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和苏醒没有去成商场,因为当她们正要出门时,骚塞出其不意地回来了。当苏醒透过窗户一看到骚塞的车子驶进庭院时,从她的心底里就情不自禁地溢出一种甜蜜的感觉,这种感觉令她心旌摇曳、神思飞扬,她立刻打定主意哪也不去了。骚塞就仿佛是她的整个世界和一切所需,有了他,她便一无所求。骚塞走下车,像个远道而来、风尘仆仆的骑士一样,迈着轻快的步伐跑上门廊前面的台阶,这时,即墨和苏醒正好打开门走了出来。
“我给你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一见面,骚塞就劈头盖脸地问即墨。
“我没听见手机响。”即墨回答。
“即便你当时没有听见手机响,但后来来电显示总该看见吧?”
即墨正要翻看手机,证实骚塞的话,就在这时,苏醒突然晕倒了。当时,他们三个人是这样一个位置:骚塞与即墨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一条手臂宽的距离;而苏醒则面对他们俩站着,挨近骚塞这一边。就在即墨把手机刚刚举起来,正要做出翻看的姿势,苏醒忽然像根倾倒的柱子一样横在他们中间了,骚塞敏捷地扶住她的双肩,把她托了起来。就好像她不小心趔趄了一下,随即又站定了一样,在骚塞的协助下,她又站直了身体。不知何故,苏醒的脸上立刻显出一种难为情的笑容,就像刚刚做了一件令她自己感到羞愧的事情似的。但是,当苏醒与即墨的目光对视时,苏醒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是因为她看到即墨面色苍白,好像被什么突发事件吓着了。苏醒以为她的小伎俩被即墨识破了,因此立刻产生了一种做贼心虚的仓皇感。为什么?苏醒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这是因为刚才苏醒不是真晕,而是假晕。即墨做早餐的时候,骚塞的确给即墨打过电话,而且一连打了三个,但由于即墨把手机铃声调得十分低,因此她没有听见。但苏醒看见了,她当即就趁即墨不备的情况下把骚塞的来电显示删除了,为的是不让他们俩个联络。所以,即墨不知道骚塞给她打过电话。但苏醒没想到骚塞会这么快出现,而且郑重其事地提到了这个情况,所以她不能让他们当面对质,因此在千钧一发之际,她假装晕倒了,以便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她成功了。但是,现在她又感觉事情大为不妙,因为即墨的表情不对劲,她一脸惊恐地看着她,仿佛已经看穿她的那颗阴暗的心。
“你没事吧?”这句话本来应该是即墨问苏醒的,但现在却是苏醒在问即墨。
即墨没有吱声,她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苏醒的肚子,看了很长时间,然后才若有所思地移开目光。苏醒是不会了解即墨此刻的心思的。即墨之所以脸色苍白只是因为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闪失,孕妇平白无故晕倒,在即墨看来这是不正常的。她太注重苏醒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了,因此在这方面有点神经质,像个患得患失的母亲一样,不免要小题大做。
“她当然没事,”骚塞接话说,“倒是你,没什么事吧?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头晕呢?会不会肚子里的孩子……”
“我没事。”苏醒用淡然的口气打断了骚塞的猜测。
“你回来是有什么事吗?”即墨转向骚塞,轻声问。
“当然,给你打电话打不通,我回来是专程接你去公司的,”骚塞回答,“导演想见你一面,有一出戏他不是很满意,想修改一下。但是,他想先听一听你的意见。”
即墨没有立刻接话,而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我自己去公司,你送苏醒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她自己都说没事了,有这个必要吗?”骚塞看了苏醒一眼,问即墨。
“有必要,”苏醒猴急地回答,语气也变了,刚才吐音还那么清晰,现在却在音调里夹杂着一种朦朦胧胧的呻吟声,仿佛身体的某些部位不舒服,因而要情不自禁地哼唧一样,“我最近总是感觉头晕目眩,而且没有胃口,吃什么都觉得是在嚼腊。”
骚塞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即墨,仿佛在等待她的指示似的。
“带苏醒去医院吧,我这就去公司。”说着,即墨走下门廊。
“给,”骚塞一边把车钥匙扔给即墨,一边说,“你开这辆车去,我开车库的那一辆。”
即墨顺手接住车钥匙,开着骚塞的兰博基尼跑车去公司了。一路上她满脑子想的都是里昂。里昂在身后给她留了一笔丰厚的遗产,但她却没带一文,赤手空拳回到了故国,把全部的财产托付给了以前效忠于里昂的那位律师。现在,她开着骚塞几千万的跑车,不禁感觉到财富的厚重感。
“名缰利锁,”她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暗自嘀咕,“卜胥可以掌控财富,但骚塞却不行,他以为他占有财富、享受财富,殊不知是财富在占有他,奴役他。卜胥在生前从来没开过这么奢侈的车,可骚塞却买了两辆。年轻人总是难免轻狂。”这样想着的时候,她不禁又想起了里昂的低调和沉稳,便不由自主地把骚塞和里昂放在一起做了一番比较,发现人们口口声声宣扬的这种年轻的资本,不外乎就是有足够的时间走弯路,然后悔不当初。“这并不是一种资本,而是一条容易误入歧途的阴暗之路。”
就这样,一路上即墨始终在浮想联翩。而在骚塞这一边,却是另外一种情况。
即墨一走,不知何故,苏醒立刻变得更柔弱了。她用泪水涟涟的眼睛望着骚塞,显出一副痛苦而委屈的表情。
“这是何故?为什么要哭呢?”骚塞看着苏醒,惊讶地问。
