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1052400000038

第38章 乔治的演讲

乔治调整心情后,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开始侃侃而谈:“很高兴能与你们一起并肩作战,你们是一支高效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关于勘察现场的过程我就不讲了,今天主要是解说,我推理这起坠楼案的过程。

首先要说的是,艾格尼斯夫人的死亡不是意外,具体理由是,落地的尸体距离杰克逊大厦的水平距离,足有7米多,如果她是意外失足坠楼,是不会落到那么远的地方。

可以肯定,死者是以一定的水平惯性冲出大楼的,这需要助力,要么是她自己纵身跳出大厦,要么是被人扔出大厦。

其次,这起坠楼死亡事件也不是自杀,除了杰克逊先生说她是为情所困之外,艾格尼斯夫人没有明显的自杀动机,她年纪轻轻时就事业有成,现在更是处于演艺事业的巅峰,又正处于风华正茂的30岁黄金年龄,如果和杰克逊先生离婚,还会有大笔财富入账。

她的私人医生也证明,她没有诸如抑郁症等精神方面的疾病;在公寓的衣帽间里,有一套她提前准备好的运动服和鞋子,说明在前一天晚上,她已经准备好参加马拉松比赛;

在厨房桌子上,花瓶里含苞欲放的黄色郁金香,是她死亡前一天自己去花店买的,表明她处在感情破裂的艰难境地时,还没有忘记爱美,这说明她对未来充满希望,以上这些,都是证明她不是自杀的依据。

更关键的是,经过我的观察和分析,我可以肯定的说,公寓内的现场是经过人为布置的,是被伪装成自杀现场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是房间内和阳台上,都过于整洁和干净了,那只阳台上遗落的白色鞋子,桌上打开的红酒,卧室内的安眠药瓶,一切都给人一种刻意布置的感觉。

对于一个自杀现场来说,仿佛该具备的东西都有了,其实还少了很多东西,凶手只凭据自己的想象,自以为是的进行布置,反而彻底暴露了他。

为什么?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在自杀案件中,我们通常可以在走廊上、房间内、阳台上等位置,发现死者生前反复徘徊后,留下的足迹、吸过的烟头或遗书。

另外,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自杀时也不例外,有预谋的自杀者,可以见到服装整齐,身着新衣,脸部化妆,随身携带遗书等等。

而我们的受害人呢?艾格尼斯夫人显然是吸烟的,现场的客厅和阳台,却没有发现她吸烟的烟头,也没有发现任何她犹豫不决的痕迹,她坠楼时,脸上没有一点化妆,即使一个普通女人,也只有在刚起床时才是这种状态,何况她还是一名演员,她死亡时没有佩戴首饰,身上的穿着实在过于简单,只有一套最简单的丝绸睡衣,也没有留下遗书,自杀的决心和勇气更是让人赞叹。

现场的证据表明,如果艾格尼斯夫人是自杀的,我们可以假设这样的场景:

她起床后,没有去卫生间梳洗打扮,没有喝床头桌子上的水,连一件睡袍都没有披上,而是选择径直去酒柜打开一瓶红酒,然后就坐在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连续喝了半瓶红酒后,突然间就决定自杀,然后没有丝毫犹豫,从餐厅搬一把椅子到阳台,站到椅子上,直接纵身一跃就冲向楼外面。

这种假设的场景,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它完全不符合常理,要知道,自杀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任何人面对高楼都会恐惧,自杀前,往往都会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这种现场证据所表现出的坚决和果断,又和阳台上那只掉落的鞋子相互矛盾,所以,这个现场一定是被人伪造的。

是有人想让我们认为,艾格尼斯夫人是自杀的,只不过手段比较低劣,根本蒙骗不了我们的眼睛,所以,排除了意外和自杀,我们现在可以确认,这起坠楼事件是一起谋杀案。

尸体旁的地面有大量血迹,还有法医的解剖报告,体内器官的积血情况,这些都说明一点,死者落地前是活着的,也就是说,她死于高空坠落的颅骨破裂。

她体内含有大量安眠药,远超过正常入睡的摄入量,还有大量红酒,所以,她是被人逼着,用红酒喝下安眠药后,在昏迷中,被凶手用某种方式扔下楼的。

从坠楼事件发生起,就有很多警探坚定的认为,是杰克逊先生谋杀了他的妻子,包括你们的BOSS纳尔森总警司,还有马丁内斯警探,那么,如果凶手真的是他,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在参加马拉松的跑步途中,偷偷溜回公寓,杀掉艾格尼斯夫人,然后再返回跑道,这是最容易想到的一种方式。

