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者带着昏迷的诺初回到了客栈。
“默公子您回来了?”客栈的店家笑脸盈盈的说着
夜行者脸色特别的严肃“我之前不是让你们护送一位姑娘去东阳,你们怎么护送的人?”
店家脸上表现得很无无奈“您说的那位姑娘在您走后不久,就自己离开了,虽然我们挽留过她,但是她说以后的路她要靠自己,她还说……”店家吞吞吐吐的
“还说了什么?”
“还说了您和一位名叫诺初的小公子都是好人,但是她说你忘记了她的特长,她知道你不是和那小公子是一家人。”
夜行者低头看着在自己怀里昏迷的诺初,心里想着“是啊!她身上的力量可不是其他人能有的。”
夜行者带着诺初回到房间里,他小心翼翼的把诺初放在床上,让店小二去准备热水和一些伤药还有一些绷带。小二把热水端进来
“公子您要的热水?”
“小二,你能帮我找个女子来吗?”
“啊……得嘞!您稍等片刻,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小二邪恶的笑着说
“等等,我说的是能帮这位小公子……换药的女子……算了,没事了,你下去吧!”
夜行者看着伪装的诺初,虽然不知道为何她要女扮男装,但是现在她的身份估计已经被不少有恶意的人知晓了,要赶快安全的把她带回东阳。不便在此事上暴露她真是的身份。
“不就一个黄毛小丫头嘛!得罪了。”
诺初的身体有治愈能力,但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加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在一时间就能好的。
帮诺初换好药“真是的,一个好好的小姑娘,干嘛不呆在家里,非得到这杂乱的世间,估计你的族人现在已经心急如焚了。”
西宾州的主城街上
寒凌和古涯刚一到西宾州主城,就受到了地面波动的影响,大家都以为是地震了,随后他能从玲君给他的璃晶上感应到诺初的力量,而且还是麒麟的力量。
“糟了!快找地面波动的源头。”
寒凌和古涯分两头知道傍晚才找到了这个叫“潇逸笑”的地方,但是等他们进去,里面一片狼藉,线索也就此短了。在古涯的劝说下,寒凌终于肯从大街上回到客栈。从一早赶到西宾遇到地面的波动开始,寒凌已经一天什么都没有吃,现在已经快到亥时了。
古涯端了一些饭菜来到寒凌的房间。
“少主,你还是多多少少吃点东西吧!”
看着寒凌一副倦容的躺在床上“你放下吧!我现在不想吃。”
“你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
“放下吧!”寒凌提高了音量
“哟哟,我还以为是谁呢?有人担心他没吃东西好心送来,却还没个好!”一个端着一碗粥的女子一边走进屋一边说道
“雪……雪倩郡主?”古涯惊讶的说道
寒凌也从床上坐了起来“雪倩你怎么会在这里,叔父知道吗?”
“我给他留了一封纸条,说来找你了!”
“胡闹!”
“我又不是小孩子,好歹我也是雪狼族的郡主保护自己的能力我还是有的,我绝对不给你添麻烦,我……”雪倩的声音越说越小“我只是想见见你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到底长什么样?”说着脸上露出了委屈的表情。
虽然寒凌对雪倩没有非分之想,但是雪倩和狼牙一样,以前一直都喜欢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他一直把雪倩当自己的妹妹。看着她这次没有向以往的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加上之前自己把气发在她身上,寒凌现在也没有觉得她烦人。
“雪倩……”寒凌刚想说什么,就被打岔了
“寒凌哥哥,我知道你要赶我回去,我说了我不会给你添麻烦,如果你不愿意带我一起走,我也会一直在后面跟着你的,粥快要凉了你赶快喝,不吃饱没有力气找人的,肚子饿嗅觉也会变得迟钝的。”雪倩噼噼啪啪的说了一堆,把手里的碗放在桌上就跑出了房间。
古涯看着雪倩跑了出去“少主你先吃点东西,我过去看看。”随后也跟着跑了出去。
寒凌从床上下来,走到桌子边上,看着一桌子的饭菜粥,在想着不知道诺初到底发生了什么,居然使出了麒麟力量,甚至还波及了整个西宾州的地面,她现在的身份应该已经被不少邪恶之人盯上了。
察觉到异常的玲君也把寒凌召回了灵谷。两人现在正在圣殿上看着那颗透明的璃晶,之前璃晶的一角发出了七彩的光,那道光不属于别人就是指的诺初,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瞬间,也能被璃晶感应到。
“我试着探视了一下璃晶曾发光的一角,那里是西宾州,可是发现了初儿?”
