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骚塞从西西里回来后,有一段时间意志非常消沉。他的状态似乎表明,他只是带着一个干巴巴的躯壳回来了,而把魂儿留在了西西里。的确,他心心念念牵系着即墨,无时无刻不再想她。想她在婚礼上的音容笑貌。眼睁睁看着深爱的女人成为别人的新娘后,他发觉自己对她更魂牵梦绕、爱得不能自拔了。像发高烧一样,他每天神智不清、昏昏沉沉、心不在焉,在沙发上一趟就是一整天。也无心工作。《皮热的自由》的首映礼他也没出席。电影上映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对这样的成绩他却无动于衷。因为他知道即墨对此已不再关注了。女人一结婚就会很快生个孩子,然后把生活的重心放在相夫教子上,骚塞认为即墨也不可能例外。他是为了她才拍摄这部电影的,如今主角不在了,不管电影取得怎样的成绩,对他这个膜拜主角的人来说便失去了任何意义。完完全全地失去了即墨,就好像命运给了他釜底抽薪的一击似的,骚塞突然发现他的生活变成了一潭死水,他的心也被阴云笼罩了。虽生之年,犹死之日说得不外乎就是骚塞这一时期的生活现状。
即墨抑郁症发作时想自杀的那种想法,现在骚塞也有了。他时不时就想死了一了百了,死了就不会被这难缠的生活折磨了。
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骚塞灵魂的消极却意外地为他换来了外界对他高度的褒奖。由于他对待成功的冷淡态度,让一向自诩清高的评论界人士对这个一夜暴富又桀骜不驯的年轻总裁刮目相看。通过这一事实,那些墙头草一般的新闻媒体都认为,以前对卜骚即电影公司的新任总裁的评价是不中肯的。这个年轻人原来是个老成持重的人,像智者一样低调,像贤士一样稳重。
看到报纸对他的正面报道后,骚塞只是冷冷一笑。大约有半年时间,他深居简出,只在家里读书和学习外语。一日,对他忠心耿耿的助理看他这么长时间都忧郁不振,忍不住问:
“总裁,请恕我直言,自从即编剧结婚后,您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是啊,”骚塞用悲戚的声音无精打采地说,“她勾走了我的魂儿,却嫁给了别人。”
“不瞒您说,我早就看出来了,”助理用关怀中夹杂着谄媚意味的口气说,“卜先生在世时,我就看出来您爱上了即编剧,为了她,您在舞会上还打了她的助理一拳。就是那个叫范朋克的外国人。我们都知道他也爱即编剧,因为爱她才从美国追到中国的。但即编剧是个奇怪的女人,她好像谁也不爱。不过,卜先生说过,她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小时候心灵受过严重的伤害。”
骚塞原本是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正用一双忧郁的眼睛漫不经心地望着挂在天花板下面的枝形吊灯,白净的手里拿着一本英文版的《培根随笔》,指甲修剪整齐的大拇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封面。一听此话,他立马扔掉书,猛地坐了起来,疲倦的目光焕发出异样的神采。
“卜先生真的说过这样的话?”他直直地盯着助理的眼睛,急切地问,“他什么时候说过?他是怎么知道即墨小时候心灵受过创伤?”
“他生前出差去过即编剧的故乡,顺便去拜访了她的双亲。”助理一见半年多时间以来,心情烦闷、郁郁寡欢的总裁第一次对某件事发生了兴趣,赶忙回答,“当然是私自去的,即编剧并不知道。”
骚塞目瞪口呆地看着助理,心想:“我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去看看即墨的父母呢?假如我在即墨结婚前就这样做了,是否意味着现在这个令人悲痛的结果就很可能会被改写了?”
“卜先生拜访了即编剧的双亲后才得知,她和父母的关系并不融洽,她一上大学就和他们断绝了来往,多年来从未回过家。”助理又紧接着说。那副猴急的样子,就好像深怕一停嘴,总裁又抑郁起来似的。
“难怪,”骚塞垂下眼睛,在心里嘀咕,“我一直好奇,她为什么从不提及自己的父母,而且,有哪个女人会像她那样,竟然不声不响地自己把自己嫁了。”
“你去过即墨的故乡吗?”随后,骚塞又抬起眼问。
“去过,”助理洋洋自得地回答,“我和卜先生去过几次。”
“几次?”
“是的,”助理慢条斯理地解释道,“自第一次拜访后,卜先生又背着即编剧去了好几次,直到他去世。您是知道的,卜先生十分关心即编剧。我一直认为,假如他不是对自己故去的妻子情深意笃的话,他一定会追求即编剧的。没错,虽然他比她大很多,但是年龄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助理本想继续滔滔不绝地讲下去,但他突然住嘴了,因为他看到总裁的脸都气绿了。只见,骚塞眼睛瞪得像牛眼一样,一动不动地盯着助理,鼻翼抖动着,眼看就要怒发冲冠了。可怜的助理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就知趣地不啃声了。
过了很长时间,骚塞才闷声闷气地说:“备车。”
“总裁,您要去哪里?”助理眼珠乱转,疑惑不解地问。
“去即墨的故乡。”骚塞一边往更衣室走,一边回答。
无疑,自这次出行,骚塞从即墨的双亲那里得到了情感的寄托。他虽然硬生生地失去了她,现在却又找回了他未曾了解的有关于她的童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从即墨母亲的口中,骚塞从即墨的孕育之日开始了解她,逐渐地,他发现他不仅爱上了成年后的她,也恋上了那个不善言谈、孤独忧郁的小女孩。正是这个既看不见,也触摸不到的小女孩陪伴他度过了那段至暗时刻。他又把灵魂之爱毫不保留地献给了那个不复存在的少女。
那个少女曾那么孤独,她认为她得不到应有的爱,因此也不想去爱别人。但是,那时的她也许做梦也不会想到,后来有个英俊的青年深深地、默默地用无尽的想象力爱着她,爱得那么深刻,那么纯粹,那么高尚,以致他在意念里都不愿触碰一下她的唇,深怕玷污了她未来那孤高冷傲的姿态。
所以,即墨从来不知道,她寡居的那三年,骚塞又和她谈了一次恋爱。不过这次他全心全意爱的只是她的过去。他怀着一颗充满爱和理解的心游历了她的人生:想她所想,思她所思,看她所看,爱她所爱,恨她所恨。假如一个人真的能从另一个人的全世界经过的话,那么骚塞必定做到了。当他从即墨的全世界经过后,才发现早先时候他有一万次机会拥她入怀,给她她曾缺失的爱,但他都错过了。事到如今,他又能和她说什么,又能为她做什么呢?