我们不但有杰克逊自己派人提供的照片,也搜集了很多记者们拍摄的选手照片,但是,马拉松的赛道很长,持续的时间也很长,现在我们开会时,还有警探正在反复验证,从各个不同地点,用汽车、地铁等各种交通工具,返回大楼杀人所需要的时间。

虽然,他们还没有传回最后的结论,但我分析后判断,他不是用这种偷偷返回的方式杀人的,这种验证的最后结论,只会进一步成为杰克逊的不在场证明。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杰克逊先生是一个社会名人,在马拉松赛道上,他是很吸引人注意的,他还提前安排下属骑自行车拍摄他,又主动派人送胶卷给警局,证明他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

我们设想一下,他不能无缘无故的脱离赛道,只能在赛道上一些转弯的视线盲点,避开选手和观众的注意,才能离开赛道,再去换衣服后赶回公寓,爬上18层楼,杀人后再跑下去,再赶回赛道,还要选择视线盲点插队进去,怎么估计这个过程,也不会少于半个小时,他的身份,真能脱离赛道半小时以上,还不会被人发觉么?

不对,只要细细琢磨后就会发现不对,他提供的那些照片,在赛道上的位置一定是连贯的,不可能暴露出这么长的时间空隙,他不是用这种方式杀人,所以他才这么自信,甚至主动向警局提供照片。

不是他亲自动手,那么是买凶杀人?杰克逊大厦是豪华公寓,门禁森严,有门房、有保安,陌生人很难进出,但是这些保安措施,对某些专业人士来说,并非不可能潜入进去杀人,何况,他还可以花钱,买通公寓内的工作人员行凶,这样更不引人注意。

在理论上,买凶杀人这点,似乎不能彻底排除,但是,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其实并不高。

因为如果是买凶杀人,不需要刻意选择这个时间和这种杀人方式,他干脆出国旅行或者公干,然后让人杀掉艾格尼斯夫人,对他来说不是更简单,更没有怀疑。

另外,为别人杀人可不是无偿的,总要付出足够的金钱,单纯的金钱付出,对杰克逊来说还是小事,你们知道,我也是一个大富翁,也不会在意花多少钱,只要能干净彻底的解决麻烦。

问题是买凶杀人后,随之而来的后遗症很难解决,首先,很难遮掩买凶杀人的资金动向,杀手可不会同意先办事后付款,警方又一定会对他的资金动向追查到底的。

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麻烦,但还不是主要的,最要命的是,这是主动授人以柄,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麻烦,但是,买凶杀人的行为则意味着,之前的麻烦还没解决时,就已经先主动的,跳入了另一个巨大的麻烦之中。

以后的日子里,他和凶手之间就是我为鱼肉,人为刀俎了,甚至凶手只拿钱不干事,继续勒索他,他都毫无办法,难道再杀一次人解决这个麻烦,这就陷入恶性循环了,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能支付得起金钱去买凶杀人的人很多,但是很少有人会真这么选择。

对于杰克逊来说,他更不会这样选择,他是一个自大且骄傲的人,以他的性格,绝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他怎么可能甘心,将自己的把柄和命运交给别人掌控。

不是从马拉松赛场潜回公寓杀人,也不是买凶杀人,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难道是采用了某种精巧的设计,使他能够延时杀人。

这种方法是完全可行的,我给大家讲个侦探故事,里面有一个教师就是用这种方法杀人的。

这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的学校,学校的后院操场旁有一个钟楼,A教师先在楼顶观景平台,伪装好现场,目的是证明B小姐是自杀的。