寒凌摇摇头“我在西宾找到了初儿使出力量的地方,但是那里已经被初儿的力量全部毁了,并没有找到初儿,只能确定初儿到过西宾也可能这一个多月她都呆在西宾。”
玲君皱着眉头“我之前也下到西宾去找过,但是并没有察觉到任何初儿的气息。”
“我到了那个叫潇逸笑的地方,隐隐约约能感觉到里面曾经设置过结界,那里也有结界被破的痕迹,还有我在哪里找到了这个……”
寒凌把自己从潇逸笑地下围猎场捡到的蛇鳞拿给玲君。
玲君接过,不敢相信“这……”
“玲君可认得?”
“这是早就在世间销声匿迹的螣蛇的鳞片。”玲君的眉头皱的更紧“螣蛇所属和临忆初儿一样是上古神兽,我还以为它们早就消失于这世间,不想竟然还存在于世间。”
“那……”寒凌的心突然揪起来
“初儿的命辰石还亮着,现在她并无生命危险,只是如果她在与螣蛇见到,恐凶多吉少!你拿着这鳞片,上面有初儿射出的灵力之箭的感应,说不定能找到她。”
寒凌接过鳞片,紧紧地把它捏在手。
“凌儿,务必把初儿完全的带回来,拜托了。”
客栈里
寅时刚过,夜行者刚回到房间里准备歇下,便看见诺初把原本盖在自己身上的被子踢到一边,他根本不想管,倒在另一张床上准备睡觉。可诺初在床上翻来翻去,吵得他也没办法好好睡觉,只好起来看看。他走进看见诺初全身寝衣都被血迹浸湿了,他捞起诺初袖子上的衣服,看着手臂上晚上刚包扎好的绷带已经完全被鲜血染红了,他解开绷带,伤口裂开了,比之前更严重了。此时的诺初,全身还冒着冷汗,体温很低,诺初开始蜷缩的抱着身体瑟瑟发抖,嘴里还哆哆嗦嗦的念着“不要,不要,不要……”泪水从紧闭的眼角流了出来……
夜行者打来水,在水里滴上自己的血,一半冰水一半血。他重新用这盆血水擦拭诺初的伤口,重新伤药包扎。
“看你以后怎么还我这么大的人情,我的血可是也很贵重的。”之前给诺初上药的时候他就觉得奇怪,眼前这位明明就是女子的气息,为何时一副男子的躯体,要说是男子的躯体有少了重要的东西。他真的不明白了,这神兽族难道不是从一出生就确定性别的?他观察了诺初一段时间,伤口没有继续恶化,但是体温还是很低。夜行者叹了一口气,把自己床上的被子抱过来给诺初盖上
“我的体温也很低。只能这样了。”他搽掉诺初额头的冷汗,看着她痛苦难受的表情,轻轻的在一旁“你到底梦见了什么?”
……
诺初被带到地下围猎场的第二天,她被安排上场比赛,对手是一只花斑豹,她很轻松就把它击倒在地,花斑豹倒在地上还有气息,因为诺初并没有下杀手。
场外全是“杀了它,杀了它,杀了它……”的呼叫声,诺初没有理会,走回了后场。
“为什么不杀死它,我给你说过围场内的规矩,只有一个人可以活着离开。”蒙面人说道
“它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有什么必要杀了它。”
“哦,是吗?我说过围场内只有一个人可以活着离开,既然你下不了手,我不会逼你,但是这场决斗还没有结束,剩下的就交给第二个人吧!”
说着围场里又开始欢呼起来,诺初瞪大眼睛往围场跑,但是晚了,花斑豹嘴里叼着逃跑中第二人的半截尸体,诺初哭着跪坐在地上“不要——”
“你不是说它已经失去战斗能力了?哈哈哈”
回到房间的诺初什么都吃不下去,看着饭菜她就想着眼前血肉模糊的尸体的画面,觉得反胃,耳边一直回想着蒙面人的笑声!
