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的林森,因为父母上班繁忙,住在外婆家。
外婆住在一个很小的城市,却有青山绿水相绕,有比外婆不知道大多少岁的老街,有爬满青苔的老建筑和石板。
老街里有几家零星的铺子还开着买着小城的特产。
小小的林森扎着长长的马尾辫,在小巷里疯疯癫癫地跑。
外婆说,你看看人家余歌,多好!再看看你,一点女孩样都没有!
余歌是隔壁余奶奶家的孙子,一天天文静的不像话,外婆总是拿她和余歌做比较。
林森最讨厌那个死小子了,每次外婆做了好吃的,总要送一点去余奶奶家,说是给余歌吃的。
于是林森每次看见他就翻白眼。
当然只能偷偷翻。
林森跟李铭恩说到:余歌就是闷,看见你点个头算好的了。
李铭恩是张奶奶家的孙女,和林森是好朋友。
林森每次都和铭恩说:最讨厌余歌了!
后来上了小学,林森和余歌被分到了一个班。
李铭恩被母亲接走,去了大城市上学。
“余歌!给你的!”林森拿着一个粉粉的小盒子,用毫不客气的语气说道:“这是我妈妈寄来的糖果,外婆叫我给你的,你不吃就还给我!”
“谢谢。”余歌淡淡地答到。
一记白眼。
“喏。”
“嗯?”林森看着余歌递上来一包东西,“什么呀?”
“奶奶叫我给你的。”
“哦。”
林森本以为,和余歌分到一个班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一开始是这样。
到了五年级的时候啊——
“林森!你给我过来!我打断你的腿!”
外婆一手拿着不到及格分的数学试卷,一手拿着扫把,林森在院子里四处逃窜。
这是每次考了数学之后定会上演的一幕。
最后的结局就是林森被外婆关进小黑屋,不给吃晚饭,然后余歌用教林森题目为借口,去给她送吃的。
“谢谢吖!”林森吧唧吧唧的吃着饼干,对余歌说到。
“谁叫你考试睡觉。”
“歪歪扭扭的数字,看着就很困啊!”
余歌伸手敲敲她的头,“我看你以后怎么办哦。”
“凉拌好了。”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把余歌和林森调为同桌。
林森得此一道升天。
不过好日子没多久。
六年级的暑假,林森被母亲接回城市,在那里就读初中。
身边没有了余歌,林森的数学老师想把她给生吞活剥。
虽然说学业不太顺利,但是林森接着自来熟的性格和甜美可爱的长相,很快与同学们打成一片。
“哎!林森!”新同桌崔迟艺拉着她,问,“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呀?”
林森答:“没有。”
“真的?不许骗我啊!”
“真没有啦。”
“好吧好吧,你可真是佛系啊。”
林森:“……”
是的,林森小天使的佛系保持了初中三年。
“阿森啊……”
“嗯?”
崔迟艺一脸担忧,“你不会是同性恋吧?”
“崔!迟!艺!”
“我我我我我我错了!”
是没有喜欢的人吗?
还是……脑海里的某个身影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