然后,将昏迷的受害人B小姐,扛进平台下方的钟室内,计算好时间,打开钟表上的活动门,将B小姐放到外面巨大钟表的分针上。

这时分针的位置,正好处于水平的15分钟处,剩下的事情靠重力就可以了,然后迅速关上活动门,飞快的跑下钟楼,回到教室制造不在场证明。

他有5分钟以上的时间,因为当分针转动到20分钟之后,因为重力因素,受害人B小姐就会自动滑落坠落下去,重物坠地的声音,会惊动附近操场的人,他也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如果被人看到,A先生在分针上放B小姐的瞬间,他就彻底暴露了,这看上去很冒险,但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是值得的,也是可以做到的,那他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因为他在钟室抬尸体的时候,那里有很多巨大的变速箱和齿轮,他需要扛着B小姐的身体穿越障碍,结果B小姐的头部自然垂落,眼镜掉落在变速箱下,而他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现她的眼镜不见了。

负责死亡事件调查的警探,经过询问后,发现B小姐是高度近视,但尸体上和坠楼现场没有眼镜,楼顶平台上也没有,就引起了他的怀疑,最终设计抓到了凶手。

我讲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杰克逊是否也是这么做的?他的机关在哪里?大楼出事后,第一时间就被警方封锁了,如果有机关,他也不可能毁灭证据,他不怕被当场发现么?

回过头来我们想,杰克逊其实可以随时用各种方式,杀了艾格尼斯夫人,于是,我们要问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谋杀?为什么选择坠楼的谋杀方式?

选择这个时间谋杀,是因为他当时在跑马拉松,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选择坠楼的谋杀方式,是让其他人在第一时间,就发现艾格尼斯夫人的死亡。

就是这么简单么?不,我们还要问自己,为什么在被刻意布置的自杀现场,公寓阳台上会留下一只鞋?

刚才故事中失踪的那副眼镜,是凶手在行动中不小心掉落的,属于客观上的失误,进而暴露了他利用钟表上分针杀人的秘密。

同类推荐
  • 诡谲之楼

    诡谲之楼

    诡谲的世界里,总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们的结局又是什么?无人知晓……在诡谲之楼里,每天都在发生着不同的事情,看似事事无关,实则事事相连!实力单身二十年的白齐意外成为这座楼的主人……
  • 鬼的媒人婆

    鬼的媒人婆

    我知道这个世界有许多常人见不到的东西,我能听见那些不寻常的声音。清明巷尽头有一间药铺,药铺主人喜欢在阳台上晾猫,我的故事,就从清明巷那间香火铺开始。有些事,开始了不到死都不会结束,药铺老板弯着眼睛看着我,但是死也是开始呢。
  • 这里有只猫

    这里有只猫

    纯白色的大地上,黑色的太阳悬挂高空,到了夜晚,绿色的月亮则会代替太阳承担抚育这片土地的责任。
  • 不曾看见

    不曾看见

    内容纯属虚构,若有雷同,请勿关联。世界存在着多米诺骨牌效应,眼中世界的变化在于关键那一步。
  • 我的丹田能修仙

    我的丹田能修仙

    守护华夏,人人有责!
热门推荐
  • 茉茉花开

    茉茉花开

    荷茉失去记忆,但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奇怪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操纵着命运,将所有的秘密掩盖。她不愿任人摆布,试图找回自己空白的人生。有些人爱了便是一生一世,将自己燃成灰烬,让心中所爱在烈焰中重生。
  • 武之边缘

    武之边缘

    天地万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人类如此,他们所修炼之武学也如此。这世界的人们能够通过锻炼自己的身体、丰富自己的阅历,进而通过身心的感悟强化自身的‘武学境界’,从而达到制敌的效果;也有少数人拥有与生俱来的强大‘意念力’,他们甚至可以只依靠意念与人交手;钢铁工业的发展也衍生出了‘机甲人偶’这一强大的战力,人们操纵着机甲在战斗中所向披靡。
  • 你若成雨我亦成风