“你可能不知道,”苏醒一边抽抽搭搭,一边说,“即墨姐姐患有抑郁症,你不在的时候,她的抑郁症一发作就蹂躏我,你看看,”说着,她撸起袖子,让骚塞看她胳膊上的伤痕。骚塞低头一看,果不其然,苏醒的胳膊上布满了一道道血印子,就像猫抓的痕迹。
“这是真的?这怎么可能?”骚塞大惊失色。这种效果是苏醒没有想到的。
“真的。”苏醒立刻又添油加醋地说,“你根本难以想象那种情景,太惊悚了,连美国的恐怖片都不可能这么骇人,她像个疯子一样折磨我,我没有流产简直是万幸。”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苏醒说得都是真的?不,这都是危言耸听之词。既然是危言耸听,苏醒为什么会说得如此头头是道呢,而且正中要害?我们都知道即墨的确患有抑郁症,而且骚塞也见识过即墨的抑郁症发作时的惊悚场面。所以他不能不信以为真。事实是,苏醒讲的这一切,只是即墨剧本里的一个场景。有一次,即墨正在午睡,电脑没有关,苏醒去书房拿东西,好奇心使她拿上东西后没有立刻离开书房。“我看看她每天都在写些什么。”她边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边轻手轻脚地走向书桌。走到书桌跟前,她先是不以为意地瞟了几眼电脑屏幕,然后不由自主地坐了下来,因为她被即墨写的东西吸引住了。在这个场景中,即墨用非常细腻而精炼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抑郁症患者如何蹂躏他的妻子,最后这个男人死在了正义之人的手里。苏醒现学现用,立刻把看到的东西用在自己的身上了。使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嫁祸的即墨原来也患有抑郁症,而骚塞又完全相信了。但是,她手臂上的伤痕又是怎么回事呢?那些真的是被猫抓伤的痕迹。在这里我们必须交代一下,苏醒有个与生俱来的怪癖,就是见不得猫。她好像天生与猫势不两立。一见到猫就忍不住要打它,就像魔鬼勾引她这样做似的。因此,在这座房子里,寂和苏醒是俩个死对头。即墨一不在场,苏醒就会抓住机会殴打寂,打的寂嗷嗷乱叫、四处逃窜。但是这只猫也十分有灵性,它好像是个有仇必报的君子,它经常会在夜里潜进苏醒的房间,偷袭她。她胳膊上的伤痕就是昨天夜里寂的杰作。但她不可能告诉骚塞实情,而骚塞也不可能知道实情,连即墨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不用怀疑,骚塞相信了苏醒的话。
一发觉骚塞信以为真了,苏醒的眼泪立刻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竟然泛滥成灾了。泪水顺着她因为怀孕而略显圆润的脸庞流淌下来,看得骚塞不由自主地心软了。他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以表安慰。但苏醒却突然抱住了他,她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呜呜地哭了起来。但奇怪的是,听着苏醒的哭声,骚塞却想到了第一次见到即墨时她的恸哭的样子。那副撕心裂肺的样子令他当时害怕,后来却永生难忘。即墨的哭不像其他人只是扯开嗓子嚎哭,就像此刻的苏醒,她的哭泣是一种委婉的申诉,究竟申诉的是什么,骚塞自认为自己用一生的时间也研究不清楚,虽然她对他讲述过。他承认,别的女人都是用美貌打开男人的心扉的,而即墨却用感叹式的泪闯入了他的灵魂。在此种意义上,爱就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因此,当他意识到爱上即墨时,便没办法再爱上其他女人了。在他的眼里,即墨是一种存在,世界上的其他女人是另一种存在,那另一种存在对他而言是毫无意义的,因此,苏醒的泪也是毫无意义的。然而,她提到了即墨的抑郁症,这让他心急如焚。他一直以为她的抑郁症有所好转,没想到却加重了。
“范朋克说婚姻生活也许对即墨是有好处的,很可能会治愈她的心理困境,但是,依苏醒这种说法,她的抑郁症似乎更严重了。这让我怎么办呢?”骚塞心想,“一定是里昂抛弃了她,让她受伤了,所以她的抑郁症又加重了。”
想到这一点,他慢慢地推开苏醒,并用一本正经的口气说:“苏醒,别哭了,你听我说,从今往后我不会让你们住在一起了。我会给你请个保姆照顾你,让即墨离开这所房子。”
苏醒立刻不哭了,她抬起头,用楚楚可怜的样子望着骚塞问:“你准备让她去哪里住?”
“好了,你不要操心这件事,我送你去医院。”骚塞说。
“我不去医院,我没事了。”苏醒用撒娇似的口吻回答。
“你不是说经常头晕目眩、食不下咽吗?去看看吧,要对你肚子里的孩子负责啊。”骚塞规劝道。
“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我说不用去就不用去,”苏醒在执拗中夹杂着娇滴滴的媚态说,“但是,我想去兜风,你带我去兜风吧。整天憋在这所房子里,我都快闷死啦。”说完这个请求后,她又靠在骚塞的身上,抓起他的一条手臂慢悠悠地摇晃着,仿佛一个可爱的小妹妹在请求哥哥带她去野营似的。
骚塞不得不承认,即墨和苏醒完全是两种不同性格的女人。和即墨在一起,他永远都觉得自己是一个长不大的小男孩,而和苏醒在一起,他分明感觉到自己是一个顶天立地、堂堂正正的男人,他就是这个小女人的天,这种不一样的感觉让他情不自禁地对苏醒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柔情。他永远都不会爱上这个女人,但却忍不住要答应她的请求,并偶尔对她体贴入微一下,因为答应她的要求能满足他男人的自尊感和征服欲,以及那主宰一切的帝王般的优越感。但在即墨的面前他只有当臣子的那种谨小慎微的感觉。她是女王,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讨得女王的欢心。
骚塞的心开始游移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