子,然后居然朝她走过来,“好久不见,简夏。”

简夏有点意外,但也感到一种暗生的欣喜,“嗯,我回家了一趟。”

“哦。”明天垂下目光点点头,又注意到简夏手上的泡面,问:“还没吃饭吗?”

“嗯啊,准备将就一下呢。”简夏扬扬手上的泡面。

明天紧盯着简夏,艰难地,一字一顿地说:“我,可不可以,去你那儿吃饭?”

简夏愣住了,两三秒后,轻轻点头。

简夏在电磁炉上煮面的时候明天就乖乖坐在沙发上,长腿交叉架着,好看的脸埋在大面积的阳光里。

简夏感到心惊肉跳,第一次遇到男孩子跟她同时待在这样封闭的空间里,意外得没有让她本能地想逃,这是两个穴居人的奇迹吗?简夏想,对于他明天,或许也是一次不太寻常的经历,一个不愿意解释,一个不愿意追问。他们忐忑地试图靠近。

坐在沙发上吃热腾腾的面,旧电视上在播《大话西游》,至尊宝在盘丝洞里大叫般若波罗蜜,简夏一下子笑了出来。

明天侧过头看到简夏盘腿坐的姿势手上还捧着一大碗面条不禁“啧”了一声。

简夏停下来看向明天,“什么意思啊?”

明天笑了笑,把视线转向电视屏幕。

简夏有些发怔,明天微笑的样子看起来那样温和柔软,好像之前的冷漠抵触都不是这个人的一样。她想不通为什么自己此刻会感到幸福。

简夏将洗好的碗收回架子,听到身后很靠近的地方响起明天的声音,“简夏。”

简夏回头,碰到明天迟疑的深深的眼神,他站在她面前,英俊的眉眼清晰明朗,然后他开始吻她,凭着不容置疑的热切,简夏感到自己是被推进了一片气氤氲的海水里,她被推进一个完全陌生的怀抱,她不否认她是在贪恋这个人的气味和这种方式的亲近。明天。她在心底里千万遍地呼唤着。

明天感觉到了简夏的眼泪,惊愕地松开她,微微皱起了眉头。

简夏微笑着,说话还带着一点点哽咽,“像是重生。”

明天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他抬手擦掉少女的眼泪,花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开口,“你跟我一样,对吗?”

简夏点头,“你怎么知道呢?”

明天走到窗户前面,说:“我经常看你。你总是坐在窗台上,一个人的样子,居然能这么好看。”

“跟陌生人交流总是那么困难,但我知道你跟我相似。明天,我真高兴,我能和一个相似的人没有隔绝感。”

简夏觉得二十年来她从未有过这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跟明天一起去超市买蔬菜水果和肉类,动手做饭,或者坐在窗台上听音乐,有时候明天也会唱歌,非常棒的歌声,简夏跟明天将赤裸的双脚互相抵在一起,手指缠绕,那台不知道哪年产的二极管电视偶尔会播放一些慢慢老去的电影,他们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会觉得无比相爱。

简夏再见到陶苇已经是开学后的事情了,在那之前简夏第一次见到了阿杰,他戴着帆布棒球帽,朋克图案的黑色T恤,用一种不安的眼神紧紧盯着简夏。

“阿杰。”明天的声音在声带处被摩擦得含混不清。

男子仰着年轻的脸,一脸骄纵的表情,“你躲我?你什么意思?”

简夏感到自己的手指被明天攥得生疼,她听到他说:“我有得选,你保重。”

简夏感到眩晕,她从来没有问过,但她也从来没有想到,明天的孤独病会是因为这个。

“你胆子就那么小?!”阿杰愤怒地瞪着看起来一脸风轻云淡的明天,“我们不可以吗?”

“你是第一次听有人说我们不可以吗?”明天仍然是淡淡的表情,“我努力过,真的。”

阿杰最后红了的眼眶成了今后简夏漫长的噩梦。他狠狠地盯着简夏,“确实,你比我更像一个正常的选择,你要记得站在他前面,他总在害怕别人的眼光。”

阿杰走后明天缓慢松开简夏的手,声音低沉平静,“我自杀过。”

要是你能明白那种眼光,要是你一样经历过那种噬咬的伤痛,在沉重得无法抵达河床的深水里想尽办法喘息生存,我不能教给你我的孤独,然而当我揭开给你看我的伤口,我祈求你不要有任何怜悯。

简夏苦笑了下,“我应该学聪明一点,回到自己安稳的旧生活里。可要是那样的话,我跟我妈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明天的眼神变得滚烫起来。

“对这些不幸,我们一样该抱有热情。”简夏虚弱地笑笑,“我们一样不幸,不该抛弃彼此。”

明天深深地注视着简夏,他伸开手臂紧紧抱住少女,人群里完整的阴阳肉身极力拼凑起两尊残缺的灵魂,明天知道这是另一场重生,他忐忑不安心神不定,但除非是陪伴,他恐怕自己已经没有其他的什么余地——假如他不愿日日夜夜反刍蚀骨的孤独的话。

简夏。只有这一个人,理解他生而难堪的这一命运。

陶苇找到简夏的时候简夏正在教室里收拾课本,陶苇用那种多情的诚恳的眼睛注视着简夏:“我已经整个夏天不见你了,简夏,你想的还不够久吗?”