第四天……第十天……诺初还是没有办法痛下杀手,只是从不伤害对方的方法击倒对方转变为真正的刺伤对方的运动神经,让对方无法再拿起武器。第十一天以后诺初的对手从动物变成了有力量的人,诺初想毫发无伤在不伤及对方性命的情况下让对手失去运动能力越来越难,几次她的险些死在对上的剑下,刀下,斧头之下……因为对手可是拼了命的想要她的命。
蒙面人见想让诺初杀人太难了,改变了方法,只要诺初打到了对手,就由他们的人乱刀将对方砍死……诺初的神经一天天的衰弱下去,原来只要一天不吃饭她都会觉得饿的受不了,现在她已经快半个月未进食一粒米,只是喝水。一天弘儿端着一些吃的,一瘸一拐的来到诺初房间。
“小公子,你起来吃点东西,还要长身体呢。”
诺初侧躺在床上,没有回过头来,但是她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现在你满意了?我成为了你们的‘人’,为你们效力。”
“你先吃点东西!”
“不用你拿走,我变成这样是因为谁?现在不需要你的好心。”诺初抓这一个枕头向弘儿的方向扔了过去,弘儿没有躲开,仍凭枕头砸在自己身上,只是脚不方便的退后了几步,撞在桌子上,诺初听见响声以为是弘儿摔倒了。坐起来,看着弘儿脚上带这脚镣,嘴边还青了一块,脖子手臂露出的部分都有清晰可见的鞭痕,诺初站起来,走过来,捞起弘儿两只手臂的衣袖,全是青一块紫一块的鞭痕
“你的手?你的身上?怎么会那么多鞭痕?”
“没什么?”弘儿一边一瘸一拐的走到桌前坐下,一边把衣袖放下来
“你的脚?”
“不碍事,快吃点东西吧!我估计你也吃不下其他的东西,就只给你煮了白米粥。”
“是你们堂主?”
弘儿把脸歪向一边
“是因为你没有把我第一时间交给他?是因为你想放了我?”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会放了你。我只是想把你放在自己身边为我所用而已。”
“现在我也和你一样了,不,我比你还更可恶,我见识了你说的真正现实,真正十恶不赦的人就是我!近近半月时间我手上就沾满了三十多条人命……”
弘儿没想到诺初会这样说,她看着诺初,她发现此时的诺初她不认识了,目光冷漠,脸上没有任何的神情。
“诺初小公子,不是你的错,你手上没有一条人命!”弘儿看着这样诺初觉得有些陌生和害怕
“皆因我而死,你说不定有一天也会因我而死,你走吧!”说着又回到了床上躺着。
在第四十场比赛的时候,诺初迟迟没有上场,不管场外的呼喊声多大,她都在自己的房间。突然她站起身来,两手空空的来到场上,她只是一味地在躲避对手的攻击,没有还手的意思,看着差不多了,对手也使出了必杀技,她没有躲开,直接被从场内的这一边飞到另一边,口吐鲜血的倒在地上,她闭着眼睛躺在地上。她不想再继续这样下去了,只要自己还站在台上不是对手死就是就自己救走又被抓回来的人死,她改变不了任何人,也救不了任何人……
她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道堂主中途叫了暂停,诺初被抬到了堂主的房间,还是那一件文雅的房间,可坐在书案前的人却那么的狠毒,哪里配得上这文雅的房间。
“小公子你现在是想放弃了?”
“你可以把我当做你爱蟒的食物了。”
“不不不,你的用处还很多,不像有些没用的人。”
“弘儿!!”
堂主把一条很多颜色绑在一起的手绳扔在诺初的面前,诺初看着沾满血迹的手绳,睁大眼睛的把手绳拿起来,她认得这根手绳,是弘儿一直戴在手上的,她听弘儿说过那是她最重要的东西。
“你们把弘儿怎么样?”诺初对着堂主说道
“我只养有用的人。她难道没有告诉你,我让她去找你的意图?”
“什么意图?”
“能救她弟弟妹妹的意图啊!只要她能说动你好好的规矩的比赛,我就可以放了她的弟弟妹妹,也许还会放了她。”
诺初皱着眉“什么意思?”
“现在告诉你也无妨,弘儿之所以会帮我做事情,是因为我可以救她弟弟妹妹的命。没想到她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想逼你,你还真是不简单,那么多人为你而死,如果你不想还有一个人为你而死的话,比赛规矩一点如何?”堂主发出令人发寒的笑声,动动手指,两个下人押着一个女子进来了,
“艾草,你怎么会?”
诺初看着艾草的身上,有和弘儿身上一样的鞭痕
“小公子,我没事的!”