    你若成雨我亦成风

    额,笔名有误,请谅解一下,谢谢。她,21世纪绝顶杀手,死后灵魂穿越到了王妃的身上,这王妃还不受宠!
  • 我有一百个神级徒弟制霸都市

    我有一百个神级徒弟制霸都市

    五年前,莫林被系统带上山,要教导出一百个神级徒弟才能够下山。五年后,莫林终于教导满了一百个神级徒弟下山了……
  • 主神普及计划

    主神普及计划

    本书有名《梵天一梦》《主神的正确打开方式》《全民主神》当你获得一个保留完整实力的主神后你会怎么做?招收轮回者,发现主神空间,入侵诸天万界?不不不!这已经过时了。作为新时代青年,主角舟逸有一个伟大理想,让诸天万界所有人都成为主神,然后为其打工………(这是一个褥主神羊毛的事故) 书友群…929337989
  • 收魂那些事

    收魂那些事

    ——“我喜欢你这双眼睛。”——“…我也是。”话说,这家伙为什么又抢我台词?——“你莫不是看上我了?”——“…”魂爷我连情根都没有,哪知道这个。“若有一天我真看上你了,不管你在哪,我一定会找到你,然后告诉你。”——“好,我等着。”一个没心没肺的灵狐,没有下限,没有感情,自恋又肆意,千年寻魂、收魂的故事。魂爷我啊,向来是自私的,千年来,收的是他人的魂,渡的却是自己。大概就是两个爱到面目全非的家伙,斩不断情丝,续不了情缘,仍在努力靠近的故事。
  • 美玉之王

    美玉之王

    十八岁的少年龙御高考结束,父亲将传家宝和田玉“御龙佩”送给了他,谁知在他带上玉佩的一刹那,他穿越到了一个叫“御龙王国”的国度。御龙王国是一个尊崇“玉”的国度,推崇四大名玉,其中和田玉为尊。龙御穿越过来的身份是该国的三王子。在一次视察矿山中,他发现矿工们竟然将大块大块的翡翠和玛瑙扔得漫山遍野,作为一个从睁眼就跟着父亲在古玩街混着长大的资深古玩人,龙御肉疼得要命,赶紧让人把这些翡翠全都搬回了自己的庄园。随后,他又接连发现了不被当地人熟知的绿松石、青金石、硅孔雀石、宝石等等。他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有趣了,物产太丰富了,随时随地都是宝贝啊!他决定来一次环游世界之旅,将御龙王国的玉器销售到全世界各地,成为超级富豪!历经五年,走过了十几个国家和部落,收获无数金钱和宝贝的一行人终于回到了故乡,谁知却面临了新的危机……
  • 天生无赖

    天生无赖

    这是一个可爱的世界,本书的主人公秦阳正是这样可爱的世界中的一个可爱男人,秦阳出生于Z国最大的一个组织,华清会,父亲是华清会的会长,因为华清会属于正规组织,所以许多政界商界人士都与之相关,由此秦阳的父亲有意将秦阳培养成为下一代接班人,所以家庭教育非常严格,秦阳基本上什么都学。年六岁,因为世家背景,被郑溟收为徒弟,学习一些特殊技能,极为残酷,暴力。早就想摆脱这种枯燥而又血腥的生活,秦阳决定离家出走,大改自己的生活与命运,但是,拥有不寻常的身份,从不寻常的人家走出来的孩子又怎么能得到平凡呢?
  • 天都学院

    天都学院

    星幻大陆,异物遍地。在几百年前,星幻大陆上降临许多流星,在这些流星中,有着许多的怪物,人类被迫迁移,这些降临的流星也给人类带来了魔法,着些人职业分别是战士,法师,骑士,牧师,刺客,猎人,并且建造了6大圣殿。天都学院便是集结了6大圣殿中的各种人才,组成学院,教育学生如何猎杀怪物,并且在毕业后进行试炼,组成猎物团
  • 夫人乖乖让爷宠:望门闲妃

    夫人乖乖让爷宠:望门闲妃

    穆清黎,平康侯嫡长女,被爱恋之人生生被吓死。再睁眼时,脱胎换骨。她是天生的剑者,蜀山第一天才。当柔弱的闺秀不在,眼前的女子步步生莲,灼灼升华,迷乱多少人之眼。身后还有那么一个人爱她,护她,宠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