简夏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吐出来,强迫自己不要急着逃跑,然后试图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说:“我不行。”

“我说过的,我可以变成你希望我变成的那个样子,我也有足够的耐心去等。”陶苇信誓旦旦。

简夏终于控制不住,飞快地逃离教室。与陶苇交流到这种地步,实在已经让她万分为难了。

谁能想到,在这之后没几个月,搂着另一个漂亮姑娘的陶苇在路上遇到了简夏,他的神色严肃而复杂,紧紧地注视着简夏然后擦肩而过。晚上简夏收到陶苇的短信,他说“我仍然爱你,但我恐怕自己只能独自封存这样的一往情深了,对不起。”简夏想告诉陶苇不必放在心上起码她没有,可又觉得对方也许并不想要这样的答复,最终也就仍然默默删掉不再理会。明天架着腿在沙发上坐着看电视,屏幕上的章子怡在大鼓前面一边跳舞一边击鼓,美得不可一世。简夏只想专心煮好蔬菜羹,他们会在夜晚降临之际点起那盏美丽的灯,她不敢确信这样的安稳会维持很久,但她起码不愿像母亲那样为了避免不幸而创造出更大的不幸。

柔和灯光下明天的脸英俊得不得了,简夏把汤盛在他碗里,她看到自己的手指在碗沿上搭着,形成一个曼妙的姿势。

“我像不像你的妻子?”简夏突然这样问,微笑着。

今生我只要这样就好。

我无法不爱你的不完美

王宇昆

从出生就预示着与众不同,明晓一直坚韧不拔地忍耐着,会被人嘲笑“少一根指头”,会因为这个而被伙伴们孤立视为异类……

现在,我们来交换秘密。

——周暮晨:我知道是你号召所有人在音乐学院的人才引进计划上写了我的名字。

——明晓:你飞去加拿大的那天,我偷偷跑去机场,但还是没找到你。

钟声响了三遍,穿着正式的人们在牧师的号令下统一起立,转身。周暮晨紧紧握着明晓的手踩着《婚礼进行曲》的节奏走进众人视线,花童紧跟在新人的身后,拉起新娘的裙尾。玫瑰花瓣像下雪一样簌簌地擦过他们的头顶和肩膀,整个场景隆重而又轻柔,如同在周暮晨的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那样,他发现一切是如此真实,真实到明晓婚纱的每一个细节之处都绣上了淡粉色的蕾丝花。

牧师的祷告结束,双方交换戒指。

周暮晨小心翼翼地拿出银色的钻戒,像雕琢工艺品一样为新娘戴上。牧师的眉头突然紧锁,发出清嗓子的声音,他挪了挪步子在新郎的耳边小声地说戒指应该戴在左手上。周暮晨用眼神和手势告诉牧师不要管这件事情,他又帮明晓整理以便使戒指戴在最舒适的位置,台下开始变得喧杂,大家在质疑新郎这种错误的行为,原本安静的教堂变成了聒噪的桑拿房。

令人费解,周暮晨把戒指戴在了明晓右手的手指上。

四年前,周暮晨做过类似的动作。他把雪碧的易拉罐环戴在了另一个女生右手的尾指上说着“你的手指真好看”,然后对着站在门口拿着涮好拖把的明晓戏谑地一笑。要是平常,明晓只会沉默着用不予理睬的态度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可就在周暮晨摆出一脸“坏人得逞”的表情时,拖把被明晓重重地甩了过来,周暮晨满身水渍腰际被拖把手柄击中。倒是周暮晨身边的女生先对着明晓怒声呵斥,明晓看着周暮晨与刚才截然相反的表情,冷冷地说了句“活该”转身离开了教室。

四年前的那个表情被明晓定义成“阳痿”,并被明晓深刻地记住,本以为关于周暮晨的记忆永远以这个表情留作收尾,但当她在北京宽敞的马路上再次看见周暮晨的时候,一切回忆又像冬天走进温室里的那一瞬间,眼镜片上铺满了氤氲的雾气。

北京冬日,深夜十二点,光着脚坐在马路边的明晓化着浓重的烟熏妆,顶着一头廉价的亚麻色枯发,她有些想睡,但又不想被这冰凉的柏油路拥抱,所以勉强支撑着疲软的眼皮搜索电话簿里可以打通的电话。说起来也好笑,这几年她的手机换了好多个,可是电话号码依旧是高中时的那一个,她并非不在乎昂贵的长途漫游费,她只是害怕那个人有一天回来会找不到她。

手机屏幕发出来僵冷的光打在明晓油腻的脸颊上,电话簿翻来覆去找不到可以随叫随到的联系人,她莫名其妙地翻开排在最末的联系人的资料,陷入了沉默,照片上的那个人就是周暮晨,这张照片是周暮晨发给明晓的一张自拍,被明晓偷偷地设定为联系人头像。四年的风尘,把明晓吹到了北京,把周暮晨吹去了加拿大。明晓总是会想象现在周暮晨的样子,以及如果对方再看到自己时的表情。

应该是逃避或者是厌恶。想到这里,胃里一阵酸味,明晓低头吐了一地。

“天冷就应该多穿点。”话音伴随着一件厚厚的西服盖在自己的身上,明晓垂着头用手捂住自己的胃。作为校广播站的主播,这声音是高中时期陪伴了每个晚饭时间的一道佐料,明晓惊讶地扭头,看着西装革履拖着行李箱的男人笔直地出现在了自己的身旁。

四年过后明晓第一次和周暮晨见面,在北京灯红酒绿的夜生活的一隅,一瞬间,明晓感觉从胃里泛出一阵又一阵的暖流,把嘴巴里的异味全部驱赶没了。依旧是和高中时一模一样的寸头,棱角分明,依旧下嘴唇上有一颗黑色的痣,暗夜中的黑色被晕进了周暮晨精致的西装里,明晓感觉到了真实的距离,那种明明相隔只有一拳却感觉距离万千的寒冷逼退了身体里的暖意,和这个世界的冰凉融为一体。

那晚周暮晨把明晓送回了她租的地下室,然后为她从超市里买了红糖姜汤。明晓自己租住的地下室潮湿阴冷,仅有的一扇窗户还正冲着垃圾收集站。这让从小到大从未住过如此简陋的地方,甚至连步入的机会都没有的周暮晨来说站在房间里不知道该在何处坐下,于是只好尴尬地在原地踌躇。

“姜汤是驱寒的,喝下就睡吧,别感冒了。”周暮晨端来为明晓煮好的姜汤。

屋子里的灯光还算明亮,周暮晨可以清楚地看见明晓憔悴的脸庞。“你开始化妆了?”本应带着惊叹语气的话还是被处理成了一个问句。明晓点点头说,“看到今天这个样子的我,是不是很失望?”话里带着奇怪的语气,明晓一口气喝完姜汤蒙上被子,“走的时候记得锁门,不要太用力。”