诺初费力的从地上撑起身子,走到堂主的面前,“从下一场决斗开始,我不会杀人但是也不会输,我要求很简单,我每天晚上都要见到艾草。”她知道要求他们放人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能见到艾草说明她还是好好的活着也可以了解她的情况。
“你没有资格谈条件小公子。”
“我站在这里就是资格,如果不答应,你现在就可以杀了我,我身上已经背了很多的血债了,活下去也只有赎罪一条路!”
“哈哈哈,好我答应你!”
诺初的对手越来越厉害,她的每场比赛都会把艾草带到窗前看着。她看着诺初每场比赛都很危险,不是这里被刺伤就是那里被砍伤的,但是她不能倒下,因为她倒下艾草就会受到惩罚,诺初每次看着艾草都会拼死的战斗到底,每晚诺初只要见到艾草还好好的站在自己面前就让她回去了,诺初变得越来越冷,话越来越少,目光越来越麻木……
诺初在床上沉睡了一个星期,体温时而正常,时而低的可怕,每当体温低的时候她都会哭,嘴里都会念着“不要,不要……”只有这两个字!夜行者直接从旁边的里另一张床搬到诺初的床边的地板上打地铺守着诺初。
一周后诺初终于醒了过来,看着床下睡着一个长得很俊美的男子,她感觉这男子觉得有些熟悉。现在明明是正午时,这名男子睡得却很熟,没有一点要醒来的意思。她小心翼翼的下床,看着放在桌子上的弘儿的手绳,她又想起了在地下围场的事情,抓着手绳冲出了房间。夜行者被响声吵醒,迷迷糊糊看着床上没有人,他心烦的揉着头发
“我的小祖宗,你又跑哪里去了?”
夜行者已经彻底不想管,可最后还是爬起来出去找诺初,顶着烈日他觉得身体实在不适,可靠的人又不在身边,他只能等到太阳下山,再出去找诺初,他在城外的山崖上看见诺初纵身一跃从山崖边上跳下。他眼睛一瞬间变成红色,飞出去接住诺初跳回山崖上
“你干什么?”
他看着眼前的诺初,双眼无神,她已经把自己的神识封印了起来。看来她真的对着世间再无任何留恋了。
“抱歉了!”
第二天诺初醒来,看着床下睡着一个长得很俊美的男子,她感觉这男子觉得有些熟悉。轻悄悄的来到他面前,趴在他的床边仔细的看着,突然她退后
“那个……那个无理的男子!”她一脚把他踢醒来
“你干嘛呀?”夜行者心烦着说
“你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第一,这是我的房间,第二,你睡的是我的床,你说我为什么睡在这里?”夜行者用一只手支撑着半躺在床上说道
诺初脑子里一片混乱,她揉着头,忘记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应该……我怎么会在这里?”越想她的头越疼,她感觉脖子也有点刺痛,摸了摸但是并没什么奇怪。
“昨晚你喝多了拉着我不放手,你又没钱又不知道你住哪里,就把你带回来了。”
“可是……我觉得我忘记了很重要的事情。”诺初柔着有点疼的头,看着自己的手里“我没有拿着什么东西?”
夜行者坐起来说“你都喝得不省人事了,当然不会记得一路上唱着歌……还做了很多丢人的事情,头疼也正常一会儿带你去喝一碗醒酒汤就好了。至于你手里拿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你缠着我的时候,我就没看见。”
“我怎么会缠着你呢?”诺初虽然觉得自己忘记了,但是还是不太相信他说的
“你问我?我还郁闷,谁喜欢被一个毛头小子缠着。”
诺初还在迷惑着,自己到底忘了什么。
“想不想到东阳去看看,诺初!”夜行者说着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昨晚喝醉自己说的。”
诺初虽然觉得自己应该不会喝酒,但是现在自己只记得来到了西宾,然后什么都不不记得了,现在只能相信他了。
“那你叫什么?”
“我这个人不太喜欢名字,别人都喜叫我夜行者。”
诺初嘟着嘴“夜行者?那我还飞仙者呢!”
“默!”
“什么?”
“我说曾经有人叫我‘默’,沉默的默。”
“默?”诺初觉得这个名字太孤寂了,心里想了一下“默玉似曾悦月夜,尘归初心怡繁星。默尘,我以后就叫你默尘。”
默尘的心里异常的跳动了一下,小声的重复着这句话“默玉似曾悦月夜,尘归初心怡繁星”装作无所谓地对着诺初说道“随你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