周暮晨摇头其实是在回答明晓的那个“失望”的问题,可惜女生并没有看见。

门掩上的时候甚至比猫咪的脚步还要轻,蜷缩在被子里的明晓用力地闭上眼睛,不想让他认为“只有懦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眼泪跑出来。

噩梦从姜汤的辣味中爬了出来,她永远记得周暮晨曾经是如何把她的世界踩扁的。

明晓高二的时候因为选择艺考所以转去了一所艺术高中。相貌平平,专业成绩却异常优秀的明晓是老师眼里“后生可畏”的人才,这让始终专业成绩第一的周暮晨十分不爽。

不知何时周暮晨发现明晓总是把左手的袖子拉到最低,厌恶女生的男生就在某个课间偷偷跑去女生的背后一把翻起了女生的袖子。当周暮晨看到女生左手仅有的四根指头的时候举起女生的手对着全班大声呼喊“残障者里面的艺术天才啊”,那一刻明晓的脸火辣辣地,像被人当众扇了耳光,懦弱让她没有反抗,她挣脱男生的手掌跑出了教室。

从出生就预示着与众不同,明晓一直坚韧不拔地忍耐着,会被人嘲笑“少一根指头”,会因为这个而被伙伴们孤立视为异类,甚至因为这么一点的“特殊”而被老师瞧不起。所以进入青春期的明晓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习惯性地把袖子拉到最低,做任何事情也只用右手。

而真正难捱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周暮晨开始找各种机会欺负女生,“少一根指头”成了班级里随处可听到的谈论内容,更没有多少人愿意冲出风口浪尖和明晓做朋友。仿佛又重温了小的时候那种被孤立的失落感,明晓的生活变得压抑狭窄,“周暮晨”三个字也逐渐变成她的死穴——她最憎恨的人。

梦里醒来,明晓发现枕头湿漉漉的,她端详着自己的左手,想着这辈子或许无法佩戴象征幸福的尾戒了,正如所有女生憧憬的美好梦想,被时间一点点撼动并一瞬间破灭。她懒得回忆梦里的内容,而是拿起枕头底下的手机,删除了通讯录最末尾的那个联系人。

已经大四的明晓每天的时间相对宽裕,家境普通的她为了多挣些钱去了一家酒吧弹琴。也是从这里开始,明晓开始谙熟霓虹灯下繁华的生活方式,她买廉价的化妆品,租借华丽的演出服,因为琴艺惊人时常会得到客人的小费。她习惯晚归的生活方式,并将自己打造得如同这个城市一般地魅惑动人。

从南方小镇北上来到北京,可以说实现了明晓一家人的梦想,少了左手尾指仅有九根指头的双手竟然也能弹奏出动人的钢琴曲,这是明晓成功进入国内最好的音乐学院的原因。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爸妈曾经想带明晓去做一个假的尾指,但被女儿拒绝了。因为她想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残障儿”。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高三,周暮晨向明晓告白,被明晓拒绝。男生知道自己原来伤害女生太重了,想用真心挽回,但发现一切连补偿的机会都没有了。周暮晨把自己整理的乐谱和乐理知识全部送给明晓,甚至在艺考前夕为明晓搞到了一模一样的考卷答案,但这些都被明晓一一拒绝了。周暮晨失望地打算放弃,此时正好举家打算移民加拿大。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沉迷于一个自己原本那么讨厌的人的周暮晨原本坚持留下转而答应父亲出国。

或许是为了逃避明晓的再次拒绝,也或许是质问考量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样一个人。

相反,明晓的世界从此少了一个冤家对头,生活也归于平静了。

只是平静的湖面终究被一个周期为四年的陨石打破沉寂了。

“出国之前本来想和你做一个正式的告别,我知道你不想见到我,所以只好把在国外的联系方式塞进了你家的邮箱里。”喝着一杯咖啡的周暮晨对坐在自己对面的明晓说道。

“那个邮箱的钥匙丢了,所以至今没有打开过。”明晓回答周暮晨,瞳孔有些闪烁。

“我给你的邮箱里发过无数封电子邮件,可是你一封都没有回复过我。”周暮晨咽下一口咖啡又问。

“那个邮箱的密码忘了,所以一直登不上。”明晓若无其事的答案再次浇灭男生的希望。

“那你不会找回密码?你知道我每次等你的回复都像是在等高考成绩吗。”

“说得跟你参加过高考似的。”

少了从前的驽钝和怯弱的明晓明显让周暮晨不知所措。

“我回国就是因为想和你在一起。”周暮晨的一句话让明晓陷入沉默,她无声无息地把果汁喝完,然后拿起包离开。

“我现在是你们学校特聘的学生导师。”周暮晨的这句话被明晓的背影和踩着高跟鞋“咯噔”的声音揉碎。

其实周暮晨不知道的,那张放进邮箱里的联系方式一直被明晓放在钱包里,而电子邮箱里的每一封邮件明晓都会仔仔细细地看好多遍,只是每次想要回复的时候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有一次周暮晨作为导师为学生们上课的时候,明晓被旁边共同练习的女生发现了秘密,女生看到只有四根指头的手掌惊叫起来。和高中时在教室里被男生发现并嘲讽的情境一模一样,明晓这次没有懦弱地逃避,而是在钢琴前继续演奏乐章,灵活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着。“仅有九根手指却可以跨越十个音阶,真是世上少有的天才,”一曲演奏完毕周暮晨称赞着率先鼓掌,紧接着教室里不约而同地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周暮晨想起了高中那年自己做过同样的事情,但却备感欣慰的是曾经那个怯懦的女生已不再畏葸。而这样的改变让周暮晨更加确定自己对明晓的感情,明知你越是坚强我越想要紧紧地拥紧你保护你。

咖啡馆见面后,周暮晨开始越发频繁地出现在了明晓的生活里,学校上课的时候自己的老师就是周暮晨,晚上去酒吧弹琴观众就是周暮晨,甚至去食堂排队打饭站在自己身后的还是周暮晨。

这让明晓又回忆起上高中的时候,周暮晨为了追求自己,整天跟在自己的身后像个猥琐的猎奇犯。可是那时候明晓是喜欢这种感觉的,但她强迫自己不能沉溺下去,周暮晨拥有和自己不同的东西太多了,身后追逐的女生数不清,凭什么会喜欢上自己这种平凡甚至“残缺”的女生。每当屈从的时候明晓会让自己拼命回想男生嘲笑挖苦自己的画面,男生的每一个表情都被清晰地揪出并刻画在明晓的脑海里。

“全世界只有我可以欺负你,别人不可以。”这句话是明晓被学校里嫉妒自己的女生反锁在体育器材室后被男生找到时说的话,明晓至今无法相信曾经的敌人竟然会说出如此煽情的话来,而自己也着实被感动了,虽然是径直离开不给男生留下任何感谢的说法,但明晓坚定地发现从那时开始自己喜欢上了周暮晨。原本相互排斥的两颗星球想要运转到同一轨道上来,需要时间的推移和引力的转向。明晓无数次想要卸下防备穿越枷锁时,当准备敞开怀抱接受的时候却发现那颗星却是流星飞向了他方。

可是现在当以学校特聘导师身份回归的周暮晨重新进入了自己的生活,明晓在想自己应当以何种方式说服自己接受那个曾经的少年。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四喜丸子,特意打给你的。”周暮晨端着饭坐在女生的对面然后又夹起丸子送到女生的盘子里。

“四年了你竟然还记得,”兀自咀嚼的明晓说道,“只是我现在没有这个喜好了。”

周暮晨依旧异常耐心,把丸子夹回自己的盘子里,然后安静地和女生同享午餐。

“今晚我会弹《If You Believe》。”明晓的告别方式总是让周暮晨无奈,但听到这句大约是在邀请的话时,周暮晨望着离开的女生开心极了。

这天下午周暮晨特地选了一件自己最中意的西装,把皮鞋打磨得光亮,出门的时候拿出那颗自己准备了很久的戒指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周暮晨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听明晓弹奏这首曲子了,上高中的时候互为竞争对手的两个人总是会在琴房里为这一首钢琴曲而争得你死我活,期末专业考试周暮晨故意弹错一个音而输给明晓得了第二,可是后来女生竟然也学会了这种错误,在每次演奏的时候都会弹奏这个错误的音调。

酒吧今天的人还算比较少,周暮晨特地挑了一个最好的角度可以看到明晓的演奏。今晚明晓穿了一件抹胸的礼服,跳动的手指和自然起伏的身体让明晓格外迷人。周暮晨仔细地聆听,最终还是发现在曲子的第三章第二小节的那个错误的音符,这么久了竟然还是没有改过来,周暮晨有些窃喜。

出门接完电话的周暮晨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男人把手搭在了明晓裸露的肩膀上,做着调戏性的动作。

“明小姐啊,你每场我可都是来捧场的哦,今天我过生日,你怎么着也得来陪着喝一杯酒不是吗,小费今晚翻倍。”男人油腻的手在明晓的肩膀上游走。周暮晨走上前去甩开了男人的手,把明晓护在一旁。

“你他妈算老几,要我女朋友陪你喝酒。”周暮晨说着给了男人胸口一拳。

明晓在男人们彼此挥舞的拳头之间听到了“女朋友”三个字,她来不及回味或是深思这种领属性特别强的词语,手就被紧紧地抓牢了。

……

北京的夜晚灯火通明,空气里满是躁动的因子。

周暮晨拉着明晓的手跑出酒吧,一路狂奔。男生左手提着明晓的高跟鞋,双手紧紧勾住。男生的脸和肩被棍子打中,周暮晨忍着痛和明晓跑了很久才停下。他们在一家牛肉面的摊位坐下。

“你干吗和那些人渣动手?”明晓拿出纸巾递给周暮晨。

“谁叫那个人对你动手动脚的。”周暮晨轻轻地擦拭嘴角上的血迹。

“你这是在逞强,这样不会改变什么的。”

“我的心没变就好。”

“可是我变了,我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我了。”明晓纷乱的思绪中突然跳出这样的回答,像是在寻找一个最漫长的肯定答复,两人的对话就此打住。

沉默良久后,周暮晨转过头看着明晓,“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一句很肉麻的话吗?”

……

“全世界只有我可以欺负你,别人不可以。”周暮晨握起明晓的手并轻轻地亲吻,“这四年里,我想了很久,幼稚的过去让我确定,距离越远我越是逃避可我越无可救药地想要和你一起走下去,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也不管是不是原来的那个你,我只想要你答应我,嫁给我好吗?我会让你幸福的。”周暮晨从口袋里拿出戒指,单膝跪地做出求婚的姿势。

“你被揍晕了吧。”明晓拍了一下周暮晨的脑袋,明晓坐在凳子上注视着男生的双眸,这样的对视是第一次,深情中带着久违的欣慰。

四年的时间,让周暮晨从退缩逃避到坚守感情,让明晓从自我否定到坚决勇敢的蜕变。正如那169封邮件的发件人地址从来都是统一的“mingxiao521”,也正如明晓电子邮箱的密码从男生离开后就被改成了“周暮晨”三个字的拼音缩写。有时事情不是它本身不对,而是它经不起时间的打磨而走向错误的路口。

只是这一刻明晓找到了答案。

“老板,来两碗不放葱花的牛肉面。”明晓转身向老板招呼。

“你快给我起来吃面。”

“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那我就叫老板给你抓一大把葱花咯。”

“只要你答应我,放多少葱花都无所谓。”

时间没有模糊他们彼此的样子,相反让两颗心靠得更近了,周暮晨还是清晰地知道明晓喜欢吃的菜肴,明晓还是牢牢地记着周暮晨对葱花过敏。

“这样吧,在告诉你答案之前我们来交换一个秘密……”

他们彼此之间的秘密有太多,这些不为人知的私语像一座座栈桥,勾连起两个山峦不同颜色的日光。

周暮晨的手机突然振动,传来一封简讯。

——“哥们演技不错吧,为了帮你追到嫂子还白挨你一顿揍。”

周暮晨迅速删除短信,招呼老板快点上面。北京冬夜的角落,升腾的雾气里,周暮晨含情脉脉地望着明晓,感觉是那么温暖和幸福。

教堂聒噪的气氛在新郎的一句话中变得平静了。

“我希望,我能做一辈子你的尾指。这样,我们就终于可以一起弹错那首曲子的那个音符。我希望,我能做一辈子你的左手,所以我要用戒指把你的右手牢牢锁住藏在我的心底。”周暮晨深情地凝视着明晓说道。

紧接着是沸腾的掌声,比那次教室里的掌声更加响烈。

周暮晨和明晓在牧师和众人的祝福下热烈地拥吻,玫瑰花瓣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洒落在唯美的裙幔上,周暮晨再次紧紧握住明晓的左手,然后指指相扣。

“你愿意吗?”

“我愿意。”

笑忘书

余言

你写了那么多的情书给他,却从未得到回应。你决定写下这最后一封信送给你自己,和过去的感情告别。

我的亲爱的莎娜:

夜已经很深了,我知道你非常非常想念他,想念那个叫作苏俊安的白衣少年。

窗外大雨滂沱,雨水敲打在屋檐上,你的内心也随着沉寂,思念像雨水一样堆积,泪水冲击着眼眶。原来啊,想念一个人也会流泪。

你一直记得你与苏俊安的初见。不是开学时见到他在主席台上淡定从容地演讲,而是,三年前。

三年前。

在度完你十五岁生日的第二天,你的爸爸出门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你等了那么久,他还没有回来,你以为他迷路了,你就自己出门去找,想将爸爸领回来。在拥挤的大街上,你不停地向前走,再转身却找不到来时的路了,最终的结果是,你迷路了。

你在人群中无助地哭泣,然而周围人潮汹涌,没有一个人是你想找的人,更没有一个人肯为你停下脚步。你多么地想,这个世界上有超人,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不费吹灰之力将你的爸爸找了回来,然后带着你飞回家中。

你是这样爱幻想的人,不切实际。

可是,你却闭上了眼睛,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你默默地祈祷,说神啊满足我的愿望。你轻声地数一,二,三……轻轻地睁开了眼睛。

你的眼睛中满是惊喜,神似乎听到了你的声音,你的眼前站着一位“超人”,他似乎听到你求救的声音从天而降一般。他的头发夸张地像上竖着,标志性的内裤外穿,脖子上系着宽大的披风,裸露的胳膊上肌肉暴起,唯一的区别是,他不够高大——只是比你高出一头而已。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超人”将手上的纸巾递了过来。

你惊喜得忘记了回答,接过了纸巾擦干了泪水,结结巴巴地告诉“超人”你迷路了。

“超人”并没有像电影里面演的一样抱着你向天空直飞而上,他牵着你的手,穿过马路,在对面的车站牌等候公交车。

一路上你都在偷偷观察他,他的眼睛漆黑明亮,像是一枚黑色的珍珠;他很安静,并没有超人的霸气……总之,他是个不一样的“超人”。

在你家门口,他向你挥手说再见,你忽然渴望这个“超人”能够留下,你告诉他你还有困难,你需要他的帮助,帮你找回亲爱的爸爸。

“超人”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他说他做不到。

你忽然觉得很绝望,刹那间又再次泪流满面,哭声震天。

我亲爱的莎娜,我在回忆中看见了三年前的你,爱哭的你。

“超人”蹲在你的身前安慰你,他反反复复就一句话,别哭了别哭了……

你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笨拙的“超人”,连哄人都不会,看见他着急的样子,你突然破涕为笑了。

“超人”完成了使命,转身离去,背影逐渐模糊,你大声地喊,超人,你叫什么名字?

苏俊安。他挥挥手回答。

这三个字过耳难忘,很多时候你都会默默地念叨着这个名字,苏——俊——安——

你开始想念他,然而当你呼唤超人的时候他却并没有及时出现。

你又开始难过,他为什么不是真正的超人呢?

而只是一个动漫爱好者,参加完Cosplay的表演便看见了无助的你,来不及卸妆就来帮忙。

你试图找过他许多次,甚至回到最开始遇见的地方。

这次你不再迷路,你终于知道那个地方叫作动漫Sky,是动漫周边产品的集中地,更是全城最大的Cosplay舞台。

可遗憾的是,那么多次寻找,你再也没有遇见他。

他像个真正的“超人”,在你最困难的时候从天而降,使命完成以后转身离开,不留音信。你与他各自陌路,在同一片城市的天空下过着各自不相干的生活。

三年过去了,你遇见了很多人,他们在你的身边来了又去。

父亲的突然离去让你极度地缺乏安全感,无论别人多么信誓旦旦的许诺,你总是一笑而过。你还那样年轻,却已经明了誓言就是谎言。你总是会常常想起他,勾勒他在现实中真实的模样。

即便他Cosplay的是个肌肉发达的超人,你也宁愿相信他是个清瘦的少年,你讨厌肌肉男,你想他会有好看的眉目,很安静而内敛。

任凭谁也无法想象,当你和谢迟迟一同气喘吁吁地跑到礼堂时,你听见主持人说“下面有请新生代表苏俊安上台发言”时内心的山呼海啸。

你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他果然是清瘦的,他有好看的眉目,很安静但有些忧郁,他是你想象的模样,又不是你想象的模样。

你的心跳得如此之快,几乎要跃出了胸膛。

喜悦这个词已经不能传达你的心情。在那一刻,天地洪荒,在时间的长河中你遇见了三年来念念不忘的人。

他曾是你生命中的救世主,过去已经消逝,而未来不可确定,但现在你会是他的Miss Right。

在开学典礼结束之后,你向谢迟迟道别,嘱咐她一个人先回到寝室,然后飞快地向后台跑去,准备拦住苏俊安,将准备了三年的灿烂笑容在他的面前绽放,然后轻声地打招呼,嗨,超人,你还好吗?

你在想,他那时候的眼神一定很错愕,他也一定会想起你,认出你的那一刻,皆大欢喜,犹如故人重逢。

但是,他早已经从后门溜走了。

面对着散场的礼堂,你所有的欢喜都化为沮丧。不过,你很快又高兴起来,都已经在一个学校了,都已经在一个班级了,还有什么值得抱怨的呢?你只是想第一时间和他见面,然而,你已经比任何人更早地遇见了他。

你从礼堂的侧门走出去,抬起头望向天空,灿烂的阳光落进眼眶,细细碎碎地散成一片,像无穷无尽的欢喜。

你返回礼堂的大门,准备和谢迟迟一起回到寝室。

你看到,谢迟迟从礼堂中慌乱地跑出来,而苏俊安跟在她的身后,一脸疼痛的神色。

谢迟迟说她不认识苏俊安,那么,你想当然地以为苏俊安与谢迟迟并无任何纠葛,而开学第一天只是碰巧一起从礼堂中走出。

你从来都是敢爱敢恨的女孩,谁都知道你喜欢苏俊安——全世界都知道,只有苏俊安不知道。

你加入他创办的动漫社团,闪耀Cosplay,无怨无悔地为新社团忙前忙后,琐碎的事务常常令你焦头烂额,但是只要他冲你肯定的一笑,你便觉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你单纯地以为,所谓的付出便是爱情。你不知道,在一开始你就误解了爱情的含义。

在他决定为闪耀Cosplay海选演员时,你满怀忐忑用玩笑的口吻问,是要Cosplay超人吗?

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声不是,再无更多的言语。

你愣愣地站在当场,心里像空缺了一块,空荡荡的失落。

卑微已使你低到尘埃之中,超人救助过无数的人,又怎会记得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

你笑着安慰自己,不记得也没有关系,总有一天他会将你放入心底,而你们将在一起。

你那样默默地喜欢着他,浓烈而持久。

倘使生命可以重来,你还是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然而,你却忘记了,还有一个谢迟迟。

他在大雨滂沱的雨夜,等候在女生寝室的楼下,你满心欢喜地以为他在等你,然而他等的却是谢迟迟。

你开始意识到,谢迟迟一定是向你隐瞒了什么。你最不能容忍的是欺骗,尤其是朋友之间的欺骗。

你满腔的怒火无处宣泄,你决定从此以后再也不理谢迟迟。

雨夜之后谢迟迟生病了,他也生病了。你每天去医院照顾苏俊安,对于谢迟迟却从未看望过一眼。

谢迟迟决定转学,你的心开始软了,觉得自己也许有些过分,逼迫得她不得不离开。更为关键的是,你已经明白苏俊安喜欢的是谢迟迟,这些事傻子都看得出来。

那是他第一次为了谢迟迟而求你,他的眼睛距离你的眼睛只有1厘米,那是他第一次如此靠近你,他的眼睛依旧黑而明亮,清澈干净,但是眼底总是笼罩一层淡淡的忧郁,无数次,你都想抬起指尖,将他蹙起的额头抚平,或者挥手驱散他的忧伤。他的忧伤你一直不懂,但是却不忍心看见他难过,所以当他恳求你帮忙留下谢迟迟的时候,你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为了他,你向自己妥协。

当谢迟迟坦露心扉,你最终懂了他的忧伤。

原来在比你更早之前,谢迟迟已经和他在一起了。谢迟迟为了救苏俊安而发生车祸,导致失忆。谢迟迟早已经忘记了苏俊安,而苏俊安的爱并未远去。谢迟迟并没有欺骗你,她真的不再认识苏俊安。她和苏俊安分手,不是因为无法原谅他对她造成的失忆,而是要放手让他飞向更为广阔的天空。

她说,莎娜就是苏俊安更广阔的天空。

你在谢迟迟的微笑面前感到羞愧,谢迟迟是如此纯洁的女孩,像一朵未染任何尘埃的百合。她的命运和你如此相像,她的母亲在她一周岁后离家出走,音信全无。此后的多年,她一直勇敢而坚强地生活。

她是这样的善良,而命运却又如此地不公。在失去亲情与爱情后,她依旧能够保持着一颗善良乐观向上的心。

她就像世界上的另一个你。

你决定要保护谢迟迟,从此以后不容许任何人欺负谢迟迟,自己更不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你像个泼妇一样对抗着同样不可理喻的夏悠茗,将谢迟迟紧紧地护在身后。

连喜欢男生的眼光都一样的女生不是应该成为好朋友而不是敌人吗?你和谢迟迟成了最好最好的好朋友。

苏俊安答应谢迟迟忘记过去,就算不能像失忆一样一下子忘记,从此以后也会缄口不提,他们的爱最终变成了爱过。

你还是那么不可遏制地喜欢着苏俊安,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你对他的喜欢了。

那天,你去主楼交作业,看到系里档案室的门虚掩着,你过去看了一下,发现里面没有人。你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打开了档案室。

密密麻麻的档案排列在一起,一眼看过去,根本无法分辨。管理档案的老师随时都可能会回来,你着急得汗都流了出来。

终于,你找到了一个大大的文件夹,上面写着广告0702班,你找到了苏俊安的档案,打开第一页看见了他的生日,阳光透着窗户洒了进来,细微的尘埃悬浮在空中,在阳光下形成一道美丽的光柱。

尽管很不幸,你被老师抓住了,并因此而被责备批评,差一点受处分,但是一想起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你仍旧会心满意足。

你看到了他的生日。十月十三日。他的生日和冬天接近,你开始编织一条围巾,准备在他生日来临的时候送给他。这是你第一次织围巾,总是不成功,织了拆,拆了织,手指常常不小心被织衣针扎破,你一如既往地坚持,你要将长长的思念织入围巾中,你想让你的围巾圈住他,你想温暖他一整个冬天。

在他生日那一天,你盛装打扮,小心翼翼,生怕任何一个细节不够完美。

谢迟迟在一旁悉心指导。她抱住你说,莎娜,你是最美丽的姑娘。你忽然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内心中的忐忑不安烟消云散。你满怀期待奔赴这场盛大的约会。

在沿河风光带,你扶着栏杆,河风猛烈地吹了过来,将你的长发和裙子吹起,带着湿气的河风打在裸露的肌肤上,皮肤上泛起了细小的颗粒,河水在夜色下波光粼粼,倒映着她的倒影。

你看着苏俊安走了过来,路灯的灯光在他的侧脸投下好看的阴影。很多年后想起,你觉得这一刻是你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你说,闭上眼睛。

他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

你再一次感到心跳加速,激动得无法自控。你拿出藏在身后的围巾放在他的手上,颤抖着嘴唇轻轻地吻在他的脸上,你语无伦次地向他表白,你说如果你不介意我是你前女友的好友,那么,你愿意接受我吗?

你等待着他的回答,每一秒钟都像一万年一样漫长。

他缓慢地睁开了眼睛,清澈的眼眸倒映着你的身影,他眼底的忧伤浓得化不开。他说——对不起。只有三个字,再无多余的言语,却轻而易举地将你伤害得体无完肤。

你期望着他的解释,然而他沉默着不发一言。你曾多么喜爱他的沉默,现在就有多么痛恨他的沉默。

你清晰地知道,他不爱你,他依旧眷恋着谢迟迟。

你哭泣着逃离,泪水模糊了视线。你蹲在马路边放声哭泣,似乎要将小半生的眼泪流光。时间好像在一秒钟倒回了三年前。

这次你没有遇见超人。你遇见了阿木。

你靠在这个陌生男人的肩膀上哭泣,将泪水蹭在他干净的衬衣上,他轻轻拍打着你的肩膀。

你从未见过这样的男子,成熟、干练、举止得体却又心细如发。他不再懵懂年轻,经历过岁月的起伏,深谙爱与不爱。

可是,你还是那么喜欢苏俊安。

你有很多话想对他说,你写了很多信给他,但是却没有一封寄出。你冷漠,你不理他,看见他时立刻转身逃离。可是常常在转身之后,又开始思念,思念像疯草一样在心中蔓延。

苏俊安拦住你的时候,你看到他瘦了,憔悴了。你不由自主地心疼。他这样一个人,让你欢喜让你忧。

他带你去雕刻时光,带你去看他和谢迟迟曾经留下的记忆,看曾经的约定,彼此深爱不离不弃。他再一次为了谢迟迟而请求你,希望你能够重新参演Cosplay,希望你能够帮助他打动谢迟迟。

你爱上的是他这样的男子,对于感情坚定不移,必然不会像爸爸那样舍妈妈而去。然而,在爱情中晚一步便是错过,你以为你最先遇见苏俊安,谢迟迟却比你更早一步地遇见。

你怎么舍得他难过,你想起妈妈说,当一个男孩爱你而你不爱他时,你应该放手。

你微笑着点头答应,心如刀割。

只要他幸福,你便会觉得快乐。

圣诞节的演出即将来临,你每天都开始刻苦排练。在Cosplay的最后一幕,是醉酒的司机开车闯红灯,千钧一发的时候你推开了苏俊安。你被汽车撞倒在地,翻滚而出。

为了追求真实,你一遍遍地排练,腾空,倒地,翻滚,到静止。

在深夜时分,你忍受着浑身的酸痛,咬着牙不发一丝声音以免惊动熟睡的室友,揉捏着红肿的关节。第二天你依旧一脸灿烂地去参加排练。你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每年冬季,关节都会深入骨髓地疼痛,你从未抱怨,亦从未后悔过。

每当想起这些,你都会为当时的自己而心疼。

再也没有人比你更爱苏俊安了吧。

根据苏俊安和谢迟迟的故事改编的原创Cosplay《约定》在圣诞夜上演了。

你和苏俊安在剧中演绎着谢迟迟和苏俊安的故事,从网恋到第一次见面,过往的种种幸福上演,他的眼睛满是宠溺的神色,你沉溺其中,仿佛自己就是谢迟迟。

当悲惨的车祸来临,你腾空跃起,然后重重地摔下,翻滚,躺在地面上一动不动。苏俊安发疯地扑了上来,嘴巴不断地开合,却在一瞬间失声。他紧紧地握着你的手说,不要死,不要死!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在你的脸颊上。

巨大的悲恸袭击了你的全身,好像你真的要死去,永远失去了他一样。

你明白了苏俊安和谢迟迟之间的感情,明白了苏俊安为什么会默默地守护着谢迟迟,明白了谢迟迟为什么会奋不顾身。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爱是不能自已。

你在闭上眼睛的一刹那,泪水滑落,此时掌声如雷般响起,帷幕缓缓地合上。

你听到从观众席上传来的轻微啜泣声,透过帷幕,看见谢迟迟也被这个故事感动得泪流满面。

苏俊安走到谢迟迟的身前,牵起了谢迟迟的手。

他说,就算你不再记得我,就算你忘记了过去,我的爱,依旧不会远去。他那样期待地看着谢迟迟,等待着谢迟迟回答。

然而谢迟迟却将慌乱的目光投向了你,你在这一刻感到欣慰与感动,为她首先想到的是征询你的意见。你的眼睛里含着泪光,冲着她点头微笑。在得到你的肯定之后,谢迟迟接受了苏俊安。

历尽千辛万苦,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那一刻教堂的钟声响起,他和她牵手站在雪地上听,雪花纷纷飘落,洒在他们的肩头。他对她说,记住这一刻。

你也记住了这一刻。

你默默地祈祷,祈祷仁慈而公平的上帝赐予他们幸福。

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勃然绽放,忧郁的薄冰消融,成了三年前你所看到的安静而美好的他,你笑着流出了眼泪,成全了他和她的碧海蓝天,只要他幸福,你也觉得幸福。

不是不难过,从此以后他是她的人了,而你只能远远地观望着他。

你一个人走路,看书,写字。

还是会想他,想他安静的眉眼,想他修长有力的手指,想他身上青草一般的气息。

你一个人的寂寞,成就了三个人的安然。唯愿这一瞬成为地老天荒。

你觉得这样的时光再好不过。

然而,天不遂人愿。

当你接到苏俊安打来的电话时,电话那端传来的却是阿木的声音,阿木在雪地里发现已经昏迷的苏俊安。

你跌跌撞撞地跑到医院去,惊心地发现,原来自己依然这样在乎他。

你见到他时他全身已经被绷带缠绕起来。

你紧紧地抓着他的手,抓住他绷带缠绕而冰凉的手,泪流满面。医生走过来说他受到了外伤,失血比较多,需要输血。

你撸起袖子不容置疑地说,我来,我的血是O型血。

你全然没有注意到阿木在这一刻的目光,他目睹着这一切,眼神黯然,深深地叹息,他明白了你是多么地爱这个叫苏俊安的男孩。

从此,苏俊安的血管中也流淌着你的鲜血,你们的血液合而为一,只要想一想,你都会感到欣慰。

可是你的微笑那么虚弱,从椅子上站起来便晕倒在地了。

你早就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你知道你贫血。但是这次你却将原本稀缺的血液分给了另外一个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你希望他能够安好健康,不容有任何差池。

他醒来之后,你别提有多高兴。你疼惜地追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绝口不提。他只是请求你帮忙留下谢迟迟。

这是他第三次因为谢迟迟而开口请求你。

你毫不犹豫地答应。

当你见到谢迟迟时,得知了真相,原来苏俊安的前女友是谢迟迟的孪生姐姐谢早早,谢迟迟真正的男友是舒酿歌,他们四个人驾车去往动漫SKY看演出,意外发生了车祸,谢早早和舒酿歌死去,而谢迟迟失忆,苏俊安将谢迟迟当作谢早早来爱着。

你被震惊得无以言对,然而不等震惊平息,阿木却揭露了更鲜为人知的真相。阿木是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车祸竟然是谢迟迟造成的,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才选择失忆。

舒酿歌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救下了谢迟迟,在临终前要求苏俊安答应他一个承诺,替他好好照顾谢迟迟。

苏俊安答应了舒酿歌最后的请求。

这才是全部的真相!

谢迟迟选择遗忘的不可触摸的记忆扑面而来,在突如其来的刺激下她昏了过去,醒来之后的谢迟迟再次失忆,甚至还失去了从上次车祸后醒来获得的最新记忆。

她忘记了苏俊安,忘记了莎娜。

在她出院的那一天,她爸爸要带她前往布拉格。

你在医院的门口等候着谢迟迟,将八音盒再次送给她。

时光会珍藏我们的记忆。

谢迟迟忘记了你,忘记了你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但是,你却永远不会忘记,一个像夏天的你和一个像秋天的她。

在谢迟迟上车之前,苏俊安拖着行动不便的身体从医院冲了出来。

谢迟迟也忘记了他,一脸茫然地听着他说他已经爱上了谢迟迟,而不是把她当作另外一个人爱。

你的心在那一刻荒芜,你绝望地明白,世事无论怎样地转变,他都不会多看你一眼。人的心房狭小到只能放下一个人的名字。

看见他爱而不得时的哀绝,你还是为他感到心疼。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你的眼里只有他,而全然忘了你自己。

被舒酿歌抛弃的夏悠茗妒火中烧,驾车冲向了谢迟迟,苏俊安拉着谢迟迟逃离,然而却因为仓促摔倒在地,他推开了谢迟迟,而车撞向了苏俊安,你目睹了对你而言最惨烈的悲剧。

在刺耳的刹车声中,苏俊安倒在血泊之中,大雪从天而降,覆盖了他渐至冰凉的身体。

他离你而去了。

你号啕大哭,苏俊安,他的身体里面还流淌着你的血液,他怎么可以不经过你的容许,离你而去!

你觉得天塌地陷,像世界末日来临。只有泪水才能证明自己没有麻木。你在他拒绝你的时候流尽了小半生的泪水,而在他彻底离去后,你流尽了后半生的泪水。

你耿耿于怀地想,如果你能够再早一步遇到苏俊安,如果你没决定成全,如果你不答应出演《约定》,如果你能够再勇敢一些……人生的道路上有无数岔路,只要一步偏离,他也一定会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

然而,没有如果了,他走了,无论你再怎样地寻找都不会再看见他。

远在天国的苏俊安,你一定不知道谢迟迟是无法回避舒酿歌深沉的爱而接受苏俊安,所以假装失忆。

她说爱你。

你听不到了,一切都晚了。

当然,这么多的纷纷扰扰中,你总是在刻意回避你们父母的事——上一代的恩怨不应该由你们来背负。对此,你和谢迟迟默契地绝口不提。

爱情是相互的事情,失去了另外一个人,剩下的只有孤单。

在这以后,你的世界黯然无光,你常常陷入思念之中不可自拔,疯狂地想念着那个再也不会出现的他,想到泪流满面。

你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你的世界只有你一个人,你以为你会一直孤单,就这样孤单一辈子。

幸好有阿木一直陪伴在你身边,巨细无遗地照顾着你。每天按时倒好白开水,嘱咐你按时吃药;定期带你去看心理医生;时常带你出去旅行;容忍着你的坏脾气,即便被你抓得遍体鳞伤,依旧不恼不怒。

在你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二十八岁的他,你坐在马路边哭得那样汹涌而无助,他在那时便萌生了从此以后不再让你哭泣的念头。

此时的他,年轻很有钱,遇见过无数与之般配的女子,他却偏偏爱上了莎娜。爱情很多时候都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情,譬如苏俊安不可理喻地喜欢着谢迟迟,你不可理喻地喜欢着苏俊安,而阿木又不可理喻地喜欢着你。

你对苏俊安的每一次想念,都是对阿木的伤害。然而,阿木却毫无怨言。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如今你已经二十岁,他也三十岁了。你的抑郁症渐渐好转。被人宠溺果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你还记得妈妈说的话,如果找不到你爱的人,那么就找一个爱你的人。阿木就是那个爱你的人,你已经决定接纳他。

你写了那么多的情书给他,却从未得到回应。你决定写下这最后一封信送给你自己,和过去的感情告别。你会将这些年写的所有情书以及这一封《笑忘书》一起焚烧,送给远在天国的他。

你要告诉他你曾经爱他胜过自己,告诉他,你为他织围巾扎破了手指,你为他排练受伤,你为他输血昏倒……你为他做的这一切,他都不知道。这是你一个人的秘密。现在,向他一一袒露,也许已经晚了,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此以后,绝口不再提他。

你偶尔还是会想他,但是请你一定要慢慢地忘了他。

你轻声地对自己说,再见,苏俊安。

你轻声地祝福自己,愿莎娜此后的人生,岁月静好,不再烦恼。莎娜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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